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11月
目录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5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进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股东会秘书处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需要发言或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的,应在会议登记期间向股东会秘书处进行登记,股东会秘书处将按登记顺序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五、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周五)14:30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荣涛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选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并统计网络投票情况后发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会决议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宣布股东会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25,461.25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7,463,112.44元(未经审计)。
为促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盈利状况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除回购专户20,961,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40,942.76元(含税),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7%。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5年11月14日
议案二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三)发行方式:在批准的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和到期债务融资工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五)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六)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时间: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资金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八)决议有效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等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如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商和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事项。
(四)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