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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任命公告(补
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闫菲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费冰馨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高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危玲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闫菲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费冰馨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83提名危玲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1、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原董事王腾、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闫菲、费冰馨、高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原监事张菁荣女士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危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本次提名闫菲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提名费冰馨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提名高莉莉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提名危玲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