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2025-11-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2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Xinguangyi Electronics Co., Ltd.(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1-1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新广益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经过多年艰苦创业,新广益已经在特种功能薄膜材料领域形成了一定市场影响力,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过审慎决策,公司拟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计划。发行人未来若成功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利于公司持续扩大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引进优秀人才、改善研发条件,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市场知名度。此外,上市还将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推动公司向更加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有助于公司更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公司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了各治理主体有效运作,相互制衡,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规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功能性材料项目,有助于加强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深化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品交付能力,奠定公司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助力公司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发行人本次融资建设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

1-1-2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自2004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以立足材料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为企业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材料企业为目标,以高分子改性、胶粘剂配方、薄膜制造、精密涂布、镀膜等技术为核心,以涂布、聚合、复合、流延等工艺技术为实现手段,不断开发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材料,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在细分化市场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综合厂商。同时,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着力布局新能源材料,并以此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将依托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现有核心产品的国内领先地位;加大生产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董事长:
夏超华

年 月 日

1-1-3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6,71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146,864,0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2日

1-1-5

目 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1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 1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1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 1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 2

声明 ...... 3

发行概况 ...... 4

目 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释义 ...... 10

二、专业术语释义 ...... 14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6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2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26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2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43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43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4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 4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6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4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51

三、其他风险 ...... 5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4

1-1-6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4

二、公司的设立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54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8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和挂牌情况 ...... 58

五、公司股权结构 ...... 58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 59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1

八、公司股本情况 ...... 6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7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79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80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 80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80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80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 81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82

十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82

十八、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83

十九、公司员工情况 ...... 86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88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88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8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58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64

1-1-7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70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6

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 177

八、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 190

九、境外经营情况 ...... 19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2

一、财务会计信息 ...... 192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0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20

四、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 ...... 221

五、主要财务指标 ...... 223

六、分部信息 ...... 225

七、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及影响程度.... 225八、经营成果分析 ...... 226

九、资产质量分析 ...... 251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69

十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78

十二、财务报告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79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 27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8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83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主要情况 ...... 284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客户储备情况 ...... 287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89

五、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 ...... 289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92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292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 292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 292

1-1-8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293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 293

六、同业竞争 ...... 294

七、关联交易情况 ...... 296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03

一、本次发行前完成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03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 303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 30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0

一、重要合同 ...... 310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12

三、诉讼仲裁情况 ...... 312

第十一节 声明 ...... 31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1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9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32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21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22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23

第十二节 附件 ...... 324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24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26

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355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58

1-1-9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60

六、备查文件 ...... 361

七、备查文件地点、时间 ...... 361

1-1-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释义

简称全称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新广益/发行人/母公司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广益有限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伽俐苏州市伽俐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嵘盛安徽嵘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新广益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
印尼新广益PT XINGUANGYI ELECTRONICS INDONESIA
越南新广益AAT VIETNAM ELECTRONICS CO., LTD
东莞分公司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聚心万泰江苏聚心万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鼎立鑫苏州市鼎立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立星苏州市联立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景从投资共青城景从湛泸拾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元保深圳国元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凯汇瑞苏州吴中天凯汇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中高新江苏吴中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启开盈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创启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轮投资协议》新广益、夏超华、夏华超、聚心万泰、鼎立鑫、联立星、谢小华、比亚迪、范琦、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徐春华、创启开盈共同于2022年12月12日签署的《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协议》
合心创投江苏合心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心环保亳州合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合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种茶饮亳州九种茶饮有限公司
裕鑫阳苏州市裕鑫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徽商典当江苏徽商典当有限公司

1-1-11

简称全称
鑫智尔苏州市鑫智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东盈苏州东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挖金客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凡森璞瑞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品红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8.SZ)及其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等
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28.SH)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等
瑞声科技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18.HK)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瑞声精密电子沭阳有限公司、瑞声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瑞声开泰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瑞声新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瑞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瑞声精密制造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等
维信电子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向上穿透的母公司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4.SZ)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等
嘉联益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153.TW)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嘉联益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嘉联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
紫翔电子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本知名FPC厂商NIPPON MEKTRON, LTD.的成员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MEKTEC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VIETNAM) LTD.等
好力威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领益智造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002600.SZ)及其关联公司
中来股份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300393.SZ)及其关联公司
约克科技苏州工业园区约克科技有限公司
淳华科技淳华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NOKNOK株式会社,是世界最大的密封产品生产厂家之一;旗下子公司NIPPON MEKTRON, LTD.是知名FPC厂商,其在中国经营的成员企业包括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等
宁波至正宁波至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杰楷材料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益得勤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润江塑化苏州润江塑化有限公司
信达新材广东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1-12

简称全称
邦力源深圳市邦力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泰科珠海广泰科贸易有限公司
福莱盈福莱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赛宝龙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康辉新材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恒力石化,股票代码:600346)的子公司
优创塑业苏州优创塑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优创塑业有限公司、苏州润利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
奔多实业浙江奔多实业有限公司
海洲电子常熟市海洲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斯迪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06.SZ)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等
立讯精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75.SZ)及其下属子公司
歌尔声学/歌尔股份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41.SZ)及其下属子公司
蓝思科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33.SZ)及其下属子公司
毅嘉科技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02.TW)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毅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等
三井/三井化学三井化学株式会社
住友/住友化学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积水/积水化学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日东电工日东电工株式会社
凡纳克日本凡纳克株式会社
索尼索尼集团株式会社
索马龙索马龙株式会社
SHEEDOM日本SHEEDOM株式会社
MATAI日本MATAI株式会社
ISOVOLTA奥地利依索沃尔塔集团公司
Tesa/德莎德莎胶带公司
3M/3M公司一家全球著名的制造业跨国公司,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成分股之一
方邦股份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山精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4.SZ)及其下属子公司
弘信电子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57.SZ)及其下属子公司

1-1-13

简称全称
迈锐精密迈锐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住友电工日本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藤仓日本株式会社藤仓
永丰韩国永丰集团(Young Poong Group)
台郡/台郡科技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艾奇韩国BH集团
世一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
村田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伦/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水致远/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发行人及其前身制定并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另有说明的除外
报告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
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2024年及2025年1-6月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股东大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股份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1-14

简称全称
中证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释义

简称全称
PCBPCB(Printed Circuit Board),指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FPC、柔性线路板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指柔性电路板/挠性电路板,一种用柔性的绝缘基材制成的印刷电路板,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弯折性好的特点,能够满足电子产品小型化、轻薄化、可穿戴化的趋势,主要用于消费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
FCCLFCCL(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指挠性覆铜板,是用增强材料浸以树脂胶黏剂,通过烘干、裁剪、叠合成坯料,然后覆上铜箔,用钢板为模具,在热压机中经高温高压成形加工而制成的,是FPC的加工基材
CVLCVL(Coverlay),覆盖膜或保护膜,贴在铜箔基材上保护线路不被氧化及损害,CVL的成分一般包括PI(聚酰亚胺树脂)和AD胶
PIPI(Polyimide),指聚酰亚胺,是分子结构含有酰亚胺基链节的芳杂环高分子化合物;PI在印制线路板中可以作为线路板基板及覆盖膜使用
AD胶AD(Adhesive),胶粘剂,特指CVL层中用于起粘接作用的胶水,主要成份是环氧树脂
TPXTPX(Transparent Polymer X),学名为聚4-甲基戊烯,是一种高透明的结晶性塑料
PBTPBT(Polybutylene Terephthalate),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具备良好的化学稳定性、机械强度、电绝缘特性和热稳定性,广泛运用于家用器具、电器元件和汽车工业中
聚酯粒子聚酯粒子是由二元醇或二元酸或多元醇和多元酸缩聚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粒子的总称。包括PBT粒子、PE粒子等,广泛运用于纺织品、塑料和涂料制造中
PETPET(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即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是热塑性聚酯中最主要的品种,俗称涤纶树脂
S/M印刷S/M英文全称为Solder Mask,指印刷线路板上的阻焊层,在线路板加工过程中使用印刷技术将阻焊层覆盖于电路板表面不需要焊接的位置上,以起到防潮、绝缘、防焊、耐高温及美观的需求。少部份可能使用喷墨印刷
SMTSMT(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指表面贴装技术,是一种将无引脚或短引线表面组装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它基板的表面上,通过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连技术
粒子塑料粒子,即颗粒状的塑料,包括PE、PBT、TPX、PP等多种类型
储能模量储能模量表述材料存储弹性变形能量的能力,储能模量是指粘弹性材料在交变应力作用下一个周期内储存能量的能力,通常指弹性,其表征的是材料变形后回弹的指标
FR4FR-4(Flame Retardant 4)材料,是一种线路板原材料和基材,FR4是耐燃材料等级的代号,代表树脂材料经过燃烧状态必须能够自行熄灭的材料规格,具备较高的强度与阻燃性。
CCSCCS(Cells Contact System),中文名称集成母排或线束板集成件,属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由FPC、塑胶结构件、铜铝排等组成,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监控中心的核心部分,对汽车安全性能起着关键作用。

1-1-15

简称全称
PVDPVD(Physical Vapor Deposition),指物理气相沉积,是在真空条件下,采用物理方法,将材料源——固体或液体表面气化成气态原子、分子或部分电离成离子,并通过低压气体(或等离子体)在基体表面沉积成薄膜的技术
TWS耳机TWS(True Wireless Stereo),指真正无线立体声;TWS耳机即基于TWS技术发展的耳机,可以实现立体声音频的无线传输
BMS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指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是一套保护动力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时刻监控电池的使用状态,通过必要措施缓解电池组的不一致性,为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安全提供保障
OCAOCA(Optically Clear Adhesive),固态光学透明胶,用于胶结透明光学元件(如显示器盖板)的特种粘胶剂,一般用作贴合介质
milmil为一种长度单位,1mil为千分之一英尺,即约0.0254毫米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招股意向书中发行人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属于公开数据,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1-1-16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聚心万泰、鼎立鑫、联立星承诺:(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1年以来,受全球供应链情势紧张、大宗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影响,TPX粒子、聚酯粒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后又持续回落,其中如TPX粒子单价从2021年的75.54元/kg上升至2022年的86.67元/kg,又持续回落至2025年1-6月的

70.79元/kg。2021年至2022年期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

1-1-17

成本上升,受上述主要因素影响,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由2020年的38.74%降至2022年的31.76%,下降约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1-32%左右。

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发行人与客户针对老产品的年度定价时无法传导涨价影响,对客户的新产品导入和定价不如预期,也未能通过技术创新、优化配方、改进工艺等方式有效实现降本增效,则存在由于无法传导或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而导致综合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以2024年为例,以年度采购数据及年初存货数据为基准,假设销售及成本结构不变而主要原材料的当期采购价格均上涨5%或10%,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5和4.30个百分点,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7和4.40个百分点。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的新能源材料、改性材料等新产品收入占比呈现持续提升的趋势。但由于发行人是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新进厂商,尚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初期,而改性材料属于上游基础原材料,因此该等新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均低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如新能源材料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1.27%、4.76%、

13.96%、15.82%,改性材料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3.88%、14.67%、23.65%、

23.52%。如果该等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未来实现快速增长,而毛利率水平不能显著提升,则可能拉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2、上游原材料风险

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主要源自进口,其中TPX粒子的最终货源来自三井化学,报告期各期TPX粒子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4%、15.98%、22.11%、21.2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井化学不存在单方面依赖的情形,双方之间属于相互合作的商业伙伴关系。TPX粒子主要用于橡胶管制造用辅助材料、树脂模具、离型膜、食品包装材料、餐具、化妆品容器等产品的生产制造,是一种主要应用于民用轻工领域的材料。2021年、2022年受全球大宗原材料上涨影响,该粒子价格呈上涨趋势,从2021年的

75.54元/kg上升至2022年的86.67元/kg,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虽然2023年以来,该粒子的销售价格已经同比回落,但若未来原材料供给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供应不足、供应价格上升,可能会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稳定性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目前抗溢胶特种膜产品主要有两种技术规格——TPX膜和PBT膜,发行人具

1-1-18

备生产上述两种薄膜的技术能力。其中,报告期内,TPX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8%、22.26%、23.95%、23.74%。未来若三井化学限制TPX粒子在中国市场的出售,由于发行人使用PBT等其他材料替代TPX粒子产品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万元、51,593.50万元、65,694.75万元、31,316.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34万元、8,328.25万元、11,570.19万元、5,920.58万元。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但如果后续:

(1)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疲软;(2)发行人不能持续迭代原有产品并持续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或者无法持续拓展新的客户;(3)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持续上升;(4)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则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存在下滑的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商,受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69.64%、57.22%、52.89%、52.77%。若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新客户开拓或新产品研发无法取得进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由产品技术指标性能、产品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共同确定,导致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一定的波动变化,例如报告期各期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50元/平方米、3.31元/平方米、3.06元/平方米、2.97元/平方米。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下游客户因自身承接的生产项目、工艺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在产品的抗腐蚀性、耐温性、耐高湿性、耐强外部应力、高洁净等特性要求和采购需求方面显著降低,导致售价较低的产品在发行人销售收入中的比例大幅提升,或者因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压力要求公司对相关产品进行降价,发行人产品的整体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下降的风险。

6、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生产及销

1-1-19

售。目前发行人在开展电子组件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光学胶膜、光伏胶膜、改性材料等新业务的拓展工作,上述新业务也已逐渐发展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发行人未来在拓展上述新业务的过程中,如果:①公司不能持续快速提高新产品的技术竞争力;②新产品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并逐步趋于饱和;③研发成果未达市场预期;④公司未能最终进入新客户的供应商行列等,公司将面临新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7、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1-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号)。

公司预测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10%;预测2025年度净利润12,727.0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79%。

虽然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考虑到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条件假设,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变化等具有不确定性,加之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5月14日

1-1-20

注册资本11,014.8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超华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
控股股东夏超华实际控制人夏超华
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36,71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36,71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146,864,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16元(按经审计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1.02元/股(按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1-21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预测2025年度净利润12,727.01万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并具有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认购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材料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 1、保荐及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募集资金总额的7%+150万元,且承销保荐费最低不低于4,150万元,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审计及验资费用:2,228.39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用:1,45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13.2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1.34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用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新广益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即不超过3,671,600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5,900万元;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1-1-2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申购日期2025年12月22日
缴款日期2025年12月2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343,2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90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3,671,600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1,835,800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1-1-23

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6,3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确定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协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且不参与本次网上与网下发行。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新广益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

设立时间:2025-10-23

备案日期:2025-11-03

产品编码:SBHY54

募集资金规模:5,900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5,90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纳金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劳动关系所属单位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人员类别
1夏超华董事长、董事新广益3,500.0059.32%核心员工
2李永胜董事、总经理新广益500.008.47%高级管理人员
3王苏薇董事、财务总监新广益400.006.78%高级管理人员
4曾智斌运营总监新广益500.008.47%核心员工

1-1-24

序号姓名职务劳动关系所属单位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人员类别
5黄峰营销总监新广益400.006.78%核心员工
6夏华超董事、采购经理新广益600.0010.17%核心员工
总计5,900.00100.00%-

注: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3、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体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机构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

(2)跟投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形,中证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规模分档确定:

A.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B.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C.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D.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具体跟投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跟投与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1-1-25

其下属企业。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
1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4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产品

新广益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制程材料。柔性线路板主要由金属导体箔、热固胶和绝缘基膜等材料热压合粘结而成。从制造工艺的角度看,如果直接将上述材料进行热压合,一方面,热固胶受热受压后,将会从绝缘基膜中溢出覆盖至周围的金属导体箔,使得无法进行后续金属导体箔的表面镀金或化金处理,以及后续的元器件焊接;另一方面,高温高压下进行直接加工,也非常容易导致绝缘基膜与热压机的压合面板粘接,致使柔性线路板破损或产生皱褶。因此,在柔性线路板热压合过程中需要在压合面板与柔性线路板之间放置一层抗溢胶特种膜,以起到抗溢胶、离型、抗皱褶、保护等作用。从产品应用场景的角度看,除上述柔性线路板的压合工艺外,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还广泛地应用在柔性线路板生产中的补强片、电磁屏蔽膜及多层线路板增层等加工工序中。柔性线路板作为一种精密电子部件,其整个生产过程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精细化。例如在压合环节,抗溢胶特种膜需要在高温(180℃以上)、高压(1200N/cm

)、高洁净(万级无尘室)等环境中保持其阻胶性、离型性不变,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因此,发行人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兼具高洁净、耐高温、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褶的多功能特种功能材料。

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应用于高洁净、高温、高湿、强酸碱、强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极端恶劣生产环境下的粘性材料。该材料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印刷线路板自动化生产制程中,通过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自动化生产,起到保护、牵引、承载、固定线路板的功能。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工艺复杂、生产环境多样,既包括高温高湿环境中的物理加工工艺(例如,印刷、模切、冲切、钻孔、压合等),又包括强酸强碱环

1-1-26

境中的化学加工工艺(例如,显影、蚀刻、镀铜、镀金、化金等)。通常而言,膜材是一类厚度极薄的柔性高分子材料,高温高压、强酸强碱等外部环境非常容易导致膜材腐蚀、脆化。因此,应用于上述复杂多样环境中的强耐受性特种膜需要具备高洁净度、耐高温、耐高湿、耐强酸碱、耐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性能,具有较高技术含量。除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外,公司还生产、研发并开展电子产品组件材料、改性材料、光学胶膜、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等新兴业务。

(二)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公司重要供应商主要为杰楷材料、中国石化等粒子供应商。

(三)主要经营模式

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结合需求预测组织生产。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实行“直销为主,贸易为辅”的营销管理模式。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在销售方面主要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并拓展市场。2013年公司成立自营销售队伍后,销售模式逐步从“贸易为主”转变为“直销为主”。

公司主要客户有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景旺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厂商,好力威等新能源行业客户。

(四)公司竞争地位

公司自2004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财务指标符合板块定位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的要求,具体如下:

1-1-27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是否符合发行人具体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8,099.52万元;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55亿元、

5.16亿元、6.57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达到3亿元。

(二)公司具备创造、创新、创意特征

1、公司荣誉情况

公司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广益15项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并拥有38项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技术战略,致力于实现高分子特种薄膜的进口替代及国产化。公司在发展历程中,凭借技术实力,得到了各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证的荣誉奖项,如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奖项名称取得时间颁布单位
1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2023年7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12月(已于2023年11月续期)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11月9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4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12月17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5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2024年11月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11月21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2024年12月25日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江苏省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培育库企业2021年5月14日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苏州市瞪羚计划培育企业2021年1月25日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10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2024年1月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公司产品、技术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公司自2004年设立以来,

1-1-28

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

(1)在高端特种薄膜领域,公司具备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并实现国产替代的能力抗溢胶特种膜的主要原材料为TPX粒子,TPX材料具备耐高温、极低表面能、成膜后离型效果好的优点,但也存在成膜后韧性不足、和其他高分子材料热力学相容性差的缺点,加工难度较高。因其材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新广益产品出现之前,抗溢胶特种膜主要由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及积水化学三家公司技术垄断,国内客户普遍面临因供应商单一造成的材料供应问题。新广益是当时行业中较早发现上述产业短板的企业之一,为把握抗溢胶特种膜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高性能特种薄膜产业的号召,公司自2006年起就成立了技术攻关专项小组,通过不断地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最终于2010年成功研发出与国外竞争对手性能可比的抗溢胶特种膜,成为了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抗溢胶特种膜关键制备技术的厂商之一。随后几年,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工艺迭代,产品性能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陆续与全球排名前10的多家FPC厂商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等全球知名客户抗溢胶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已成为抗溢胶特种膜的国内细分龙头厂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相比于国外竞争对手,发行人的部分产品性能具有一定领先优势(例如,拉伸强度性能和断裂伸长率性能优于国外竞品),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中使用发行人上述产品时,更不容易破损及残留。发行人部分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加热尺寸变化率较竞品更低,具有更好的耐温性,在高温环境下产品的抗溢胶成分流动性更低,产品的抗褶皱、抗溢胶能力更强,更容易实现无残留的工艺要求。

(2)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

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持续对现有材料特性与工艺技术进行研发,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比如,传统抗溢胶特种膜主要以TPX粒子为主要原材料制备而来,但在2021年,受宏观经济疲软等因素影响,TPX粒子的价

1-1-29

格持续大幅走高,给整个产业链的下游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成本负担。为解决上述问题,新广益创新性地采用价格较低的其他材料及工艺予以替代,通过对热调控、流量、辊压和收卷控制等工艺环节的创新,并优化产品外层与中间层配方,成功制造出在高温高压下易分离、无破损、低收缩、低形变的PBT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部分应用场景中替换TPX抗溢胶特种膜,并已成功销售给全球多家FPC客户。

从技术指标对比的角度看,公司生产的PBT抗溢胶特种膜在80℃/170℃温度下加热10分钟/30分钟的加热尺寸变化率(即薄膜在测试方向上的形变比例,该参数越低产品说明耐温性越好)方面与TPX抗溢胶特种膜相同基本没有差异;在同等厚度下,PBT抗溢胶特种膜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相比TPX抗溢胶特种膜相比还有一定的性能优势。因此,公司通过PBT抗溢胶特种膜的成功研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抗溢胶特种膜方面原材料来源单一的问题。这既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上的自主迭代能力,也展示了其在推动产品创新发展方面的实力。

(3)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除了在柔性线路板产业链中持续创新发展外,新广益也在持续关注声学、光学、新能源等其他特种薄膜的技术需求与产品发展方向,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

声学膜是耳机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同幅度形变,通过高频震动带动周围空气传递出声音的薄膜,其声学性能决定了发声单元的各种声学参数(振动质量、瞬态、失真和频响),因此声学膜是耳机中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属于电子产品组件材料。从生产制造的技术难点看,由于声学行业对耳机降噪、谐振频率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导致声学膜的厚度、模量等关键指标对耳机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存在上述门槛,2020年以前全球高端声学膜技术主要由日本的SHEEDOM、MATAI、奥地利的ISOVOLTA等少数公司掌握。2018年,新广益发现上述产业痛点以后,敏锐地意识到声学膜的制造难点在于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调节控制、制程工艺控制、声学薄膜特种制造设备的专业化配套等,而公司多年在流延成膜、高分子模量调节等技术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多积累,公司有望在原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通过材料改性优化设计、关键设备及工艺的改进创新等措施实现声学膜的技术突破。因此,公司迅速组成技术攻关小组,通过近一年的专项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

1-1-30

(±1um)、模量公差(±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目前公司声学膜已经通过对歌尔声学的销售,实现了对苹果高端耳机产品声学膜材料的配套。从声学膜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角度看,衡量产品技术性能的重要指标是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相比于日本SHEEDOM、MATAI等竞争对手,发行人声学膜产品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均有一定优势。因此,得益于上述产品性能优势,发行人声学膜产品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如更稳定的声音音质、更低的失真度,以及更广的频响范围。

3、发行人核心产品具有较强技术先进性

(1)抗溢胶特种膜

新广益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具有出色的耐高温性、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性和低析出性。上述特性是下游客户在FPC生产中关注的主要特性,客户使用公司的抗溢胶特种膜产品,借助其耐高温、抗溢胶等特性,能够有效提高FPC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A、耐高温

在FPC压合过程中,更高的温度可以提高压合效率,降低后续柔性线路板热处理工艺的时间;更长的压合时间也能够提高柔性线路板的可靠性,增加柔性线路板的稳定性与使用寿命,这对抗溢胶特种膜的耐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抗溢胶特种膜产品能够在越高的温度下及越长的时间内维持形态稳定,实现不破损、无残留,越能够助力客户能更快速及生产更高精密度的柔性线路板。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快速压合工艺中实现最高200℃下持续5分钟的耐温性,高于通常工艺中180℃持续2分钟的耐温要求;同时,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在传统压合工艺中可以实现最高190℃持续3小时的耐温性,高于通常工艺中180℃持续2小时的耐温要求。由于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耐温性能更好,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上可以选用更高的压合温度,使得压合工艺时间大幅缩减,有利于提高客户FPC产品的生产效率与产能。

1-1-31

B、抗溢胶性在FPC压合过程中,具有更小更均匀溢胶的柔性线路板能够减少溢出的胶水对于FPC铜板部分的污染,为后续元器件的焊接预留更大的面积。更大的焊接面积可以使得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更加紧密,提高FPC最终产品的可靠性与耐久性,从而提升客户FPC产品的良率。公司抗溢胶特种膜的高抗溢胶性可使得压合后FPC溢出的胶水较少,并具有均匀的溢胶形态,优于行业通常产品的溢胶水平。

C、离型性在FPC压合过程中,如果抗溢胶特种膜的离型性(即易剥离性)不足,则客户在压合结束后剥离抗溢胶特种膜时容易造成FPC板的褶皱、涨缩等损伤。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离型性越好,越能够在客户剥离时保护FPC板,减少柔性线路板的褶皱,越能帮助客户减少剥离的难度与时间,从而提升客户压合工艺的效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实现自动进气分离与小外力作用下的快速剥离,优于行业通常产品的剥离效果。D、抗皱性部分新能源行业所用的FPC产品长度超过1米,在压合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褶皱,从而导致产品报废。新广益的抗溢胶特种膜具有良好的抗皱褶能力,即使在1米以上柔性线路板的压合过程中也不会出现偶发性褶皱,可以帮助客户有效提高产品良率。E、低析出FPC的压合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的环境,如果所使用的抗溢胶特种膜在该种极端环境下有较多挥发物析出,会导致柔性线路板铜面氧化,从而影响与后续元器件的焊接工序,导致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强度不足,最终影响产品的良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高温高压的压合工序中实现表面低析出,可防止柔性线路板上挥发物残留以及露出铜面氧化的问题,有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

(2)强耐受性特种膜

新广益生产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应用于柔性线路板自动化加工过程中,具备耐高温、耐高湿、耐强酸碱、耐外部应力、耐内聚力破坏等特性。上述特性是下游客户在FPC

1-1-32

生产中关注的重要特性,客户使用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借助其特性能够有效提高FPC产品的生产良率,具体情况如下:

A、耐高温强耐受性特种膜应用于柔性线路板自动化加工过程,其中部分工艺为高温环境,需要强耐受性特种膜具备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保持良好的热物理性能、热化学性能、加工性能,以及稳定的粘接强度的能力。客户使用更耐温的强耐受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的性能指标(如高频绝缘性能)。同时,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允许生产过程中采用更高的温度,这可以显著缩短工艺时间。此外,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在高温的自动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更少,可以减少由于残留物导致的线路板缺陷,有效提升FPC的良率。

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1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次的性能指标,同时经历高温后胶层不脱落不残留。市场上常规产品只能做到长时间耐温150-180℃。客户使用公司的产品在提升FPC性能指标的同时,也可以缩短工艺时间,并提升产品良率。B、耐高湿公司下游客户为了实现将电路图形转印到柔性线路板的目标,需要线路板经历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多个湿制程工艺。公司的产品实现了在最高100%相对湿度或浸水环境中正常使用的耐湿性能,并能高湿环境下实现对FPC产品稳定的保护效果,不会出现渗透与起气泡现象。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高湿特性可以在线路板的湿制程工艺中有效保护线路板的铜面部分,以防止线路板在潮湿环境中发生铜面氧化,从而确保电路板的品质,也可以有效避免因铜面氧化造成的产品报废,有效提升FPC产品良率。

C、耐强酸碱

在柔性线路板湿制程工艺中,强耐受性特种膜除了要克服上述高湿/浸水环境对材料的不利影响外,更困难的是要能实现极强的抗腐蚀、耐酸碱性能。在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工艺环节中,每类工序均会使用不同的化学药剂喷淋或者浸泡强耐受性特种膜。

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具备耐强酸碱性,能够承受极端的酸碱环境。市场上常

1-1-33

规产品在遭遇强酸或强碱时容易出现脱胶或与线路板分离,造成强酸碱溶液对线路板的损坏。客户使用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对于极端酸碱环境具有强耐受性,可以减少上述情况,使得FPC不会因为强酸碱腐蚀而损坏和报废,从而提高产品的良率。D、耐外部应力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外部应力主要体现为在强外力作用(拉伸、弯折、剥离、压合等)下,特种膜仍然能保证使用性能不变的能力。强耐受性特种膜在线路板铜箔转贴、CVL转贴工艺过程中,需要通过压合以实现特种膜与FPC产品之间的贴合,这需要在200℃以上温度的条件下,长时间耐受高压强

的情况下,仍不会出现破断、溢胶、脱胶等问题。客户使用公司的耐外部应力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铜箔转贴、CVL转贴等环节时的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

E、不脱胶掉粉公司下游客户的冲切工序及最终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过程需要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在此环节对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的要求是不能出现掉粉。如果在上述环节产品出现掉粉现象,则粉尘会污染FPC产品表面,从而会导致线路板报废或者返厂清洁,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具备耐内聚力破坏的特性,可以在百格工具破坏测试中做到不脱胶掉粉,能有效满足客户下游冲切工序及包装、运输过程中对产品不掉粉的需求。

4、公司核心技术具备创新特征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迭代,已经形成包括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涂布工艺技术、流延/涂布设备设计改造技术等在内的完善技术体系,公司生产中应用的主要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分类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的体现对应产品
1原材料合成技术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提升了抗溢胶特种膜的力学性能、耐温性和表面的离型性;提升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粘性、耐候性,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苛刻的使用场景,例如抗溢胶特种膜在卷对卷的生产工艺的使用中,部分产品可以提升10度以上的耐温性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
2原材料合成技术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公司对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进行了优化,以满足客户在不同使用场景下对相关产品更严格的使用要求:(1)对于抗溢胶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

耐受约1200N/cm

(约等于120个标准大气压压强)的压强2小时。

1-1-34

序号技术分类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的体现对应产品
弹性模量调节技术特种膜,公司提升了其抗溢胶性、使用寿命、耐热性以及弹性。这意味着,当它在高度复杂的FPC压合生产工艺中使用时,能够保证3mil以内的抗溢胶性;(2)对于强耐受性特种膜,公司提升了其弹性和使用时的便捷性,使得其在机器操作中的使用更加顺畅
3原材料合成技术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提升了胶粘类产品的各项性能,包括粘性、耐高低温性能、导电屏蔽性能、导热阻热性能以及耐化学浸泡腐蚀性。例如,通过上述性能改进,公司的声学膜产品无论是在极寒还是极热的自然环境中,其使用寿命和音质保真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胶膜
4流延工艺技术TPX成膜技术在保留TPX材料本身耐高温、离型性等特点的前提下,克服了一般工艺成膜后韧性不足、相容性差的缺点,实现了对TPX抗溢胶特种膜的高效率、低成本、规模化的生产抗溢胶特种膜
5流延工艺技术PBT成膜技术赋予了PBT膜材料离型性、高抗溢胶性的特点,使其可应用于FPC压合工艺中,并实现成本的降低抗溢胶特种膜
6流延工艺技术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使TPX、PBT以外的其他材料拥有耐温性、支撑性、离型性和抗溢胶性等关键性能,从而应用于FPC的生产工艺中。例如,公司将纸膜加入到抗溢胶特种膜中,提升产品的支撑性,使其更适合于软硬结合板的压合工艺中抗溢胶特种膜
7流延工艺技术极薄型薄膜成膜技术通过对挤出流速、收卷步骤及产品在线厚度的精密控制,可以生产聚酯和聚烯烃类极薄型薄膜,可将产品的厚度控制在1.0um-20.0um。该产品用于制造锂电池用复合型集流体,可以提高电池安全性与能量密度新能源材料
8涂布工艺技术精密涂布技术通过自主设计涂布精密模具、张力控制系统及净化环境管控系统,提升了涂布的均匀性,涂布精度可达到±0.5um,产品平整度翘曲小于1mm,可以实现0.1-300微米厚度范围内的连续涂布,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胶膜
9涂布工艺技术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提升了强耐受性特种膜和光学胶膜的耐温性,大幅降低了下游客户在FPC生产过程中的析出与残胶,产品低析出且最高耐温达到210℃,能够保证在精密显示模组PVD镀膜、PCB高温及酸碱制程等加工工艺中对耐温性、低析出性的特殊需求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
10流延工艺技术/涂布工艺技术声学功能薄膜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声学膜技术在精度和稳定性方面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这种声学膜厚度的偏差极小,只有±1微米,且其物理强度(或称“拉伸模量”)的偏差也很小,只有±3MPA。此外,公司声学膜产品还具有很好的耐热、耐冷和耐水解性能,可以在极端的高温(200℃)或低温(-30℃)环境下使用,而且音质不会受到影响。公司的技术已经被歌尔声学等知名声学组件制造商采用,并被应用到全球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声学膜
11流延工艺技术/涂布工艺技术锂电阻燃薄膜技术以聚酯和聚烯烃树脂为原料,通过合适阻燃剂的选取及比例调控,得到阻燃、耐电解液、易弯折的锂电阻燃薄膜,大大提高了锂电池的安全性新能源材料(锂电阻燃胶膜)
12设备设计改造技术多层薄膜设备设计改造技术根据聚烯烃、聚酯、聚醚、聚酰胺和聚砜等各种高分子材料的特点,通过特殊工装设备设计,可生产产品的工艺温度范围在110℃至400℃,设计厚度范围达到20um至2,000um,可以满足各类抗溢胶特种膜的生产需求抗溢胶特种膜
13设备设计改造技术涂布设备设计技术配置光热双重固化装置和产线上的外观及厚度检测装置,大大提高了高分子聚合物涂层的固化效率和固化程度,有效提升了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的性能及价格竞争力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

1-1-35

序号技术分类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的体现对应产品
14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有机材料负载金属成膜技术使用高分子膜为基材,通过溅射、电镀和蒸镀等方法制备单面多层或双面多层的高分子金属复合膜,用于导电膜等产品。在锂电池软包材料的应用中,可以充分发挥金属材料的支撑性与阻隔性;在负极复合集流体产品的应用中,可以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与容量新能源材料(负极复合集流体)
15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电极干膜制备技术电极干膜制备技术以锂盐或碳材料为主(质量占比大于95%),导电剂和粘结剂为辅,使用特种制膜技术制备电极干膜,应用于电池极片制备过程,提高了电极膜与集流体之间的粘着力,简化了极片工艺过程,实现了无溶剂的环保性新能源材料(电极膜)

