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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顺坤)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顺坤)

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权利。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履职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余顺坤,1963年5月出生,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工学学士学位和华北电力大学经济技术及管理博士学位。曾任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8次、通讯会议2次)、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1010900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次;同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参加年审沟通会

次。履职中,本人充分发挥专业履职作用,主动获取相关信息,于会议召开前深入研读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就审议事项与公司沟通交流,认真对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发表独立意见,针对重大项目风险防范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设立华润双鹤产业基金、发行公司债券、股权激励解锁条件成就、管理团队任期及2025年度业绩合同制定、业绩合同评价结果及薪酬兑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全面修订

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2024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通过与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磋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时间节点与整体推进安排,同时听取公司经理层就年度经营成果、业务状况等内容的专项汇报。为确保本人能够就公司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充分研讨、深度沟通。此外,本人积极参与年审沟通相关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展及总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与成效。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常态化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倾听中小股东诉求与关切,重点就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规范、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事项进行细致回应。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时,充分兼顾中小股东视角,独立审慎发表意见,主动传递公司合规运营与发展逻辑,搭建起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共十六天,除出席/列席相关决策会议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围绕人力资源赋能组织发展与效能提升进行专题授课。

1、与管理层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针对投资并购、“十五五”战略规划等重点事项与管理团队进行现场沟通,就企业的营运状况、发展规划及面临的风险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作为从事人力资源研究的大学教授,本人积极与管理团队就公司人力资源建设开展深度沟通,为人力资源十五五战略、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建言献策,同时围绕人力资源管理前沿理论以及实操方法做专题授课,助力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与效能提升。

2、现场调研情况报告期内,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本人调研了经营公司事业部、创新事业部、输液事业部及安徽双鹤,参观了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听取工作汇报等,就公司生产经营、人力资源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沟通,围绕锚定发展定位、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完善人才管理机制等重点方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意见与建议,为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3、履职保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董监高履职保障与信息获取工作,多措

并举保障关键信息传递及时、全面。公司通过定期推送对标企业分析报告、履职监管案例专刊、董事会简报、股东持股简报、政策解读等材料,确保本人第一时间掌握行业最新政策、对标企业发展动态及监管新规要求;针对新出台的监管规定,公司专门组织本人参加2025年度十二期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专题培训,助力本人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与决策能力,为高效、规范履职筑牢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设立华润双鹤产业基金,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发表了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场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15年,在公司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遵守或履行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数据准确详实,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相关会议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业绩合同制定及考核评价结果、2025年业绩合同制定以及2024年业绩合同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合同能够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目标,考核目标与业绩目标能够合理衔接、有效支撑经营业绩,激发管理团队的潜力和活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限售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以及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余顺坤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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