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改纪检监察室部门名称的议案》。
同意将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检室,并修改部门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江津港现代化多式联运集疏运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改扩建工程)投资计划并立项的议案》。
同意新增江津港现代化多式联运集疏运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改扩建工程)投资计划并立项,预估项目总投资为29,884.33万元,同时要求江津港埠分公司积极争取项目政策性补贴,合理控制项目贷款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5-039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