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震)
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陈震,1971年1月出生,南开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曾任(原)化工部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助理工程师,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药药学一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主任药师,郑州大学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青松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阳药科大学亦弘商学院研究员,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副总经理,重庆法默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南京同怡汉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次、通讯会议
次)、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10 | 9 | 6 | 1 | 0 | 否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履职期间,本人出席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议5次,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次,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本人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在会议召开前深入研读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与公司沟通交流审议相关事项的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全力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设立华润双鹤产业基金、发行公司债券、全面修订基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形。(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入沟通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展、成果及问题,全面掌握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全貌与关键事项,结合自身专业领域与履职要求,对相关工作提出针对性专业意见,助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与内审工作质效。2024年年报编制期间,先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听取经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经营、业务发展、预算完成等情况的汇报,相关负责人对本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后在会计师出具意见及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发现问题充分探讨交流,保障对公司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2024年度及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深入了解股东关切与中小股东诉求,为在公司决策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筑牢基础。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情况履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共十六天,除出席/列席相关决策会议外,还积极与经理层进行沟通,参加年度工作会、战略研讨会、运营分析会、重点项目专题沟通会等,及时掌握公司动态,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1、与管理层沟通情况履职期间,本人积极与管理层针对重点事项进行现场沟通,就企业的营运状况、发展规划及面临的风险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会,结合自身在医药领域的从业经验与专业积累,以行业专业视角开展专题分享,为公司研发方向规划与整体战略布局提供专业参考及实务性建议。
、现场调研情况履职期间,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本人现场调研了创新事业部、输液事业部及安徽双鹤,参观了创新实验室及生产车间,听取了工作汇报,就产品研发创新、风险防控等内容与公司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沟通,在产品研发规划、完善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可落地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3、履职保障情况履职期间,公司围绕董监高关键信息获取搭建完善保障体系,落地多项务实举措确保信息传递高效全面。通过定期推送对标企业分析报告、董事会简报、股东持股简报、政策解读、履职监管案例专刊等材料,保障本人第一时间精准掌握行业最新政策、对标企业经营动态及监管新规要求;针对新出台的监管规则,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上
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履职培训等,本人认真完成各项培训课程与考核要求,及时更新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及财务内控等领域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合规履职能力与专业判断水平,确保各项表决与意见发表均建立在扎实的专业与政策认知之上。同时公司搭建了独立董事与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渠道,保障交流便捷顺畅,助力本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营全貌。以上各项保障举措落地见效,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设立华润双鹤产业基金,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发表了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场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15年,在公司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遵守或履行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不符合监
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履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期完成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项定期报告均依规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审议与披露流程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黄文昊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即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此进行了审查,经审阅黄文昊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经考察,黄文昊先生具备任职资格,及担任相关职务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期间,本人对增补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等事项进行了审查,通过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认为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及担任相关
职务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之态度,恪守为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之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履职作用,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效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震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