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900945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编号:临2025-11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5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航控股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于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现因业务需要,在前期预计的基础上新增部分预计金额,本次预计金额的新增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祝涛、吴锋、丁拥政、邱亚鹏、田海、丁国清、李都都已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为:本次新增额度,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2025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的预计金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本次主要是在“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和“向关联人租赁资产”交易类别下分别新增部分预计金额,本次调整后“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交易类别下全年合计预计金额为
12.0494亿元,“向关联人租赁资产”交易类别下全年合计预计金额为16.9138亿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5年度前次预计金额(亿)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亿) | 本次调整后的2025年预计金额(亿) | 调整后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次预计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飞机、工具、机库等 | 0.7020 | 0.4306 | 0.7020 | 5.83% | 主要为飞机对外出租,因退租收取飞机退租费用合计约0.9亿元 |
| 海南海航航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办公场地等 | 0.0801 | 0.0183 | 0.0801 | 0.66% | ||
|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 出租飞机、发动机、房产、航材等 | 2.2208 | 1.6324 | 2.2208 | 18.43% | ||
| 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 | 0.0396 | 0.0359 | 0.0396 | 0.33% | ||
| 海航货运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网络等 | 0.0208 | 0.0154 | 0.0208 | 0.17% | ||
| 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飞机、房产、工具等 | 0.6735 | 0.6018 | 0.6735 | 5.59% | ||
| 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工具租赁等 | 0.0021 | 0.0007 | 0.0021 | 0.02% | ||
|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 出租飞机、房产等 | 1.0010 | 0.7435 | 1.0010 | 8.31% | ||
|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 出租飞机、房产等 | 2.4740 | 1.8657 | 3.3740 | 28.00% | ||
| 海南海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等 | 0.0157 | 0.0131 | 0.0157 | 0.13% | ||
|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 | 出租房产 | 0.0542 | 0.0266 | 0.0542 | 0.45% |
| 公司 | |||||||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出租工具、机库、房产等 | 0.1228 | 0.0438 | 0.1228 | 1.02% | ||
| 海航航空食品(三亚)有限公司 | 出租食品车等 | 0.0043 | 0.0031 | 0.0043 | 0.04% | ||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 | 0.2129 | 0.1052 | 0.2129 | 1.77% | ||
| 扬子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 | 0.0023 | 0.0007 | 0.0023 | 0.02% | ||
| 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 出租房产、机库、工具等 | 0.1430 | 0.1196 | 0.1430 | 1.19% | ||
|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 | 0.0413 | 0.0407 | 0.0413 | 0.34% | ||
|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飞机、航材、房产等 | 2.7547 | 1.5974 | 2.7547 | 22.86% | ||
| 海南海航汉莎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 出租房产 | 0.0114 | 0.0071 | 0.0114 | 0.09% | ||
| 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 | 出租模拟机、房产、工具等 | 0.5729 | 0.1666 | 0.5729 | 4.75% | ||
| 小计 | 11.1494 | 7.4682 | 12.0494 | 100% | |||
|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 |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发动机、办公场地、库房等 | 0.1113 | 0.0538 | 0.1113 | 0.66% | 主要为飞机租赁费用及新增飞机退租费用合计约1.44亿元 |
|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 租赁发动机、办公场地、员工宿舍等 | 0.2820 | 0.1989 | 0.2820 | 1.67% | ||
|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等 | 1.0825 | 0.7681 | 1.0825 | 6.40% | ||
|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3838 | 0.3017 | 0.3838 | 2.27% | ||
| 扬子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1.7399 | 1.4046 | 1.8399 | 10.88% | ||
| 旅云五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2510 | 0.1545 | 0.2510 | 1.48% | ||
| 旅云十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1691 | 0.1297 | 0.1691 | 1.00% | ||
| 旅云十六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1691 | 0.1297 | 0.1691 | 1.00% | ||
| 旅云三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3351 | 0.2436 | 0.3351 | 1.98% | ||
| 旅云七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2569 | 0.1878 | 0.2569 | 1.52% | ||
| 旅云九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0.2881 | 0.2086 | 0.2881 | 1.70% | ||
| 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1.1424 | 1.1424 | 1.1424 | 6.75% | ||
|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 | 租赁飞机 | 0.0027 | 0.0900 | 1.3427 | 7.94% |
| 司 | |||||
| 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 租赁飞机、房屋、车辆等 | 0.1316 | 0.1258 | 0.1316 | 0.78% |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2.4818 | 1.6900 | 2.4818 | 14.67% |
| 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飞机 | 6.3587 | 3.4304 | 6.3587 | 37.59% |
|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飞机、航材、房产等 | 0.2878 | 0.1471 | 0.2878 | 1.70% |
| 小计 | 15.4738 | 10.4067 | 16.9138 | 100.00% |
注:1.合计数与各项明细数据之和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形成的尾数差。
2.相同类别的预计总额度可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包括授权期限内新增关联方)调剂使用。
3.以上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为财务初步统计,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新增关联交易单位介绍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5-025)。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5年度同类关联交易价款结算正常,本次新增金额不涉及违反公司关联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定价,无市场价的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交易,是根据公司飞机租赁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新增加的金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