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股票简称:重庆啤酒公告编号:临2025-03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月
日,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鉴于本议案系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40,016.23万,其中授权许可24,163.36万,采购或销售15,852.87万,同时授权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1-10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嘉士伯及其关联方 | 授权许可(商标及技术使用费) | 25,834.75 | 21,647.29 | 使用许可商标的国际品牌产品销量变动所致。 |
| 销售或采购 | 15,602.88 | 10,215.71 | 境外采购需求低于预期。 | |
| 合计 | 41,437.63 | 31,863.00 |
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1、授权许可(商标及技术使用费)情况
(1)201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啤酒(湖南)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约定将原由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转授权许可给本公司使用的嘉士伯(Carlsberg)及乐堡(Tuborg)商标,改由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直接授权许可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根据许可协议,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分别授权许可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使用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商标使用许可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2020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双方约定,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净销售收入计算。具体情况为:嘉士伯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乐堡商标的许可费率为4%;怡乐仙地商标的许
可费率为5%;1664商标的许可费率为6%/7%,其中,Blanc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7%,其余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为6%;夏日纷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2025年1-10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58,753,362.20元。
(2)201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约定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分别授权许可上述公司使用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商标使用许可有效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双方约定,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上述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净销售收入计算。具体情况为:嘉士伯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乐堡商标的许可费率为4%;怡乐仙地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1664商标的许可费率为6%/7%,其中,Blanc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7%,其余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为6%;夏日纷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2022年,公司新设立之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加入该许可协议。2025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首酿金麦贸易有限公司加入该许可协议。2025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157,178,464.65元。
(3)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湖南)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6月1日起。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4月1日起。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
年7月1日起。双方约定,技术使用费金额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第三方销量计算,费率为每百升22.5丹麦克朗。2025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技术使用许可费370,319.62元。
(4)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授权嘉士伯香港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2025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60,010.40元。
(5)2024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8月23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2025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46,735.24元。
(6)2025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首酿金麦贸易有限公司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京A(JingA)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2025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63,988.95元。
(7)公司拟与嘉士伯马来西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马来西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2、采购、销售商品或原材料情况
2025年1-10月公司嘉士伯旗下的关联企业发生原材料和啤酒产品采购及销售金额为102,157,092.74元。本期该项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境外采购需求低于预期。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16.23万元人民币。
金额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6年预计金额 | 2025年1-10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嘉士伯及其关联方 | 授权许可(商标及技术使用费) | 24,163.36 | 21,647.29 | 预计使用许可商标的国际品牌产品销量增加。 |
| 销售或采购 | 15,852.87 | 10,215.71 | 预计境外采购需求增加。 | |
| 合计 | 40,016.23 | 31,863.00 |
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BREWERIESA/S)法定代表人:HenrikPoulsen注册地址:丹麦哥本哈根DK-1799J.C雅各布森大街1号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9日主营业务:在丹麦以及境外开展酿酒业务,提供技术或商业协助,购买并持有不动产或其他用于酿酒业务的财产,或从事其他业务并从中获取收益;前述业务应由董事会临时或为达到前述全部或任何目的而决定。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士伯香港的全部股权,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
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嘉士伯香港(英文名:CarlsbergBreweryHongKongLtd.)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97.3亿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18-22号海滨广场一座18楼成立日期:1978年04月07日主营业务:啤酒生产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香港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SupplyCompanyAG)
法定代表人:AndreasTakacs
注册资本:500万瑞士法郎
注册地址:Spinnereistrasse2,CH–8866Ziegelbrücke,Switzerland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1日
主营业务:啤酒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是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嘉士伯柬埔寨啤酒有限公司(英文名:CambrewLimite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注册地址:No.1881,RussianBlvd,TaNguon,Kakap,PorSenChey,PhnomPenh,Cambodia
成立日期:1995年8月2日
主营业务:啤酒、软饮料及其它饮料的生产和批发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CambrewLimited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ambrewLimited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SingaporePteLtd)