(1)发行人产品性能、国内市场地位领先的主要原因

A、众多自主突破的关键工艺技术、合成技术、制备技术,是发行人产品性能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核心原因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已经掌握了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涂布工艺技术、设备设计改造技术、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等五大类15项核心技术。对上述大量核心技术的灵活应用,是发行人产品技术性能够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根本原因。

以流延工艺为例,在流延挤出环节,公司并未采用传统的分配器加合流的模具,而是采用更加复杂的多对多复合结构,从而提升了膜材的厚度均匀性、模量稳定性;在流延加工环节,公司采用了独特的熔融共混控制技术,充分利用不同材料的特性,使得最终产品的耐温性、离型性、抗溢胶性及抗褶皱性更好;在加工设备方面,公司针对FPC特种膜的技术需求,定制开发了温度控制更精准、熔融混合更好的专用设备,为多样化的挤出工艺提供了更灵活的控制空间,同时提升了抗溢胶特种膜的综合力学性能;在薄膜成型方面,公司采用特定的热处理工艺/方法对产品的模量进行精细化控制,实现了产品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低收缩性,有效解决了下游客户在压合工艺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由于材料变形导致的柔性线路板线路图形变形问题。由此可见,发行人对技术的不断创新是其产品技术性能保持一定领先性的关键。

B、多年研发创新沉淀出的大量材料配方,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成为了发行人国内市场保持领先的关键因素

一款FPC用特种膜产品的材料配方由多种不同的材料(如树脂、增塑剂、填料、稳定剂、封端剂、固化剂等)组成,配方中的每种成分都必须经过精心挑选和配比,以确保它们在特定环境下能提供所需的离型性、抗溢胶性、模量、耐化学性、耐热性、

1-1-36

粘接性或其他特殊功能。因此,同一种产品,由于不同配料,或者同一种配料的不同比例,产品在最终呈现的技术性能上,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受上述情况影响,材料配方始终属于厂商在竞争过程中关键的技术壁垒。在配方研发方面,发行人倡导夯实理论研究、持续实践创新的技术研发方法,针对客户需求痛点深入开展技术攻关,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例如,为了提高强耐受特种膜的“耐高温性”,发行人通过精心控制配方中含苯环的刚性体与丙烯酸单体的比例,减小了小分子成分的残留,提高了产品的耐高温性;采用该涂层制造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1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次的性能指标,保证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高温特性。又如在强耐受性特种膜中,发行人通过加入适当比例的各类封端剂,减少了产品在极端酸碱条件下的化学活性,提升了产品的耐酸碱性,使其能够承受pH值极低至1或极高至13以上的环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经研发出六大类、四十余种FPC特种功能膜/特种涂层的材料配方,大量高性能的材料配方储备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成为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关键因素。

C、对海外竞争对手而言,在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更迭迅速频繁的背景下,发行人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与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助力发行人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信息行业,电子信息行业存在产品周期短、技术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对上游材料供应商的技术迭代能力与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以手机内的FPC产品为例,自2008年开始,随着移动通信标准从2G到3G、4G及当下5G的发展,以及手机对轻薄化、智能化、集成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手机内FPC产品的电子元器件数量越来越多、铜箔走线越来越密,这对FPC生产过程中配套使用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具体性能,提出了快速持续变化的要求。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面临技术持续迭代的挑战和机遇。

2010年以前,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国内市场主要被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索尼、凡纳克(PANAC)等日本企业垄断。相比于发行人,日系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复杂、决策流程长、灵活性相对不足,因此当时上述厂商虽然具有一定先发领先优势,但是快速响应能力相对较弱。

1-1-37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是我国移动通信领域从2G向3G高速发展的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上述三年我国3G移动手机用户数量的复合增长率高达

122.44%)。由于3G手机对FPC产品的高频信号传输、特征阻抗控制、线路精细程度方面的特性提出了较高要求,FPC厂商对生产过程中配套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具体性能要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彼时主流FPC特种膜厂商的技术响应能力未能及时匹配行业客户的需要,这为发行人成功切入相关领域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因此,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行人正是凭借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自2010年开始,陆续成功挤入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市场,逐步发展并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D、对国内竞争对手而言,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

相比于其他国内本土企业,得益于发行人较早切入行业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壁垒,从目前的竞争情况分析,其他本土企业未来成功进入本行业并能够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难度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如上文分析可知

,决定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可以归纳为——关键技术储备及技术的快速迭代能力。

在关键技术储备方面,对于未来本土新进竞争对手,由于其进入行业的时间相对较晚,可能在业务规模、客户资源、研发投入等竞争要素上不具备优势,为了实现市场地位的赶超,其产品的技术储备不仅需要超越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等海外化学巨头,还要具备与发行人多年的技术积累相抗衡的水平,难度相对较高。在技术的快速迭代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中涉及技术迭代的情况主要为未来新产品上市前的技术更新。例如,每年苹果手机上市前,FPC厂商均会根据客户新产品的具体情况,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提出新的技术要求。由于新款FPC的需求量大、重要性高,是FPC厂商未来一年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相比于传统型号材料,FPC厂商对新材料的供应商要求更为严格,选择合作供

具体可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 概览/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二)公司具备创造、创新、创意特征”下第1至3点相关内容。

1-1-38

应商时尤为谨慎,在既有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将该类采购订单委托给新供应商/小型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内主流FPC厂商的合作关系紧密,因此,在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未来本土新进竞争者较难通过技术迭代的方式抢占市场机会。综上,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

(2)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性对产品进行研发与迭代,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特性公司从2006年以来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与强耐受性特种膜,并持续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对产品进行迭代、优化和升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特性。A、2006年-2010年,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公司创始人夏超华先生于2004年创立公司,公司初创时正经历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电子设备逐渐向小型化与轻量化发展,并且射频通信、高清晰度视频以及其他高速数据传输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带动了设备中广泛使用FPC产品的市场需求。FPC可以自由弯曲、卷绕、折叠,能大大缩小电子产品的体积和重量,符合电子产品高密度、小型化的发展方向。2006年,FPC已经在电子设备和通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满足电子设备对于FPC的诸多需求,行业开始探索新材料及相关工艺在FPC中的应用可能性。因此,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开始逐步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B、2010年-2012年,发行人陆续完成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A)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进程2010年,公司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时间研发进度及成果
2006年-2007年

从广泛的材料库中筛选潜在的候选材料,基于已有的文献研究、生产经验进行初期的配方及工艺开发与验证

2007年-2008年初期样品在客户应用环境中进行测试和评估。通过调整组分配比、反复试验和实验数据分析,研发团队针对产品的抗溢胶性能需求优化改进了配方
2009年选型出合适的PBT和TPX材料的配比,并通过反复验证获取了可以调整抗溢胶特种膜特性的合适工艺

1-1-39

时间研发进度及成果
2010年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抗溢胶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而且初步掌握了抗溢胶特种膜相关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界面控制技术、薄膜工艺技术等理论与方法。(B)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进程2012年,公司完成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时间研发进度及成果
2007年-2008年通过深入的文献调研、实验室研究以及专利搜索,初步确定了一种满足强耐受性特种膜需求的胶粘剂材料
2009年-2010年研发团队对客户应用场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合客户在使用国外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司提供了样品以供客户进行测试。公司的产品初步满足了客户对于耐酸碱性的需求,但产品的耐温性仍需进一步优化
2011年根据前期测试经验,研发团队通过调整材料成分和改变制备工艺,成功优化了产品的耐温性并通过了客户的验证,能够满足客户对耐酸碱性和耐温性等多方面的需求
2012年公司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通过不断试错积累技术经验,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且初步掌握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相关的材料理论、表面处理技术、界面控制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C、2012年-2017年,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优化和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地自主研发,2015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成功开发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效果<0.08mm,剥离效果更优;2016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和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以及涂布设备设计技术,成功开发了二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耐温效果能达到200℃以上,可以配套FPC行业自动化全制程使用;2017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多层抗溢胶特种膜研发成功并量产,能够在FPC多层结构的高断差条件下使用。

D、2018年至今,夯实多维度业务格局

2018年至今,公司持续根据客户的需求对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进

1-1-40

行迭代。比如公司2021年突破的TPX与PBT的熔融共混控制技术,通过精准调节挤出设备温度、熔体流速和压力,使得原有相容性差的两种材料(TPX和PBT)或多种材料(TPX、PBT和其他聚酯、聚烯烃材料)共挤成膜,该技术减少了进口TPX粒子的使用并增加薄膜的力学强度与离型性,从而进一步增强产品的使用性能。

同时,公司也在其他高性能特种薄膜领域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如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产品,并取得了一定成果。2018年开始,公司通过近一年的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小(±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 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材料方面,公司自主开发的冷板辊压胶膜、侧板PI绝缘胶带等特种功能膜已顺利通过比亚迪的产品测试,为未来该项业务的大规模量产创造了积极条件。

E、公司研发历程总结

时间事件成果
2006年-2010年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逐步积累研发所需要的理论、工艺知识
2010年-2012年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初代抗溢胶产品达到了离型无残留、无褶皱,抗溢胶<0.10mm的效果,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达到了微黏着、高温高湿无残留的效果,初步完成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但是在长时间耐温性能、力学性能稳定性方面距离进口产品仍存在差距
2012年-2017年优化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通过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效果达到<0.08mm,剥离效果、长时间耐温性能更优; 通过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耐温效果能达到200℃以上; 但产品在卷对卷生产作业中的适应性、产品韧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2018年至今突破熔融共混控制技术;成功开发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产品持续提升产品在卷对卷生产作业中的适应性、产品韧性,持续满足客户的更新需求; 声学膜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 新能源汽车材料已通过下游头部客户的产品测试;

如上表所示,针对FPC产业的需要,新广益自2006年起经过不断研发和技术迭代,成功推出了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分别于2010年、2012年问世,初步完成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并奠定了后

1-1-41

续升级的基础。2012年到2017年间,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实现了更好的阻胶性、剥离性、耐温性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产品的市场地位。自2018年起,公司在继续升级原有产品的同时,基于多年研发生产复合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经验,成功拓展了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新领域的产品线。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坚持自主研发,形成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体现了公司在关键技术上的自主控制能力与创新力。这些能力不仅推动了公司产品的优化和市场地位的巩固,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公司不属于创业板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

公司专注于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生产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属于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中,“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具体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的制造。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拥有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和较强的创新性,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6月/ 2025-06-302024年度/ 2024-12-31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2022-12-31
资产总额(万元)88,527.5283,604.8070,717.0258,605.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73,869.1867,875.5156,138.5347,644.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5218.9520.2518.68
营业收入(万元)31,339.2165,717.1951,614.1745,526.27
净利润(万元)5,920.5811,570.198,328.258,151.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920.5811,570.198,328.25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454.3411,265.278,346.038,005.18
基本每股收益(元)0.541.050.760.90

1-1-42

项目2025年1-6月/ 2025-06-302024年度/ 2024-12-31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2022-12-31
稀释每股收益(元)0.541.050.760.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518.6316.0235.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828.366,510.635,977.4410,624.15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524.725.354.9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及2025年1-9月经审阅业绩情况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公司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根据容诚出具的《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251Z0005号),发行人2025年1-9月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1-9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52,080.1148,445.867.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30.298,701.0116.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0.078,429.3813.89%

注:以上2024年1-9月和2025年1-9月财务数据经容诚审阅。

2025年1-9月,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延续了2024年以来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发行人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持续扩大,受益于上述有利因素的推动,发行人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增长。

(二)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1-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

1-1-43

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号)。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已审实现数2025年度预测数
1-6月份 已审实现数7-12月份 预测数2025年度 合计数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65,717.1931,339.2139,044.9970,384.217.10%
净利润11,570.195,920.586,806.4312,727.01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5.275,454.346,688.7112,143.057.79%

公司预测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10%;预测2025年度净利润12,727.0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79%。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1-1-44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功能性材料项目63,838.3063,838.30
-合计63,838.3063,838.30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能会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亦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立足材料创新,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材料企业为目标,以高分子改性、胶粘剂配方、薄膜制造、精密涂布、镀膜等技术为核心,以涂布、聚合、复合、流延等工艺技术为实现手段,不断开发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材料,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在细分化市场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综合厂商。

公司将依托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现有核心产品的领先地位;加大生产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着力布局新能源锂电及光伏材料,并以此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1-1-45

报告期内,发行人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取得了良好成果,并制订了详细的未来规划。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五、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4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用户不断涌现新需求。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和判断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但由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固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研发方向与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存在差异,致使公司产品无法有效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若公司因人员、资金等原因导致研发创新及产品量产的进度无法按计划推进,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有效保护,导致研发成果内部泄密以及被他人抄袭的风险。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积累了许多尚未公开的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如果这些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三)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要求日益提高。公司需要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应用拓展等方面进行不断的研发投入,才能持续保持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但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研发方向不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或者研发成果未达市场预期,将导致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落后于竞争对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47

(四)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1年以来,受全球供应链情势紧张、大宗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影响,TPX粒子、聚酯粒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后又持续回落,其中如TPX粒子单价从2021年的75.54元/kg上升至2022年的86.67元/kg,又持续回落至2025年1-6月的

70.79元/kg。2021年至2022年期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成本上升,受上述主要因素影响,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由2020年的38.74%降至2022年的31.76%,下降约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1-32%左右。

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发行人与客户针对老产品的年度定价时无法传导涨价影响,对客户的新产品导入和定价不如预期,也未能通过技术创新、优化配方、改进工艺等方式有效实现降本增效,则存在由于无法传导或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而导致综合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以2024年为例,以年度采购数据及年初存货数据为基准,假设销售及成本结构不变而主要原材料的当期采购价格均上涨5%或10%,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5和4.30个百分点,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7和4.40个百分点。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的新能源材料、改性材料等新产品收入占比呈现持续提升的趋势。但由于发行人是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新进厂商,尚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初期,而改性材料属于上游基础原材料,因此该等新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均低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如新能源材料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1.27%、4.76%、

13.96%、15.82%,改性材料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3.88%、14.67%、23.65%、

23.52%。如果该等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未来实现快速增长,而毛利率水平不能显著提升,则可能拉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快速成长过程中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的经营管理将面临新的考验。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内部的管理架构和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未来快速成长的需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折旧摊销金额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2,519.81万元、2,607.12万元、

1-1-48

745.70万元、1,125.68万元,其中苏州厂房项目和安徽厂房项目合计余额占2022年末在建工程余额的比例接近90%。上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将增加资产折旧与摊销金额,若下游市场需求无法充分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万元、51,593.50万元、65,694.75万元、31,316.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34万元、8,328.25万元、11,570.19万元、5,920.58万元。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但如果后续:

(1)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疲软;(2)发行人不能持续迭代原有产品并持续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或者无法持续拓展新的客户;(3)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持续上升;(4)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则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存在下滑的风险。

(八)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例如,TPX粒子)主要源自进口。未来,若公司主要海外供应商或主要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较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公司无法继续采购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原材料,或公司必须通过承担额外成本的方式维系采购需求,都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境外收入占比较低,但国际贸易摩擦将会对全球经济、国际贸易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2025年以来美国政府采取的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政策,可能间接引发公司订单减少的风险。同时,如果客户将部分加征关税成本转嫁给公司,也将导致公司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如果客户减少下游产品的出口,也将间接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九)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商,受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69.64%、57.22%、52.89%、52.77%。若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新客户开拓或新产品研发无法取得进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49

(十)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发行人在开展电子组件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光学胶膜、光伏胶膜、改性材料等新业务的拓展工作,上述新业务也已逐渐发展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发行人未来在拓展上述新业务的过程中,如果:①公司不能持续快速提高新产品的技术竞争力;②新产品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并逐步趋于饱和;③研发成果未达市场预期;④公司未能最终进入新客户的供应商行列等,公司将面临新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十一)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29.71万元、21,615.67万元、28,164.29万元、25,148.07万元。未来若发行人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例如出现拖延付款等情况),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收回风险和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进而对公司运营状况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十二)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612.22万元、8,956.33万元、9,280.87万元、9,642.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9%、18.30%、15.21%、

14.63%。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存货积压,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由产品技术指标性能、产品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共同确定,导致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一定的波动变化,例如报告期各期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50元/平方米、3.31元/平方米、3.06元/平方米、2.97元/平方米。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下游客户因自身承接的生产项目、工艺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在产品的抗腐蚀性、耐温性、耐高湿性、耐强外部应力、高洁净等特性要求和采购需求方面显著降低,导致售价较低的产品在发行人销售收入中的比例大幅提升,或者因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压力要求公司对相关产品进行降价,发行人产品的整体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下降的风险。

1-1-50

(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控制。如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实施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技术人员短缺与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市场竞争力以及持续创新能力带来影响,从而对公司长期的稳定发展带来风险。

(十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安全与环保压力也在增大,可能会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此外,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少量固废、废气,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的可能,进而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十七)业绩增长可持续性不足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万元、51,593.50万元、65,694.75万元、31,316.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34万元、8,328.25万元、11,570.19万元、5,920.58万元。虽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保持增长的态势,但公司经营业绩与下游FPC行业、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锂电等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终端市场需求疲软等情况,可能导致下游行业增长动能不足,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公司将面临业绩持续增长不足或成长性下降的风险。

(十八)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1-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

1-1-51

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号)。公司预测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10%;预测2025年度净利润12,727.0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79%。

虽然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考虑到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条件假设,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变化等具有不确定性,加之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些年,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增长,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场景也不断拓展。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愈发激烈(特别是发行人新能源材料产品涉及的新能源行业),未来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在价格、服务、产品质量等全方面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质量、产品布局、响应速度、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可能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上游原材料风险

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主要源自进口,其中TPX粒子的最终货源来自三井化学,报告期各期TPX粒子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4%、15.98%、22.11%、21.2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井化学不存在单方面依赖的情形,双方之间属于相互合作的商业伙伴关系。TPX粒子主要用于橡胶管制造用辅助材料、树脂模具、离型膜、食品包装材料、餐具、化妆品容器等产品的生产制造,是一种主要应用于民用轻工领域的材料。2021年、2022年受全球大宗原材料上涨影响,该粒子价格呈上涨趋势,从2021年的

75.54元/kg上升至2022年的86.67元/kg,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虽然2023年以来,该粒子的销售价格已经同比回落,但若未来原材料供给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供应不足、供应价格上升,可能会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稳定性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1-52

此外,目前抗溢胶特种膜产品主要有两种技术规格——TPX膜和PBT膜,发行人具备生产上述两种薄膜的技术能力。其中,报告期内,TPX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8%、22.26%、23.95%、23.74%。未来若三井化学限制TPX粒子在中国市场的出售,由于发行人使用PBT等其他材料替代TPX粒子产品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未能通过重新认定,则无法继续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关于汽车、消费电子等产品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等文件,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对汽车消费进行补贴。

此外,2024年以来,部分地区如深圳、江苏、贵州等陆续出台了关于手机的消费补贴政策。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提出“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将手机纳入全国范围内消费补贴的政策范围。

上述政策对发行人下游所处的新能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有拉动作用,相关政策若停止或减少补贴程度,将会影响发行人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FPC行业下行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合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2%、76.44%、73.79%及75.65%,是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的主要构成。上述两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FPC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因此,发行人未来业绩稳定性与FPC行业的景气度有较强关系。从行业需求影响因素的角度看,智能

1-1-53

手机、折叠屏手机、AI PC、可穿戴智能设备、新能源汽车等下游产品未来几年的市场需求变化将显著影响发行人客户所处FPC行业的景气度,若未来全球消费市场不振、宏观经济下滑,可能造成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需求持续萎缩,造成FPC行业景气度下行,进而导致公司收入及盈利规模下滑。

三、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经营业绩、投资者对本次发行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决定。若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63,838.30万元用于功能性材料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百级净化光学功能胶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组件用)、强耐受性特种膜(制程用)、高端TPX抗溢胶特种膜、声学膜等产品。虽然该项目投产后预计收入可达3.95亿元,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但募集资金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投产时间和实施效果可能因技术研发障碍、投资成本变化、市场环境突变、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而导致建设进度延迟、效益不达预期,从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等成本及费用上升,如公司产品收入不能同步上升,也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对赌义务的风险

2022年12月发行人通过增资引入外部投资者,并在投资协议中与外部投资者约定以发行人上市等为条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聚心万泰承担股份回购的对赌义务。后续公司与相关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针对公司的回购义务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且不带任何恢复条件的自始无效,回购义务人改为实际控制人、聚心万泰。如投资人权利恢复,则实际控制人存在被投资人要求回购股权的风险,提示投资者注意该项风险。

1-1-5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中文)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英文)Suzhou Xinguangyi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11,014.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超华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4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
邮政编码215164
电话0512-65195580
传真号码0512-67577150
互联网网址www.xgydz.com
电子信箱zqb@xgydz.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谢小华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512-65195580

二、公司的设立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成立于2004年5月的苏州市广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4月26日,潘明峰、夏超华与叶发英三方签署了《苏州市广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潘明峰认缴17万元,夏超华认缴16.5万元,叶发英认缴16.5万元,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4年4月26日,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信验字(2004)第249号),经审验,截至2004年4月26日,新广益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4年5月14日,新广益有限取得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2111135)。

新广益有限成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1-1-55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潘明峰17.0034.00%货币
夏超华16.5033.00%货币
叶发英16.5033.00%货币
合计50.00100.00%-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报告期期初的股本结构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夏超华6,233.0469.26%货币
聚心万泰2,400.0026.67%货币
夏华超366.964.08%货币
合计9,000.00100.00%-

2、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2022年3月,新广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15日,容诚出具《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51Z0014号),截至2021年11月30日,新广益有限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79,699,990.42元。同日,中水致远出具《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01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新广益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01,272,285.56元。

2022年2月17日,新广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以经容诚审计的基准日为2021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前的资产、债权、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2022年3月17日,新广益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615027420)。

2022年3月24日,容诚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7号),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0,000,000.00

1-1-56

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夏超华62,330,40069.26%
聚心万泰24,000,00026.67%
夏华超3,669,6004.08%
合计90,000,000100.00%

(2)2022年5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2年4月22日,新广益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份总数从90,000,000股变更为91,150,000股。鼎立鑫以450.00万元认购900,000股,联立星以125.00万元认购250,000股,本次增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2022年5月19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夏超华62,330,40068.38%
聚心万泰24,000,00026.33%
夏华超3,669,6004.03%
鼎立鑫900,0000.99%
联立星250,0000.27%
合计91,150,000100.00%

(3)2022年11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2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9,115万股增加至9,179万股,新股东谢小华以货币出资320万元认购64万股股份。

2022年10月17日,谢小华与发行人及夏超华、聚心万泰、夏华超、鼎立鑫、联立星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谢小华以人民币32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的64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5元/股。

2022年11月9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1-1-57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夏超华62,330,40067.91%
聚心万泰24,000,00026.15%
夏华超3,669,6004.00%
鼎立鑫900,0000.98%
谢小华640,0000.70%
联立星250,0000.27%
合计91,790,000100.00%

(4)2022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2年12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度第六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9,179万股增加至11,014.80万股,比亚迪等10名股东以10.8944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1,835.80万股股份。

2022年12月12日,比亚迪、聚心万泰、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创启开盈、徐春华、范琦与发行人及夏超华、夏华超、鼎立鑫、联立星、谢小华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协议》,约定比亚迪以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4,589,500股股份;范琦以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3,671,600股股份;聚心万泰以人民币3,350万元认购3,074,965股股份;万向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2,753,700股股份;景从投资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1,835,800股股份;国元保以人民币900万元认购826,110股股份;吴中高新以人民币700万元,认购642,530股股份;天凯汇瑞以人民币700万元,认购642,530股股份;徐春华以人民币300万元,认购275,370股股份;创启开盈以人民币50万元,认购45,895股股份。

2022年12月27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夏超华62,330,40056.59%
聚心万泰27,074,96524.58%
比亚迪4,589,5004.17%
范琦3,671,6003.33%
夏华超3,669,6003.33%
万向2,753,7002.50%

1-1-58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景从投资1,835,8001.67%
鼎立鑫900,0000.82%
国元保826,1100.75%
吴中高新642,5300.58%
天凯汇瑞642,5300.58%
谢小华640,0000.58%
徐春华275,3700.25%
联立星250,0000.23%
创启开盈45,8950.04%
合计110,148,000100.00%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和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1-1-59

注:印尼新广益于2025年7月21日成立,越南新广益于2025年7月31日成立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无参股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的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以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等因素,公司将上述任一指标占比在5%以上的认定为重要子公司。根据上述标准,苏州伽俐和安徽嵘盛系重要子公司,香港新广益系其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1、重要子公司

(1)苏州市伽俐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4,269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4,2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201室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主要负责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的销售,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苏州伽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广益4,269.00100.00
合计4,269.00100.00

苏州伽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4,634.894,690.67
净资产4,499.824,533.76
营业收入190.13484.46
净利润-33.93-18.0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审计。

1-1-60

(2)安徽嵘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崇文路27号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负责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安徽嵘盛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广益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00

安徽嵘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8,603.968,940.89
净资产2,329.982,541.60
营业收入1,105.842,653.26
净利润-211.63-134.2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审计。

2、其他子公司

(1)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实收资本50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ROOM NO.532B ON 5/F STAR HOUSE, NO.3 SALISBURY ROAD, TSIM SHA TSUI, KL
主营业务情况负责海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新广益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入股时间
1新广益200.00100.002024-1-29
合计200.00100.00-

香港新广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1-1-61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1,062.18352.63
净资产346.32352.63
营业收入--
净利润-0.95-8.9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审计。

(二)分支机构

1、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5月17日
负责人夏华超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双龙路2号2单元902室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负责新广益华南地区产品销售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超华。夏华超为夏超华胞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末,夏超华直接持有公司56.59%的股份,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

23.21%的股份,通过鼎立鑫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通过联立星间接持有公司

0.1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80.1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夏华超直接持有公司3.33%的股份,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1.37%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4.70%的股份。

夏超华直接控制公司56.59%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控制公司24.58%股份的表决权,通过鼎立鑫间接控制公司0.82%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联立星间接控制公司0.23%股份的表决权,通过夏华超间接控制公司3.3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85.54%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夏超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412811979********。

夏华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412811983********。

1-1-6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控股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聚心万泰。

1、聚心万泰

截至报告期末,聚心万泰直接持有公司24.58%的股份。聚心万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聚心万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雍尚花园13幢1306室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报告期末,聚心万泰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夏超华2,266.5694.44
2夏华超133.445.56
合计2,400.00100.00

(四)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五)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63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10,148,000股,本次拟公开发行36,71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夏超华62,330,40056.5962,330,40042.44
2聚心万泰27,074,96524.5827,074,96518.44
3比亚迪4,589,5004.174,589,5003.13
4范琦3,671,6003.333,671,6002.50
5夏华超3,669,6003.333,669,6002.50
6万向2,753,7002.502,753,7001.88
7景从投资1,835,8001.671,835,8001.25
8鼎立鑫900,0000.82900,0000.61
9国元保826,1100.75826,1100.56
10吴中高新642,5300.58642,5300.44
11天凯汇瑞642,5300.58642,5300.44
12谢小华640,0000.58640,0000.44
13徐春华275,3700.25275,3700.19
14联立星250,0000.23250,0000.17
15创启开盈45,8950.0445,8950.03
16本次发行新股--36,716,00025.00
合计110,148,000100.00146,864,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公司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名自然人股东。该5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及直接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1-1-64

序号股东姓名在发行人处任职持股数(股)占比(%)
1夏超华董事长62,330,40056.59
2范琦3,671,6003.33
3夏华超董事3,669,6003.33
4谢小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640,0000.58
5徐春华275,3700.25

(四)发行人股本中是否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有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吴中高新(SS)642,5300.58%国有股
合计642,5300.58%-

注:SS代表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有股股东。

吴中高新属于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管理的国有股东。2023年6月20日,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3﹞30号),确认新广益如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吴中高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SS”。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东。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包括谢小华、比亚迪、范琦、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吴中高新、天凯汇瑞、徐春华及创启开盈,该等股东的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及定价依据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取得方式取得 时间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份数(股)价格 (元/股)入股原因及定价依据
谢小华增资2022年11月320.000.58640,0005.00员工股权激励,以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经各方协商而成
比亚迪增资2022年12月5,000.004.174,589,50010.89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后入股,价格经各方协商按投前估值10亿元确定
范琦4,000.003.333,671,600
万向3,000.002.502,753,700
景从投资2,000.001.671,835,800
国元保900.000.75826,110
吴中高新700.000.58642,530

1-1-65

股东名称取得方式取得 时间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份数(股)价格 (元/股)入股原因及定价依据
天凯汇瑞700.000.58642,530
徐春华300.000.25275,370
创启开盈50.000.0445,895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公司的设立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2、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基本信息如下:

1、谢小华

谢小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5130211975********。

2、比亚迪

企业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注册资本290,926.5855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实际控制人王传福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截至报告期末,比亚迪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HKSCC NOMINEES LIMITED1,227,164,245注240.38
2王传福513,623,850注316.90
3吕向阳239,228,6207.87
4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5,149,6025.11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28,002,6144.21
6夏佐全82,635,607注42.72
7王念强18,299,7400.60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058,1540.53

1-1-66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9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976,6330.39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1,489,4390.38

注1:比亚迪(002594.SZ)系上市公司,上表列示股权结构系其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注2: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注3: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注4: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3、范琦

范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111975********。

4、万向

企业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7307779U
注册资本29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凡群
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号

截至报告期末,万向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万向集团公司188,129.3663.13
2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32,000.0010.74
3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200.008.46
4普星聚能股份公司35,760.0012.00
5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910.641.65
6青岛盈科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001.61
7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000.001.34
8淄博盈科吉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0.000.81
9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27
合计298,000.00100.00

1-1-67

5、景从投资

企业名称共青城景从湛泸拾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C2FERP7L
出资额2,161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宸睿)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景从投资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5
2张晓玲有限合伙人1,000.0046.27
3邱江有限合伙人380.0017.58
4曾欢有限合伙人200.009.25
5刘钰秋有限合伙人180.008.33
6付朝霞有限合伙人100.004.63
7王萍有限合伙人100.004.63
8深圳市乐淇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4.63
9李耀峰有限合伙人100.004.63
合计2,161.00100.00

景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1-68

企业名称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RHH414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欢
实际控制人曾欢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内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国元保

企业名称深圳国元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年5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X0915
出资额1,01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7号皇城广场裙楼4017-A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船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国元保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梁刚普通合伙人10.000.99
2王和平有限合伙人500.0049.50
3牛占生有限合伙人200.0019.80
4陈超有限合伙人200.0019.80
5李卫斌有限合伙人100.009.90
合计1,010.00100.00

1-1-69

7、吴中高新

企业名称江苏吴中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9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MUBL65P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伟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腾胥路79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吴中高新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100.00
合计50,000.00100.00

8、天凯汇瑞

企业名称苏州吴中天凯汇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BTA3CB2K
出资额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E幢A404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天凯汇瑞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25
2苏州汇方融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5.00

1-1-70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3苏州市木渎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5.00
4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00.0023.75
5苏州吴中天凯瑞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12.50
6苏州国发苏创二期知识产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12.50
合计8,000.00100.00

天凯汇瑞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W0AFP5N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冬琴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南官渡路522号1幢22楼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徐春华

徐春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61967********。

10、创启开盈

企业名称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9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Q0H68
出资额3,000.01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05室-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创启开盈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1-1-71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3.33366
2范正洋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3谢菁菁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4杨静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5苏梦诗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6刘逢炜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7戴灿有限合伙人200.006.66664
8朱倩芸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9石亚超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10张燕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11郭伟男有限合伙人300.009.99997
合计3,000.01100.00

创启开盈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JQM30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路
实际控制人李路、李敏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05室-46(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除谢小华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外,发行人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其他新增股东与发行人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发行前各股东关联关系索引本节“八、公司股本情况/(九)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1-72

(七)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发行人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夏超华56.59夏超华与夏华超为兄弟关系,夏华超为夏超华一致行动人。夏超华为聚心万泰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鼎立鑫、联立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夏华超为聚心万泰监事
2夏华超3.33
3聚心万泰24.58
4鼎立鑫0.82
5联立星0.23
6比亚迪4.17创启开盈系比亚迪的员工跟投平台
7创启开盈0.04
8吴中高新0.58天凯汇瑞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凯汇瑞的有限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吴中高新的控股股东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控制的企业
9天凯汇瑞0.58

(十)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十一)现有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公司股东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为景从投资、天凯汇瑞,上述2名股东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纳入监管,具体情况如下:

1-1-73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备案情况管理人/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登记情况
备案时间备案编号管理人/直投公司名称登记时间登记 编号
1景从投资2022-12-27SXV678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06-29P1063432
2天凯汇瑞2022-08-23STZ229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01-02P1069447

(十二)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发行人与比亚迪、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创启开盈、徐春华、范琦及夏超华、聚心万泰、夏华超、鼎立鑫、联立星、谢小华(以下简称“相关股东”)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A轮投资协议》),其中第七条“股份转让限制”、第九条“优先认购/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第十条“反稀释权”、第十一条“优先清算权、投资人的知情权、最优惠待遇”、第十二条“股份回购”就投资方特别权利进行了约定。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A轮投资补充协议》)及《<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A轮投资补充协议

(二)》)的约定,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A轮投资协议》第七条“股份转让限制”、第八条“陈述与保证”、第九条“优先认购/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第十条“反稀释权”、第十一条“优先清算权、投资人的知情权、最优惠待遇”所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均已终止且相关特殊权利不带任何恢复条件的无效。除第十二条“股份回购”经《A轮投资补充协议》修改后保留了实际控制人及聚心万泰对投资人回购义务外,其他股东特殊权利已不带任何恢复条件的完全终止。“股份回购”条款已自公司申报上市的材料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正式受理之日已经自动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仅当公司出现:(1)公司或保荐机构撤回上市申请的;(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否决、终止审查、不予注册、不予受理等的;(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了公司上市申请,但公司未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4)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完成股票发行注册及发行),相关投资人所享有的对聚心万泰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回购”特殊权利自动恢复。

