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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9

600120证券简称:浙江东方公告编号:

2025-067债券代码:

138898.SH债券简称:

东方

债券代码:

240620.SH债券简称:

东方

债券代码:

241264.SH债券简称:

东方K1债券代码:

241781.SH债券简称:

东方

债券代码:

244319.SH债券简称:

东方K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余冬筠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余冬筠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控股股东推荐意见,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旗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余冬筠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8日2027年9月2日工作变动不适用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冬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余冬筠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余冬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余冬筠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更换公司董事的情况

根据控股股东推荐意见,2025年

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旗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沈旗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沈旗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拥有履行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沈旗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沈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附:相关人员简历

沈旗先生,男,1982年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战略与产业投资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裁兼投资总监。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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