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9日发出,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将第3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