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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600318证券简称:新力金融公告编号:临2026-00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1,544,469.16元。公司拟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54,552.6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74%,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254,552.6410,254,552.6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677,677.4831,163,180.1728,496,607.1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51,544,469.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0,509,105.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1,779,154.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0,509,105.28
现金分红比例(%)64.54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0,509,105.2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77,677.4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254,552.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多元金融行业,公司各板块的主营业务有: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典当、融资担保、供应链服务等业务,2025年考虑到外部经营环境复杂严峻,多元金融监管要求趋严,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需要一定的内生资本积累,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逐步构建了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中小微企业及各种客户不同场景需求,并已形成一定的区域知名度和品牌优势,公司投放规模有

所增加,留存一定的未分配利润空间有利于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总资产45.07亿元,总负债23.58亿元,资产负债率52.32%,所有者权益21.4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8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2亿元,同比增加12.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7.77万元,同比增长14.49%。公司盈利水平较好,公司偿债本息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最近三年,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现在所处行业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推动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的顺利实现,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拟定前述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抵御防范一定的风险、增加投放规模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等。公司将围绕公司战略,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日常经营、研发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永续发展,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目前公司处于稳中求进阶段,公司将专注于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业务规模的增长需求,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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