根据《A轮投资协议》《A轮投资补充协议》《A轮投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

1-1-74

发行人及相关股东附条件恢复的特殊股东权利约定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对应的投资人具体内容
股份回购比亚迪、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创启开盈、徐春华、范琦当出现任一下列重大事项时,投资人有权利书面要求实际控制人/聚心万泰回购投资人届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1)公司不能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 (2)公司不能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3)公司、附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诚信问题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投资协议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造假、挪用侵占公司财产、重大隐瞒、欺诈或出现投资人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收支等情况; (4)公司、附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或原股东因触犯刑法或被行政、司法机关处罚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其因任何原因停止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服务; (5)实际控制人离职或停止为公司服务或丧失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6)本次增资交割后公司发生或存在具有不可逾越的实质性上市障碍导致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法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7)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因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产生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8)公司、附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其管理核心层、核心人员发生任何影响上市的重大诉讼、仲裁; (9)其他任一投资人要求回购。

综上,根据《<A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A轮投资补充协议(二)》,股份回购义务的承诺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聚心万泰,不涉及发行人作为对赌当事人;若触发回购条款,均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聚心万泰回购外部投资人所持股份,从而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增加,不存在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情形;对赌协议的相关条款均不存在与市值挂钩的情形;对赌协议的相关条款均以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聚心万泰为对赌义务人,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同时,对于目前处于中止状态的相关对赌协议,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将予以终止,因此未来也不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4-3 对赌协议”的相关规定。

1-1-7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及其主要任职经历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任职期间提名人
1夏超华董事、董事长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及主持董事会工作,参与公司技术研发2025.02-2028.02发起人
2夏华超董事履行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采购工作2025.02-2028.02发起人
3李永胜董事、总经理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经营管理2025.02-2028.02发起人
4王苏薇董事、财务总监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财务工作2025.02-2028.02发起人
5赵井海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2025.02-2028.02发起人
6刘志勇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2025.02-2028.02发起人
7单英明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2025.02-2028.02发起人
8周青兵董事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研发工作2025.09-2028.02夏超华
9邓苏美职工董事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证券事务工作2025.09-2028.02职工代表大会

夏超华: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12月至2002年12月,部队服役;2003年1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市润邦综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任苏州市星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2004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心创投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合心环保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苏州伽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聚心万泰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联立星、鼎立鑫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4月至今,任鑫智尔执行董事。

夏华超: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8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合心环保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聚心万泰监事;2022年8月至今,任合心创投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苏州东盈执行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九种药业监事。

李永胜: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

1-1-76

月至2014年7月,任宁波大榭开发区综研化学有限公司研发部长;201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市场总监,202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王苏薇: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赵井海: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6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获得律师从业资格,2006年获得律师执业执照。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山东省某检察院检察员;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7月至今,担任挖金客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上海惊破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济南泰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山铭影业(山东)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济南上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山东省领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凡森璞瑞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尚水环保设备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任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单英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13年4月,历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审计师、项目经理、授薪合伙人;2013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之分所负责人;2024年11月至今,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1-1-77

人。

周青兵: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四)其他核心人员”。

邓苏美: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任全家便利店区域担当;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任Coco饮品店大店长,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任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卖店店长;2019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业务内勤、内控专员、总经办助理、监事、职工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苏州伽俐监事。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调整董事会成员、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间提名人
1单英明主任委员2025.03-2028.02董事会
2赵井海委员2025.03-2028.02
3夏华超委员2025.03-2028.02

单英明: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赵井海: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夏华超: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有3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兼任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1-1-78

序号姓名职位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任职期间
1李永胜董事、总经理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经营管理2025.03-2028.02
2王苏薇董事、财务总监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财务工作2025.03-2028.02
3谢小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负责信息披露、三会及投资者关系管理2025.03-2028.02

李永胜: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王苏薇: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谢小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1996年7月至2012年5月,历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任广州华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2022年6月,任一品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6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4名,为夏超华、李永胜、周青兵及高曦。

夏超华: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李永胜: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周青兵: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高曦: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工程师。

1-1-79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发行人合并范围外任职、兼职情况及所任职、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夏超华董事长聚心万泰执行董事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联立星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鼎立鑫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鑫智尔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夏华超董事聚心万泰监事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合心创投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苏州东盈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九种药业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赵井海独立董事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刘志勇独立董事挖金客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济南泰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山铭影业(山东)有限公司监事
济南上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尚水环保设备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监事
单英明独立董事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小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它单位兼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80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长夏超华与董事夏华超之间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退休返聘合同)、保密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以上协议均有效执行。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持股比例
夏超华董事长56.59%23.54%80.13%
夏华超董事3.33%1.37%4.70%
李永胜董事、总经理-0.09%0.09%
王苏薇董事、财务总监-0.05%0.05%
顾群芳前监事会主席、前职工代表监事-0.02%0.02%
邓苏美职工董事-0.01%0.01%
李娜前监事-0.03%0.03%

1-1-81

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持股比例
谢小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0.58%-0.58%
周青兵研发总监、董事-0.03%0.03%
高曦研发工程师-0.03%0.03%
张东海生产涂布部经理,夏超华胞姐的配偶-0.01%0.01%

注:夏超华通过聚心万泰、鼎立鑫、联立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华超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永胜、王苏薇、顾群芳、李娜、周青兵、高曦、通过鼎立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邓苏美、张东海通过联立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01-2025.09夏超华、夏华超、李永胜、王苏薇、单英明、赵井海、刘志勇-
2025.09-至今夏超华、夏华超、李永胜、王苏薇、单英明、赵井海、刘志勇、周青兵、邓苏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职工董事邓苏美及董事周青兵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01-2025.09顾群芳、邓苏美、李娜-
2025.09-至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核心人员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1-1-82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任何与公司及其业务相关的或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除前述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 任职对外投资单位出资金额/持股数量(万元/万股)持股比例(%)
夏超华董事长裕鑫阳2,850.0099.00
合心创投4,750.0095.00
安徽蒙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450.35
夏华超董事合心创投250.005.00
赵井海独立董事上海澎禾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00
上海嵩璟实业有限公司2.0020.00
海南兰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18.00
上海新旸承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002.00
刘志勇独立董事挖金客27.650.40
东莞市华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2.00
凡森璞瑞50.001.56
宿迁泰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7.26
单英明独立董事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健之膳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谢小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6.673.33
深圳市柏奥创康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2.76
共青城华拓至盈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4.00

十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等。公司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绩效评定结果支付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1-1-8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相应的薪酬方案和计划,并审查和考核具体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470.34万元、491.86万元、515.56万元及257.6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7%、5.24%、3.92%及3.80%。

(三)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4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2024年度薪酬是否在公司关联企业领薪
夏超华董事长84.38
夏华超董事71.80
李永胜董事、总经理88.58
王苏薇董事、财务总监52.36
赵井海独立董事6.00
刘志勇独立董事6.00
单英明独立董事6.00
顾群芳前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19.36
邓苏美职工董事11.86
李娜前监事27.50
谢小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50.00
周青兵董事、研发总监39.91
高曦研发工程师51.80

除上述薪酬待遇外,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八、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激励安排。为进

1-1-84

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分别通过鼎立鑫、联立星两个持股平台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小华直接增资的方式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发行前持股比例股份来源入股时间锁定期
鼎立鑫90.000.82%增资2022年5月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联立星25.000.23%增资2022年5月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谢小华64.000.58%增资2022年11月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公允性

2022年4月,发行人为实施股权激励目的设立鼎立鑫和联立星,鼎立鑫和联立星分别以450.00万元及125.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90.00万股及25.00万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本次增资入股系实施股权激励,鼎立鑫、联立星入股价格低于2022年12月外部投资人增资入股价格,具有合理性,入股价格与公允价格的差额(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持有的份额除外)做股份支付处理。2022年11月,发行人为实施股权激励目的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进行定向增发,谢小华以32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64.00万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谢小华入股价格低于2022年12月投资人增资入股价格具有合理性,入股价格与公允价格的差额做股份支付处理。

2、员工持股计划协议约定情况

根据鼎立鑫、联立星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以及谢小华与发行人签署的《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了对员工所持财产份额的流转、退出机制,包括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因离职、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公司,其所持有财产份额的处置方式,建立了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发行人股权的管理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鼎立鑫、联立星

如激励对象在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发生以下情形的,激励对象应当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

1-1-85

份额,激励对象可以在以下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拟受让方询价,并确定受让方。如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受让方或除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拟受让方无意向受让财产份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以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的投资额加计同期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受让该有限合伙人份额;如该等有限合伙人拒绝或拖延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该合伙人予以除名,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除名自除名通知送达被除名人之日起生效,该除名人即日退伙。退伙时退还退伙人实际缴纳的投资额加计同期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

(1)自愿放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2)主动离职;(3)因违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内部守则和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章程、违背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过错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剩余而被公司及其子公司辞退的;(4)除因工作原因导致外,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谢小华

如激励对象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上市之日起(以下简称“转股限制期”)拟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转让的,只能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受让方进行转让。在转股限制期内,谢小华如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受让方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增资款加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主动离职;(2)因违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违背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机密、失职、渎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过错行为,严重损害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辞退的;(3)公司上市前,激励对象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或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锁定、减持承诺情况

鼎立鑫、联立星及谢小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1-86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员工对实现公司稳定、持续及长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为公允地反映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就上述股权激励按照在各会计期间内服务期长度占整个服务期长度的比例分摊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金额56.07万元、166.08万元、161.94万元及78.44万元,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4、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员工实行的其他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其他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九、公司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人数分别为290人、300人、368人及378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结构人数(人)比例
按专业划分行政管理人员6116.14%
研发人员5314.02%
生产人员21256.08%
销售人员5213.76%
按学历划分硕士及以上51.32%
本科4110.85%

1-1-87

项目结构人数(人)比例
大专8422.22%
高中、中专及以下24865.61%
按年龄划分29岁(含)及以下10628.04%
30-39岁(含)18649.21%
40-49岁(含)7018.52%
50岁(含)及以上164.23%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逐步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规范,具体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公司已与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并办理了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公司为280人、293人、365人及370人缴纳社保费用,为280人、293人、364人及371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发行人报告期内除自身原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外,其他主要原因是:(1)入职时间较晚或原任职单位未及时减员而导致新员工社保及公积金转移手续延后办理完成;(2)部分员工属于退休返聘而无需为其缴纳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3)员工个人已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因报告期内存在的未为员工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最终被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或其子(分)公司须为其员工补缴其未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并要求公司及其子(分)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1-1-88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新广益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公司自2004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

2010年以前,由于抗溢胶特种膜的材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厂商基本没有成熟技术,因此市场主要由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及积水化学三家公司垄断,国内客户普遍面临因供应商单一造成的材料供给问题。新广益是当时行业中较早发现上述产业短板的企业之一,为把握抗溢胶特种膜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高性能特种薄膜产业的号召,公司自2006年起就成立了技术攻关专项小组,通过不断地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最终于2010年成功研发出与国外竞争对手性能可比的抗溢胶特种膜,成为了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抗溢胶特种膜关键制备技术的厂商之一。随后几年,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工艺迭代,产品性能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陆续与全球排名前10的多家FPC厂商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等全球知名客户抗溢胶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已成为抗溢胶特种膜的国内细分龙头厂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新广益在推进前述产品国产化的工作过程中发现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国产化率同样较低。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应用于高温、高湿、强酸碱、强外部应力等极端恶劣生产环境中的高性能薄膜产品,由于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当时市场基本被日本的索尼、凡纳克(PANAC)、索马龙(SOMAR)等公司垄断。针对上述国产替代的产业发展机遇,公司于2007年成立技术攻关小组,专注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及工艺的自主研发。考虑到产品对耐高温高湿、耐强酸强碱、抗强外部应力等关键理化指标的严苛要求,公司将材料配方与关键制剂研发、多膜复合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作为技术研发的突破口,通过在高分子材料之间的重构合成与改性、大分子聚合物间桥梁小分子的筛选与验证、

1-1-89

多层异构材料高强度复合成型、精密高分子涂布工艺控制等方面的深入研发,最终于2012年成功研发出第一代具有竞争力的成熟产品。随后几年,公司不断进行技术优化及工艺升级,在产品性能持续提升的同时,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目前,公司不仅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等全球知名柔性线路板厂商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打破了国外竞争对手的技术和市场垄断。除了在柔性线路板产业链中持续创新发展外,新广益也在其他高性能特种薄膜领域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声学膜是耳机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同幅度形变,通过高频震动带动周围空气传递出声音的薄膜,其声学性能决定了发声单元的各种声学参数(振动质量、瞬态、失真和频响),因此声学膜是耳机中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属于电子产品组件材料。从生产制造的技术难点看,由于声学行业对耳机降噪功能、谐振频率(声学性能)、耐候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声学膜的厚度公差、模量公差、结晶温度、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蠕变性、耐水解性等性能指标均会对耳机的音质造成较大影响,而传统生产技术较难对各个关键指标予以精准控制。由于存在上述门槛,2020年以前全球高端声学膜技术主要由日本的SHEEDOM、MATAI、奥地利的ISOVOLTA等少数公司掌握。2018年,新广益发现上述产业痛点以后,敏锐地意识到声学膜的制造难点在于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调节控制、精密制程工艺控制、声学薄膜特种制造设备的专业化配套等,而公司多年在流延成膜、高分子模量调节技术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多积累,公司有望在原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通过材料改性优化设计、关键设备及工艺的改进创新等措施实现声学膜的技术突破。因此,公司迅速组成技术攻关小组,通过近一年的专项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小(±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目前公司声学膜已经通过对歌尔声学的销售,实现了对苹果高端耳机产品声学膜材料的配套。

(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1、抗溢胶特种膜

(1)关于产品基本情况的说明

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制程材料。柔性线路板主要由金属导体箔、热固胶和绝缘基膜等材料热压合粘结而成。从制造工艺的角度看,

1-1-90

如果直接将上述材料进行热压合,一方面,热固胶受热受压后,将会从绝缘基膜中溢出覆盖至周围的金属导体箔,使得无法进行后续金属导体箔的表面镀金或化金处理,以及后续的元器件焊接;另一方面,高温高压下进行直接加工,也非常容易导致绝缘基膜与热压机的压合面板粘接,致使柔性线路板破损或产生皱褶。因此,在柔性线路板热压合过程中需要在压合面板与柔性线路板之间放置一层抗溢胶特种膜,以起到抗溢胶、离型、抗皱褶、保护等作用。

抗溢胶特种膜产品图示

从产品应用场景的角度看,除上述柔性线路板的压合工艺外,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还广泛地应用在柔性线路板生产中的补强片、电磁屏蔽膜及多层线路板增层等加工工序中。柔性线路板作为一种精密电子部件,其整个生产过程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精细化。例如在压合环节,抗溢胶特种膜需要在高温(180℃以上)、高压(1200N/cm

)、高洁净(万级无尘室)等环境中保持其阻胶性、离型性不变,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因此,发行人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兼具高洁净、耐高温、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褶的多功能特种功能材料。

A、高洁净度柔性线路板属于一种高精密电子产品,它由导体箔、通孔和其他部件组成。这些部件的尺寸小、敏感度高,空气中微小的污染或杂质也可能会对它们的性能产生重大影响。为了防止空气中的微粒与线路板发生接触,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均需处于无尘环境中,一般要求为万级或者千级以上的洁净度。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环境中的抗溢胶特种膜同样需要满足高洁净度的要求。但相比于静态环境中的无尘厂房,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所处的动态生产环境更容易产生

1-1-91

粉尘,无尘化控制的难度更高(例如,在来料入库环节,塑料粒子、助剂等各类原材料就天然含有较多粉尘微粒;而在流延、分切等加工环节,也会因正常的机加工产生出较多碎削及微粒)。

为了满足高洁净薄膜的生产需求,新广益的主要生产车间均已达到万级或千级无尘室的标准。针对高性能特种薄膜的特点,公司特别配置了收卷静电消除器、进料粉尘收集器、在线分条碎屑收集器、复卷粘尘辊等除尘装备;此外,为应对动态生产环境中异物的产生,公司创新性地改进了运料流转工装结构、高密闭配上料装置以及来料清洁执行标准等,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人员着装、设备清洁等作业规范标准。得益于规范严格的厂房无尘化控制水平,公司可以生产洁净度从万级到千级的各类薄膜产品,满足客户的高洁净需求。

新广益千级无尘工厂的日常作业图

B、耐高温

耐高温系指,为了实现压合工艺后完整精确转印线路板图形的目标,抗溢胶特种膜需要满足即使长时间(最长2小时)处于180℃以上高温、1200N/cm

以上高压的环境下,还要能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能基本不变的特性。

薄膜材料作为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因其结晶度不完全、分子间力弱、分子链柔软等原因,导致其原始状态下的天然熔点较低;特别是抗溢胶特种膜中,为了兼顾材料的阻胶性能,需要添加大量低熔点的低维卡软化点材料,进一步抬升了耐高温抗溢胶特种膜的生产制造技术门槛。

1-1-92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难点,公司采用多层异形的三明治复合结构,将外层高模量、强包覆性的膜层与内部低模量、强流动性的膜层叠加复合,通过多层共挤工艺、材料改性与筛选等手段,实现了在保证抗溢胶性能的同时,提升材料整体耐温性能的目标。目前,公司可生产耐温性最高达(200℃,5分钟)的抗溢胶特种膜,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位置。

C、抗溢胶

抗溢胶是指柔性线路板压合过程中,薄膜受热受压并充分软化后顺着线路板表面图形(例如通孔及边角等)下塌并紧贴铜箔和绝缘基膜,从而防止粘结剂受压流动溢出的性能。

为实现良好抗溢胶的效果,需要向材料中添加一定低维卡软化点的材料。低维卡软化点的材料在热压条件下具有优异的流动性与追随性,能够填充进柔性线路板的图形中,从而阻止中间粘结剂(环氧胶为主)的溢出。

虽然添加低维卡软化点材料后膜材的抗溢胶性能能够显著提升,但是因为多种材料之间极性与流动性较难匹配等原因,导致材料的加工成膜性差、膜材厚薄均匀度差、外观容易出现瑕疵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难题,公司深挖高分子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的融通技术以及热塑流动性调控技术,通过材料配方的相容改性、差异性温度挤出控制等工艺改进、生产和工装设备的升级改造,研制生产出了抗溢胶性能达到3 mil以下的高性能抗溢胶特种膜。

D、离型性

离型性是指膜材在高温高压下与特定材料紧密贴合后不具有粘性或轻微粘性,在施以小剥离力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膜材与特定材料的快速剥离,且剥离后无残留、无污染的特性。

为了实现材料的抗溢胶性能,需要膜材在受热受压下能够充分软化并填充至线路板图形之中;但与线路板充分接触后,膜材在高温高压下又会与线路板呈现出一种紧密粘合的结构,冷却后要想将膜材从线路板面上无残留且方便快捷的剥离,具有较高技术难度。

为了解决高温高压下的离型技术问题,公司创新了产品的流延成型冷却工艺及材料配方设计,通过膜表面微观结构控制及快速温控定型的工艺技术,利用不同材料之

1-1-93

间表面能及热膨胀系数差异的原理,实现了高温高压后抗溢胶特种膜分子间自动进气分离、小外力作用下快速剥离的效果。

E、抗皱褶为了获得较好的抗溢胶性能,特种膜在高温高压下需要逐步软化并保持一定程度的流动性,但不均匀的流动又容易导致柔性线路板压合后出现皱褶,使得线路板报废。因此,抗溢胶特种膜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抗皱褶性。

多种高分子材料间的流动性与相容性匹配以及多膜复合结构下的厚度一致性,是决定抗溢胶特种膜受热受压下材料流动是否均匀的主要因素。因此,公司从配方、工艺、设备三方面入手,通过材料配方的选择与平衡、生产温度的梯度化控制、模具开口的特型化设计、特定的辊压定型等多技术手段,实现了抗溢胶特种膜中多膜结构材料之间的相容性与厚度均匀性,保证了材料良好的抗皱褶能力。

(2)结合具体使用场景,进一步说明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

A、关于FPC生产过程中的压合工序

FPC的简易结构通常如下图所示:

FPC的简易结构

在FPC生产制造过程中,为了防止FCCL铜箔基材上的金属线路被空气、水汽等物质氧化腐蚀,影响FPC的电气性能,通常需要在FCCL铜箔基材上覆盖一层绝缘基膜(也称CoverLay/CVL),在保护FCCL铜箔基材的同时也可以起到绝缘、阻焊的功能。从生产工序的角度看,上述将绝缘基膜通过热压合粘结在FCCL铜箔基材表面上的过程为“压合工序”。

B、如果不使用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直接进行压合工序,将导致溢胶并阻碍后续元器件焊接工序

由于绝缘基膜的材料通常由PI(聚酰亚胺)与粘结剂组成;因此,如果不使用抗

1-1-94

溢胶特种膜直接进行压合,一方面,将会致使绝缘基膜中的粘结剂受热受压,并溢出覆盖至整个铜箔基材,导致无法进行后续元器件的焊接(详见下表图示);另一方面,高温高压下进行直接压合,也非常容易导致绝缘基膜粘接在压合板表面,导致FPC的破损及压合板的损坏。

标题不使用抗溢胶特种膜直接压合的效果示意图
压合后出现溢胶、损坏的情况

C、使用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高洁净、高温的情况下实现抗溢胶、离型及抗褶皱的功能

为了防止上述溢胶情况的出现,在压合工序中,需要使用抗溢胶特种膜产品。抗溢胶特种膜在FPC在压合过程中受热受压并充分软化,能在线路板表面图形(如通孔和边角)处紧密贴合FCCL铜箔基材和绝缘基膜。这种贴合方式能防止粘结剂在受压后流动溢出。

同时该膜材在高温高压下与特定材料紧密贴合后不具有粘性或轻微粘性,在施以小剥离力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膜材与特定材料的快速剥离,具备离型性。此外该膜材还能够起到抗褶皱的功能,防止在压合过程中FPC出现皱褶从而导致报废。

1-1-95

标题使用抗溢胶特种膜的效果示意图说明
压合前在FCCL铜箔基材上覆盖由PI与粘结剂构成的绝缘基膜,再覆盖新广益抗溢胶功能膜产品,通过压合机进行压合;在FPC上开有通孔,预留为后续焊接元器件使用
压合后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受热之后会发生轻微的形变,贴附在FPC上,在压合工序结束后剥离,可以实现抗溢胶的效果,使得后续的焊接元器件等工序可以进行,是FPC制程中所必须的工艺耗材

从产品应用场景的角度看,除上述柔性线路板的压合工艺外,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还可应用在柔性线路板生产中的补强片、电磁屏蔽膜及多层线路板增层等加工工序中。FPC作为一种精密电子部件,其整个生产过程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精细化。例如在压合环节,抗溢胶特种膜需要在高温(180℃以上)、高压(1200N/cm

)、高洁净(万级无尘室)等环境中保持其阻胶性、离型性不变,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因此,发行人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兼具高洁净、耐高温、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褶的多功能特种功能材料,是FPC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必备工艺耗材。

(3)抗溢胶特种膜的细分种类、主要作用、具体差异及优劣势抗溢胶特种膜可以细分为PBT抗溢胶特种膜、TPX抗溢胶特种膜、复合抗溢胶特种膜,其具体应用场景、差异及优劣势情况如下所示:

1-1-96

细分 种类主要原材料具体应用场景主要作用生产工艺优势劣势
共同点差异点
TPX抗溢胶特种膜TPX粒子,TPX学名为聚4-甲基戊烯,是一种高透明的结晶性塑料FPC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备耗材,主要用于FPC内板与覆盖膜、补强片之间的快速压合1,2(压合时间一般在5分钟左右)在压合工序中实现阻胶性与离型性,可以实现产品连续自动化生产,配合客户自动铺板、拆板使用快压工艺使用,用于温度较高、离型性要求较高的FPC生产过程流延离型性能、耐高温性能优异主要材料需要进口,成本较高,且成膜后较易破裂
PBT抗溢胶特种膜PBT粒子,PBT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具备良好的化学稳定性、机械强度、电绝缘特性和热稳定性快压工艺使用,特别针对棕化处理4后的线路具备较好的剥离性,能够实现无残留流延拉伸强度高、韧性较好,适合高断差5的柔性线路板成膜加工工艺难度较高
复合抗溢胶特种膜1、PBT粒子 2、PET哑光离型膜,在PET透明薄膜表层涂硅,与特定的材料在有限的条件下接触后不具有粘性,或轻微的粘性 3、纸膜,由含植物纤维的原材料经过制浆、调制、抄造等工艺流程制成,在本产品中用于提供耐温性与支撑性FPC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备耗材,主要用于多层FPC内板之间的传统压合3(压合时间一般在2-3小时)传统压合使用,针对高断差、铜箔组合、可靠性要求高的FPC压合生产过程流延抗褶皱性能优异、长时间压合场景中填充性较好多层复合工艺难度较高,且原材料成本较高

注1:覆盖膜的快速压合,指FPC生产过程中将表层覆盖膜(CoverLay)牢固地贴合到铜箔的过程。注2:补强片的快速压合,指FPC生产过程中通过压合方式补强片增加产品的强度、耐久性或其他机械性能的过程。注3:FPC铜箔组合的多层传统压合,指FPC生产过程中把双面板和单面板通过纯胶组合到一起的长时间压合过程。注4:棕化处理是在FPC行业中常用的预处理方法,其通过化学反应去除基板表面的异物和增加粗糙度,以提高原板和预浸料之间的结合力,防止分层、内层蚀刻不净和渗镀等问题,从而适于制造多层线路板。注5:断差,指FPC表面补强板以及线路区域与铜箔之间存在的高低落差;高断差,指上述落差较高。

2、强耐受性特种膜

(1)关于产品的基本情况说明

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应用于高洁净、高温、高湿、强酸碱、强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极端恶劣生产环境下的粘性材料。该材料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印刷线路板自动化生产制程中,通过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自动化生产,起到保护、牵引、承载、固定线路板的功能。

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图示

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工艺复杂、生产环境多样,既包括高温高湿环境中的物理加工

1-1-97

工艺(例如,印刷、模切、冲切、钻孔、压合等),又包括强酸强碱环境中的化学加工工艺(例如,显影、蚀刻、镀铜、镀金、化金等)。通常而言,膜材是一类厚度极薄的柔性高分子材料,高温高压、强酸强碱等外部环境非常容易导致膜材腐蚀、脆化。因此,应用于上述复杂多样环境中的强耐受性特种膜需要具备高洁净度、耐高温、耐高湿、耐强酸碱、耐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性能,具有较高技术含量。

强耐受性特种膜也可用在电子组件材料中,该产品可将各种金属、塑料及玻璃组件粘接,同时保护组件长期使用不被损坏。这种电子组件材料被下游模切厂商裁切成特定形状并与其他部件组合,最终进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内部,满足这类产品对微型化、异形组件的严苛需求。

A、耐高温

耐高温是指,强耐受性特种膜在特定温度条件下,长时间保持良好的热物理性能、热化学性能、加工性能,以及稳定的粘接强度的能力。相比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温度耐受性更强,通常要求耐受200℃以上的高温。

相比于其他常规耐高温材料,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技术难点在于表面特种涂层的生产制造。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在高温环境中保持粘性不变的特种薄膜,因此,薄膜表面的特种胶粘涂层的制造尤为关键。一般情况下,采用传统胶粘涂层(例如,耐温环氧类、酚醛树脂类、硅胶类)的技术路线,薄膜的耐温性能相对较易实现。但环氧类、酚醛树脂类的涂层,在高温下会与接触面发生化学反应(原理为该类材料容易与柔性线路板表层材料形成有机-金属或者有机-有机的化学键),由于化学键的强分子键能,导致该类涂层的薄膜无法在通过高温工艺后从线路板上无残留地剥离。而硅类涂层接触柔性线路板后会有活性物质析出(例如小分子有机硅),导致线路板被污染、表面能降低,最终影响线路板的焊接打件性能。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难点,公司选择以强耐受低析出的压敏特种涂层材料作为技术攻关的主要方向,通过将含苯环的刚性体与丙烯酸的各类功能性单体聚合的方式,研发出了一种在高温环境中强粘性、无残留、无析出的特种涂层。采用该涂层制造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1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次的性能指标。

1-1-98

B、耐高湿为了实现将电路图形转印到柔性线路板的目标,线路板需要经历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多个湿制程工艺。在上述工序中,制程材料面临两个极端的应用场景——高湿及浸水。例如,在显影工艺中,显影液(例如,碳酸钠溶液)通过喷头,喷洒在由强耐受性特种膜承载的干膜板材时,空气中将会富含极高含量的水分子,因此强耐受性特种膜需要满足至少在90%相对湿度(作为直观对比,汗蒸桑拿房的平均湿度约为80%-100%)的环境中使用性能不变的要求。再如,在镀金工序中,为了防止金属沉积在不需要的表面上,需要将强耐受性特种膜粘贴在柔性线路板的特定区域后,再完全浸入电镀液中进行镀金,因此强耐受性特种膜还需要满足在浸水环境中保持使用性能不变的要求。

从物理原理的角度看,由于湿度过高会导致薄膜涂层在微观上产生过多泡沫,进而引起使用性能大幅下降的情况。因此,通常情况下,特种薄膜材料大多难以用于高湿或浸水的生产环节中。

为解决上述技术难点,公司通过氧同位素标记的方法,模拟了高湿条件下水分子进入涂层的路径,研究了水分子破坏层内/层间结构的动力学与热力学过程。从产生缺陷的机理出发,公司自主创新了耐高湿薄膜的材料配方与生产工艺,通过规避水汽敏感单体、添加特殊树脂以及对基材表面进行特殊预处理等方式,使得耐高湿薄膜的层间/膜间形成了牢固且不易被水汽破坏的化学键,以抵御水汽对材料性能的破坏,实现了在最高100%相对湿度或浸水环境中正常使用的耐湿性能。

C、耐强酸碱

在柔性线路板湿制程工艺中,强耐受性特种膜除了要克服上述高湿/浸水环境对材料的不利影响外,更困难的是要能实现极强的抗腐蚀、耐酸碱性能。在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工艺环节中,每类工序均会使用不同的化学药剂喷淋或者浸泡强耐受性特种膜。例如,在化金环节,需要将柔性线路板浸泡在PH值非常高的碱性水溶液中,通过强烈的化学反应将金元素镀在线路板的特定区域;此时,为了控制镀金的范围,需要将不参与化学反应的表面覆盖一层强耐受性特种膜,以保护线路板免受强碱溶液的侵蚀。

从化学原理的角度看,高浓度的氢氧根和氢离子会促进高分子材料的水解,伴随

1-1-99

的强氧化环境会造成高分子链的断裂。因此,一般情况下,强酸强碱就会造成特种薄膜材料的腐蚀。由于强耐受性特种膜面临的生产环境复杂、强酸强碱的药液种类多样(例如,显影环节中的碳酸钠;刻蚀环节中的双氧水、盐酸;去膜环节中的氢氧化钠;镀金/化金环节中的氰化钾),同时伴随着强氧化强还原的化学环境,因此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难度较高。

为了增加特种薄膜在各类酸碱环境下的耐受性,公司通过调节特种涂层的表面单体

与含功能基团的活性单体的配比,采用硬化剂封端控制技术,控制高分子链活性端点的数量,从而降低了酸碱破坏下的化学活性,达到优异的耐酸碱性能,相关产品可以实现耐受PH值1以下或者13以上的酸碱溶液的使用要求。

D、耐外部应力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外部应力主要体现为在强外力作用(拉伸、弯折、剥离、压合等)下,特种膜仍然能保证使用性能不变的能力。强耐受性特种膜需要在200℃以上温度的条件下,耐受约1200 N/cm

(约等于120个标准大气压压强)的压强2小时。在上述极端环境下,材料的高分子链更容易发生相对位移和流动,在强外部应力作用下非常容易导致材料的撕裂与断裂。

针对上述极端应用场景,公司深入研究高分子聚合物模量的调节控制技术,研发出了在高温、高湿和高酸碱状态下弹性模量更稳定的配方,通过封端固化技术,制备出了化学稳定性更强的多层复合薄膜,实现了强耐受性特种膜在强外力作用(拉伸、弯折、剥离、压合等)下各类应用场景的覆盖。

E、高洁净度

相比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对洁净度的要求更高,一般达千级以上。关于产品洁净度的具体说明详见上文“1、抗溢胶特种膜/(1)/A、高洁净度”中相关内容。

(2)结合具体使用场景,进一步说明产品的用途功能

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用于FPC自动化生产制程中,通过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自

单体:能与同种或他种分子聚合的小分子的统称,是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反应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

1-1-100

动化生产,起到保护、牵引、承载、固定线路板的功能,属于FPC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备工艺耗材。下面以保护、牵引、承载功能为例进行说明:

A、耐高湿、抗腐蚀、耐酸碱的保护作用在柔性线路板湿制程工艺(显影、蚀刻、镀铜、镀金、化金等)中,每类工序均会使用不同的化学药剂喷淋或者浸泡强耐受性特种膜保护下的FPC;因此,强耐受性特种膜除了要克服高湿/浸水环境对材料的不利影响外,还要能实现极强的抗腐蚀、耐酸碱性能。例如,在化金环节,需要将柔性线路板浸泡在PH值非常高的碱性水溶液中,通过强烈的化学反应将金元素镀在线路板的特定区域;此时,为了控制镀金的范围,需要将不参与化学反应的表面覆盖一层强耐受性特种膜,以保护线路板免受强碱溶液的侵蚀。

上图示意了强耐受性特种膜在镀铜、镀金、化金等环节对FPC的保护作用,在该等工艺过程中,FPC上存在部分区域无需进行工艺处理。考虑到材料需要经过强酸、强碱等液体,如果直接将FPC整体浸入强酸、强碱等液体,将对其造成不可逆的损坏。使用发行人的强耐受性特种膜贴附在FPC上无需处理的区域,可以保护其免于镀铜、镀金、化金过程中酸性、碱性液体的腐蚀,从而实现对产品的精确保护。

