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1月1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新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对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外融资不超过80亿元(具体以公司授权有效期内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对相关融资业务进行授权,授权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综合授信及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境外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2.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4.其他各类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融资租赁等。
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融资工具范围内,批准融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金融市场情况,确定或调整
融资方案。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宜,签署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对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