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1,934,33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254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及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潘笑盈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长吴锦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49,805,994 | 98.5992 | 2,017,844 | 1.3281 | 110,500 | 0.0727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2025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3,414,287 | 86.3064 | 2,017,844 | 12.9826 | 110,500 | 0.710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李冠之、王毅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