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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0230证券简称:沧州大化公告编号:2025-031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公司四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6,799,1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540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李永阔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刘增先生、非独立董事高健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179,01098.66862,585,6801.313834,4200.0176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191,55098.67502,547,0801.294260,4800.0308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201,55098.68002,537,0801.289160,4800.0309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188,81098.67362,550,1201.295760,1800.0307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190,95098.67472,547,6801.294560,4800.0308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185,85098.67212,547,1801.294366,0800.0336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6,246,85099.7193495,3800.251756,8800.029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711,58658.61922,585,68040.837134,4200.5437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5,779,42691.2778495,3807.823856,8800.898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01、议案2.04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02、议案2.03、议案2.05、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瀚文律师、于茜律师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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