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同意连宗盛先生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连宗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合计持有公司
100,365,7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7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
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26,252,09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2,520,973股,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派德壹盛”)合计持有公司74,113,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为公司控股股东,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及派德壹盛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28.2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连宗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新实业、派德壹盛预计合计持有公司100,365,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6%,科新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连宗盛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若按照发行上限26,252,097股测算,连宗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本次发行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持股情况 | 本次发行后持股情况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连宗盛 | - | - | 26,252,097 | 9.09% |
| 科新实业 | 46,949,044 | 17.88% | 46,949,044 | 16.26% |
| 派德壹盛 | 27,164,647 | 10.35% | 27,164,647 | 9.41% |
| 合计 | 74,113,691 | 28.23% | 100,365,788 | 34.76% |
上述发行完成后股东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仅为示意性测算,最终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须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确定。
连宗盛先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连宗盛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连宗盛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住所/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 |
连宗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中兴路239号外贸集团大厦2806-Z17 |
| 法定代表人 | 连宗盛 |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GB10J9L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0-08-04 |
| 经营期限 | 2020-08-04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 |
2、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供应链的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有色金属、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包装材料、光纤、通信用电缆、光缆及其材料、电信设备及其配件、燃料油、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外)、贵金属制品、黄金制品、钢材、建材、节能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初级农产品的购销;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无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0F-H-15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连宗盛) |
| 出资额 | 4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KH2Y5C |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06-15 |
| 经营期限 | 2017-06-15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已与连宗盛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股份认购的价格、金额、数量和方式、认购价款的支付及股份交付、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协议的成立和生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连宗盛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按照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连宗盛先生,本次发行后,连宗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连宗盛先生已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满足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连宗盛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