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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份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 本的0.93%。公司于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得知,中兆 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执行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执行卖出的情况
2026年2月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执行累计卖出成交2,751,100股, 截至2026年2月27日,中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39,35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9.1867%。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执行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