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优化股本结构,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至50,000万元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50元/股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为: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