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乐凯胶片:涉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5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317号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乐凯胶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鉴证报告第2页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乐凯胶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乐凯胶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乐凯胶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乐凯胶片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年3月25日

专项报告第1页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26,476.2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3,513.36元。

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54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620.35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0,970.82万元,余额合计为18,417.8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5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404.8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12.95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9,364.6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0,985.02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1,191.25万元,余额合计为9,273.5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6,810.6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462.95万元)。

专项报告第2页

(二)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3,082股,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3,413,46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6,586,528.51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4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47.46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3,368.11万元,余额合计为7,521.9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7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4.9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37.05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47.46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3,383.54万元,余额合计为7,537.4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9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0.35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37.0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专项报告第3页

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中国银行保定分行、民生银行保定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账户余额
工行保定朝阳支行0409003829300062476591,999,989.6010,754.88
建行天威西路支行1300166560805052090818,704,793.62
交通银行保定分行1360807900180100957381,725,976.37
民生银行保定分行699051597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10103856811245,000,000.00
工行宿迁宿城支行11160202193000999582,664,793.26
合计591,999,989.6068,106,318.13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68,106.318.13元;另外现金管理余额合计0.00元。

专项报告第4页

(二)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账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631754901336,013,243.6677,921.93
建行天威西路支行13050166560800000927
工行宿迁宿城支行111602021930008887525,533.99
合计336,013,243.66103,455.92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

专项报告第5页

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直属上级机构,与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03,455.92元,另外现金管理余额合计9,900,000.00元,其中民生银行现金管理资金9,9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 号生产线已变更为TAC膜3#生产线项目,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8,462.95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乐凯光电于2025年7月15日累计归还人

专项报告第6页

民币8,462.95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462.95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中的6,537.05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乐凯光电于2025年7月15日累计归还人民币6,537.05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6,537.05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专项报告第7页

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情如下: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158.58万元。

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名称金额起始日产品实际 存续天数投资收益/ 预期收益率备注
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4080718717.90注1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4,500.002024092316848.88注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412178125.52注1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7,200.00202503149148.31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50317908.49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506239230.96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470.0020250623911.97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1,350.0020250625321.89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1,138.0020250625613.14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50924351.53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50924622.80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509249019.29

注1:投资收益额为投资产品总收益额,包含上年度已经计提金额

52.10万元;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11.57万元,截

专项报告第8页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990.00万元。

单位:万元

签约方名称金额起始日产品实际 存续天数投资收益/ 预期收益率备注
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970.00202409251664.96注1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980.0020250317904.16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980.0020250623914.10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990.0020251010911.82%注2

注1:投资收益额为投资产品总收益额,包含上年度已经计提金额

6.19万元;

注2:投资产品尚未到期,年末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4万元。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

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号生产线)节余资金的议案》,将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号生产线单个项目节余资金1,426.13万元及其孳息用于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3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高性能锂离子电

专项报告第9页

池PE隔膜产业化建设单个项目结余资金8,345万元用于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1,708.39万元,详见附表1。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PE隔膜产业化建设项目、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一期项目、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07.83万元用于公司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3,863.62万元,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8.63万元用于公司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高性能分离膜

专项报告第10页

及元件建设项目”0.00万元,详见附表2。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无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11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