1-1-101

B、牵引与承载

上图显示了FPC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如打孔、钻孔、贴干膜、曝光、显影、蚀刻、去膜等环节。发行人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在FPC生产全流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承载与牵引作用。由于FPC产品较薄、较软,将其贴在强耐受性特种膜上(可以如上图示意进行双面贴附或者仅单面贴附),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全流程处理,既能保护FPC产品,又能确保生产流水线的顺利运作。

(3)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作用、具体差异及优劣势

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原材料、应用场景、产品特点如下所示:

主要原材料具体应用场景主要作用生产工艺产品特点
1、PET膜,指PET树脂通过双拉工艺成膜形成的膜产品; 2、PI膜,PI树脂通过双拉工艺成膜形成的膜产品; 3、粘结剂,丙烯酸树脂、硅胶树脂、环氧树脂; 4、哑黑印刷膜,指PET膜和PI膜通过哑黑油墨印刷形成的膜产品;FPC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备耗材,应用在FPC全制程中;也可直接作为电子组件材料应用在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耳机、手表、平板等)内部主要在FPC加工工序中起到承载、转贴和防护等作用,可以通过定制产品满足各个客户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特定需求;或应用在消费电子产品中,把零部件粘接在一起,起固定、保护、屏蔽、绝缘等作用涂布制程用产品:耐高温、耐高湿和耐酸碱性能较好、拉伸强度较高、易剥离、剥离后无残留; 组件用产品:高粘接力,抗翘曲,高剪切力,耐化学品腐蚀,耐高温,抗溢胶,高屏蔽性,导热,导电,绝缘等

3、其他产品

(1)声学膜

声学膜是耳机/扬声器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

1-1-102

同幅度形变,通过高频震动带动周围空气传递出声音的薄膜,其声学性能决定了发声单元的各种声学参数,是耳机/扬声器中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该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扬声器、送话器、耳机。

声学膜产品图示

为了实现理想的声学性能(例如,灵敏度、频率响应等),大部分声学模组都需要工作在高功率、大振幅的条件下;但是随着消费电子产品逐步向轻薄化方向发展,声学模组及其声学膜又会变得越来越薄;这对声学膜的性能提出了越发严苛的要求,厚度一致性、模量一致性、结晶温度、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蠕变性、耐水解性等性能指标均会对耳机的音质造成较大影响。

以模量

为例,考虑到全球全天候的使用条件,高端蓝牙耳机的设计工作温度一般为-30℃至50℃。大幅度的温度变动范围,会对声学膜的模量一致性提非常高的技术要求。这是由于弹性体材料一般随着温度的升高,其高分子链运动会变得更加剧烈、相互作用力(结合力)变得越小,从宏观来看,其抵抗形变的能力越弱——即声学膜的模量一般会随着工作温度的增加而降低。在低温环境中,声学膜的模量会相应增加,而高模量会导致声学组件的F0(谐振频率)增加,从而降低耳机的低频特性;而在高温环境中,声学膜的模量相应下降,这会导致声学膜的振动幅度过大,进而导致其与其他声学组件的碰撞风险增加,声音失真。因此,保证声学膜在各种温度环境中的模量一致性是产品的一大难点。

再如,随着耳机佩戴使用场景的丰富,汗液、雨水、油渍等均可能会不同程度地渗入耳机,由于在非中性的水环境下,氢离子或氢氧根离子会起到催化作用,促进高

模量是一个描述固体材料抵抗形变能力的物理量,是一个衡量材料产生弹性变形难易程度的指标。

1-1-103

分子链单元之间的断裂(例如酯的水解反应)。因此,如果耳机长时间接触各类含水液体,可能会导致声学膜降解,对声学膜的厚度、模量、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均会造成不利影响。由于这种降解属于不可逆过程,因此,一般要求声学膜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耐水解性。如上所述,由于高端耳机对声学膜的性能要求较高、技术门槛较高,2020年以前,全球高端声学膜技术主要由日本的SHEEDOM、MATAI、奥地利的ISOVOLTA等少数公司掌握。2018年,新广益发现上述产业痛点以后,敏锐地意识到声学膜的制造难点在于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调节控制、精密制程工艺控制、声学薄膜特种制造设备的专业化配套等方面。为此,发行人运用了差异化弹性体复配调节技术、高分子树脂改性技术以及精密流延工艺的控制技术,通过原材料改性、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精密模具和生产制造系统控制,解决了高分子弹性体模量稳定性、低模量弹性体耐温性、厚度均匀性等技术难题,实现了声学膜的自主技术突破。目前,公司生产的声学膜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2)其他

除以上主要产品外,发行人积极研发并开展新能源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改性材料、光学胶膜等新兴业务,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新能源市场向好发展的产业背景下,公司研发了新能源锂电材料和光伏胶膜等新能源材料,以借力拓宽下游市场。其中,新能源锂电材料是用于新能源电芯、电池包、模组等产品的具备阻燃、绝缘、隔热等功能的特种膜产品;光伏胶膜为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的EVA胶膜、POE胶膜等专用材料。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及主要功能图示
新能源锂电材料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为多层复合材料,包括铝箔层、粘合剂层、热封层等,主要用于电池封装,具备高阻隔性、耐腐蚀等特性

1-1-104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及主要功能图示
PI热压膜:以75um/100um的PI为基材,涂覆胶粘剂制作的绝缘胶膜;适用于铜铝排的封装和绝缘,是一种高可靠性的柔性绝缘材料
PET热压白膜:以白色PET为基材,涂覆胶粘剂制作的绝缘胶膜;适用于铜铝排的封装和绝缘,是一种高可靠性的柔性绝缘材料
PET热压侧板膜:以100um的黑色PET为基材,涂覆胶粘剂制作的绝缘胶膜;适用于动力和储能电池内部的结构粘接
光伏胶膜光伏胶膜包括EVA胶膜、POE胶膜等材料,主要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该材料位于电池片与背板之间、电池片与玻璃之间,承担物理保护、光学增效、结构粘接等功能

公司改性材料、光学胶膜产品介绍及图示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及主要功能图示
改性材料改性材料即通过引入新的合金技术或处理方法,提高了耐磨、耐腐蚀、抗老化、阻燃、粘度等性能的材料,其可通过进一步加工形成高性能产品,以满足消费电子、工业包装、能源包装等下游领域的需求
光学胶膜光学胶膜是一种用于光学领域的膜状材料,光学胶膜一般具有优异的耐热性和耐腐蚀性,可用于保护和增强光学器件、显示器和其他光电子元件的光学性能

1-1-105

4、不同产品在下游客户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占比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柔性线路板生产商,该类客户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制造线路板的基本材料,具有导电、绝缘和支撑等功能)、金盐(用于镀金、合金工艺的化工产品)、铜箔、铜球等。发行人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是用于客户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特种薄膜材料,相比于覆铜板、金盐、铜箔、铜球等主要原材料,由于薄膜材料具有重量小、不涉及贵重金属(例如,金、铜等)的特点,因此,线路板的单位成本造价中,薄膜材料的成本占比相对较低。由于下游客户并未披露其采购薄膜材料的金额,因此发行人难以准确知悉其产品价值占下游客户产品生产成本的准确比例;根据对发行人下游客户访谈,发行人产品成本占下游客户生产成本的比例不高于5%。

5、发行人各主要细分产品与竞品在功能特性、细分应用领域、产品价格、技术路线等方面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各细分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的差异对比如下:

(1)抗溢胶特种膜与竞品的对比情况

细分种类国外竞品 供应商功能特性对比细分应用领域对比产品价格技术路线对比
PBT抗溢胶特种膜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发行人产品强度较高、韧性较好,可为客户的单一机种定制开发,适用性更强发行人产品与主要竞品均可在快速压合工艺、传统压合工艺中同时运用发行人产品有一定价格优势均为流延工艺,不存在差异
TPX抗溢胶特种膜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发行人产品强度较高、韧性较好、离型性较好,可为客户的单一机种定制开发,适用性更强发行人产品与主要竞品均主要应用于快速压合工艺发行人产品有一定价格优势均为流延工艺,不存在差异
复合抗溢胶特种膜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抗皱性较好、填充性较好、为客户的单一机种定制开发,适用性更强发行人产品与主要竞品均主要应用于传统压合工艺发行人产品有一定价格优势均为流延工艺,不存在差异

1-1-106

(2)强耐受性特种膜与竞品的对比情况

细分种类国外竞品 供应商功能特性对比细分应用领域对比产品价格技术路线对比
强耐受性特种膜索尼、凡纳克发行人产品耐高温性较好,可为客户的单一机种定制开发,适用性更强发行人制程功能胶膜产品可应用于FPC全制程,国外供应商的同类竞品仅能应用在FPC的湿制程中,发行人产品应用场景更丰富发行人产品有一定价格优势不存在差异,均为涂布工艺

6、是否存在替代性产品或替代性技术路线

发行人主要产品属于专用工艺制程材料,主要应用于FPC生产。考虑到目前FPC的生产工艺已经日趋完善,对于制程材料的需求已经完善成熟,同时发行人的产品已经过了多轮迭代,能够满足下游FPC生产所需,故目前存在替代性产品或技术路线的风险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目前无成熟的替代性产品或替代性技术路线

1)压合工序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主要应用于下游FPC的压合工序中,目前压合工序为FPC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工序,因FPC设计结构中的铜箔基材需要与绝缘基膜进行结合,目前主要通过加热和压力进行压合,使其紧密粘合在一起。虽然现有的一些技术和新的研发成果在某些方面已经对FPC制造工艺进行了改进,但是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出现,具体分析如下:

①无胶粘剂的热压合:这种替代路线使用高温和高压将柔性电路板的各层材料通过热压合在一起,而不需要使用胶粘剂。该种技术仍需使用压合工艺,保证各层之间的紧密连接。虽然该技术不使用胶粘剂,不会在压合过程中产生溢胶的问题,但仍需使用公司的产品实现离型、抗褶皱等功能。此外,目前该技术由于长期可靠性、层间牢度、热稳定性等问题仍然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尚无法应用于工业生产。

②3D打印技术:3D打印电路板的技术正在快速发展,它可以直接打印出电路,无需压合工序。然而,该种技术在打印精度、生产速度、材料成本以及可靠性等方面面临挑战。另外,3D打印技术目前还难以实现复杂多层电路的制造,应用范围较小。

③微电子封装技术:尽管一些新的微电子封装技术(如芯片尺度封装和系统尺度封装)可以减少传统FPC制造中的某些组装步骤,但是这些技术仍然需要进行热压或

1-1-107

其他类似的压合过程,以确保电子元件之间的紧密连接。同时,微电子封装技术的复杂性和高成本也使得其应用范围存在局限。综上,虽然各种新的技术和研发成果正在尝试改进FPC制造工艺,但是在可预见的未来,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可以替代压合工序。

2)公司主要使用流延工艺生产抗溢胶特种膜,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公司主要采用流延等工艺生产抗溢胶特种膜产品,这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工艺需求和成本后的最佳选择,目前没有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具体分析如下:

①双向拉伸工艺:目前该工艺仅能制成单层抗溢胶特种膜,无法制成多层抗溢胶特种膜,此外这种工艺设备成本较高,目前仍然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无法在商业生产中替代流延工艺。

②吹制薄膜工艺:这种工艺通过将塑料颗粒加热熔化,然后通过吹气机将熔化的塑料吹成薄膜。然而吹制工艺将熔融塑料吹到大的气泡中并扩展成薄膜,容易导致膜的厚度不均匀,从而造成最终抗溢胶特种膜产品不同位置的强度和物理性能存在差异,无法满足客户的使用要求。此外,吹制薄膜工艺需要更多的时间,会导致生产速度下降。同时吹制薄膜工艺只能应用于部分材料的加工过程,对抗溢胶特种膜的配方选择造成了局限,这也使得其无法替代现有的流延工艺。

综上,目前公司采用的流延工艺仍是生产抗溢胶特种膜的最佳选择,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2)公司生产的强耐受性特种膜目前无成熟的替代性产品或替代性技术路线

1)FPC生产制程中需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作为承载材料,尚无替代性技术路线

FPC的生产过程对制程承载材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必须能够在干制程的高温和高压环境,以及湿制程的强酸、强碱和高湿环境中保持稳定。目前,只有强耐受性特种膜能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对于可能替代技术路线的分析如下:

①在FPC制程中不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因为FPC为柔性线路板,具有柔性、薄型、轻量、可弯曲和可折叠等特点,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足够的支撑和承载,FPC自动化作业将造成FPC皱褶和破损等问题,从而降低成品良率。故出于FPC自动化作

1-1-108

业效率的角度,无法在不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

②在FPC出货制程中不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一种可能的替代方案是使用萃盘或聚氨垫板进行出货,然而这两种材料存在环保及成本高昂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果使用萃盘和聚氨垫板进行出货,FPC的终端客户将无法实现自动化作业,降低FPC终端客户的生产效率。因此,出于FPC自动化作业成本及效率的角度,需要在FPC出货制程中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

2)公司主要使用涂布工艺生产强耐受性特种膜,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①喷涂工艺:喷涂工艺是一种通过喷雾将涂料或其他液体物质均匀地喷洒在物体表面上的涂覆方法。喷涂工艺的特点是涂料粒径较小,喷涂速度快,可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面积涂装。但喷涂工艺一般只能实现较薄的涂层厚度(<3um),而强耐受性特种膜根据客户对不同功能的要求,其涂层厚度在3-60um不等,喷涂工艺无法实现对涂布工艺的替代。

②浸涂工艺:浸涂工艺是一种将物体浸入液体中,使其表面被液体包覆的工艺。在浸涂工艺中,液体通常是涂料、涂层或防腐剂,用于保护物体的表面或给予物体特定的功能。浸涂工艺要求涂料的粘度要适中,以实现均匀的涂覆。过于粘稠或稀薄的涂料会导致涂层不均匀的问题。而强耐受性特种膜需要涂布的对象为粘稠的胶粘剂,且对涂布厚度精度要求很高,浸涂工艺无法实现对涂布工艺的替代。

综上,目前公司采用的涂布工艺仍是生产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最佳选择,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抗溢胶特种膜16,417.9652.43%33,482.2550.97%27,652.0153.60%30,564.9867.16%
强耐受性特种膜7,272.0523.22%14,995.7622.83%11,787.6522.85%11,909.8626.17%
新能源材料3,941.9712.59%9,690.4114.75%4,435.238.60%134.610.30%
光学胶膜906.952.90%2,369.423.61%1,744.393.38%1,152.562.53%

1-1-109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改性材料1,280.924.09%1,866.822.84%3,694.407.16%2.700.01%
声学膜512.081.64%1,336.312.03%1,300.542.52%1,441.453.17%
其他985.063.15%1,953.782.97%979.281.90%306.830.67%
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保持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采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公司会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生产交付能力、信用状况、产品质量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另外公司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以确保其能够持续满足公司量产需求和产品质量等各项要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结合需求预测组织生产,具体情况如下:生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需求预测/订单,结合库存数量、采购周期、生产周期,制定半成品/成品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任务单。公司全生产过程均按照ISO9001、IATF16949、ISO14001等管理体系予以管控。

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在密集生产时会针对部分商品委托外部厂商完成切片、模切、分条、涂硅等技术价值量较低的生产工序。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分别为

228.45万元、174.98万元、338.58万元、183.18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分别仅为0.75%、0.51%、0.80%、0.95%。

2024年以来,为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公司受中来股份(300393.SZ)、拓迪化

1-1-110

学(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委托,接受其提供的EVA、POE等材料,并通过流延、涂布等工艺加工成光伏背板用胶膜产品、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等。2024年、2025年1-6月,该业务模式收入金额分别为1,346.80万元、712.5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5%、2.28%,占比较小。

3、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实行“直销为主,贸易为辅”的营销管理模式。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在销售方面主要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并拓展市场。2013年公司成立自营销售队伍后,销售模式逐步从“贸易为主”转变为“直销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25,819.7482.45%52,365.7279.71%42,502.2682.38%39,008.6885.71%
贸易商5,497.2517.55%13,329.0320.29%9,091.2417.62%6,504.3214.29%
主营业务 收入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贸易商模式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9%、

17.62%、20.29%、17.55%,贸易商模式的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仅为7.36%、

9.91%、11.17%、10.01%,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重要性水平影响相对较小。

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期间,发行人贸易商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增加的原因为,自2022年开始,发行人逐步向新能源材料领域积极拓展;虽然借助发行人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技术积累及提前的技术布局,发行人已经拥有了向相关产业客户持续供货的能力,但是相比于发行人核心产品所处的FPC领域,公司在新能源行业仍然属于新进者,客户认证及产业资源尚处于积累期,作为新供应商,若要与行业内的龙头大客户进行合作,更需要较长的周期;发行人考虑到目前正是国内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期,如若不能尽快参与其中,有可能导致发行人错失本次业务发展的大好时机,因此,发行人决定在该业务发展的早期阶段,并不排斥与行业知名贸易商进行合作的机会,以尽快建立起与行业大客户(例如,欣旺达)间接合作的机制,通过产品迭代、持续练兵的方式,不断优化升级发行人在新能源材料产品方面的技术品质与产能配套实力;未来,发行人将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升级导致的

1-1-111

迭代变化机会,择机发展更多直接客户。2025年1-6月,发行人贸易商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2024年度相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公司适当收缩了对好力威的交易规模所致。具体说明如下:公司自2023年以来通过好力威向欣旺达销售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而该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好力威切入欣旺达的供应链体系,根据自身技术优势争取欣旺达的高毛利、高附加值业务;2025年以来,公司已向欣旺达提供这类业务的样品进行测试,相关产品将主要应用于高端品牌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件,具有更高的性能要求和技术壁垒,相关业务的利润率水平预计将高于现有通过好力威销售的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业务;考虑到上述高毛利、高附加值业务的测试和对接进展顺利,公司适当控制了与好力威之间的低毛利业务规模。根据客户存货管理及交易习惯的不同,在境内销售中,公司与客户的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发货模式和HUB仓模式:

(1)直接发货模式下,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上门自提,与产品相关的控制权和风险在客户签收时转移至客户。该模式下,公司在商品实际交付客户后,按照签收证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HUB仓模式下,公司将产品发运至第三方仓库,客户根据生产需求领用相关产品,与产品相关的控制权和风险在客户领用时转移至客户。该模式下,公司在客户实际领用后,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两种收入确认模式下的内销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模式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金额占内销 收入比例收入金额占内销 收入比例收入金额占内销 收入比例收入金额占内销 收入比例
直接发货模式19,034.8262.31%41,588.8964.93%32,805.6765.20%23,458.9953.82%
HUB仓模式11,515.6937.69%22,467.4535.07%17,513.3634.80%20,126.5646.18%
合计30,550.52100.00%64,056.33100.00%50,319.03100.00%43,585.55100.00%

直接发货模式的主要客户如下:

1-1-112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直接发货模式 收入比例占内销收入 比例
2025年1-6月
1维信电子2,674.6014.05%8.75%
2好力威1,476.367.76%4.83%
3鹏鼎控股1,373.417.22%4.50%
4广泰科1,141.396.00%3.74%
5福莱盈849.394.46%2.78%
合计7,515.1439.48%24.60%
2024年度
1好力威5,450.6313.11%8.51%
2维信电子5,082.9612.22%7.94%
3鹏鼎控股2,797.686.73%4.37%
4福莱盈2,417.995.81%3.77%
5广泰科2,318.385.57%3.62%
合计18,067.6443.44%28.21%
2023年度
1维信电子4,369.8013.32%8.68%
2好力威3,319.7310.12%6.60%
3鹏鼎控股2,513.607.66%5.00%
4福莱盈2,317.147.06%4.60%
5紫翔电子2,162.056.59%4.30%
合计14,682.3244.76%29.18%
2022年度
1维信电子5,111.0221.79%11.73%
2鹏鼎控股3,053.6413.02%7.01%
3广泰科2,164.899.23%4.97%
4福莱盈1,815.687.74%4.17%
5紫翔电子1,662.867.09%3.82%
合计13,808.0958.86%31.68%

注:2023年、2024年,维信电子基于FPC生产过程中在粘结材料方面的特殊需求,委托发行人指定采购美国铟泰公司(INDIUM CORPORATION)品牌原材料,发行人采购后经简单加工封装后对维信电子销售,财务上已按净额法进行核算,收入金额分别为10.69万元、4.60万元。

HUB仓模式的主要客户如下:

1-1-113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HUB仓模式 收入比例占内销收入 比例
2025年1-6月
1鹏鼎控股4,696.2040.78%15.37%
2维信电子3,252.2828.24%10.65%
3景旺电子1,389.0812.06%4.55%
4领益智造1,250.4110.86%4.09%
5蓝思科技428.223.72%1.40%
合计11,016.1995.66%36.06%
2024年度
1鹏鼎控股9,950.1844.29%15.53%
2维信电子5,515.0124.55%8.61%
3景旺电子3,055.5913.60%4.77%
4领益智造1,483.586.60%2.32%
5蓝思科技1,434.146.38%2.24%
合计21,438.4995.42%33.47%
2023年度
1鹏鼎控股10,940.7562.47%21.74%
2维信电子3,359.1819.18%6.68%
3景旺电子2,349.0713.41%4.67%
4嘉联益638.803.65%1.27%
5珠海中京元盛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160.140.91%0.32%
合计17,447.9499.63%34.67%
2022年度
1鹏鼎控股13,031.7364.75%29.90%
2维信电子3,167.7315.74%7.27%
3景旺电子2,860.2214.21%6.56%
4嘉联益1,023.975.09%2.35%
5蓝思科技39.780.20%0.09%
合计20,123.4399.98%46.17%

4、采取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主要生产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的特种功能膜。因消费类电子产品具

1-1-114

有创新性高、更新迭代速度快等特点,故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多样,定制化程度较高。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所以经营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总体而言,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是行业市场特点和客户需求,以上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测未来行业市场依旧会保持产品覆盖面广、创新性高、更新迭代快等趋势。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公司于2004年设立,在2004-2007年期间,以销售各类功能性胶膜为主营业务。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公司持续专注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的技术和工艺创新,实现了相关产品的大批量生产。

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以产品技术参数提升为目标,深入探索粒子合金改性技术、工装设备改造技术等核心技术,深化公司的技术壁垒,形成了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同时,公司建成自营销售队伍,形成了完整的研、产、销体系,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2018年至今,公司在继续深化原有产品技术的同时,成功研制出声学膜、光学胶膜等新产品。此外,依托在特种薄膜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改性材料等产品的业务。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功能性薄膜材料领域,掌握了PBT成膜技术、电极干膜制备技术、声学薄膜开发技术、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极薄型薄膜成膜技术、精密涂布技术等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均围绕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并能有效实现功能性薄膜材料产业化,促使公司经营规模稳步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31,339.2165,717.1951,614.1745,526.27
利润总额6,780.6213,137.809,384.969,094.79
净利润5,920.5811,570.198,328.25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54.3411,265.278,346.038,005.1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净利润规模较为稳定,发行人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1-1-115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工艺技术包括粒子合金加工技术、流延加工技术、精密涂布加工技术,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粒子合金加工技术

主要工艺说明:

(1)称料:按照配方的要求,正确称量相应的物料和对应准确数量。

(2)挤出:根据物料的加工特性,在一定温度下,经双螺杆挤出机熔融混合,使各种材料成分、助剂均匀分散在聚合物中,并将聚合物熔体通过口模挤出的一种加工方法。

(3)造粒:经冷却、风干好的料条通过切粒机切粒,得到塑料粒子,并在混匀后去除异样粒料。

1-1-116

2、流延加工技术

主要工艺说明:

(1)熔体形成:将加热后的物料快速转化为熔体或半熔体的过程。

(2)熔体固化:熔体固化是将挤压后的熔体快速降温,使其从半固态状态变为完全固态的过程。

(3)高分子链有序化:将冷却好的薄膜不断地延伸和拉伸以改变其结构和性能。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引用逐渐拉伸来实现薄膜宽度和长度上精细的调整。

3、精密涂布加工技术

主要工艺说明:

1-1-117

(1)涂布: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核心工序,通过多种精密涂布方式(逗号刮刀间隙涂布、凹版涂布、微凹逆向涂布、狭缝挤出涂布)将功能涂层均匀地涂布在基材表面。

(2)干燥:根据涂层的性质和材料特性,采取适合的干燥技术和工艺,可包括热交换器、红外线、微波等,以提供更好的能量传递和干燥速率控制,并优化其涂层结构和功能。

(3)熟化:将已复合好的膜放进熟化室,使胶粘剂的主剂、固化剂反应交联并被复合基材表面相互作用的过程。

(八)代表性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所属行业代表性业务指标为产品的销量、营业收入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膜类产品销量分别为9,243.43万平方米、9,478.51万平方米、14,463.17万平方米、7,397.46万平方米,呈增长趋势,销量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一)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526.27万元、51,614.17万元、65,717.19万元、31,339.2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八、经营成果分析/(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76%、32.02%、32.28%、31.41%。毛利率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八、经营成果分析/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九)公司主要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特种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生产,终端涉及消费电子、新能源等应用领域。高性能特种薄膜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产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相关产品涉及的产业政策及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如下:

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

1-1-118

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综上,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依据

公司专注于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生产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该等产品主要应用与柔性线路板的工艺制程环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中,“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具体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的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协会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产业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协会有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对行业进行自律规范,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则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进行。

1-1-119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复合功能性材料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产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目前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各部门已经通过纲领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规划发展目标与任务等文件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对新材料领域予以全产业链、全方位的指导,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良好的环境。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主要行业政策、标准、规划等文件如下:

时间文件名称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2023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鼓励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2023年《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研制先进石化化工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及稀土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标准。面向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和应用场景探索,开展前沿新材料标准预研
2022年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优化整合行业相关研发平台,创建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域创新中心,强化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测试评价、试验检测等平台作用,推进催化材料、过程强化、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及加工应用技术与装备等共性技术创新
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鼓励功能性膜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2018年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工信部、财政部到2020年,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新材料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为主、高效集成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发行人生产的高分子复核材料属于新材料产业
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材料产业等9大领域,发行人生产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属于新材料行业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所属的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先进基础材料产业,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具备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各部门已经通过纲领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规划发展目标与任务等文件多层次、

1-1-120

多角度、多领域对新材料领域予以全产业链、全方位的指导,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良好的环境。公司所属的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中,目前国际上美国的3M公司、日本的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及索马龙公司、德国的Tesa公司等占据行业龙头地位,掌握复合功能材料的生产、加工制造技术。相比而言,我国新材料产业起步较晚,核心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但是目前行业受到国家重点支持,国家政策的导向对行业发展有强力的指导作用,给新材料行业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机遇,对发行人等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未来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研发驱动型、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涵盖范围广、下游应用领域跨度大,产品种类数量多。功能性材料主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而定制,产品具有非标准化、多样化的特点。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处的特种薄膜材料行业属于研发驱动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且不同的终端应用领域对于功能性材料性能需求各不相同,专业化程度较高,该行业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

(1)材料研发和制备技术

生产制备一种或多种特殊功能的薄膜材料,要求行业中的企业对不同类型的材料和制备工艺均要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包括不限于基材的选择与制备、特种涂料的生产与制备、复合膜材料的结构设计与制备等。

(2)薄膜涂布和沉积技术

特种薄膜通常需要在基材上进行涂布或沉积,以形成所需的薄膜层。这涉及到涂覆工艺、薄膜沉积技术以及控制薄膜的厚度和均匀性等方面的技术。

(3)薄膜表面处理技术

为了改善特种薄膜材料的表面能、附着力、光学特性、离型性等关键技术指标,需要对薄膜表面进行特殊处理,其方法可以划分为物理或者化学方法两类,具体包括

1-1-121

溶剂洗涤、薄膜涂覆、辊压花纹等。

(4)薄膜性能测试和分析技术

特种薄膜需要进行性能测试和分析,以确保其符合特定要求。这涉及到光学性能测试(如透光率、折射率、薄膜厚度等)、机械性能测试(如强度、柔韧性等)和化学性能测试(如耐腐蚀性、耐热性等)等方面的技术;构建高效、准确、完整的性能检测与分析体系,需要一定技术门槛。

(5)应用领域的专业知识

特种薄膜通常应用于特定领域,如电学、光学、化学等。因此,在特定领域中开发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不仅仅对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要求较高,而且需要企业对包括不限于生产环境、行业标准、企业规范等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产业知识积累与应用解决经验。

综上可见,专业化技术能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门槛,这对于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客户壁垒

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客户为行业知名的大型柔性线路板生产商。柔性线路板为消费电子产品里面关键组件,在当前消费电子产品越发小型化、轻薄化的背景下,客户对柔性线路板的总体技术要求是——尺寸小、涨缩小、稳定性高;上述技术发展趋势下,柔性线路板的制程工艺技术水平越来越高,作为影响生产工艺的重要制程材料——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是柔性线路板生产商必须使用的一种重要工艺耗材。因此,下游行业客户对于特种功能薄膜供应商的选择、管理较为重视。客户通常会对供应商的工艺技术水平、质量控制体系、运营管理能力、产品交期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只有通过其认证的企业才有资格供货。一般情况下,要通过大客户的认证,从递交供应商申请资料到最终进入体系需要1-3季度的时间。现有的企业进入大客户认证体系之后,往往会和客户保持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对于新进入者会形成较高的客户壁垒。

1-1-122

(五)行业发展概况、行业特点及未来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基本情况

复合功能性材料是指除机械性能以外还提供其他物理性能的复合材料,如导电、超导、半导、磁性、压电、阻尼、吸波、透波、摩擦、屏蔽、阻燃、防热、吸声、隔热等功能。发行人产品主要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属于复合功能材料细分行业之一的功能性膜材料行业。复合功能性膜材料的概念来源于功能高分子。在高分子领域,通常将一系列具有吸附、光电、分离、磁性、催化活性、生物相容性等特定功能的高分子称为功能高分子。与此类似,将膜材料中具有吸附、保护、分离、绝缘、光电、磁性、催化活性等某一或某些特定功能的膜称之为功能性膜材料。功能性膜功能各异、品种多样,可应用于电子电气、光电显示、新能源等众多领域,已成为工业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

目前,中国功能性膜材料产业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各大领航企业逐渐控制低端产品产能,主动布局高端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功能性膜材料必然向产品高端化发展。“十四五”期间,随着国家相关产业规划的陆续发布,各省市及地区也相继发布了功能性膜材料相关的利好政策,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此外,半导体、新能源、新型显示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加速发展也为中国功能性膜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未来,中国功能性膜材料产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2)功能膜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A、功能膜材料行业概况

功能性膜材料因其各方面优异的性能,逐渐成为自动化制造、消费电子、屏幕显示、生物医疗等领域必不可少的上游原材料,在下游应用领域具备广泛的应用场景。近年来,在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宏观政策背景下,电子信息制造业、消费电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功能性膜材料也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升级。由于下游客户主要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等消费电子行业,技术创新快、新产品推出快及消费热点转换快等特征十分明显,具有快速市场响应能力的企业研发机制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部分行业内具有研发实力的企业采用上下游“联动式”灵活研发模式,深度介入下游客户的产品设计、

1-1-123

敏锐洞察市场走向的同时,紧密结合上游基膜、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发展状况,获得产品先发优势,快速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功能性膜材料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屏幕显示组件、FPC制造、新能源电池、汽车电子等众多领域,相关应用领域的具体产品如下表所示:

应用领域主要产品
消费电子产品保护膜、热敏粘性材料、阻尼胶膜、耳机振膜、外观保护膜、防静电膜等;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导电材料、散热材料、柔性高抗刮表层覆盖材料
屏幕显示组件光学薄膜、防眩膜、OCA光学膜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等
FPC制造抗溢胶特种膜、功能器件制程材料、自动化组装制程材料、保护性制程材料等
新能源电池电极材料、电池隔膜、阻燃侧板膜、耐温隔离膜;电池外壳绝缘胶带;铝塑复合膜包装材料等
汽车电子汽车电子导电材料、汽车阻燃材料等

B、功能性膜材料行业特点在材料配方设计方面,功能性膜材料行业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化学、光学、物理、机械及自动化控制等多个领域的交叉专业知识结构。只有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才能结合市场需求和下游客户个性化要求,根据特定产品的目标物化性能等指标对基膜材料和涂层材料进行精确的配比,并经试验、试制及检测等合格后,方能生产出具有特定光学性能、符合特定客户需求的功能性膜材料产品。

在工艺设计方面,功能性膜材料制造工艺根据产品和材料特性不同而不同。在规模化生产过程中,需要适时对生产工艺如精密涂布、高平整复合等进行设计、调整和优化,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这些工艺设计不仅需要专业的知识储备,还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优化。具有可靠和先进的工艺设计能力是企业面对市场变化和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重要竞争力之一。

在生产线自主定制方面,功能性膜材料生产线通常需要配置精密度高、稳定性好、整体作业协同度高的上料系统、配胶系统、精密涂布系统、光固化系统、产品自动化检测系统和成品收卷系统等成套生产线,国内外市场标准化成套设备不多。国内企业积极进行生产设备自主研发创新和加快技术升级。业内主导企业积极利用自身积累的生产技术和经验,通过自主创新和不断摸索,成功根据不同产品类别设计并定制开发了功能性膜材料生产线,对引进的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大幅提高了产线生产效率、良品率和智能化水平。

1-1-124

C、功能膜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受到下游新型显示、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领域需求扩张的影响,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2024年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规模达到1,623亿元,同比增长8.9%。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其中,光学功能膜是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的主要产品。从2024年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产品结构来看,光学功能膜占比最大,达到39.6%,分离功能膜和包装功能膜次之,占比达到28.37%和17.64%。

(3)从终端应用角度分析功能膜材料行业发展情况

A、印刷线路板市场应用分析

印刷电路板,英文名称PCB(Printed Circuit Board),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由于它是采用电子印刷术制作的,故被称为“印刷”电路板。印制电路板是我国电子业的上游基础行业,决定了我国电子产品的竞争力。目前,全球印刷电路板产业产值占电子组件产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以上,是各个电子组件细分产业中比重最大的产业。FPC是印刷线路板中的一种,全称为Flexible Printed Circuit,中文名称柔性印制线路板,一般用PI等柔性材料做基材,可以任意进行弯折、挠曲,简称软板,又称可挠性印刷电路板。

