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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科: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情况

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相关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81)。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241,323,635.20元。全体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的重整投资款。

三、风险提示

(一)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

1、2025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1),虽然《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2、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分别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中科新材、恒力国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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