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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丽英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丽英

各位股东:

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丽英,66岁,中国石化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城市供电与可靠性专 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主任委员,中电联专家 委员会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顾问。2024年6月任中国石化独 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符合境内外上市地 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亦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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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响身份和履职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以现场和电子通讯方式列席股东会3次,出 席董事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对所有议案均投票赞成。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议案内容,听取公司财务状况、生 产经营、改革发展动态及重大决策事项专题汇报,参加董事长与 独立董事的单独沟通会,履职中关注新能源替代加速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与应对举措,围绕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布局、应用场 景拓展和技术创新,以及进一步做好复杂生产经营形势下抓机遇、 防风险工作,更加注重投资项目动态评估与再评价等事项与管理 层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科学决策。2025年,本人在 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天以上。

(二)现场调研情况

2025年6月,本人赴西北油田等4家企业考察调研公司产 业链运转状况及驻新疆有关企业发展情况,详细了解有关油气生 产格局和增储上产规划、超深层勘探开发等领域科技创新、炼化 一体化项目创效、销售业务区域市场开拓、绿色低碳转型等情况, 并与一线员工座谈交流;11月,赴镇海炼化考察调研大型炼化 一体化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成本与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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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进度、技术国产化、用工集约化、能源管理与碳排放计 量以及'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初步设想等情况。调研期间,关 注企业结合自身特点与资源优势发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业务、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炼化产品拓市扩销增效等情况,提出在推进 新能源产业布局时动态跟踪、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和行业规范等建 议,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三)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编制披露过程 中,审核外部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工作、中期审阅工作的总体安 排计划;与外部审计师单独沟通,听取审计、审阅情况汇报;现 场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内审工作情况汇报,以及管理层关于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没有发现管理层汇报 与审计结果或审阅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客观公正地针对关联交易、 提名董事、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 事项进行审议,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专业发展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合规培训,定期阅研公 司提供的合规培训材料。及时跟进监管动态,认真学习相关资料, 了解掌握最新监管规则内容,持续提升合规履职能力。

(五)与投资者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沟通,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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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和H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年度、半年度 网络业绩说明会,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认真听取投资者提出的 问题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切。

三、重点关注事项有关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 到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持续关联交易2024年 度执行情况、向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增资等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前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相关条 款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商业利益,未发现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形;关联交易的 审批、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前述 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的持续关联交易总额均未 超过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上限。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 汇报,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持续监控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制度执行有效性,持续加强全 面风险管理水平。

(四)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毕马威')为外部审计师。 本人对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并核查了毕马威的基本情况,认为其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未发现其存在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五)提名董事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 他们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相关提名和聘任程序依法合规; 听取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四、综合评价

2025年,本人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得 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对公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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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转型升级、重大决策事项等发表意见建议,并被公司 管理层采纳,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6年,本 人将继续发挥好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为公司改革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积极建言献策,不断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 提升,持续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引m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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