印刷电路板的制造流程一般包括投料、钻孔、清洗、显影、镀铜、剥膜及表面处理、蚀刻、贴CVL、CVL压合、S/M印刷、化金、冲床、贴补强、补强片压合、出货检验及出货等环节。相关工序环节具体介绍如下:

1-1-125

线路板制程工序环节工序环节简介
投料 ↓将生产线路板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FCCL铜箔基材领到生产流水线
钻孔 ↓在铜箔基材上钻导通孔及定位工具孔;导通孔的作用是用于将来镀铜,最终实现不同层的铜箔线路之间互相能导通导电;定位孔的作用是便于后续加工
清洗 ↓将工具孔和导通孔内部的残屑和基材表面的残屑清洗干净
显影 ↓将需要在铜箔上蚀刻的线路制作成底片,然后在铜箔基材上贴干膜,再通过曝光将底片上的线路转印到干膜上,干膜在UV光照射下,线路区干膜固化
镀铜 ↓通过电镀的方式,将铜离子沉积在导通孔壁及基材表面
剥膜及表面处理 ↓将没有固化的干膜撕除,留下线路形状的干膜在铜箔基材上;使用弱酸或弱碱清洗贴有线路形状干膜的铜箔,去除表面的油脂胶水等,以保证后段蚀刻的品质
蚀刻 ↓将无干膜保护的非线路区的铜箔,通过在酸性药水制程里侵泡,将非线路区的铜箔蚀刻去除,留下铜箔下面的PI或AD胶;此工序完成后铜箔基材已具备线路形状
贴CVL ↓在形成线路的铜箔基材上贴CVL覆盖膜,CVL是绝缘属性物质,将CVL贴在铜箔上保证内部铜箔线路与外部不导通,只保留需要与外部导通的位置不贴CVL
CVL压合 ↓在一定压力和高温下,将CVL贴合到铜箔基材上
S/M印刷在线路板表面印刷文字/logo等,同时在需要保护的密集线路区域印刷绝缘油墨
化金 ↓在需要与外部导通或者需要SMT打零件的铜箔区域,通过电镀/化学工艺将金离子置换或沉积,金不容易氧化,可以保证金下面的铜箔在较长时间不会发生氧化生锈
冲床 ↓使用冲床将线路板冲出所需要的形状,此工序后线路板基本成形
贴补强 ↓因为FPC比较柔软,需要贴补强片,以提升柔性电路板的柔韧度性,提高插接部位的强度,方便产品的整体组装,补强片类型包括钢片、FR4等
补强片压合 ↓在一定压力和高温下,将补强片贴合到FPC上
出货检验及出货对产品进行包括电性检测,外观检查等;合格产品包装出货

目前,新广益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生产(例如,抗溢胶特种膜主要运用于压合、补强片环节,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运用于清洗、显影、镀铜、蚀刻、化金、出货检验及出货),是下游厂商生产、组装的基础性材料。因此,下游行业的快速增长将会显著带动本行业的发展。

1-1-126

FPC产业链基本结构

数据来源:新材料在线

FPC制造工业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FPC最早被应用于航天及军事等高精尖电子产品应用领域。冷战结束后,FPC开始用于民用产品。21世纪初,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迅速发展,推动FPC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由于欧美国家的生产成本较高,FPC生产重心逐渐转向亚洲,因此具备良好制造业基础及生产经验的日本、韩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FPC产业迅速成长。近年来,发达国家的FPC制造商纷纷在中国投资设厂,中国作为FPC产业主要承接国,FPC产业迅速发展。据Prismark统计,全球FPC产值由2008年的66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22亿美元,CAGR达到5.7%,目前FPC产值约占整个PCB行业产值近20%。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预计2023年全球FPC市场规模达到500亿美元。随着全球FPC产能向中国不断转移,国际知名的柔性印制电路板厂商如日本NOK、日东电工和索尼等均在中国投资设厂,有助于本土柔性印制电路板厂商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强与国外厂商的合资合作、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积累研发经验和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23年我国FPC市场规模达到1,393.21亿元,预计至2027年我国FPC市场规模将达到1,885.76亿元,2021到2027年CAGR可达8.48%。其中智能手机领域需求规模为785.5亿元,平板电脑领域需求规模为323.12亿元,其他消费电子领域需求规模为317.89亿元,汽车电子领域需求规模为115.8亿元,网络通信领域需求规模为35.05亿元,其他应用领域需求规模为308.4亿元。

1-1-127

FPC的下游市场主要为消费电子,FPC不仅可以通过显示模组、触控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摄像头模组等进入下游,也可直接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消费类电子、功能手机和其他产品,占比分别为29%、22%、13%、19%、4%和13%。此外,下游应用领域还包括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医疗器械和仪器仪表等领域。

B、消费电子市场应用分析

消费电子行业覆盖范围较广,既包括了相对传统的台式电脑、数码相机等产品,也包括新兴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无线耳机、投影仪等智能电子产品。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电子产品快速更新迭代。小型化、聚集化、柔性屏、全面屏、多镜头、无线充电、防水以及高续航能力等特点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方向,由此衍生出的对上游高精度制程应用材料、热敏粘性材料、声学材料、保护类薄膜材料等复合功能性材料的需求也显著增加。

(A)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是FPC下游第一大应用领域,FPC在智能手机中的应用涉及显示、电池、触控、连接、摄像头等多功能模组模块,一般而言,一部智能手机大约需要10-15片FPC。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逐渐普及,智能手机市场进入存量时代,智能手机的市场需求以更新换代为主。同时,智能手机行业的集中度也进一步提升,全球前五大厂商的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56.4%提升至2022年的69.9%。但伴随着5G时代的渐行渐近,“5G换机”的消费期待为智能手机市场规模新一轮的爆发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5G技术的应用,为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5G智能手机将成为智能手机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折叠屏以及光学等创新,使智能手机产品形成差异化,有望接力5G形成新的增长极。据Canalys发布的最新预测报告,2024年全球折叠屏手机的年出货量将超3,000万部,2021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53%。根据IDC数据,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折叠屏手机出货量达到284万台,同比增长达到53.1%,远超整体智能手机市场的增速。

2011年至今,我国智能手机市场快速发展,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上升到95.0%,智能手机已经全面取代功能手机成为我国消费者的首选。2011年-2022年,全球智能手

1-1-128

机出货量由4.9亿台增长至12.1亿台,年复合增长率约8.57%。2023年因外部经济环境等变化出货量有所下滑,但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强势反弹,出货量达12.2亿部,同比增长7%。同时,中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智能手机市场,2024年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2.85亿台,同比增长4%。随着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内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也有望逐步提升,智能手机的需求有望在未来逐步稳定释放。

数据来源:WIND(B)可穿戴智能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Wearable Devices)是指应用穿戴式技术将各类传感、识别、连接和云服务等技术综合嵌入到人们的眼镜、手表、手环等日常穿戴的设备中,来实现用户生活管家、社交娱乐、健康监测等功能。具体包括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其中,智能手表、手环为可穿戴设备的主要产品形态。随着芯片技术、蓝牙连接技术、传感器技术等的日趋成熟,可穿戴智能设备的功能日渐丰富,制造成本不断降低,市场前景良好。根据IDC数据,2014-2021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呈逐年上涨的趋势,2021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5.34亿台,同比增长19.99%,持续保持高增长。在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2022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同比下降了7.7%,约为4.9亿台。尽管如此,2022年全球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仍远高于2020年和2019年的水平。根据IDC的数据,2023年全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增长1.7%,预估2024年增长6.1%,达到

5.38亿台。在中国市场方面,根据IDC数据,中国已成为全球腕戴设备的最大市场。2024年中国智能手表市场出货量4,317万台,同比增长18.8%;中国手环市场出货量

1-1-129

1,799万台,同比增长20.2%。整体市场持续增长,正在进入稳定复苏状态。

FPC因具备轻薄、可弯曲的特点,与可穿戴设备的契合度最高,是可穿戴设备的首选连接器件,随着可穿戴设备市场的蓬勃发展,FPC行业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同时VR/AR头显设备市场爆发,促进FPC用量提升。目前AR/VR设备从普通机型到中高端机型,单机用FPC用量范围可达10至20条,部分高端机型由于传感器多、电路复杂、对于产品重量和性能要求更严格等因素,FPC用量更多,可能在20条以上。未来随着产品迭代升级,功能更加丰富,引入的传感器摄像头数目更多,产品对于轻量化、散热性能的要求提升,FPC用量会进一步增加。全球AR/VR市场出货量有望从2020年的585万台增长至2024年的2,130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14%。中国VR设备出货量整体呈现增长趋势,2021年约为169万台,预计2025年出货量为1,266万台,FPC作为VR/AR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市场潜力巨大。

(C)平板电脑

作为新兴的智能终端,相比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具有体积小、方便携带、应用更广泛且可在移动中完成所有功能运行的优势。自苹果推出iPad以来,平板电脑在全球的销量持续火爆,但因产品本身使用寿命较长、大屏手机替代等原因自2015年以来平板电脑全球出货量有所下滑。但2020年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在线教育、居家办公等需求的增长,将全球平板电脑市场需求下降的趋势扭转。同时,随着消费者对于平板电脑近年来的发展进步和技术升级有了新的认识和体验,平板电脑的使用场景和使用频率将比2020年之前显著提高,平板电脑的市场需求也将进一步的增长。

根据IDC发布的数据,2015年至2021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分别为2.07亿台、

1.75亿台、1.64亿台、1.46亿台、1.44亿台、1.64亿台和1.68亿台,根据StrategyAnalytics数据,2022年全年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2亿台。中国平板电脑行业处于向上发展周期阶段,根据IDC数据,2019年、2020年,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约2,241万台和2,339万台,2021年全年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约2,846万台,同比增长21.8%,创近7年出货最高增幅,2022年全年中国平板市场出货量同比去年增长

5.2%,约为2,994万台,自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实现增长。2023年全球平板市场进入高速增长后的回调阶段,但根据市场调研机构Canalys的数据,2024年全球平板电脑全年总出货量达到1.476亿台,相较于2023年实现了9.2%的提升,市场已步入反弹阶段。

1-1-130

(D)笔记本电脑作为以更新换代为主的成熟消费电子品类,笔记本电脑的产品类型相对稳定,绝大部分笔记本电脑的购买需要主要是出于更新换代的目的。自2011年起,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快速普及的冲击,2012年至2017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整体下滑,下滑趋势较为明显。2020年以来,因全球公共卫生事件而导致的居家办公与在线教育等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驱动笔记本市场呈现高速增长态势,这也促进了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的逆势回升。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IDC近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在2020年达到高点后,在2021年依旧同比增长15%,再次达到创纪录的3.49亿台,呈现出货量稳定上升、产品持续更新迭代的状态。2022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略有下降,为2.92亿台。根据Canalys的数据,2023年第四季度,全球个人电脑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3%,结束了连续七个季度的同比下滑。2024年第一季度,全球PC出货量达到5,720万台,同比增长3.2%。展望未来,2024年全年出货量预计达到2.67亿台,较2023年增长8%,这主要得益于Windows的更新周期,以及具备AI功能和采用Arm架构电脑的崛起。全球笔记本市场规模的持续稳定,有效保持上游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需求的稳定。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的最新调查,2024年全球笔记本电脑预计全年出货量将达到1.74亿台,同比增长3.9%。

C、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分析

随着环保问题日益严重,新能源车的普及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根据EV Sales 的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6年的77万辆增长到2021年675万辆,根据EV Tank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084万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6年的51.7万辆增长到2021年352.1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13.4%,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的数据,2023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

773.6万辆,同比增长36.2%。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286.6万辆,同比增长

35.5%,再创新高。2025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增幅均超40%。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带动了新能源领域中动力电池的高速发展,FPC是新能源动力电池的重要配件,而与传统线束相比,FPC能实现模块化和自动化生产,可通过自动化生产来提高生产效率,并且凭借着FPC自身显著的特性能实现电池轻量化,更高安全性能,FPC替代传统线束是大势所趋。此外,消费者对汽

1-1-131

车舒适程度和安全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汽车电子的成本占到整车成本比例逐渐升高。对比不同车型,纯电动车型汽车电子成本占比高达65%。

目前车用FPC主要应用在LED车灯、变速箱、BMS、车载显示屏、信息娱乐系统等。随着自动驾驶产业化以及车载雷达、汽车LED、车载显示、车载信息娱乐设备等领域在汽车行业的持续渗透,未来单车FPC用量有望超过100片。新能源汽车强调智能制造与电子化,核心诉求是续航里程,在动力电池中采用FPC取代传统线束可实现减重,在相同电池容量下降低电线电阻,减少损耗,进而提升续航里程。根据浙商证券研究报告,预计2030年全球、国内新能源汽车FPC市场空间有望达到140-240亿元、72-120亿元。

2、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大力扶持,行业保持快速增长

材料行业是宏观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新兴产业的先导。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技术标准升级也给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材料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2)国产品牌技术升级,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当前,在全球消费电子、屏幕显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产能加速向中国转移的背景下,从产品交期、供应链保障、成本管控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考虑,原材料进口替

1-1-132

代的需求十分强烈,中国境内复合功能性材料企业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以新广益为代表的国内企业通过多年技术沉淀、研发突破,在复合功能性材料细分领域已取得长足发展,部分产品性能、规格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甚至在响应速度、配套服务、定制化研发等方面具备更显著的优势,具备了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进口替代能力。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实力的不断提高、技术工艺经验的不断累积,国内企业产品的竞争实力将持续增强,实现进口替代,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功能性材料企业潜力巨大。

(3)应用领域扩大,产品技术要求提升

复合功能性材料除了在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等传统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外,在屏幕显示、新能源电池等领域也开始得到广泛使用。这些应用领域都是目前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或科技创新前沿行业。这些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科技创新的驱动下蓬勃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张,对于上游复合功能性材料的需求也逐年增长,有效地带动了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产品不断迭代更新、应用方式的不断创新,根据下游应用量身定做高性能、多功能的复合功能性材料将成为未来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行业内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复合功能性材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市场前景广阔。

(4)下游印刷电路板市场特点和趋势

在新产业和新业态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蓬勃发展,车载电子、可穿戴智能设备、消费级无人机等市场也在迅速崛起,为PCB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不过,现阶段电子产品轻薄、小巧的要求不断提高,使线路板的线宽线距、孔径和面积布线数量等指标要求日益提升,技术的竞争将主导未来行业的发展,技术实力不强的PCB企业将面临退出市场的风险。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可用于提高PCB精度和良率,是PCB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必备材料。

在发展模式上,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PCB企业将会不断创新,改造生产工艺,提高产能等,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此外,PCB企业在未来可能会更加重视整合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车载显示屏、变速箱、传感器和娱乐信息系统等市场也将会是PCB企业未来成长新动能的蓝海。

1-1-133

近年来,为支持鼓励PCB行业的发展,国家层面出台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202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文件明确将“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单层、双层及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高密度高线路板(线宽/线距小于等于0.05mm)、柔性电路板”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5)下游消费电子市场行业特点和趋势

消费电子行业覆盖范围较广,既包括了相对传统的台式电脑、数码相机等产品,也包括新兴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无线耳机、投影仪等智能电子产品。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电子产品快速更新迭代。小型化、聚集化、柔性屏、全面屏、多镜头、无线充电、防水以及高续航能力等特点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方向,由此衍生出的对上游高精度制程应用材料、热敏粘性材料、声学材料、保护类薄膜材料等复合功能性材料的需求也显著增加。

发行人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可用于消费电子产品中显示模组、无线充电模组、柔性线路板等产品加工中使用,具有韧性好,洁净度高、内聚性强、低残胶等优势,可有效保护消费电子模组,提高使用寿命,可良好适应消费电子迭代。

A、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是FPC下游第一大应用领域,FPC在智能手机中的应用涉及显示、电池、触控、连接、摄像头等多功能模组模块,一般而言,一部智能手机大约需要10-15片FPC。

当前智能手机已步入存量时代,但随着智能手机创新型应用技术的发展,5G通讯技术普及、摄像模组升级、屏下指纹识别、OLED屏、折叠屏等新兴技术在智能手机上的应用不断深化,有望拉动智能手机出货需求回升,为FPC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智能手机技术创新与FPC用量增加为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的抗溢胶功能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销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1-1-134

以折叠屏新技术应用为例,折叠屏手机两块屏幕之间需要使用FPC来进行跨铰链柔性连接,相比于普通手机,在FPC用量上会有所增加。2019年以来,三星、华为、小米等手机厂商相继推出各类型号折叠屏手机,随着折叠屏手机产业链日趋成熟,全球及国内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有望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折叠屏技术带来的手机市场需求提升有望持续带动FPC需求增长,进而带动功能性膜材料的需求增长。

B、平板电脑

近几年来,国内在线教育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平板电脑需求量的持续上升,加上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加速了平板电脑对于消费者日常生活的渗透。平板电脑中FPC主要应用于触控板、相机模组、背光条、侧键、麦克风等部位。与智能手机市场的创新升级趋势类似,平板电脑中功能多样化、结构轻薄化的用户需求将促使单机FPC用量增加。

C、可穿戴智能设备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及AI等技术的逐渐普及,TWS耳机、VR/AR、智能手表/手环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可穿戴设备得以快速发展。FPC因具备轻薄、可弯曲的特点,与可穿戴设备的契合度最高,是可穿戴设备的首选连接器件。

比如在VR/AR头显设备市场上,目前设备从普通机型到中高端机型,单机用FPC用量范围可达10至20条,部分高端机型由于传感器多、电路复杂、对于产品重量和性能要求更严格等因素,FPC用量达到20条以上。未来随着产品迭代升级,功能更加丰富,引入的传感器摄像头数目更多,产品对于轻量化、散热性能的要求提升,FPC用量会进一步增加。

随着芯片技术、蓝牙连接技术、传感器技术等的日趋成熟,可穿戴智能设备的功能日渐丰富,制造成本不断降低,市场前景良好。随着5G网络逐步实现商用,可穿戴设备作为与人接触最为紧密的物联网终端,场景体验及应用模式将进一步优化成熟,市场将从尝试型产品驱动过渡为成熟型需求驱动,有望持续带动FPC需求增长,进而带动功能性膜材料的需求增长。

TWS耳机没有传统耳机线,左右两个耳塞通过蓝牙技术与手机相连,组成一个立体声系统。随着消费者对TWS耳机消费习惯逐步养成,并保持较高更新频率,TWS耳机及可穿戴设备的渗透率上升,会拉动对耳机发声单元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拉动声学膜

1-1-135

市场规模额的增加。公司的声学薄膜耐水解、耐温性能优,可以在极低或者极高温度环境下实现音质无差异,具备良好的声学性能。该产品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主要客户为歌尔声学、瑞声科技等知名声学组件制造商,并最终用于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品牌的耳机产品,目前是相关产品耳机振膜材料的指定供应商。因此随着TWS耳机及可穿戴设备的渗透率上升,公司声学振膜的销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6)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和趋势

目前车用FPC主要应用在LED车灯、变速箱、BMS、车载显示屏、信息娱乐系统等。随着汽车智能化程度愈加提高,照明系统、显示系统、动力系统、电池管理系统以及传感器等装置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量扩大,对连接电子元器件所需的线路载体的数量相应增加。作为传统线路载体,汽车线束(即BMS中采集动力电池电信号的导线)较为笨重、连接方式复杂,无法顺应新能源汽车电子元器件数量持续增加的发展趋势,而车用FPC凭借其轻量化、结构简单、线路连接方便等优势,在新能源汽车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新技术上,动力电池FPC线束方案有望逐步替代传统线束方案成为主流趋势。线束是汽车的神经系统,由多种尺寸和形状的电线和连接器组件组成。相比于传统线束,FPC线束方案添加了熔断保护电流设计,避免引起电池的燃烧或者爆炸,安全性能高,电池包内所占空间更小,符合汽车电子轻量化的发展方向,制造工艺灵活性高,生产效率高,尺寸精度高,适合规模化大批量生产。在技术方面,FPC线束方案有高度集成、自动化组装、装配准确性、超薄厚度、超柔软度、轻量化等诸多优势。一台车选用FPC柔性扁平线束代替传统线束,线束整体重量降低约50%,体积下降约60%;另外把电子模块、开关和FPC线束集成一体化,能减少连接器和附件的使用,降低成本。所以FPC线束的应用能更好的优化空间、降低能耗,实现整车绿色出行。目前FPC在新能源汽车上开始大量应用,并替换传统的电池采样线,预计未来单车FPC需求有望超过100条,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与强耐受性特种膜需求有望受益于FPC对传统线束的替代。

除汽车线束外,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汽车的电子化水平日益提高,汽车电子占整车成本的比例不断增长。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到2030年汽车电子占整车的成本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至50%,这也将对上游的线路板产业产生增量需求,从而带动功能性膜材料行业的发展。

1-1-136

此外,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产品直接用于新能源电芯、电池包、模组等产品中,具备阻燃、绝缘、隔热等功能,目前主要为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产品。根据智研咨询统计,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行业市场规模121.6亿元。目前,该产品国产化率不高,主要的生产企业集中于日韩,主要生产厂家包括日本DNP、昭和电工等,未来国内厂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7)下游光伏胶膜行业特点和趋势

根据浙商证券研究报告(引用Solarzoom,BNEF,InfoLink数据),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需求保持高增速,预计2025-2026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630GW和730GW,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17%。光伏封装胶膜应用于光伏组件封装的层压环节,主要起到保护电池片的作用。光伏胶覆盖于电池片的上下面,与玻璃、背板等通过真空层压技术合为一体,构成电池封装组件,是核心封装辅材,市场空间广阔。2025年全球光伏胶膜需求量达到70亿平方米,市场空间约700亿元。

(六)行业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政策支持导向,促进行业技术发展

材料行业是宏观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新兴产业的先导。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技术标准升级也给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材料行业

1-1-137

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2)新型消费电子增长为FPC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FPC具备轻薄、体积小、可弯折、线路密度高等特点,符合消费电子产品向多功能、小型化、便携化发展的趋势。作为满足新型消费电子产品要求并支撑和连接产品内部电子元器件的关键基础材料,FPC的使用量相应提高。伴随新型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FPC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Prismark统计,FPC产值由2008年的66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22亿美元,CAGR达到5.7%,目前FPC产值约占整个PCB行业产值近20%。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23年我国FPC市场规模达到1,393.21亿元,预计至2027年我国FPC市场规模将达到1,885.76亿元,2021到2027年CAGR可达8.48%。其中智能手机领域需求规模为

785.5亿元,平板电脑领域需求规模为323.12亿元,其他消费电子领域需求规模为

317.89亿元,汽车电子领域需求规模为115.8亿元,网络通信领域需求规模为35.05亿元,其他应用领域需求规模为308.4亿元。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我国功能性材料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受限于较短的业务发展历史,我国复合功能性材料企业的规模较小,在整体研发转化能力、复杂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等方面与国外龙头企业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其规模较小,产能规模难以实现快速增长,企业难以快速壮大,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低,在研发创新方面的整体投入也较低,对行业整体的创新及竞争力提升造成了不利影响。

(2)下游产品迅速迭代对功能性材料企业的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复合功能性材料的下游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均属于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的新兴行业。虽然受到宏观经济疲软的影响,消费电子产品近些年的发展速度有所迟缓,但如苹果、华为等品牌厂商仍维持每年多次的新产品更新频率。快速的下游产品迭代速度对上游配套功能性材料企业的研发速度、客户服务响应速度、产业化配套速度等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国际龙头企业的竞争

目前,3M、三井、住友等国际化龙头公司在高端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处于领先地

1-1-138

位,该等化工集团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强大的研发能力、市场知名的品牌认可度、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丰富的产品线占据了高端市场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近些年来,国内企业通过自身技术突破在部分产品上扩大市场认可度与占有率,在国产替代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在研发积累、品牌认可度、产品多样性等方面与国际龙头企业还存在差距,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较大压力。

(七)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的生产,终端领域包括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传统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受宏观经济政策、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消费偏好等因素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随着近几年及未来消费电子、新能源领域的大力发展,整体市场对柔性线路板有着大量的需求,行业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

2、区域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华东、华南等区域为主,该等区域经济较发达,电子产业集聚,公司上述销售区域分布具备合理性。

3、季节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通常在下半年收入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中显示模组、无线充电模组、柔性线路板等产品的加工使用,苹果、三星、华为等相关终端品牌为满足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日的消费需求,通常选择在每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进行新品发布和预售。受终端用户采购需求更集中于下半年的影响,发行人下半年收入及占比高于上半年。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根据行业特点,发行人产业链可分为本行业上游的精细化工行业、高分子薄膜材料行业,本行业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本行业下游的印刷线路板厂商、模切厂、模组厂等,产业链下游的消费电子产品组装厂及产业链终端的消费电子品牌厂商与最终消费者。

产业链上游的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多种精细化工材

1-1-139

料,高分子材料行业生产合成纤维及聚合物薄膜材料(如PET、PI等),是复合功能性材料的基础原材料。产业链下游的印刷线路板厂商主要生产FPC,而模切/模组厂商主要按照终端电子产品的需求将原材料裁切、加工成符合组装标准的功能器件或材料。组装厂根据品牌厂商的要求采购FPC、组件、材料等产品后进行组装,最终销售给终端消费者使用。

公司虽然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但在直接出货给下游直接客户的同时,也会根据终端品牌厂商的需求,直接介入终端客户的产品设计中,通过嵌入性研发在多个功能维度同时满足客户要求的复合功能性材料,以及时满足终端客户对复合功能粘接特性、物理特性、化学特性、耐候性的全方位材料需求。

(九)竞争格局

日本企业在功能性薄膜材料行业占据主导地位。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等知名厂商因其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客户积累,历史上已在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

新广益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

(十)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情况

1、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营产品为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在抗溢胶特种膜方面,公司的产品进入市场前,市场主要由日本的三井、住友、积水等公司垄断,公司凭借20年发展,成功打破上述公司产品的技术和市场垄断,根据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抗溢胶特种膜产品2020-2024年连续五年全国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2024年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此外,公司研发的高精度声学膜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声学膜技术国际领先,目前是全球知名品牌耳机产品主要材料供应商之一。

1-1-140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三井化学

三井化学株式会社是日本最大的化工企业集团之一,前身是成立于1912年的三井矿山株式会社,1997年三井东压株式会社与三井石油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并成立三井化学株式会社,是日本第二大综合性化工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基本石化原料、合纤原料、基础化学品、合成树脂、化学品、功能性产品、精细化学品等业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员工17,320人,注册资本1,257.38亿日元。

(2)住友化学

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成立于1913年,是日本最大的化工公司之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石油化学、能源/功能材料、信息电子化学、健康/农业相关事业、医药品等五大领域。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员工29,279人,注册资本900.59亿日元。

(3)积水化学

积水化学工业株式创建于1947年,是一家全球性跨国集团公司。目前已成为涉足高机能塑料、环境及生活基础设施、住宅等三大业务范畴的化学制造大型企业。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员工26,918人,注册资本1,000.02亿日元。

(4)3M公司(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3M公司是全球性的专注于材料服务及材料产品的多元化跨国企业。3M公司创建于1902年,总部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是一家全球著名的制造业跨国公司,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成分股之一。3M公司拥有超过6万种高品质产品,包括研磨材料、胶带、粘合剂、电子产品、显示产品、医疗产品以及家庭产品等,被广泛应用于电子、汽车、家电、建筑、航空、造船、体育用品、家具等领域。

与此同时,3M还具备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定制化产品的专业解决方案能力,为生产制造、电子材料等领域的龙头企业提供材料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3M公司在全球拥有61,500个雇员。此外,3M公司也积极布局中国市场,于1984年11月在中国注册成立3M中国,已在中国建立了11个生产基地、27个办事处、4个技术中心和2个研发中心,员工超过8,200人。

1-1-141

(5)索马龙

索马龙株式会社成立于1948年2月,总部位于日本东京市,是一家以涂布及高性能树脂事业为核心的新材料领域大型跨国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品、功能性材料、电子材料、环保设备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索马龙公司在多个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功能性材料领域,索马龙公司研发了多种高性能的涂料、树脂、粘合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家电等行业。在电子材料领域,索马龙公司专注于研发高性能的导电膜、光学膜、电磁屏蔽膜等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显示器等电子设备。此外,索马龙公司还在环保设备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研发了多种节能、减排的环保产品,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6)德莎

德莎公司(Tesa)总部位于德国,是全球领先的自粘胶带产品和自粘系统解决方案制造商之一,拥有超过125年的涂胶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经验。德莎公司原系德国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辖下三大业务单位之一,2001年4月,德莎(tesaSE)正式成立,从拜尔斯道夫公司中分离为其全资子公司。Tesa公司主要为工业以及终端消费者提供自粘胶带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目前拥有7,000种以上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旨在满足包括电子设备在内的高精尖产品功能和性能需求。Tesa公司以其丰富的商业经验和专业化的技术素养,集中开发具有广泛用途的系列化工业胶带产品,广泛应用于众多工业领域,如汽车、电子(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气、造纸及印刷、建筑,以及用于高效保护品牌和产品的安全标签等。Tesa公司1995年进入中国,1999年在上海设立了独资公司,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12个办事处,业务快速增长。目前,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超过5,200名员工。根据德莎母公司公告披露,2024年德莎总销售额达到16.88亿欧元。

(7)方邦股份(688020.SH)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端电子材料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屏蔽膜、导电胶膜、极薄挠性覆铜板及超薄铜箔等。方邦股份专注于电磁屏蔽膜等高端电子材料的研究和应用,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究试验,已经掌握了聚酰亚胺表面改性处理、精密涂布技术及离型剂配方、聚酰亚胺薄膜离子源处理、卷状真空溅射、连续卷状电镀/解、电沉积加厚和电沉积表面抗高温氧化处理、超高电磁屏蔽

1-1-142

效能极低插入损耗技术的电磁屏蔽膜生产等技术。

(8)斯迪克(300806.SZ)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薄膜材料、电子级胶粘材料、热管理复合材料和薄膜包装材料四大类,客户包括华为、中兴、苹果、三星、松下等国内外企业。

3、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抗溢胶特种膜

新广益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具有耐高温性、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性和低析出性。上述特性是下游客户在FPC生产中关注的重要特性,客户使用公司的抗溢胶特种膜产品,借助其耐高温、抗溢胶等特性,能够有效提高FPC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A、耐高温

在FPC压合过程中,更高的温度可以提高压合效率,降低后续柔性线路板热处理工艺的时间;更长的压合时间也能够提高柔性线路板的可靠性,增加柔性线路板的稳定性与使用寿命,这对抗溢胶特种膜的耐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抗溢胶特种膜产品能够在越高的温度下及越长的时间内维持形态稳定,实现不破损、无残留,越能够助力客户能更快速及生产更高精密度的柔性线路板。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快速压合工艺中实现最高200℃下持续5分钟的耐温性,高于通常工艺中180℃持续2分钟的耐温要求;同时,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在传统压合工艺中可以实现最高190℃持续3小时的耐温性,高于通常工艺中180℃持续2小时的耐温要求。由于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耐温性能更好,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上可以选用更高的压合温度,使得压合工艺时间大幅缩减,有利于提高客户FPC产品的生产效率与产能。

B、抗溢胶性

在FPC压合过程中,具有更小更均匀溢胶的柔性线路板能够减少溢出的胶水对于FPC铜板部分的污染,为后续元器件的焊接预留更大的面积。更大的焊接面积可以使

1-1-143

得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更加紧密,提高FPC最终产品的可靠性与耐久性,从而提升客户FPC产品的良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的高抗溢胶性可使得压合后FPC溢出的胶水较少,并具有均匀的溢胶形态。

C、离型性

在FPC压合过程中,如果抗溢胶特种膜的离型性(即易剥离性)不足,则客户在压合结束后剥离抗溢胶特种膜时容易造成FPC板的褶皱、涨缩等损伤。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离型性越好,越能够在客户剥离时保护FPC板,减少柔性线路板的褶皱,越能帮助客户减少剥离的难度与时间,从而提升客户压合工艺的效率。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实现自动进气分离与小外力作用下的快速剥离。

D、抗皱性

部分新能源行业所用的FPC产品长度超过1米,在压合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褶皱,从而导致产品报废。新广益的抗溢胶特种膜具有良好的抗皱褶能力,即使在1米以上柔性线路板的压合过程中也不会出现偶发性褶皱,可以帮助客户有效提高产品良率。

E、低析出

FPC的压合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的环境,如果所使用的抗溢胶特种膜在该种极端环境下有较多挥发物析出,会导致柔性线路板铜面氧化,从而影响与后续元器件的焊接工序,导致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强度不足,最终影响产品的良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高温高压的压合工序中实现表面低析出,可防止柔性线路板上挥发物残留以及露出铜面氧化的问题,有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

F、公司抗溢胶特膜产品与可比公司产品重要参数比较

对比项目单位方向新广益住友三井
SP-50TRT-305SP-130ZCSP-150RCEL-E911BCEL-920CX-88BCR2031MT4
厚度um-5012013015012015050120
拉伸强度MpaMD3627.73040.418.735.23326
TD2718.11930.917.222.9--
断裂伸长率%MD18048924653135042060120

1-1-144

对比项目单位方向新广益住友三井
SP-50TRT-305SP-130ZCSP-150RCEL-E911BCEL-920CX-88BCR2031MT4
TD2747283383455438--
加热尺寸变化率(80℃ 10min)%MD0.00.00.00.0-0.6-0.7--
TD0.00.00.00.00.00.1--
加热尺寸变化率(170℃ 30min)%MD0.451.5-1.01.2--1.6-1.6
TD-0.40-1.0-0.5-0.5---1.10.5

注1:MD(Machine Direction)方向指薄膜的纵向,是薄膜收卷的方向;TD(Transverse Direction)方向指横向,指垂直于纵向的方向。注2:部分数据标注“-”表示相关数据未公开披露。注3:上表仅对比了公司的产品与住友、三井的产品,积水公司相关产品无公开披露数据,未进行比较。

