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包括与一汽集团系、兵器工业集团系、东北工业集团系关联法人及子公司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时,关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一东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4)。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经理层薪酬和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考核指标设置科学、薪酬结构合理,能够有效激发经理层积极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鉴于公司原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杨明杰已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保障相关工作的独立性与合规性,同意聘任周勇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周勇具备履行该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职责。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