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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范财务报告流程, 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 年3 月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提名闫菲等人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根据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闫菲(董事)、马菁(独立董事)、张 丰勇(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闫菲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