拉伸强度指使薄膜在测试方向发生变形直至破坏的最大拉伸应力。断裂伸长率指薄膜在拉断时的位移值与原长的比值。上述指标越高,膜的强度越高,客户在压合使用剥离薄膜的时候,薄膜更不容易破损及残留。根据上述进行对比产品的比较情况,新广益同样厚度的产品在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方面优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加热尺寸变化率(80℃ 10min/170℃ 30min)指在80℃/170℃温度下加热10分钟/30分钟后薄膜在测试方向上的形变比例,该参数越低产品的耐温性越好,在高温环境下产品的抗溢胶组份流动性更低,可以更好地实现无褶皱与无残留及更优秀的阻胶性能。根据上述进行对比产品的比较情况,新广益同样厚度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优于可比公司的产品。

(2)强耐受性特种膜

新广益生产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应用于柔性线路板自动化加工过程中,具备耐高温、耐高湿、耐强酸碱、耐外部应力、耐内聚力破坏等特性。上述特性是下游客户在FPC生产中关注的重要特性,客户使用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借助其特性能够有效提高FPC产品的生产良率,具体情况如下:

A、耐高温

强耐受性特种膜应用于柔性线路板自动化加工过程,其中部分工艺为高温环境,需要强耐受性特种膜具备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保持良好的热物理性能、热化学性能、加工性能,以及稳定的粘接强度的能力。客户使用更耐温的强耐受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的性能指标(如高频绝缘性能)。同时,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允许生

1-1-145

产过程中采用更高的温度,这可以显著缩短工艺时间。此外,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在高温的自动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更少,可以减少由于残留物导致的线路板缺陷,有效提升FPC的良率。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 1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次的性能指标,同时经历高温后胶层不脱落不残留。市场上常规产品只能做到长时间耐温150-180℃。客户使用公司的产品在提升FPC性能指标的同时,也可以缩短工艺时间,并提升产品良率。B、耐高湿公司下游客户为了实现将电路图形转印到柔性线路板的目标,需要线路板经历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多个湿制程工艺。公司的产品实现了在最高100%相对湿度或浸水环境中正常使用的耐湿性能,并能高湿环境下实现对FPC产品稳定的保护效果,不会出现渗透与起气泡现象。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高湿特性可以在线路板的湿制程工艺中有效保护线路板的铜面部分,以防止线路板在潮湿环境中发生铜面氧化,从而确保电路板的品质,也可以有效避免因铜面氧化造成的产品报废,有效提升FPC产品良率。

C、耐强酸碱在柔性线路板湿制程工艺中,强耐受性特种膜除了要克服上述高湿/浸水环境对材料的不利影响外,更困难的是要能实现极强的抗腐蚀、耐酸碱性能。在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工艺环节中,每类工序均会使用不同的化学药剂喷淋或者浸泡强耐受性特种膜。

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具备耐强酸碱性,能够承受极端的酸碱环境。市场上常规产品在遭遇强酸或强碱时容易出现脱胶或与线路板分离,造成强酸碱溶液对线路板的损坏。客户使用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对于极端酸碱环境具有强耐受性,可以减少上述情况,使得FPC不会因为强酸碱腐蚀而损坏和报废,从而提高产品的良率。

D、耐外部应力

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外部应力主要体现为在强外力作用(拉伸、弯折、剥离、压合等)下,特种膜仍然能保证使用性能不变的能力。强耐受性特种膜在线路板铜箔转贴、CVL转贴工艺过程中,需要通过压合以实现特种膜与FPC产品之间的贴合,这需要

1-1-146

在200℃以上温度的条件下,长时间耐受高压强

的情况下,仍不会出现破断、溢胶、脱胶等问题。客户使用公司的耐外部应力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铜箔转贴、CVL转贴等环节时的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E、不脱胶掉粉公司下游客户的冲切工序及最终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过程需要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在此环节对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的要求是不能出现掉粉。如果在上述环节产品出现掉粉现象,则粉尘会污染FPC产品表面,从而会导致线路板报废或者返厂清洁,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具备耐内聚力破坏的特性,可以在百格工具破坏测试中做到不脱胶掉粉,能有效满足客户下游冲切工序及包装、运输过程中对产品不掉粉的需求。

F、公司抗溢胶特膜产品与可比公司产品重要参数比较由于竞争对手的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并无公开披露的技术指标,故发行人无法就产品性能进行直接对比。

(3)声学膜

公司的声学膜产品与可比公司部分参数的对比如下:

对比项目单位新广益 CP-3030B日本SHEEDOM株式会社 DUS438日本MATAI株式会社 URS 95#5
拉伸强度Mpa625261.3
断裂伸长率%900500366.7

新广益声学膜产品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参数优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具备更好的产品拉伸性能。此外,公司研发的声学膜产品厚度公差仅为±1um,拉伸模量公差仅为±3MPA,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

4、发行人产品性能、国内市场地位领先主要原因

(1)众多自主突破的关键工艺技术、合成技术、制备技术,是发行人产品性能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核心原因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已经掌握了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涂布

耐受约1200N/cm

(约等于120个标准大气压压强)的压强2小时。

1-1-147

工艺技术、设备设计改造技术、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等五大类15项核心技术。对上述大量核心技术的灵活应用,是发行人产品技术性能够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根本原因。以流延工艺为例,在流延挤出环节,公司并未采用传统的分配器加合流的模具,而是采用更加复杂的多对多复合结构,从而提升了膜材的厚度均匀性、模量稳定性;在流延加工环节,公司采用了独特的熔融共混控制技术,充分利用不同材料的特性,使得最终产品的耐温性、离型性、抗溢胶性及抗褶皱性更好;在加工设备方面,公司针对FPC特种膜的技术需求,定制开发了温度控制更精准、熔融混合更好的专用设备,为多样化的挤出工艺提供了更灵活的控制空间,同时提升了抗溢胶特种膜的综合力学性能;在薄膜成型方面,公司采用特定的热处理工艺/方法对产品的模量进行精细化控制,实现了产品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低收缩性,有效解决了下游客户在压合工艺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由于材料变形导致的柔性线路板线路图形变形问题。由此可见,发行人对技术的不断创新是其产品技术性能保持一定领先性的关键。

(2)多年研发创新沉淀出的大量材料配方,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

一款FPC用特种膜产品的材料配方由多种不同的材料(如树脂、增塑剂、填料、稳定剂、封端剂、固化剂等)组成,配方中的每种成分都必须经过精心挑选和配比,以确保它们在特定环境下能提供所需的离型性、抗溢胶性、模量、耐化学性、耐热性、粘接性或其他特殊功能。因此,同一种产品,由于不同配料,或者同一种配料的不同比例,产品在最终呈现的技术性能上,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受上述情况影响,材料配方始终属于厂商在竞争过程中关键的技术壁垒。

在配方研发方面,发行人倡导夯实理论研究、持续实践创新的技术研发方法,针对客户需求痛点深入开展技术攻关,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例如,为了提高强耐受特种膜的“耐高温性”,发行人通过精心控制配方中含苯环的刚性体与丙烯酸单体的比例,减小了小分子成分的残留,提高了产品的耐高温性;采用该涂层制造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1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次的性能指标,保证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高温特性。又如在强耐受性特种膜中,发行人通过加入适当比例的各类封端剂,减少了产品在极端酸碱条件下的化学活性,提升了产品的耐酸碱性,使其能够承受pH值极低至1或极高至13以上的环境。

1-1-148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经研发出六大类、四十余种FPC特种功能膜/特种涂层的材料配方,大量高性能的材料配方储备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成为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关键因素。

(3)对海外竞争对手而言,在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更迭迅速频繁的背景下,发行人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与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助力发行人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信息行业,电子信息行业存在产品周期短、技术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对上游材料供应商的技术迭代能力与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以手机内的FPC产品为例,自2008年开始,随着移动通信标准从2G到3G、4G及当下5G的发展,以及手机对轻薄化、智能化、集成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手机内FPC产品的电子元器件数量越来越多、铜箔走线越来越密,这对FPC生产过程中配套使用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具体性能,提出了快速持续变化的要求。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面临技术持续迭代的挑战和机遇。

2010年以前,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国内市场主要被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索尼、凡纳克(PANAC)等日本企业垄断。相比于发行人,日系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复杂、决策流程长、灵活性相对不足,因此当时上述厂商虽然具有一定先发领先优势,但是快速响应能力相对较弱。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是我国移动通信领域从2G向3G高速发展的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上述三年我国3G移动手机用户数量的复合增长率高达

122.44%)。由于3G手机对FPC产品的高频信号传输、特征阻抗控制、线路精细程度方面的特性提出了较高要求,FPC厂商对生产过程中配套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具体性能要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彼时主流FPC特种膜厂商的技术响应能力未能及时匹配行业客户的需要,这为发行人成功切入相关领域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因此,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行人正是凭借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自2010年开始,陆续成功挤入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市场,逐步发展并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1-1-149

(4)对国内竞争对手而言,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相比于其他国内本土企业,得益于发行人较早切入行业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壁垒,从目前的竞争情况分析,其他本土企业未来成功进入本行业并能够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难度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如上文分析可知

,决定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可以归纳为——关键技术储备及技术的快速迭代能力。

在关键技术储备方面,对于未来本土新进竞争对手,由于其进入行业的时间相对较晚,可能在业务规模、客户资源、研发投入等竞争要素上不具备优势,为了实现市场地位的赶超,其产品的技术储备不仅需要超越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等海外化学巨头,还要具备与发行人多年的技术积累相抗衡的水平,难度相对较高。

在技术的快速迭代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中涉及技术迭代的情况主要为未来新产品上市前的技术更新。例如,每年苹果手机上市前,FPC厂商均会根据客户新产品的具体情况,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提出新的技术要求。由于新款FPC的需求量大、重要性高,是FPC厂商未来一年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相比于传统型号材料,FPC厂商对新材料的供应商要求更为严格,选择合作供应商时尤为谨慎,在既有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将该类采购订单委托给新供应商/小型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内主流FPC厂商的合作关系紧密,因此,在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未来本土新进竞争者较难通过技术迭代的方式抢占市场机会。

综上,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

具体指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十)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情况/4、发行人产品性能、国内市场地位领先主要原因”第(1)至(3)点相关内容。

1-1-150

5、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研发驱动型、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涵盖范围广、下游应用领域跨度大,产品种类数量多。功能性材料主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而定制,产品具有非标准化、多样化的特点,其技术性能、产品特点由于产品功能和使用场景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无法通过单一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因此主要从产品应用领域、应用场景、终端客户来对产品进行类比。

公司专注发展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行业的功能性材料,核心产品与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3M、索马龙、德莎等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可比。与此同时,公司与方邦股份、斯迪克均属于新材料厂商,在功能性材料领域内属于同行业公司。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在经营情况、技术水平、市场地位、关键指标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经营情况技术水平市场地位关键指标
三井化学三井化学公司于1997年10月1日由日本三井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和三井东压化学公司合并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基本石化原料、合纤原料、基础化学品、合成树脂、化学品、功能性产品、精细化学品等业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员工17,320人是综合性的化工集团,技术实力较强;具备生活和医疗保健解决方案、移动解决方案、ICT解决方案、基础&绿色材料四大业务板块组合和相应的技术能力按照2023年化学品销售额排名,三井化学公司是日本排名第五的综合性化工公司,在世界大石化公司中列第33位2024财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营业收入18,091.64亿日元,净利润322.42亿日元
住友化学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成立于1913年,是日本最大的化工公司之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石油化学、能源/功能材料、信息电子化学、健康/农业相关事业、医药品等五大领域;截至2025住友化学将长年以来在广泛的研究活动中积累的技术加以提升,培育出催化剂设计、精密加工、有机/高分子材料功能设计、无机材料功能设计、装置设计、生物机理解析六大核心技术;整体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按照2023年化学品销售额排名,住友化学是日本排名第三的综合性化工公司,在世界大石化公司中列第30位2024财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营业收入26,062.81亿日元,净利润385.91亿日元

1-1-151

公司名称经营情况技术水平市场地位关键指标
年3月31日,公司员工29,279人
积水化学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创建于1947年,是一家全球性跨国集团公司;目前已成为涉足高机能塑料、环境及生活基础设施、住宅等三大业务范畴的化学制造大型企业。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员工26,918人围绕着“创造住宅/社会的基础设施”和“化学解决方案”这两个业务领域,形成了6大骨干技术和更接近具体解决方案的28个技术平台,具备较强的综合性的技术水平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是全球500强跨国集团公司,是日本知名综合性化工企业之一2024财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营业收入12,977.54亿日元,净利润819.25亿日元
3M3M公司创建于1902年,是全球性的专注于材料服务及材料产品的多元化跨国企业3M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素养和全面的产品研发体系,从家庭用品、医疗产品领域,到运输、建筑、商业、教育和电子、通信等各个领域都具备领先能力;发明了近70,000种产品3M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是功能性材料行业龙头公司,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成分股之一,《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8.68亿美元,2024财年全年营业收入245.75亿美元,净利润41.73亿美元
索马龙 (SOMAR)索马龙株式会社(SOMAR)成立于1948年2月,是一家以涂布及高性能树脂事业为核心的新材料领域大型跨国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索马龙共有员工468人。在功能性材料、电子材料、环保设备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产品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于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事业,在功能性材料、电子材料、环保设备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4财年营业收入303.64亿日元,净利润25.87亿日元
德莎 (Tesa)德莎公司(Tesa)原系拜尔斯道夫公司组成部分,拥有超过125年的涂胶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经验,2001年4月,德莎(tesaSE)从拜尔斯道夫公司中分离为其全资子公司拥有125年涂布和胶带技术的经验,7,000余种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应用于车、电子(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造纸及印刷、建筑等领域,综合技术实力较强是世界自粘胶带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领先的制造商之一2024年营业收入16.88亿欧元
方邦股份方邦科技是一家高端电子材料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屏蔽膜、导电胶膜、极薄挠性覆铜板及超薄铜箔等;截至专注于电磁屏蔽膜等高端电子材料的研究和应用,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究试验,已经掌握了聚酰亚胺表面改性处理、精密涂布技术及离型剂配方、聚酰亚胺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电磁屏蔽膜;拥有核心技术,在全球拥有重要的市场地位2024年营业收入34,457.08万元

1-1-152

公司名称经营情况技术水平市场地位关键指标
2024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548人薄膜离子源处理、卷状真空溅射、连续卷状电镀/解、电沉积加厚和电沉积表面抗高温氧化处理、超高电磁屏蔽效能极低插入损耗技术的电磁屏蔽膜生产等技术
斯迪克斯迪克成立于2006年,从事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薄膜材料、电子级胶粘材料、热管理复合材料和薄膜包装材料四大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1,859人在涂层配方优化、功能结构设计、精密涂布以及新技术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和领先技术是国内复合功能材料领域的重要参与者2024年营业收入269,054.67万元
新广益2004年5月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1,014.80万元人民币,一家从事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生产、研发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5年6月30日,员工人数378人掌握了PBT成膜技术、电极干膜制备技术、声学薄膜开发技术、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极薄型薄膜成膜技术、精密涂布技术等核心技术,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产品应用于鹏鼎控股、维信电子、景旺电子等全球主要PCB厂家在抗溢胶特种膜领域,公司目前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在国内排名第一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创新应用能力强劲;2024年营业收入65,717.19万元

(十一)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者业态创新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技术战略,致力于实现高分子特种薄膜的进口替代及国产化。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在高端特种薄膜领域,公司具备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并实现国产替代的能力

抗溢胶特种膜的主要原材料为TPX粒子,TPX材料具备耐高温、极低表面能、成膜后离型效果好的优点,但也存在成膜后韧性不足、和其他高分子材料热力学相容性差的缺点,加工难度较高。因其材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新广益产品出现之前,抗溢胶特种膜主要由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及积水化学三家公司技术垄断,国内客户普遍面临因供应商单一造成的材料供应问题。新广益是当时行业中

1-1-153

较早发现上述产业短板的企业之一,为把握抗溢胶特种膜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高性能特种薄膜产业的号召,公司自2006年起就成立了技术攻关专项小组,通过不断地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最终于2010年成功研发出与国外竞争对手性能可比的抗溢胶特种膜,成为了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抗溢胶特种膜关键制备技术的厂商之一。随后几年,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工艺迭代,产品性能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陆续与全球排名前10的多家FPC厂商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等全球知名客户抗溢胶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已成为抗溢胶特种膜的国内细分龙头厂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相比于国外竞争对手

,发行人的部分产品性能具有一定领先优势,产品的拉伸强度性能和断裂伸长率性能优于国外竞品,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中使用发行人上述产品时,更不容易破损及残留。发行人部分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加热尺寸变化率较竞品更低,具有更好的耐温性,在高温环境下产品的抗溢胶成分流动性更低,产品的抗褶皱、抗溢胶能力更强,更容易实现无残留的工艺要求。

2、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

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持续对现有材料特性与工艺技术进行研发,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比如,传统抗溢胶特种膜主要以TPX粒子为主要原材料制备而来,但在2021年,受宏观经济疲软等因素影响,TPX粒子的价格持续大幅走高,给整个产业链的下游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成本负担。为解决上述问题,新广益创新性地采用价格较低的其他材料及工艺予以替代,通过对热调控、流量、辊压和收卷控制等工艺环节的创新,并优化产品外层与中间层配方,成功制造出在高温高压下易分离、无破损、低收缩、低形变的PBT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部分应用场景中替换TPX抗溢胶特种膜,并已成功销售给全球多家FPC客户。

从技术指标对比的角度看,根据公司内部实验测试结果,公司生产的PBT抗溢胶特种膜在80℃/170℃温度下加热10分钟/30分钟的加热尺寸变化率(即薄膜在测试方

对比详细内容可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十)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情况/3、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部分的内容,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官网

1-1-154

向上的形变比例,该参数越低产品说明耐温性越好)方面与TPX抗溢胶特种膜相同基本没有差异;在同等厚度下,PBT抗溢胶特种膜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相比TPX抗溢胶特种膜相比还有一定的性能优势。因此,公司通过PBT抗溢胶特种膜的成功研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抗溢胶特种膜方面原材料来源单一的问题。这既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上的自主迭代能力,也展示了其在推动产品创新发展方面的实力。

3、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除了在柔性线路板产业链中持续创新发展外,新广益也在持续关注声学、光学、新能源等其他特种薄膜的技术需求与产品发展方向,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

声学膜是耳机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同幅度形变,通过高频震动带动周围空气传递出声音的薄膜,其声学性能决定了发声单元的各种声学参数(振动质量、瞬态、失真和频响),因此声学膜是耳机中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属于电子产品组件材料。从生产制造的技术难点看,由于声学行业对耳机降噪、谐振频率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导致声学膜的厚度、模量等关键指标对耳机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存在上述门槛,2020年以前全球高端声学膜技术主要由日本的SHEEDOM、MATAI、奥地利的ISOVOLTA等少数公司掌握。2018年,新广益发现上述产业痛点以后,敏锐地意识到声学膜的制造难点在于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调节控制、制程工艺控制、声学薄膜特种制造设备的专业化配套等,而公司多年在流延成膜、高分子模量调节等技术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多积累,公司有望在原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通过材料改性优化设计、关键设备及工艺的改进创新等措施实现声学膜的技术突破。因此,公司迅速组成技术攻关小组,通过近一年的专项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目前公司声学膜已经通过对歌尔声学的销售,实现了对苹果高端耳机产品声学膜材料的配套。

从声学膜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角度看,衡量产品技术性能的重要指标是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相比于日本SHEEDOM、MATAI等竞争对手,发行人声学膜产品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均有一定优势。因此,得益于上述产品性能优势,发行人声学膜产品

1-1-155

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如更稳定的声音音质、更低的失真度,以及更广的频响范围。可见,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高端特种薄膜领域,具备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并实现国产替代的能力;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符合创业板定位。

(十二)发行人竞争优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能力强

参见本章节“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十一)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者业态创新情况”相关内容。

(2)定制研发能力强

公司目前已经与多家全球知名FPC厂商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与其形成了产品嵌入式的研发创新模式。客户会根据其产品发展趋势,提前委托或要求公司参加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设计,公司得以较早掌握品牌客户的需求信息,可以及时针对最新的客户需求、行业动态进行灵活快速的研发,以迅速提供满足下游需要的产品。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针对性强、分工明确的研发体系,组建了一支包含多应用领域专业背景的研究团队,长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与创新。公司研发团队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工作多年,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产品工艺制造经验,擅长根据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快速响应并生成解决方案、确定产品最优工艺路径,具备快速研发响应能力。公司也建设了研发专用的试验线,可以配合客户实现快速打样,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功能性材料,并不断实现新的技术突破、工艺突破以适应客户定制化需求。

(3)下游客户质量高,合作稳定

公司主要客户有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全球知名柔性线路板生产厂商。公司下游线路板生产厂商客户在选择配件供应商时通常需经过1-3季度长时间的严格考核,会从企业规模、生产配合度、产品稳定性、技术能力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公司

1-1-156

自设立以来深耕高分子复合功能性薄膜研发,多年来凭借良好的用户口碑、专业的技术服务,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客户的好评与认可,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景旺电子、歌尔股份、毅嘉科技、嘉联益等连续多年的供应商,获得过鹏鼎控股策略合作伙伴、鹏鼎控股最佳服务奖、歌尔股份核心供应商大会联合创新奖、景旺电子优秀供应商奖、毅嘉科技优秀供应商奖、嘉联益最佳供应商、绩优供应商等奖项与荣誉。

(4)对客户订单需求响应快速、服务及时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存在产品周期短、技术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对上游材料供应商的市场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公司主要客户一般采用压低库存管理模式,其采购具有频率高、采购周期短、单次采购量较小的特点,这对公司的交货速度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司持续改进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建立灵活高效的生产系统实现对客户的及时供货与需求的快速响应。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选择的原材料供应商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缩短了物流时间。针对宏观经济疲软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也在其他区域也储备了主要原材料的备用供应商。这保证了公司可以在实行较低水平原材料安全库存的同时,仍能应对客户订单需求的变化。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生产排程调整迅速及时,同时配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改装及安装团队、工装设备设计及制作团队,能够保证生产设备、工装设备等根据客户的需求实现在线快速切换,保障对客户订单需求的及时响应。

(5)具备定制化设备改造技术,以满足客户不同产品技术要求

经过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新广益可根据聚烯烃、聚酯、聚醚、聚酰胺、聚氨酯、氟树脂等各种高分子材料的特点,通过特殊工装设备设计,生产各类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产品的工艺温度范围可覆盖70℃至400℃,产品的设计厚度可覆盖2um至2,000um。比如,公司针对TPX、PBT及对应弹性体材料的特点自主研发改造了设备的温控系统单元,对抗溢胶特种膜生产全过程的温度实现了精准检测与快速调控,提升了产品塑化性能,改进了产品的外观性状,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改进了生产效率。此外,公司也自主设计控制程序,通过对传动部件和电气元件的自动化控制,在提升设备运行线速的同时维持产品收卷张力的稳定,降低了设备运行成本并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公司也和国内外领先的模具厂商合作,深入参与涂布/流延模具的设计与制造过程,通过对模具的流道形状、开口比例进行定制,可以满足客户

1-1-157

多样的定制化需求。

2、公司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技术难度高、技术沉淀周期长,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投入。公司属于民营企业,自创建以来主要依赖自有资金经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自身积累,融资渠道较单一。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及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未来仅靠资金的自我积累难以支撑公司后续项目的投资,从而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2)经营规模较小

发行人与已上市的同行业公司相比,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人员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亟需扩大经营规模、加强人力资源储备,以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

(3)产品类型相对单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专注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虽然相关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有率较高,但是上述材料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工艺制程领域,产品类型、应用领域相对单一。目前,发行人已逐步向电子产品组件材料(如声学膜)、新能源材料(如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及改性材料等新领域进行布局,但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规模仍然相对较小。

(4)客户较为集中

发行人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69.64%、57.22%、52.89%、52.77%。若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新客户开拓或新产品研发无法取得进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的竞争优势。

(5)管理型人才相对不足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成本控制、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效率以及各部门间的协同性将成为公司高效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公司内部管理

1-1-158

型人才相对不足,公司未来将通过内部人才的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等方式提升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的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根据制造工序核心环节的产能确定,公司综合运用涂布、流延工艺生产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膜类产品,可根据产品需求分别将涂布/流延工艺用于两种产品的生产,故公司仅统计全部产品的产能,无法划分具体产品类别的产能,具体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能19,011.2216,142.9113,385.1312,134.13
产量8,126.0616,084.3410,108.959,674.87
销量7,397.4614,463.179,478.519,243.43
产能利用率90.18%99.64%75.52%79.73%
产销率91.03%89.92%93.76%95.54%

注:上表测算产能过程中剔除了研发活动使用的工时,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2025年1-6月,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较2024年略有下降,主要系2024年多台流延机陆续转入固定资产,2025年1-6月,发行人月平均流延机数量为16台,较2024年月平均流延机数量13.58台上升17.79%,导致产能小幅上升所致。

2022年、2023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2022年及2023年,公司新投产四条生产线,由于新产能从释放到形成收入规模,需要一定爬坡期,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

2020年以来,随着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产能不足的问题越发凸显,当时公司主要在曹丰路工厂组织生产,由于业务增长较快,导致该厂区产能已经不能匹配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以2021年为例,公司当年产能利用率已超过100%,呈现超负荷工作状态。

基于上述背景及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发行人开始在谢村路等位置筹备新建厂区。2022年及2023年,随着公司新厂区的投产,陆续有四条产线投入使用,公司产能大幅

1-1-159

增长(从2021年的7,840.29万平方米增长到2023年的13,385.13万平方米),发行人产能不足的问题得以阶段性解决。

从产业逐步成长的商业逻辑看,企业通过长期资本投入形成新产能后,从产能形成到最终达成满产不会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一个相对持续的爬坡期。受上述正常商业周期的影响,发行人2022年、2023年的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上述情况具有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自2022年开始进行产能扩张具有必要性及紧迫性。发行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扩产后,导致后续年度短期内产能利用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2)从2023年期后的生产经营情况看,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快速回升,不存在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的情形

2024年,随着客户需求的逐步增长,以及发行人新产品的持续发力,发行人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蓬勃发展态势。随着产销量的快速增长,2024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已提高至90%以上。发行人于2022年及2023年新布局的产能已经基本消化完毕。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抗溢胶特种膜16,417.9652.43%33,482.2550.97%27,652.0153.60%30,564.9867.16%
强耐受性特种膜7,272.0523.22%14,995.7622.83%11,787.6522.85%11,909.8626.17%
新能源材料3,941.9712.59%9,690.4114.75%4,435.238.60%134.610.30%
光学胶膜906.952.90%2,369.423.61%1,744.393.38%1,152.562.53%
改性材料1,280.924.09%1,866.822.84%3,694.407.16%2.700.01%
声学膜512.081.64%1,336.312.03%1,300.542.52%1,441.453.17%
其他985.063.15%1,953.782.97%979.281.90%306.830.67%
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1-1-160

3、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区域分布

单位:万元

区域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17,536.4556.00%39,207.6559.68%27,348.6653.01%24,244.8853.27%
华南7,774.9324.83%14,756.7422.46%15,150.8729.37%10,296.1022.62%
华北2,824.889.02%5,143.977.83%5,528.3710.72%7,053.0915.50%
其他中国境内地区2,414.267.71%4,947.977.53%2,291.144.44%1,991.484.38%
境外766.482.45%1,638.422.49%1,274.472.47%1,927.444.23%
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华东、华南等区域为主,该等区域经济较发达,电子产业集聚,公司上述销售区域分布具备合理性。

4、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主要客户有鹏鼎控股、维信电子、景旺电子、歌尔股份、毅嘉科技、嘉联益等知名企业。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工艺改良带来的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将致力于成为更多知名客户的供应商。

5、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抗溢胶特种膜4.965.065.365.63
强耐受性特种膜2.973.063.313.50

(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

1、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鹏鼎控股6,085.1419.43%
2维信电子5,932.1018.94%
3景旺电子1,531.954.89%
4领益智造1,499.884.79%

1-1-161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5好力威1,476.364.71%
-合计16,525.4252.77%

2、2024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鹏鼎控股12,776.5719.45%
2维信电子10,597.9616.13%
3好力威5,450.638.30%
4景旺电子3,346.745.09%
5紫翔电子2,571.483.91%
-合计34,743.3852.89%

3、2023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鹏鼎控股13,454.3526.08%
2维信电子7,728.9814.98%
3好力威3,319.736.43%
4景旺电子2,688.195.21%
5紫翔电子2,328.684.51%
-合计29,519.9357.22%

4、2022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鹏鼎控股16,085.3735.34%
2维信电子8,278.7518.19%
3景旺电子3,351.157.36%
4广泰科2,164.894.76%
5福莱盈1,815.683.99%
-合计31,695.8469.64%

1-1-162

5、关于发行人对鹏鼎控股销售情况的说明

(1)鹏鼎控股概况

鹏鼎控股是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分别为35.34%、

26.08%、19.45%、19.43%,主要是因为鹏鼎控股是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一的PCB/FPC厂商

,且柔性线路板行业集中度较高

,其市场地位与其在发行人客户中的排名及比重相匹配。因此,发行人的客户集中与行业经营特点相一致,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发行人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形。鹏鼎控股作为A股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数据均对外公开披露,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发行人通过不断地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于2010年成功研发出与国外竞争对手性能可比的抗溢胶特种膜,此后便逐渐成为鹏鼎控股抗溢胶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双方合作稳定且可持续,友好协商确定产品售价,定价公允。发行人与鹏鼎控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双方合作基于正常、客观的商业需求,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鹏鼎控股销售收入变动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085.37万元、13,454.35万元、12,776.57万元、6,085.14万元,收入变动的原因如下:

A、2023年

2023年,发行人对鹏鼎控股实现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系客户自身经营业绩变化所致。2023年上半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及宏观经济整体影响,鹏鼎控股销售收入同比2022年上半年下降幅度达18.71%,影响了发行人与鹏鼎控股的交易规模,2023年上半年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仅4,505.53万元,同比2022年上半年下降

39.08%。

2023年下半年,受行业及宏观经济逐渐复苏影响,鹏鼎控股经营业绩大幅度反弹,从其披露数据看,2023年下半年鹏鼎控股实现的销售收入环比2023年上半年大幅增长

77.98%,同比降幅为6.77%,相比上半年的同比降幅提升约12个百分点;受客户销售

来源:鹏鼎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长城证券的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TOP 3柔性线路板厂商的市场占有率达60.5%

1-1-163

收入大幅回升影响,2023年下半年,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同比2022年下半年增长2.98%。综上,受上半年宏观经济和客户经营情况影响,发行人2023全年对鹏鼎控股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B、2024年发行人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具有较强的定制化属性,客户根据自身承接的订单项目的需求,差异化地向发行人采购不同的特种膜产品。例如,若客户本期承接了较多多层板项目,由于多层板复杂的工艺性,对抗溢胶、耐酸碱、耐高温高湿、抗褶皱等的要求较高,那么就需要向发行人采购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销售单价一般约为5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但若客户本期项目主要以双层板、单层板为主,那么一般仅需要隔离膜、承载膜、支撑膜、整平辅助膜等常规产品即可满足使用,这类产品的销售单价相对较低。2024年鹏鼎控股向发行人采购了较多隔离膜、承载膜、支撑膜型产品,由于本产品的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约为0.4元/平方米至2元/平米),导致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出现小幅下降。

如上分析,由于发行人不同产品的销售单价差异较大,如果客户不同报告期内对发行人采购产品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不同报告期间内收入的可比性下降。从这一角度看,不同报告期之间的销售数量变化更有可比性(这是由于客户生产每单位面积的柔性线路板,在同一工艺环境中,需要的配套抗溢胶特种膜或者强耐受性特种膜数量不会有过大差异)。因此,从可比性更高的销售数量维度出发,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产品销售数量分别为3,318.41万平米及3,755.97万平米,同比增长13.19%。

C、2025年1-6月

2025年1-6月,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为6,085.14万元,同比增长8.24%;销售数量为1,816.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77%。根据鹏鼎控股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和产业动力,全球印刷电路板(PCB)行业快速发展,鹏鼎控股把握消费电子复苏周期,自身实现营业收入163.75亿元,同比增长24.75%,其中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实现收入51.74亿元,同比增长31.63%。在此背景下,鹏鼎控股对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的需求提升,

1-1-164

促进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均同比实现增长,具有匹配性和合理性。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粒子、基材以及其它辅助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金额采购总额占比
粒子7,692.1239.73%16,356.1638.57%14,499.4042.19%16,433.8653.99%
其中:TPX粒子4,114.4321.25%9,373.9522.11%5,492.0715.98%6,891.7622.64%
聚酯粒子1,016.395.25%1,995.504.71%1,861.685.42%3,450.9311.34%
其他粒子2,339.0012.08%4,981.5011.75%5,577.8016.23%6,091.1820.01%
光伏粒子222.291.15%5.210.01%1,567.854.56%--
基材9,092.1946.96%19,265.6445.43%15,927.3046.34%11,853.4438.94%
其中:胶粘基材1,700.438.78%4,714.7411.12%5,189.6815.10%4,684.5715.39%
薄膜基材4,582.4723.67%9,980.7523.54%7,029.5420.45%3,267.2710.73%
离型基材1,928.319.96%2,868.906.77%2,866.568.34%2,559.688.41%
纸质基材880.984.55%1,701.244.01%841.522.45%1,341.914.41%
胶水助剂1,188.626.14%3,199.957.55%2,657.387.73%623.352.05%
包材207.661.07%468.961.11%346.221.01%370.341.22%
其他1,179.236.09%3,112.257.34%937.542.73%1,158.463.81%
合计19,359.81100.00%42,402.96100.00%34,367.84100.00%30,439.46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TPX粒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891.76万元、5,492.07万元、9,373.95万元、4,114.4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4%、15.98%、22.11%、

