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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242468债券简称:

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

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合肥市望江西路

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2025年

日和2025年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参加监事

人,实际参加监事

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泽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季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本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工作条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本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工作条例》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亦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审议并批准了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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