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26-00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 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3 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 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军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26 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为保障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 获取手段,公司2026 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盛泰创发”)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零或不高 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借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2026-004)。
关联董事张志军、宋民松、刘福安、张文国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