21.25%,整体上呈现先下降后回升的变动趋势,主要系2021年以来受全球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发行人对TPX粒子的采购价格持续上升,2021年、2022年,发行人对TPX粒子的采购单价分别为75.54元/kg、86.67元/kg。为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在2022年度主动增加了TPX粒子的备货规模。2023年,由于消化2022年度备货,故当年采购规模同比有所下降。2024年和2025年1-6月,随着

1-1-165

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及销售规模的提升,前期备货已无法满足需求,故当期采购规模及占比又逐步提升。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聚酯粒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450.93万元、1,861.68万元、1,995.50万元、1,016.3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34%、5.42%、4.71%、

5.25%,主要原因在于:(1)聚酯粒子的平均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分别为14.54元/Kg、9.93元/Kg、8.61元/Kg、7.74元/Kg;

(2)2024年,发行人对聚酯粒子的采购单价有所下降,但由于采购数量同比增长,导致最终采购金额仍然小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薄膜基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267.27万元、7,029.54万元、9,980.75万元、4,582.4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73%、20.45%、23.54%、

23.67%,采购金额及占比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新能源材料的销售规模显著提升,从2022年134.61万元升至2024年9,690.41万元,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22年0.30%升至2024年14.75%,而薄膜基材是该类产品的原材料之一,导致发行人对该类材料的采购金额相应增长。2025年1-6月,新能源材料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收入占比有所降低,由2024年的14.75%下降2.16个百分点,导致薄膜基材在采购总额中的比例未进一步提升,与2024年相比保持相对稳定。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发行人各期采购金额占比超过10%的主要原材料包括TPX粒子、聚酯粒子、其他粒子、胶粘基材和薄膜基材,各年度的采购平均单价如下:

原材料名称单位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TPX粒子元/Kg70.7972.3978.5586.67
聚酯粒子元/Kg7.748.619.9314.54
其他粒子元/Kg10.6111.4511.7614.01
胶粘基材元/平方米1.571.951.891.84
薄膜基材元/平方米1.671.661.720.98

(1)粒子(TPX粒子、聚酯粒子、其他粒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粒子的采购价格整体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主要变动原因为,随着导致2021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因素的逐步消失,粒子价格进入下降通道所致。

1-1-166

2021年及2022年,受全球海运物流及大宗货物原材料的需求变动,包括原油等大宗物资的价格快速增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颁布的石油现货价平均价格指数,2022年石油现货价平均价格指数同比2021年增长47.99%)。受上述全球石油等大宗原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因素推动,发行人对粒子(即颗粒状的塑料,包括PE、PBT、TPX、PP等多种类型,属于石油副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原油价格与国内环保政策影响)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于2021年开始上涨,并于2022年到达高位。2023年以来,随着石油等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逐步回落,国内粒子采购价格亦逐步进入下降通道。因此,发行人对TPX粒子、聚酯粒子、其他粒子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逐步回落。

(2)基材价格变动情况

发行人胶粘基材的采购均价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基本保持稳定,2025年1-6月有所下降主要是结构性差异所致,以2024年和2025年1-6月采购数量均排名第一的物料为例,该物料的采购单价在上述两期内并未发生变化,但由于单价仅为0.71元/平方米,低于大部分其他胶粘基材物料,且其采购数量占胶粘基材总采购数量的比例由2024年的62.93%提升至2025年1-6月的69.80%,从而拉低了胶粘基材的整体采购平均单价。

薄膜基材的采购均价在2023年同比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执行欣旺达动力电池项目的需要,采购了较多用于软包电池电芯保护的薄膜基材,该材料对易冲型、耐穿刺性有较高的性能要求,因此采购单价相对较高,受上述采购结构变动的影响,2023年发行人薄膜基材采购价格同比上升。

3、主要能源能耗及其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供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单价单位:元

项目单位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
燃料动力费-电万千瓦时877.18644.940.741,673.561,217.340.73869.92668.440.77935.01814.740.87
燃料动力费-燃气万立方22.9991.023.9639.43147.153.7325.6696.643.7718.5370.393.80
燃料动力费-水万吨1.144.634.052.118.353.951.826.493.572.018.164.05

1-1-167

(二)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1、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具体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1杰楷材料TPX粒子、其他粒子2,266.6511.71%
2信达新材胶水助剂、薄膜基材、胶粘基材、纸质基材、其他1,936.6610.00%
3宁波至正TPX粒子1,139.825.89%
4江苏裕兴薄膜基材、其他1,025.745.30%
5中国石化聚酯粒子、其他粒子828.424.28%
合计7,197.2937.18%

2、2024年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具体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1杰楷材料TPX粒子、其他粒子6,562.5815.48%
2信达新材胶水助剂、薄膜基材、胶粘基材、纸质基材、其他5,934.5714.00%
3宁波至正TPX粒子2,187.615.16%
4斯迪克胶粘基材1,619.713.82%
5江苏裕兴薄膜基材、其他1,613.543.81%
合计17,918.0042.26%

3、2023年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具体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1杰楷材料TPX粒子、其他粒子4,409.8512.83%
2信达新材TPX粒子、胶水助剂、薄膜基材、胶粘基材、离型基材、纸质基材3,705.3110.78%
3斯迪克胶粘基材1,812.245.27%
4邦力源薄膜基材、离型基材1,461.544.25%
5DOW CHEMICAL PACIFIC LTD光伏粒子1,317.503.83%
合计12,706.4336.97%

注:DOW CHEMICAL PACIFIC LTD即陶氏化学公司,为全球性的化工集团公司,公司主要向其采购生产光伏胶膜所

1-1-168

需粒子。

4、2022年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具体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1杰楷材料TPX粒子、其他粒子3,147.6610.34%
2中国石化聚酯粒子、其他粒子2,604.798.56%
3润江塑化其他粒子1,823.985.99%
4邦力源薄膜基材、离型基材、其他1,513.114.97%
5信达新材TPX粒子、胶水助剂、胶粘基材、离型基材、纸质基材、其他1,370.084.50%
合计10,459.6334.36%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对应原材料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两类,其中:抗溢胶特种膜主要采用合金加工、流延加工等技术,材料成本以粒子为主,辅以离型基材及其他材料;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采用精密涂布加工等技术,材料构成以胶粘基材、薄膜基材、离型基材为主,辅以其他材料。报告期各期,上述两类产品材料成本的主要原材料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抗溢胶特种膜对应主要原材料占比情况

主要原材料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TPX粒子42.59%42.23%37.57%30.17%
聚酯粒子13.91%14.76%15.16%22.86%
其他粒子20.19%19.96%22.48%23.50%
离型基材9.15%6.31%10.77%9.65%

抗溢胶特种膜的配方通常包含多种类型粒子,是TPX粒子、聚酯粒子和其他粒子按照特定的比例、通过合金加工、流延加工等技术生产而成。

2023年,发行人TPX粒子成本占比小幅上涨,主要原因系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发行人TPX粒子的单位消耗量小幅上升,增长7.69%,导致TPX粒子成本占比相应增长。2023年聚酯粒子占比相比于上一年度出现一定下降,主要原因为2023年,发行人聚酯粒子的采购价格快速下降,导致该材料在单位消耗量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原材料成本占比出现下降。

1-1-169

2024年,发行人TPX抗溢胶特种膜销售收入占全部抗溢胶特种膜销售收入的比例从2023年的41.53%提升至46.99%,导致当期抗溢胶特种膜的材料成本中TPX粒子占比有所上升。

2025年1-6月,TPX粒子、聚酯粒子和其他粒子在抗溢胶特种膜材料成本中的占比与2024年相比基本持平,不存在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强耐受性特种膜对应主要原材料占比情况

主要原材料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胶粘基材17.28%20.53%30.87%46.55%
薄膜基材47.32%47.89%34.90%33.28%
离型基材16.95%14.24%14.52%12.26%

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配方通常以一种类型的基材为主,核心工艺是通过精密涂布工艺将功能涂层均匀地涂布在基材表面,较少涉及到胶粘基材、薄膜基材、离型基材等不同类型基材的混合。因此,报告期各期不同类型基材占强耐受性特种膜材料成本的比例变动,主要是各期基于不同基材所制成的产品自身的销售规模变动所致(例如,2024年,公司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压敏胶膜的销售额增加,此类产品使用的薄膜基材较多,导致当期薄膜基材原材料占比增加)。

(四)TPX粒子是否存在较大的紧缺或对部分供应商依赖的情况、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TPX粒子是英国ICI在1965年所开发出来,日本三井化学于1973年取得ICI的授权并量产投入市场的一种塑料粒子材料,发行人TPX粒子的最终货源为日本三井化学。TPX粒子主要用于橡胶管制造用辅助材料、树脂模具、离型膜、食品包装材料、餐具、化妆品容器等产品的生产制造,是一种主要应用于民用轻工领域的普通材料,由于上述应用领域较为传统,且不涉及军工、半导体等当前国际贸易中容易引起冲突摩擦的行业,因此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原料供应稳定持续,不存在被供应商限制供应的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增长,在保证原有TPX粒子供应商杰楷材料供给量的同时,发行人逐步开拓了广东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友群塑化有限公司等其他TPX粒子供应商来拓宽TPX粒子供应渠道,避免出现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

1-1-170

形,保证TPX粒子供应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未曾因为供货渠道不畅顺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尽管如此,发行人为解决原材料来源单一的问题,尝试采用价格相对较低的其他材料及工艺予以替代。发行人深挖高分子材料特性,通过对热调控、流量、辊压和收卷控制等工艺环节的创新,并优化产品外层与中间层配方,得以成功制造出在高温高压下易分离、无破损、低收缩、低形变的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大部分应用场景中替换TPX抗溢胶特种膜,并已成功销售给全球多家FPC客户。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4,750.642,118.2512,632.3985.64%
机器设备8,620.043,070.905,549.1464.37%
运输工具814.07714.5599.5512.23%
电子设备430.53230.83199.6946.38%
其他249.20193.6055.6122.31%
合计24,864.486,328.1018,536.3874.55%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分类原值净值成新率
流延机2,987.612,290.4676.66%
涂布机2,083.561,255.1560.24%
镀膜机210.42160.4576.25%
挤出机170.06103.3660.78%

2、不动产

(1)租赁不动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存续的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1-1-171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期限房地产位置租赁面积 (㎡)用途
1发行人东莞市兆昌实业有限公司2025.6.1-2026.5.31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双龙路2号2单元902室厂房、1单元820、821、923宿舍2,703办公及仓库使用
2发行人苏州康利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2025.3.1-2027.2.28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谢村路368号厂房:2号厂房1楼1,390办公、生产及仓储

注:公司所承租东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

(2)自有不动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5项不动产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所有权人房产证号房屋位置权利类型建筑面积所有权期限用途他项 权利
1发行人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68701号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6,646.31m2/房屋建筑面积13,252.97m22062.11.19工业
2发行人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44179号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2,053.30m2/房屋建筑面积2,999.94m22068.06.27工业
3发行人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6530号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谢村路38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6,666.70m2/房屋建筑面积27,151.79m22050.06.29工业
4发行人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6023397号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北、灵山路西(苏吴国土2022-WG-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23,367.70m22053.05.22工业
5安徽嵘盛皖(2022)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56959号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文路以西、百合路以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22,630.00m2/房屋建筑面积29,355.01m22070.03.12工业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房产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具有相应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商标名称/图形注册号权利人商品 类别注册 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 权利
115794707发行人172026-03-20原始取得

1-1-172

序号商标名称/图形注册号权利人商品 类别注册 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 权利
215794751发行人172026-03-20原始取得
320285197发行人162027-07-27原始取得
420285252发行人162027-07-27原始取得
532047124发行人322029-06-06原始取得
640988760发行人452030-06-27原始取得
740975514发行人332030-07-06原始取得
840974591发行人252030-07-20原始取得
942002114发行人52030-10-06原始取得
1042026795发行人102030-10-13原始取得
1142004761发行人292030-11-27原始取得
127928004发行人172031-01-06原始取得
137928047发行人162031-02-20原始取得
147928088发行人162031-02-20原始取得
157928071发行人162031-02-20原始取得

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列明的注册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未设定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查封或冻结。

2、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权利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可防止丙烯酸酯胶粘剂产生凝胶的装置2012.12.06发明专利ZL201210521296.2新广益原始取得
2可切换涂布方式的涂布机及其涂布方法2013.06.28发明专利ZL201310265231.0新广益原始取得
3热剥离聚乙烯薄膜胶带生产设备及其生产方法2013.06.28发明专利ZL201310265232.5新广益原始取得
4可快速切换刮刀的涂布机2013.06.28发明专利ZL201310265282.3新广益原始取得
5一种耐高温胶带及其使用的耐高温胶粘剂2015.04.24发明专利ZL201510201286.4新广益原始取得
6一种耐高温压敏胶带及其使用的耐热压敏胶粘剂2015.04.24发明专利ZL201510201288.3新广益原始取得
7一种耐高温胶带及其使用的耐高温离型膜和耐高温胶粘剂2015.04.24发明专利ZL201510200632.7苏州伽俐继受取得
8一种用于FPC行业的LCP薄膜及其制备方法2018.09.29发明专利ZL201811150196.7新广益原始取得

1-1-173

序号专利名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权利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一种5G PPS薄膜及其 制备方法2019.10.08发明专利ZL201910948242.6新广益原始取得
10一种LCP声学薄膜及其 制备方法2019.10.08发明专利ZL201910948239.4新广益原始取得
11一种OCA声学薄膜2019.10.08发明专利ZL201910948231.8新广益原始取得
12一种TPU声学薄膜及其制备方法2019.10.08发明专利ZL201910948216.3苏州伽俐原始取得
13一种TPEE声学薄膜及其制备方法2019.10.08发明专利ZL201910948136.8苏州伽俐原始取得
14一种PET吹膜袋及其制备方法2019.10.16发明专利ZL201910982837.3新广益原始取得
15一种可降解环保垃圾袋及其制作方法2019.10.16发明专利ZL201910982832.0新广益原始取得
16一种PBT/氟膜复合膜及其生产工艺2019.11.14发明专利ZL201911110157.9新广益原始取得
17一种PBT铝塑复合膜及其生产工艺2019.11.14发明专利ZL201911110151.1新广益原始取得
18用于LCP高温压合的PTFE复合阻胶膜及其生产工艺2019.11.14发明专利ZL201911110242.5新广益原始取得
19一种PBT/PVDF复合膜及其 生产工艺2019.11.14发明专利ZL201911110148.X新广益原始取得
20一种用于FPC电镀的导电胶膜及其生产工艺2019.12.02发明专利ZL201911214286.2新广益原始取得
21一种用于扬声器及电子终端设备的导电泡棉及其生产工艺2019.12.02发明专利ZL201911212984.9新广益原始取得
22一种PBT环保包装袋及其 生产工艺2019.12.02发明专利ZL201911210978.X新广益原始取得
23一种聚氨酯声学胶膜及其 生产方法2020.01.09发明专利ZL202010020605.2新广益原始取得
24一种硅胶声学胶膜及其 生产方法2020.01.09发明专利ZL202010020734.1新广益原始取得
25一种TPU声学薄膜及其 生产方法2020.01.09发明专利ZL202010021221.2新广益原始取得
26一种聚4-甲基戊烯纳米片复合薄膜的制备方法2020.12.31发明专利ZL202011641055.2新广益原始取得
27一种新型胶带2016.12.27实用新型ZL201621444525.5新广益原始取得
28高绝缘性胶带2017.08.17实用新型ZL201721031179.2新广益原始取得
29一种新型胶带架2017.08.17实用新型ZL201721031180.5新广益原始取得
30一种新型导热胶带2017.08.17实用新型ZL201721031537.X新广益原始取得
31一种新型防油胶带2017.08.17实用新型ZL201721031540.1新广益原始取得
32一种耐高温抗皱膜2017.08.17实用新型ZL201721031551.X新广益原始取得

1-1-174

序号专利名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权利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3一种耐腐蚀薄膜2017.08.17实用新型ZL201721031579.3新广益原始取得
34一种可快速剥离的双面胶带2018.07.25实用新型ZL201821185630.0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35一种防炫光膜2018.07.25实用新型ZL201821185451.7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36一种抗酸膜2018.07.25实用新型ZL201821186092.7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37一种底片保护膜2018.07.25实用新型ZL201821184244.X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38一种耐腐蚀薄膜2018.07.25实用新型ZL201821185000.3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39一种抗皱压敏胶带2018.08.07实用新型ZL201821263748.0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0一种耐高温保护膜2018.08.07实用新型ZL201821263747.6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1一种耐高温胶带2018.08.07实用新型ZL201821263363.4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2一种防污硬化膜2018.08.07实用新型ZL201821286205.0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3一种耐高温阻胶膜2018.08.07实用新型ZL201821264178.7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4一种新型导热胶带2018.10.08实用新型ZL201821621268.7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5一种耐高温抗皱膜2018.10.08实用新型ZL201821621313.9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6一种保护胶带2018.10.08实用新型ZL201821621317.7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7一种防静电导热胶带2018.10.08实用新型ZL201821621319.6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8一种新型胶带2018.10.08实用新型ZL201821621341.0苏州 伽俐原始取得
49一种耐高温导电屏蔽铜箔胶带2020.08.24实用新型ZL202021776091.5新广益原始取得
50一种耐高温聚酰亚胺保护膜2020.08.24实用新型ZL202021776822.6新广益原始取得
51一种FPC压合用复合膜2021.01.14实用新型ZL202120093684.X新广益原始取得
52一种半导体溅射承载功能性 胶膜2021.01.14实用新型ZL202120094043.6新广益原始取得
53一种FPC电磁波屏蔽散热膜2021.07.22实用新型ZL202121676153.X新广益原始取得
54一种FPC电磁波吸收膜2021.07.22实用新型ZL202121676162.9新广益原始取得
55一种FPC用屏蔽膜2021.07.22实用新型ZL202121676231.6新广益原始取得
56电磁波屏蔽膜2021.10.20实用新型ZL202122528514.2新广益原始取得

1-1-175

序号专利名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权利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7一种可回收利用的离型膜2022.03.03实用新型ZL202220452304.1新广益原始取得
58一种无硅耐高温保护膜2022.07.20实用新型ZL202221872070.2新广益原始取得
59一种耐高温的保护胶膜2022.07.20实用新型ZL202221872874.2新广益原始取得
60一种耐高温可微波炉PBT 保香餐盒2020.05.19发明专利ZL202010423500.1新广益原始取得
61一种环保节能PBT薄膜 生产工艺2020.07.27发明专利ZL202010731840.0新广益原始取得
62一种环保PBT家装膜及应用该膜生产的胶带2020.07.27发明专利ZL202010732196.9新广益原始取得
63一种含有4-甲基-1-戊烯聚合物的离型膜及其制备方法2020.12.31发明专利ZL202011639372.0新广益原始取得
64含有4-甲基-1-戊烯聚合物的复合薄膜及由其构成的脱模膜2020.12.31发明专利ZL202011639375.4新广益原始取得
65一种聚4-甲基-1-戊烯微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0.12.31发明专利ZL202011640571.3新广益原始取得
66一种环保隔热阻燃PBT防水、防渗卷材及其生产工艺2021.01.05发明专利ZL202110005192.5新广益原始取得
67一种耐高温的保护胶膜2022.07.20实用新型ZL202221872075.5新广益原始取得
68一种离型膜2022.03.03实用新型ZL202220455841.1新广益原始取得
69一种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专用脱模膜2020.12.31发明专利ZL202011639365.0新广益原始取得
70一种高强度、高热稳定性的聚4-甲基-1-戊烯微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0.12.31发明专利ZL202011639374.X新广益原始取得
71一种PBT复合膜2021.01.14实用新型ZL202120093958.5新广益原始取得
72表面粗化的集流体金属箔2023.03.10实用新型ZL202320446433.4新广益原始取得
73一种锂电池负极电极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03.17发明专利ZL202210263213.8新广益原始取得
74一种耐高温的保护胶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03.23发明专利ZL202210286610.7新广益原始取得
75一种POE封装光伏胶膜截面研磨工装2024.01.24实用新型ZL202420169473.3新广益原始取得
76一种光伏胶膜切割机2024.01.24实用新型ZL202420169463.X新广益原始取得
77一种光伏组件胶膜抚平装置2024.01.24实用新型ZL202420169456.X新广益原始取得
78一种EPE光伏胶膜的成型装置2024.01.24实用新型ZL202420169467.8新广益原始取得
79一种可调式光伏胶膜专用裁片装置2024.03.06实用新型ZL202420428638.4新广益原始取得

1-1-176

序号专利名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权利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0一种光伏胶膜用快速裁剪装置2024.03.06实用新型ZL202420428633.1新广益原始取得
81一种光伏胶膜卷绕用除尘机构2024.03.06实用新型ZL202420428630.8新广益原始取得
82一种静电屏蔽式复合热压胶膜2024.04.12实用新型ZL202420747883.1新广益原始取得
83一种具有转光功能的光伏胶膜2024.04.16实用新型ZL202420781787.9新广益原始取得
84一种耐高温绝缘硅胶带生产加工设备2024.05.24实用新型ZL202421151835.2安徽嵘盛原始取得
85一种耐腐蚀光伏胶膜2024.06.06实用新型ZL202421284046.6新广益原始取得
86一种非硅离型膜加工用烘干设备2024.06.14实用新型ZL202421359447.3安徽嵘盛原始取得
87一种异质结电池胶膜及其制备方法2024.06.24发明专利ZL202410819394.7新广益原始取得
88一种耐高温硅胶带自动剪切装置2024.06.28实用新型ZL202421510061.8安徽嵘盛原始取得
89一种锂电池卷绕机的除尘装置2024.07.18实用新型ZL202421701413.8新广益原始取得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设定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查封或冻结。

(三)各要素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内在联系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公司拥有的不动产及在建工程系公司现在与未来的主要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拥有的主要机器设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拥有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支撑作用,构建了公司核心技术及品牌形象的护城河。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利用情况良好,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主要资源要素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1-1-177

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

1、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迭代,已经形成包括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涂布工艺技术、流延/涂布设备设计改造技术等在内的完善技术体系,公司生产中应用的主要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8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分类对应具体产品技术来源相关技术所处阶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取得专利情况(对应上文专利表序号)
1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原材料合成技术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改性材料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针对常规材料无法满足客户功能要求的情况,新广益通过配方设计,将不同高分子材料重新合成和改性以实现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改良。比如,针对传统热塑性TPU粒子难以满足声学振膜的耐温和抗蠕变要求的情况,新广益通过加入反应单体对TPU分子合成改性,以提高耐温和抗蠕变性。此外,针对PBT材料的离型性、耐温性不如TPX材料的情况,新广益通过特定助剂共混等配方的改进可以大大提升PBT作为表层材料的离型性与耐温性。9、10、12、13、15、18、19、60、66、70
2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原材料合成技术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新广益通过对大分子聚合物间桥梁小分子的筛选与验证,可以定制不同弹性模量的复合膜与胶膜,所得产品的弹性模量范围可以控制在1.0Mpa-5,000.0Mpa,涵盖不同应用场景下对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要求。在抗溢胶特种膜方面,无论是对于TPX材料还是PBT材料,新广益都可以通过高分子材料软段与硬段的配合、主料与辅料的共聚共混等方式调节各层材料的模量,保证在不同高温高压条件压合时的耐温与抗溢胶要求。在强耐受性特种膜方面,新广益可以根据客户应用要求,通过配方和助剂调节,生产不同硬度和分子量的产品,实现PCB、新能源、声学行业等客户对产品耐温性、耐酸性、高粘结强度的要求。8、23、24、25、58
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 开发原材料合成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胶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新广益为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数据库,具备对丙烯酸酯类聚合物(含生物基类型)、甲基硅氧烷聚合物、聚氨酯、聚烯烃、环氧树脂、聚酯等多种高分子材料聚合及其材料性能研究的技术基础与科研能力。新广益通过调整高分子聚合物、增粘树脂、助剂等原料种类与比例,可以设计不同粘性、不同离型性能、耐高低温性能、导电屏蔽性能、导热阻热性能、耐化学浸泡腐蚀性等功能材料以满足客户的需求。50、52
新广益首创了光激活反应高粘结技术,解决了曲面和异型结构件的手机/平板电脑/音响等产品粘结牢度不够的问题。目前苹果、华为等公司的产品向异型和曲面化发展,对粘结材料的粘接工艺、粘接性能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新广益通过自主研发合成的胶粘涂层配方,通过光激活增粘固化,使材料完全固化后的储能模量达到100Mpa以上,粘接强度达到5Mpa以上,解决了曲面和异型结构件的手机/平板电脑/音响等产品粘结牢度不够的问题。
4TPX成膜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抗溢胶特种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TPX材料具备耐高温、极低表面能、成膜后离型效果好的优点,但也存在成膜后韧性不足、和其他高分子材料热力学相容性差的缺点。新广益通过特殊51、57、63、64、65、69、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9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分类对应具体产品技术来源相关技术所处阶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取得专利情况(对应上文专利表序号)
的设备工装设计、产品配方和结构优化及独特成型工艺,能生产大规模应用于FPC压合行业的TPX抗溢胶特种膜,其产品具备易剥离、无残留、高阻胶、高抗皱的特点,实现了对国外同类TPX膜产品的进口替代。70
5PBT成膜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抗溢胶特种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通过对热调控、流量、辊压和收卷控制等方面的创新,得以使用PBT原材料成功制造在高温高压下易分离、无破损、低收缩、低形变的抗溢胶功能膜。16、17、22、61、62、69、71
6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抗溢胶特种膜及其他膜材料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新广益通过与材料数据库对比,结合产品的使用要求和应用要求,可筛选出合适的产品主料、辅料和助剂;在成型分析和流体模拟软件的计算下,结合公司设备实际情况,可筛选最佳工艺条件和产品结构特征;利用合适的测试仪器与测试方法,分析样品,可得到样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结构参数、使用性能等数据,并将相关数据反馈到设计产品的过程中,并制造出各类满足客户要求的复合膜产品。14、16、17、19、21、32、33、35、36、37、38、42、43、45、68、71、83、85、87
7极薄型薄膜成膜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新能源材料自主研发试生产新广益通过对挤出流速、收卷步骤及产品在线厚度的精密控制,可以生产聚酯和聚烯烃类极薄型薄膜,可将产品的厚度控制在1.0um-20.0um。该产品用于制造锂电池用复合型集流体,可以提高电池安全性与能量密度。9、13
8精密涂布技术涂布工艺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胶膜/其他膜材料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新广益通过自主设计涂布精密模具、张力控制系统及净化环境管控系统,提升了涂布的均匀性,涂布精度可达到±0.5um,产品平整度翘曲小于1mm,可以实现0.1-300微米厚度范围内的连续涂布。27、28、29、30、31、34、39、44、46、47、48、59、67
9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涂布工艺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在PCB及光学显示模组加工工艺中,如果胶膜在高温工艺中析出和残胶,会对客户的产品造成污染和破坏,并影响客户产品的性能,所以客户对胶膜产品要求高温环境下低析出和无残胶。新广益使用特殊配方的耐高温涂层及胶粘剂,产品低析出且最高耐温达到210℃,能够保证在精密显示模组PVD镀膜、PCB高温及酸碱制程等加工工艺中对耐温性、低析出性的特殊需求。5、6、7、40、41
10声学功能薄膜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涂布工艺技术声学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声学行业对振膜材料的厚度一致性、物性一致性的要求非常高,在2018年之前,行业内主要使用日本公司和奥地利公司的材料,但该类产品厚度均匀性一般仅为±3um,模量公差±10MPA,导致客户产品良率较低。公司自主研10、11、12、13、21、23、24、25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0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分类对应具体产品技术来源相关技术所处阶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取得专利情况(对应上文专利表序号)
发的TPU/TPEE薄膜,厚度公差仅为±1um,拉伸模量公差仅为±3MPA,优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可以将客户的良率提升至90%以上。此外,公司的声学薄膜也具备低蠕变、耐水解、耐温性能优(高温200℃、低温-30℃),可以在极低或者极高温度环境下实现音质无差异,具备良好的声学性能。该产品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主要客户为歌尔声学、瑞声科技等知名声学组件制造商,并最终用于全球知名品牌产品。
11锂电阻燃薄膜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涂布工艺技术锂电阻燃胶膜自主研发小批量生产新广益以聚酯和聚烯烃树脂为原料,通过合适阻燃剂的选取及比例调控,得到阻燃、耐电解液、易弯折的锂电阻燃薄膜,大大提高了锂电池的安全性。
12多层薄膜设备设计改造技术流延设备设计改造技术抗溢胶特种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由于TPX和PBT成膜存在技术难点,市场上常规设备的工艺条件无法满足TPX和PBT材料的成膜生产。新广益在多年技术积累的基础上,根据TPX和PBT材料的特点,对市场上的常规设备进行针对性改造与工艺设计,使其达到TPX和PBT成膜的工艺参数要求。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新广益可根据聚烯烃、聚酯、聚醚、聚酰胺和聚砜等各种高分子材料的特点,通过特殊工装设备设计,可生产产品的工艺温度范围达到110℃至400℃,设计厚度范围达到20um至2,000um,可以满足各类抗溢胶特种膜的生产需求。16、17、19、76、77、78、79、80、81、82
13涂布设备设计技术涂布设备设计改造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阶段新广益结合自身的高分子涂层研发技术,为涂布线配置光和热双重固化装置,同时配置了产线上的外观及厚度检测装置,大大提高了公司高分子聚合物涂层的固化效率和固化程度,有效提升了产品的性能及竞争力。1、2、3、4、74、86
14有机材料负载金属成膜技术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 技术复合集流体产品自主研发小批量生产新广益使用高分子膜为基材,通过溅射、电镀和蒸镀等方法制备单面多层或双面多层的高分子金属复合膜,用于导电膜等产品。该技术充分发挥了高分子材料的韧性与延展性,可以得到均匀无破损的高分子金属复合膜。该产品可以应用于锂电池软包外壳,可以充分发挥金属材料的支撑性与阻隔性;也可以应用于新集流体结构产品,可以充分发挥金属材质的导电性和高分子材料的粘弹性,并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与容量。20、49、53、54、55、56、72
15电极干膜制备技术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 技术锂电池极片自主研发试生产新广益的电极干膜制备技术以锂盐或碳材料为主(质量占比大于95%),导电剂和粘结剂为辅,使用特种制膜技术制备电极干膜,应用于电池极片制备过程,提高了和集流体的粘着力,简化了极片工艺过程。73、89

1-1-181

2、核心技术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核心技术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核心技术贡献收入31,316.9965,694.7551,593.5045,513.00
主营业务收入31,316.9965,694.7551,593.5045,513.00
所占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序号奖项名称取得时间颁布单位
1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7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12月2日(新广益),已于2023年11月6日续期 2019年11月7日(苏州伽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11月9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4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12月17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5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2024年11月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11月21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2024年12月25日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江苏省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培育库企业2021年5月14日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苏州市瞪羚计划培育企业2021年1月25日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10苏州市FPC阻胶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年6月24日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11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12月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2024年1月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182

(三)研发与技术储备情况

1、发行人成立以来研发历程

公司从2006年以来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与强耐受性特种膜,并持续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对产品进行迭代、优化和升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特性。

(1)2006年-2010年,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公司创始人夏超华先生于2004年创立公司,公司初创时正经历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电子设备逐渐向小型化与轻量化发展,并且射频通信、高清晰度视频以及其他高速数据传输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带动了设备中广泛使用FPC产品的市场需求。FPC可以自由弯曲、卷绕、折叠,能大大缩小电子产品的体积和重量,符合电子产品高密度、小型化的发展方向。2006年,FPC已经在电子设备和通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满足电子设备对于FPC的诸多需求,行业开始探索新材料及相关工艺在FPC中的应用可能性。因此,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开始逐步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2)2010年-2012年,发行人陆续完成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

A、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进程

2010年,公司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时间研发进度及成果
2006年-2007年

从广泛的材料库中筛选潜在的候选材料,基于已有的文献研究、生产经验进行初期的配方及工艺开发与验证

2007年-2008年初期样品在客户应用环境中进行测试和评估。通过调整组分配比、反复试验和实验数据分析,研发团队针对产品的抗溢胶性能需求优化改进了配方
2009年选型出合适的PBT和TPX材料的配比,并通过反复验证获取了可以调整抗溢胶特种膜特性的合适工艺
2010年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抗溢胶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而且初步掌握了抗溢胶特种膜相关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界面控制技术、薄膜工艺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1-1-183

B、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进程2012年,公司完成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时间研发进度及成果
2007年-2008年通过深入的文献调研、实验室研究以及专利搜索,初步确定了一种满足强耐受性特种膜需求的胶粘剂材料
2009年-2010年研发团队对客户应用场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合客户在使用国外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司提供了样品以供客户进行测试。公司的产品初步满足了客户对于耐酸碱性的需求,但产品的耐温性仍需进一步优化
2011年根据前期测试经验,研发团队通过调整材料成分和改变制备工艺,成功优化了产品的耐温性并通过了客户的验证,能够满足客户对耐酸碱性和耐温性等多方面的需求
2012年公司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通过不断试错积累技术经验,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且初步掌握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相关的材料理论、表面处理技术、界面控制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3)2012年-2017年,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优化和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地自主研发,2015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成功开发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效果<0.08mm,剥离效果更优;2016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和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以及涂布设备设计技术,成功开发了二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耐温效果能达到200℃以上,可以配套FPC行业自动化全制程使用;2017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多层抗溢胶特种膜研发成功并量产,能够在FPC多层结构的高断差条件下使用。

(4)2018年至今,夯实多维度业务格局

2018年至今,公司持续根据客户的需求对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进行迭代。比如公司2021年突破的TPX与PBT的熔融共混控制技术,通过精准调节挤出设备温度、熔体流速和压力,使得原有相容性差的两种材料(TPX和PBT)或多种材料(TPX、PBT和其他聚酯、聚烯烃材料)共挤成膜,该技术减少了进口TPX粒子的使用

1-1-184

并增加薄膜的力学强度与离型性,从而在降低进口依赖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产品的使用性能。

