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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参会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同意选举刘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与公司现任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东升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7日

附件:简历刘东升,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分行职员、利农检测(滨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23年5月至2025年7月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行政总监。202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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