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新增合计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储能”)新增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的担保额度。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龙能电力及卧龙储能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龙能电力及卧龙储能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