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构。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 年6 月,2013 年11 月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 号楼三单元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 号金茂礼都南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 人,注册会计师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 人。
四川华信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 万元(包 括证券业务收入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 家上市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 收费共计4,478.8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5 次、自律监 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 年5 月,1994 年加入四川华 信,并于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 计报告的情况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4 年1 月,自2019 年7 月开 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1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 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1997 年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2 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 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敏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行政监管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行政监管单位
因执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
报审计项目,受到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1 李敏 2025 年1 月16 日 中国证监会 四川证监局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27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以及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由于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导致审计需配备的人员以及投入的工作量增加,较上一期审计收费85 万元 增长8.24%。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 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5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 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