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苏药发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2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WUZHONG

PHARM吴中医药

2026 年3 月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 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有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 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 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具体证 明文件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 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6 年3 月17 日14:30 之前到达苏州市 吴中区东方大道988 号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 楼会议室进行签到登

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 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现场会议表决,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 票。

五、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 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在会议登记处向工作人员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六、股东发言期间,每位发言者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 分钟,与本次股东 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 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会议使用纸质表决单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 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 “同意”、“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 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3 月17 日14:3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 号公司20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议程内容:

一、宣读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宣读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与会人员。

三、宣读会议各项议案:

1、宣读《关于聘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宣读《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宣读《拟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七、宣布议案表决结果和决议。

八、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公司拟将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 监事会及监事仍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权, 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对上述 议案予以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等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其中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9 至202601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