法定代表人:StefanoClini
注册资本:100万新加坡币
注册地址:18AhHoodRoad,#07-51Singapore,329983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2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和批发贸易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CarlsbergBreweryMalaysiaBerhad是CarlsbergSingaporePteLtd(“CSPL”)的母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持有CarlsbergBreweryMalaysiaBerhad的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SPL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老挝啤酒有限公司(英文名:LaoBreweryCompanyLimite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2,105万美元
注册地址:Km12ThadeuaRoad,HatsayfongDistrict,VientianeLaoP.D.R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5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啤酒、饮用水、非酒精饮料及其它饮料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CarlsbergAsiaPte.Ltd.是LaoBreweryCompanyLimited(“LBCL”)持股61%的母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持有CarlsbergAsiaPte.Ltd.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LBCL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NyaCarnegiebryggerietAB(publ)
法定代表人:JoakimKennethLosin
注册资本:494万克朗
注册地址:Ljusslingan15,12064Stockholm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NyaCarnegiebryggerietAB(publ)(“NCAB”)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NCAB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8、冠龙堡供应有限公司(英文名:KronenbourgSupplyCompany)
法定代表人:StéphaneComte
注册资本:653.4万欧元
注册地址:Boulevarddel'Europe,67210Obernai
成立日期:2015年2月3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KronenbourgSupplyCompany(“KSC”)是KronenbourgSAS的全资子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KronenbourgSAS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KSC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9、CMBC供应有限公司(英文名:CMBCSupplyLimited)
法定代表人:PaulDavies
注册资本:1,786.50万英镑
注册地址:Marston'sHouse,BreweryRoad,Wolverhampton,England,WV14JT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CMBCSupplyLimited(“CMBC”)是CarlsbergMarston’sBrewingCompany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CarlsbergMarston’sBrewingCompanyLimited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MBC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0、HomeofCarlsbergA/S
法定代表人:PeterHaahrNielsen
注册资本:950万丹麦克朗
注册地址:GamleCarlsbergVej15,1799K?benhavnV
成立日期:1982年3月4日
主营业务:贸易、制造、投资及营销方面的商业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HomeofCarlsbergA/S是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HomeofCarlsbergA/S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1、嘉士伯马来西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MarketingSdnBHD)
法定代表人:StefanoClini
注册资本:990万林吉特币
注册地址:No.55,PersiaranSelangor,Section15,40200ShahAlam,Selangor,Malaysia
成立日期:1985年5月30日
主营业务:销售和分销啤酒,黑啤,苹果酒,仙地酒和非酒精饮料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CarlsbergBreweryMalaysiaBerhad是CarlsbergMarketingSdnBHD(“CMSB”)的母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持有CarlsbergBreweryMalaysiaBerhad的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MSB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2、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但产品出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应提供成本构成依据。
3、2013年4月,公司的下属部分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分子公司签订了跨境采购协议,公司之间的跨境购销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
4、201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15年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啤酒(湖南)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0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1年1月,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布鲁克林(Brooklyn)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5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首酿金麦贸易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LIGHT)、1664(Kronenbourg1664)、怡乐仙地(Jolly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
5、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湖南)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4月1日起。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
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技术使用费金额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第三方销量计算。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对于许可期限到期的商标,公司将于许可期限到期前签署展期协议。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香港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授权嘉士伯香港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2024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8月23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2025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首酿金麦贸易有限公司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京A(JingA)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公司拟与嘉士伯马来西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马来西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经许可使用嘉士伯旗下商标及相关技术、生产销售嘉士伯旗下国际品牌啤酒,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能够丰富啤酒产品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推进公司产品高端化战略的实施,达到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目的。公司向嘉士伯及其关联方采购啤酒产品,以填补本公司目前未生产的某些超高端精酿啤酒品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占领空白市场。同时公司对该部分啤酒产品作了合理采购预计,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采购总量占比不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向嘉士伯及其关联方销售啤酒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同时,本地品牌产品的出口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