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慈翔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慈翔 |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2025年9月28日 | 2026年5月24日 | 工作调动 | 是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西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 是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慈翔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因慈翔女士离任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西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西安”)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慈翔女士将继续履行天坛西安董事职责,期限至天坛西安选举新任董事之日止。公司将尽快完成天坛西安新任董事委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慈翔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2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比的0.0012%。慈翔女士将继续遵守其增持公司股票时作出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承诺(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及董事会对慈翔女士多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