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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议案

2025年8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对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进一步增加修订内容,董事会拟由七名成员构成增至九名成员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45号《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8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删除和修订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条款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5-046号《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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