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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6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健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高健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寿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高健董事2025年11月24日2027年07月15日工作安排调整不适用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高健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高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健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发现王寿根先生(简历见附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寿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通过的前提下由王寿根先生担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自本议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王寿根先生将相应履行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寿根;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张文虎;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霍巧红。

特此公告。

附件:王寿根先生简历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王寿根先生简历:

王寿根,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曾任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助理工程师、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设计室项目组长、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部副经理、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环境工程部经理、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西斗门膜公司副总经理、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中化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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