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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

600305证券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5-05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顺醋业”)将募投项目“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

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62,499.6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057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除补充流动资金33,143.75万元外,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5年9月末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注)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公司21,600.008,522.358,522.35
2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16,346.1512,000.009,619.80
3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4,428.7013,000.0013,004.50
4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38,953.2323,477.6521,089.30
产线项目
5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21,325.4116,000.0016,010.57
6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公司8,658.486,000.006,019.22
合计-131,311.9779,000.0074,265.74

注1、截至2025年9月末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

注2、上述表格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2)“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5年6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部分生产车间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等前期工作,正式投产运行。

2、“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对“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2025年12月2027年12月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2025年12月2027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延期原因

受整体市场波动因素影响,基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在确保满足销售保障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了审慎调整,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估,决定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2、“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延期原因

因“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规划调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时致力于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恒顺醋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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