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87证券简称:苏豪时尚公告编号:
2025-037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038《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华逸松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票,回避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公司2023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公司第三个解除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051,900股。详见2025-039《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华逸松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2025-04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提议,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
万元,聘期一年,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提议,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聘期一年,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04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0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