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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0071证券简称:凤凰光学公告编号:2025-033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所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宗谅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洪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韩雪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宗谅近三年除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次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外,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洪军及质量复核人韩雪艳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计划向其支付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万元,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简称:《选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超过《选聘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8-10年的要求以及有两年的衔接期安排;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建议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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