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2025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持有公司293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近日,公司收到特沃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5年6月11日,特沃上海本次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特沃上海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特沃上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29,350,000股 |
| 持股比例 | 17.2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29,350,000股 |
注:特沃上海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公司427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6%。本次减持计划前,已减持134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特沃上海相关减持情况详见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编号:2025-005)。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特沃上海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3月25日 |
| 减持数量 | 5,1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1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70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340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9.54~23.63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06,064,604.00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3%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当前持股数量 | 24,250,0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14.2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