同时,公司也在其他高性能特种薄膜领域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如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产品,并取得了一定成果。2018年开始,公司通过近一年的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 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材料方面,公司自主开发的冷板辊压胶膜、侧板PI绝缘胶带等特种功能膜已顺利通过比亚迪的产品测试,为未来该项业务的大规模量产创造了积极条件。

2、发行人研发历程总结

时间事件成果
2006年-2010年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逐步积累研发所需要的理论、工艺知识
2010年-2012年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初代抗溢胶产品达到了离型无残留、无褶皱,抗溢胶<0.10mm的效果,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达到了微黏着、高温高湿无残留的效果,初步完成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但是在长时间耐温性能、力学性能稳定性方面距离进口产品仍存在差距
2012年-2017年优化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通过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效果达到<0.08mm,剥离效果、长时间耐温性能更优; 通过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耐温效果能达到200℃以上; 但产品在卷对卷生产作业中的适应性、产品韧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2018年至今突破熔融共混控制技术;成功开发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产品持续提升产品在卷对卷生产作业中的适应性、产品韧性,持续满足客户的更新需求; 声学膜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 新能源汽车材料已通过下游头部客户的产品测试;

如上表所示,针对FPC产业的需要,新广益自2006年起经过不断研发和技术迭代,

1-1-185

成功推出了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分别于2010年、2012年问世,初步完成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并奠定了后续升级的基础。2012年到2017年间,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实现了更好的阻胶性、剥离性、耐温性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产品的市场地位。自2018年起,公司在继续升级原有产品的同时,基于多年研发生产复合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经验,成功拓展了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新领域的产品线。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坚持自主研发,形成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体现了公司在关键技术上的自主控制能力与创新力。这些能力不仅推动了公司产品的优化和市场地位的巩固,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正在从事的重要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1一种新能源用热熔胶膜的研究满足零部件的轻量化、电气化、隔热、散热、阻燃等需求,拟完成具备绝缘、阻燃、防火的新能源用热熔胶膜产品绝缘性、耐温性、阻燃性好
2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膜的研究通过复合EVA和POE的方式,达到综合性能优异、成本控制较好的光伏胶膜产品水汽透过率、体积电阻和抗老化性能更优
3一种FDC阻焊特种膜研究研究与制备通过DOE验证各种树脂的数据属性,选型基本符合方案方向的树脂,通过实验室合成和复配,选型符合要求的配比,高稳定性配方,制备出FDC阻焊特种膜产品具有更高粘接性,快速反应性,优异的可靠性,可满足层压,快压,辊压等复杂工艺
4一种多材料复合抗溢胶特种膜的研究与制备通过多种高分子材料(聚酯、聚烯烃、聚酰胺等)材料与助剂构成复合体系,在熔融状态下,经过共混共挤工艺以及温度、压力等设计得到多材料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水平可以达到2mil以内,同时在剥离力、耐温方面同步有提升,能适应更复杂的FPC类型
5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航空航天隔离膜的研究与制备通过合理的隔离膜结构设计,对高温高压环境下的应力分布和热传导问题进行分析验证。减少应力集中和热传导,提高隔离膜的耐高温耐高压性能产品在离型力和抗撕裂方面较优,耐温水平根据客户使用条件可调
6一种低表面能材料粘结胶膜的研究与制备低表面能材料的表面能通常低于多数胶粘剂的表面能高于此值,导致胶粘剂无法充分铺展并形成有效接触。这类材料分子链中缺乏极性基团(如羟基、羧基),难以与胶粘剂形成化学键合,造成粘结难题。低表面能材料胶粘剂的开发需从分子设确保粘结效果的同时,能确保10000Hrs的经时可靠性

1-1-186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计、界面优化、工艺创新和行业适配四个维度协同突破,使粘结效果达到普通材料的粘结效果并保证经时稳定性

计、界面优化、工艺创新和行业适配四个维度协同突破,使粘结效果达到普通材料的粘结效果并保证经时稳定性
7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风电叶片剥离膜的研究与制备风电叶片剥离膜作为复合材料制造过程中的关键辅材,其耐高温耐高压性能直接关系到叶片制造质量、使用寿命和成本效益。该项目拟通过材料改性和工艺优化,研发一种能够满足风电叶片真空灌注工艺需求的高性能剥离膜产品在耐温耐压、抗拉强度以及成本控制方面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更优
8一种高粘结性能硅胶带研发研究与制备通过工艺设计、结构设计和配方设计完成研发方案,通过试验室DOE验证各种树脂的数据属性,选型基本符合方案方向的树脂,通过实验室合成和复配,选型符合要求的配比,实现对金属、橡胶等材料达到15N高粘结效果粘结牢度高,可以实现对金属和橡胶等多种材料有优秀的粘结效果

4、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投入1,416.563,104.302,762.372,232.85
营业收入31,339.2165,717.1951,614.1745,526.2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52%4.72%5.35%4.90%

(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人员4名,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夏超华董事长大专学历,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工作20余年,在抗溢胶特种膜制备、高精化精密胶膜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获得过2019年东吴青年科技企业家、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科学进步二等奖等荣誉称号;是33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34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李永胜总经理本科学历,从事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工作近20年,在胶粘制品研发及精密涂布工艺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获得过2020年苏州市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21年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奖项;主持过遮光胶带、光学离型膜、超耐温电子胶膜等项目的研发工作,是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1-1-187

姓名职务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周青兵研发 总监大专学历,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工作10余年,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声学膜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主持过一种高韧性聚苯乙烯与耐高温聚烯烃共聚薄膜的研究、声学膜等项目的研发工作
高曦研发工程师博士学历,在高分子改性、抗溢胶特种膜制备、含能材料制备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主持过新型低介电高分子薄膜及其制备的研究开发、一种可降解保护壳基材的制备研究、新结构集流体开发、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的研发工作;是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以确保其对公司研发工作具有保密义务,同时公司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系列奖励措施,包括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以上约束激励措施可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2、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认定口径

公司研发人员在研发部任职,并全职从事研发活动,不存在同时从事研发和非研发活动的非全时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应具有与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与公司研发方向相关的专业背景,或通过内部培养具备与研发项目相匹配的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公司将研发人员分为三类,包括核心技术人员、专项研发人员和其他研发辅助人员,与上述规定中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相对应。

(2)研发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学历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研发人员总数53503736
员工总数378368300290

1-1-188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所占比例14.02%13.59%12.33%12.41%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学历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博士1111
硕士3321
学士10955
大专7876
大专以下32292223
员工总数53503736

新材料行业的研发工作包括理论研究、工程开发、工艺创新,其中理论研究阶段,属于技术研究探索工作,需要研究人员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功底、专业技术水平,对学历的要求较高;而工程开发与工艺创新阶段,主要工作是在于基于上一阶段的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工程工艺人员的实操经验,通过在生产环节不断的重复与尝试,才能最终取得研发结果。因此,除了需要较高学历背景的专业理论人才外,还需要大量的研发辅助人员,该类人员需要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与工艺实施经验,为研发项目的实施和执行提供支持,因此对学历和从业经历要求较低。

3、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研发部现下设五个研发组,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环氧导电膜研发组,主要负责环氧导电产品的研发。流延研发组,主要负责流延工艺相关产品的研发,如各类抗溢胶特种膜等。涂布研发组,主要负责涂布工艺相关

1-1-189

产品的研发,如各类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新能源研发组,主要负责新能源行业相关产品的研发,如新能源CCS、侧板用PET热熔胶膜,新能源锂电池用PI热熔胶膜等产品。材料研发组,主要负责配合其他小组所需新材料的开发工作。

(2)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进行研发

公司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结合客户的实际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行业下游品牌客户具备科技创新性高、产品更新迭代快、材料需求多样化等特点。公司有15年以上的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积累,具备完备的实验室——中试试验线——量产线以支持公司对客户项目需求的快速响应,并根据下游客户产品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自主研发、设计,储备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关键技术。

(3)与终端品牌客户合作深入,对客户及行业需求可以快速感知并灵活研发

公司已经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终端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与其展开研发合作并参与相关产品的设计,公司也凭借产品的优异性能与适配性成为了品牌客户产品图纸标注指定采购的产品。公司凭借与终端客户深入的合作,可以较早掌握品牌客户的需求信息,可以及时针对最新的客户需求、行业动态进行灵活快速的研发,以迅速提供满足下游需要的产品。

(4)完善的研发内控机制

公司已建立的完善的研发内控制度,包括研发计划、研发立项及预算、研发项目过程管理、研发项目结项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研发成果保护、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研发物料核算、研发人员工时核算、日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等。

(5)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发行人紧密结合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和技术创新工作。公司专门成立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带领组员专门负责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为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督促撰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同时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组根据公司技术方向和产品结构,提前为公司核心技术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以保护公司当前和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1-1-190

(6)合理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以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吸引专业人才,并根据其在研发工作中的贡献大小决定其薪资水平。在公司积极的技术创新氛围下,结合对于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激励制度,公司将保持持续的研发创新。

八、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一)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生产工序为流延工艺和精密涂布工艺,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为改性、流延及精密涂布工艺环节。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废弃物为少量固废、废气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废水。公司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将生产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公司经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1、废水处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冷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报告期内规定最大排放量为10,280吨/年。

2、废气处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包括:i.精密涂布工艺中使用有机溶剂挥发所产生的有机气体,主要为甲苯、非甲烷总烃类气体;ii.流延工艺中使用塑料粒子熔融挥发的少量气体,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类气体,报告期内规定最大排放量为43,000万立方米/年。

3、固废处理

公司产生的固废包括员工生活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流延和涂布工艺产生的废料、包装产生的包装废物等,报告期内规定最大排放量为1,010吨/年。

(三)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产生的废气的主要处理设施为RTO废气处理设备和活性炭处理设备,废气经过过滤后达到排放标准后对外排放。公司产生的废水及固废分别由市政污水管网及具

1-1-191

有资质的第三方固废回收处理机构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可以使得相关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环保标准。

(四)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包括环保设备投资及环保相关的危废处置等费用。报告期内,环保设备主要为雨水收集池、RTO废气处理设备和活性炭处理设备。其中报告期内的环保设备投资主要为RTO废气处理设备,投资金额为220.09万元。报告期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环保的相关费用为19.32万元、28.87万元、58.60万元和

22.17万元,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未来,发行人将继续保持环保支出,保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与地方的环保标准。

(五)环保相关事故、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排污检测均达标,且在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境外经营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000,000.00美元。2025年7月21日,香港新广益、苏州伽俐共同在印尼注册成立子公司PT XINGUANGYI ELECTRONICS INDONESIA,其注册资本为2,000,000.00美元;2025年7月31日,香港新广益在越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AATVIETNAM ELECTRONICS CO., LTD,其注册资本为1,000,000.00美元。截至报告期末,香港新广益、印尼新广益、越南新广益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1-1-19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容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容诚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并以合并数反映。

公司提醒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阅读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本节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44,736,799.34122,988,270.51142,348,669.63117,307,325.10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59,087.67--
应收票据30,182,351.9421,208,033.0120,608,595.219,426,945.09
应收账款251,480,723.61281,642,909.30216,156,738.14160,297,084.86
应收款项融资18,583,438.246,544,439.615,694,259.77-
预付款项4,799,510.633,477,913.354,721,101.468,813,275.10
其他应收款1,546,235.98558,806.83257,870.21438,646.83
存货96,422,485.3992,808,698.0489,563,348.8686,122,232.65
其他流动资产11,257,215.3410,737,701.899,939,905.675,783,855.24
流动资产合计659,008,760.47610,025,860.21489,290,488.95388,189,364.8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85,363,799.44190,906,772.01170,168,511.1848,539,150.96
在建工程11,256,781.597,456,959.1926,071,220.11125,198,070.84

1-1-193

项目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2,561331.501,632,529.53263,714.021,717,528.33
无形资产16,010,798.1216,364,403.3416,549,017.8610,956,318.27
长期待摊费用5,381,720.635,256,775.042,758,053.134,020,094.21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6,089.183,593,742.301,599,967.27562,314.39
其他非流动资产1,935,883.10810,911.49469,178.916,869,977.17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266,403.56226,022,092.90217,879,662.48197,863,454.17
资产总计885,275,164.03836,047,953.11707,170,151.43586,052,819.04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51,500,895.9753,575,285.7046,662,800.8025,641,792.31
应付账款66,772,395.0770,855,335.6469,059,208.0855,165,213.39
合同负债85,489.6671,016.3321,719.4868,588.64
应付职工薪酬8,705,151.4114,198,597.0512,001,735.9910,445,591.10
应交税费7,702,778.747,749,669.396,272,102.016,723,297.01
其他应付款2,061,606.002,003,189.15738,441.80677,652.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8,390.82664,175.99307,245.071,043,313.40
其他流动负债7,234,063.897,188,647.6910,721,568.959,544,764.75
流动负债合计145,370,771.56156,305,916.94145,784,822.18109,310,213.0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212,606.10986,901.10-300,575.31
非流动负债合计1,212,606.10986,901.10-300,575.31
负债合计146,328,377.66157,292,818.04145,784,822.18109,610,788.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0,148,000.00110,148,000.00110,148,000.00110,148,000.00
资本公积283,127,227.54282,342,854.04280,723,432.46279,062,679.51
其他综合收益-5,102.2548,451.83--
盈余公积34,935,287.3228,768,192.7117,036,758.798,419,183.94
未分配利润310,486,373.76257,447,636.49153,477,138.0078,812,16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38,691,786.37678,755,135.07561,385,329.25476,442,030.6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38,691,786.37678,755,135.07561,385,329.25476,442,030.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85,275,164.03836,047,953.11707,170,151.43586,052,819.04

1-1-19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13,392,138.14657,171,928.25516,141,743.78455,262,721.99
其中:营业收入313,392,138.14657,171,928.25516,141,743.78455,262,721.99
二、营业总成本250,062,222.30520,227,261.01416,484,609.55365,835,104.43
其中:营业成本214,965,468.21445,009,008.08350,851,288.74310,663,872.97
税金及附加2,096,889.863,859,867.363,260,516.452,159,649.54
销售费用7,676,659.0513,427,756.4811,827,761.0211,794,105.28
管理费用11,718,878.0128,405,632.4424,259,897.8019,518,545.43
研发费用14,165,585.7831,043,036.2727,623,669.9222,328,482.02
财务费用-261,258.61-1,518,039.62-1,338,524.38-629,550.81
其中:利息费用41,318.1544,891.8032,896.53131,965.13
利息收入381,710.161,397,106.921,522,027.70170,315.60
加:其他收益5,489,052.978,396,527.03135,281.691,920,778.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98,332.59170,387.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5,988.58327,530.1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02,968.41-3,285,337.19-3,094,593.36970,333.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20,107.41-11,173,875.41-2,627,458.25-1,199,860.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546.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7,806,150.98131,423,446.1794,070,364.3191,118,868.93
加:营业外收入43,531.8119,353.677,301.028,834.21
减:营业外支出47,264.3364,767.67228,049.99179,851.7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7,802,418.46131,378,032.1793,849,615.3490,947,851.43
减:所得税费用8,596,586.5815,676,099.7610,567,069.719,434,420.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205,831.88115,701,932.4183,282,545.6381,513,431.2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205,831.88115,701,932.4183,282,545.6381,513,431.2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1-195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205,831.88115,701,932.4183,282,545.6381,513,431.2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3,554.0848,451.83--
七、综合收益总额59,152,277.80115,750,384.2483,282,545.6381,513,431.2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9,152,277.80115,750,384.2483,282,545.6381,513,431.2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1.050.760.9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1.050.760.9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9,506,859.88615,730,752.64462,229,136.49519,649,667.65
收到的税费返还153,309.0164,355.41512,250.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74,829.715,839,190.792,121,941.392,185,238.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4,381,689.59621,723,252.45464,415,433.29522,347,156.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4,823,658.66429,954,383.11298,650,360.44319,238,064.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084,916.1954,572,322.3546,101,437.7148,622,688.28
支付的各项税费21,261,887.0038,294,045.2929,871,050.3623,307,481.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27,661.6033,796,167.9630,018,175.2824,937,47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098,123.45556,616,918.71404,641,023.79416,105,70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83,566.1465,106,333.7459,774,409.50106,241,450.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75,421,391.4018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196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0,612.8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63,408.84438,830.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6,584,800.24189,509,443.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969,778.7211,777,603.1717,111,223.2063,304,759.27
投资支付的现金505,421,391.4025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1,391,170.12270,777,603.1717,111,223.2063,304,759.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193,630.12-81,268,160.16-17,111,223.20-63,304,759.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8,9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285.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85.23-208,9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285.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31.40-19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41,032.363,556,905.394,451,615.653,578,980.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1,032.363,580,122.024,451,615.65198,578,980.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1,032.36-3,557,836.79-4,451,615.6510,371,019.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7,635.07359,264.09-54,128.46516,439.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748,528.83-19,360,399.1238,157,442.1953,824,14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988,270.51142,348,669.63104,191,227.4450,367,077.72

1-1-197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4,736,799.34122,988,270.51142,348,669.63104,191,227.44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容诚审计了新广益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容诚针对新广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广益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关键审计事项

容诚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新广益主要从事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功能胶膜的生产与销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13,392,138.14元、657,171,928.25元、516,141,743.78元、455,262,721.99元。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容诚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容诚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了解销售业务流程并检查销售合同、订单等资料,确定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执行细节测试,结合收入确认方法,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

1-1-198

发票、出库单、签收记录或验收单、提单、销货清单、资金收款凭证等业务单据,核实收入确认真实性、准确性;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额进行函证,同时对报告期内客户进行访谈,以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7)检查与销售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通过实施以上程序,容诚没有发现收入确认存在异常。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新广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5,087,211.10元、296,823,985.75元、227,673,637.39元、168,822,923.68元,坏账准备金额为13,606,487.49元、15,181,076.45元、11,516,899.25元、8,525,838.82元。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容诚将应收账款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容诚对应收账款减值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的依据、应收账款账龄的判断、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等,评估管理层将应收账款以账龄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3)分析新广益主要客户往来情况,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进行重新测算,结合管理

1-1-199

层对应收账款历史及期后回款评价,了解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分析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合理性;4)对报告期内重大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重大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通过实施以上程序,容诚没有发现应收账款减值存在异常。

(四)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具体标准为税前利润的5%。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苏州市伽俐电子有限公司

1-1-200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安徽嵘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

注: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设立。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1-1-201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1-202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七)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八)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1-203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九)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1-1-204

类 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9510.56-23.75
其他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30-50年法定使用权

1-1-205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计算机软件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1-1-206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1-1-207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5年

(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1-1-208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

1-1-209

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1-1-210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

1-1-211

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1)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

1-1-212

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

1-1-213

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1-1-214

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报告期内,维信电子基于FPC生产过程中在粘结材料方面的特殊需求,委托本公司指定采购美国铟泰公司(INDIUM CORPORATION)品牌原材料,本公司采购后经简单加工封装后对维信电子销售,本公司对上述业务按净额法核算。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1-215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商品直接发货的:商品实际交付客户后,按照签收证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直接发货模式);②商品委托第三方储存的:客户实际领用后,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HUB仓模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将货物交付给海运承运人并取得海运提单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受托加工收入:商品实际交付客户后,按照签收证明确认受托加工收入。

(1)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外部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在HUB仓模式下,公司在客户实际领用后,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际经营过程中,如公司与相关客户采用该等模式销售商品,公司首先将产品发运至第三方仓库,该阶段货物的控制权仍属于发行人,第三方仓库仅对货物承担保管储存责任,故发行人在该时点不进行收入确认;销售部门月底与客户共同核对领用明细,将核对确认后的领用明细作为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因此,HUB仓模式下公司具有充分的外部依据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同行业上市公司方邦股份、斯迪克针对内销收入未明确区分直接发货模式和HUB仓模式,故未涉及按照客户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情况。

通过查询其他薄膜行业上市公司,日久光电、天安新材、泛亚微透、可川科技等

1-1-216

企业在年度报告或招股意向书中明确存在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情况(通常表述为VMI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内销收入确认政策表述
日久光电一般商品销售,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提供VMI(供应商管理库存)服务,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检验后进入VMI仓库,被服务企业实际生产领用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天安新材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客户收货后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在送货单上签章确认或取得客户对相应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双方对账的对数表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泛亚微透内销产品收入按照非寄售与寄售模式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非寄售: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寄售:在客户领用后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可川科技VMI 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此种模式下,客户实际领用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客户。本集团与客户每月核对当月实际领用数量及金额,并根据双方核对一致的对账单确认当月收入。

因此,公司在HUB仓模式下按照客户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符合行业惯

例。

(3)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

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结合取得控制权判定

的三要素,HUB仓模式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析如下:

取得控制权判定的三要素HUB仓模式
①能力。企业只有在客户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才能确认收入;如果客户只能在未来的某一期间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益,则表明其尚未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满足准则要求,双方在对账时点,已就客户领用的商品数量进行确认,确认后公司可对商品行使已享有的现时收款权。
②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客户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即客户在其活动中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允许或阻止其他人使用该商品。满足准则要求,在对账时点,双方已就过去一段期间内实际领用商品数量和金额进行确认,并就双方确认的金额进行结算,即表明客户已就对账的商品拥有法定所有权。
③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客户必须拥有获得商品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能力,才能被视为获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商品的经济利益指该商品的潜在现金流,既包括现金流入的增加,也包括现金流出的减少。满足准则要求,在对账时点,公司已能确定实际被领用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即表明实际被领用的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明确转移给客户。

对于HUB仓模式,产品在客户领用前存放在第三方仓库,仓库仅负责保管,此时

1-1-217

客户未拥有产品的法定所有权,未取得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无现时付款义务。客户自仓库领用产品后,取得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产品控制权开始发生转移。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发行人开始享有收款权利,客户负有现时付款义务。综上,公司在HUB仓模式下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十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1-1-218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

1-1-219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对2022年度、2021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合并)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合并)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167.44562,314.391,841,224.921,877,859.64
盈余公积8,417,169.248,419,183.9431,169,296.5031,172,959.98
未分配利润78,794,034.9778,812,167.2264,211,979.1464,244,950.38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9,417,932.449,434,420.2110,397,896.8510,392,066.74

本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合并)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合并)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438,980.59459,127.541,666,167.451,702,802.17
盈余公积8,417,169.248,419,183.9431,169,296.5031,172,959.98
未分配利润75,754,523.2175,772,655.4660,523,668.5660,556,639.80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9,346,061.829,362,549.5910,485,104.8710,479,274.76

1-1-220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执行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2.60305.419.34188.3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0.4349.79--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7.07-8.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37-5.03-22.58-17.70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5210.884.704.3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49.18358.33-17.41174.98
减:所得税影响数82.9353.400.3728.8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66.25304.93-17.77146.1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466.25304.93-17.7714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0.5811,570.198,328.25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54.3411,265.278,346.038,005.18

1-1-221

项目2025年 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7.87%2.64%-0.21%1.79%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各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发行人各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不存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46.16万元、-17.77万元、304.93万元、466.2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9%、-0.21%、2.64%、7.87%,前三年占比较小,最近一期占比有所提升主要是当期取得多项与研发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005.18万元、8,346.03万元、11,265.27万元、5,454.34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6.00%、13.0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额和免抵的增值税额5.00%、2.50%
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额和免抵的增值税额3.00%、1.50%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额和免抵的增值税额2.00%、1.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16.50%、5.00%

本公司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苏州伽俐25.00%、5.00%
安徽嵘盛5.00%
香港新广益16.50%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公司2020年12月2日获得编号为GR20203200059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年11月6日获得编号为GR20233200432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报告期内执行15.00%企业所得税税率。

公司之子公司安徽嵘盛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1-1-222

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与2022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嵘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3号)规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公司及子公司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

公司子公司苏州伽俐属于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符合先进制造业要求,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三)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出口企业增值

1-1-223

税“免、抵、退”。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单位:万元

期间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下的优惠金额合计589.051,177.99773.51541.26
利润总额6,810.2413,137.809,384.969,094.79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8.65%8.97%8.24%5.95%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95%、8.24%、8.97%、8.65%,公司对该项税收优惠不构成重大依赖。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或公司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出口企业增值税“免、抵、退”

增值税为价外税,为避免进口国征税造成出口商品双重税赋,出口国通常将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增值税部分退还给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采用。公司作为生产型出口企业享受出口产品“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主要出口产品享受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在国家整体鼓励出口的背景下,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的出口免抵退优惠预计将长期存在,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4.533.903.363.55
速动比率(倍)3.873.312.742.7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16.56%18.81%20.62%18.70%
利息保障倍数1,641.982,927.552,853.87690.18
应收账款周转(次/年)2.242.512.602.53

1-1-224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3.984.483.884.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752.1914,986.3110,809.1210,168.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920.5811,570.198,328.25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454.3411,265.278,346.038,005.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52%4.72%5.35%4.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530.590.540.9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11-0.180.35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716.165.104.33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5年1-6月已年化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5年1-6月已年化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或注册资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或注册资本)

(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或注册资本)

(二)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25年1-6月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8.350.54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690.500.50
2024年度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1-1-225

净利润18.631.05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141.021.02
2023年度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16.020.76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060.760.76
2022年度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35.560.90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920.880.88

注1: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2÷2+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未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2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六、分部信息

公司按照业务与产品类别进行了分部信息披露,详见本节“八、经营成果分析”之相关内容。

七、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及影响程度

(一)客户需求及下游行业的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要求日益提高。公司需要根据下游客户实际需求随时对产品进行更新和改良,下游行业的发展及市场变化对公司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等均会产生直接影响。

1-1-226

(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虽然发行人可以通过改进产品配方、降低部分原材料用量等方式降低单位成本,或者通过提高产品销售单价的方式将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因素转嫁给下游。但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仍将会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三)行业竞争的影响

近些年,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增长,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场景也不断拓展。随着竞争程度的愈发激烈,未来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在价格、服务、产品质量等全方面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质量、产品布局、响应速度、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者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升级

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升级,一定程度上会提升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产品生产工艺持续进行改良,并不断通过更新换代生产设备等方式实现成本优化,从而对公司的产品成本产生积极影响,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八、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1,316.9999.93%65,694.7599.97%51,593.5099.96%45,513.0099.97%
其他业务收入22.220.07%22.440.03%20.670.04%13.270.03%
合计31,339.21100.00%65,717.19100.00%51,614.17100.00%45,526.27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万元、51,593.50万元、65,694.75万元、31,316.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97%、99.96%、99.97%、99.93%,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废料销售收

1-1-227

入。

2、分产品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抗溢胶特种膜16,417.9652.43%33,482.2550.97%27,652.0153.60%30,564.9867.16%
强耐受性特种膜7,272.0523.22%14,995.7622.83%11,787.6522.85%11,909.8626.17%
新能源材料3,941.9712.59%9,690.4114.75%4,435.238.60%134.610.30%
光学胶膜906.952.90%2,369.423.61%1,744.393.38%1,152.562.53%
改性材料1,280.924.09%1,866.822.84%3,694.407.16%2.700.01%
声学膜512.081.64%1,336.312.03%1,300.542.52%1,441.453.17%
其他985.063.15%1,953.782.97%979.281.90%306.830.67%
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两者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2%、76.44%、73.79%、75.65%,2023年以来与前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除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外,公司还生产、研发并开展声学膜、改性材料、光学胶膜、新能源材料等新兴业务,发行人收入来源进一步丰富。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13.36%,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在巩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在新能源材料、改性材料等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方面稳步推进,从而带动了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同比增长。上述两类产品是发行人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基础上,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而在报告期早期即开始涉足和研发的项目,其中改性材料系一种通过引入新的合金技术或处理方法,提高了耐磨、耐腐蚀、抗老化、阻燃、粘度等性能的材料,以满足消费电子、工业包装、能源包装等下游领域的需求;新能源材料主要是用于新能源电芯、电池包、模组等产品的具备阻燃、绝缘、隔热等功能的特种膜产品。2024年和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上升27.33%、10.24%,主要是因为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的稳步提高,原有业务核心产品抗溢胶

1-1-228

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在2024年分别同比增长21.08%和27.22%,在2025年1-6月分别同比增长7.87%和18.08%,此外随着发行人对新能源材料及光学胶膜市场的持续开拓,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也保持快速增长。

(2)主要产品类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产量、产销率和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
2025年 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5年 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16,417.9633,482.2527,652.0130,564.987,272.0514,995.7611,787.6511,909.86
销量(万平方米)3,312.496,610.585,155.975,425.762,451.064,902.773,556.103,399.74
产量(万平方米)3,488.177,021.825,322.235,658.262,529.694,741.073,703.773,537.41
产销率94.96%94.14%96.88%95.89%96.89%103.41%96.01%96.11%
平均销售单价 (元/平方米)4.965.065.365.632.973.063.313.50
平均销售单价 同比变动率-2.14%-5.56%-4.80%--3.00%-7.73%-5.38%-
各产品型号销售单价同比变动率的均值-2.09%-4.09%-2.67%--2.82%-1.57%-2.15%-

注:针对2025年1-6月,同比变动率是指与2024年度相关指标的对比结果。

报告期各期,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产销率保持相对稳定。抗溢胶特种膜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5.63元/平方米、5.36元/平方米、5.06元/平方米、4.96元/平方米,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50元/平方米、3.31元/平方米、

3.06元/平方米、2.97元/平方米。报告期各期上述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相对上一期略有下降,与不同单价的产品型号对应的收入结构变化及产品价格小幅调整有关。

若剔除不同产品型号的收入占比差异对整体平均销售单价的影响,对各产品型号销售单价的同比变动率做简单算数平均(即变动率之和/涉及产品型号数量),则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单价变动率的均值分别仅为-

2.67%、-4.09%、-2.09%,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单价变动率的均值分别仅为-2.15%、-1.57%、-2.82%,波动幅度较小。

1-1-229

3、分销售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区域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17,536.4556.00%39,207.6559.68%27,348.6653.01%24,244.8853.27%
华南7,774.9324.83%14,756.7422.46%15,150.8729.37%10,296.1022.62%
华北2,824.889.02%5,143.977.83%5,528.3710.72%7,053.0915.50%
其他中国境内地区2,414.267.71%4,947.977.53%2,291.144.44%1,991.484.38%
境外766.482.45%1,638.422.49%1,274.472.47%1,927.444.23%
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公司大部分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内,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和华北地区,主要是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景旺电子等全球知名柔性线路板厂商的生产场所所在地。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自于中国台湾地区,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3%、2.47%、2.49%、2.45%。

4、分销售模式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25,819.7482.45%52,365.7279.71%42,502.2682.38%39,008.6885.71%
贸易商5,497.2517.55%13,329.0320.29%9,091.2417.62%6,504.3214.29%
主营业务 收入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在销售方面主要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并拓展市场。2013年公司成立自营销售队伍后,销售模式逐步从“贸易为主”转变为“直销为主”。报告期各期,贸易商模式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14.29%、17.62%、20.29%、17.55%。

2023年及2024年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同比有所提升,主要是因为2023年以来公司新能源材料等新业务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该类业务尚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初期,因此主要通过贸易商拓展市场。

1-1-230

2023年及2024年,公司第一大新能源材料客户为好力威,销售收入分别为3,319.73万元及5,450.63万元,占同类产品当期收入的74.85%及56.25%。好力威主要从事锂电池模组和Pack结构件的销售,系A股上市公司欣旺达(股票代码:300207,从事锂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的配套供应商;2022年公司依托在强耐受性特种膜领域的技术积累,成功开拓了好力威动力电池侧板膜、复合膜等新能源材料产品,并最终由好力威主要销售给欣旺达,促进了公司新能源材料收入的提升。

2025年1-6月,发行人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与2024年度相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公司适当收缩了对部分贸易商客户的交易规模所致。具体说明如下:公司自2023年以来通过好力威向欣旺达销售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而该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好力威切入欣旺达的供应链体系,根据自身技术优势争取欣旺达的高毛利、高附加值业务;2025年以来,公司已向欣旺达提供这类业务的样品进行测试,相关产品将主要应用于高端品牌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件,具有更高的性能要求和技术壁垒,相关业务的利润率水平预计将高于现有通过好力威销售的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业务;考虑到上述高毛利、高附加值业务的测试和对接进展顺利,公司适当控制了与好力威之间的低毛利业务规模。

5、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4,160.8345.22%12,837.1719.54%7,629.8214.79%10,965.2424.09%
第二季度17,156.1754.78%15,571.9523.70%12,141.0523.53%10,598.9823.29%
第三季度--20,016.2730.47%16,862.9232.68%13,369.0329.37%
第四季度--17,269.3626.29%14,959.7029.00%10,579.7423.2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1,316.99100.00%65,694.75100.00%51,593.50100.00%45,513.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常在下半年收入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中显示模组、无线充电模组、柔性线路板等产品的加工使用,苹果、三星、华为等相关终端品牌为满足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日的消费需求,通常选择在每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进行新品发布和预售。受终端用户采购需求更集中于下半年的影响,发行人下半年收入及占比高于上半年。

1-1-231

2023年下半年收入占比有所提升,主要是因为2023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影响,部分下游客户业绩增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同比下降,但2023年下半年以来呈现良好的复苏趋势,公司销售亦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回暖。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1,496.55100.00%44,493.2699.98%35,082.3699.99%31,066.39100.00%
其他业务成本--7.640.02%2.770.01%--
合计21,496.55100.00%44,500.90100.00%35,085.13100.00%31,066.39100.00%

2、分成本性质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8,420.1585.69%38,239.8885.95%30,790.4587.77%27,049.0687.07%
制造费用2,096.429.75%4,104.869.23%2,793.697.96%2,439.127.85%
直接人工642.212.99%1,508.013.39%960.552.74%994.073.20%
运费337.761.57%640.511.44%537.671.53%584.141.88%
合计21,496.55100.00%44,493.26100.00%35,082.36100.00%31,066.39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7.07%、87.77%、

85.95%、85.69%,是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相对较低,分别为7.85%、7.96%、

9.23%、9.75%,主要是因为除了材料配方与工艺外,特种膜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在于生产过程的定制化与自动化,公司十分重视机械设备的自主研发与定制化升级改造,由于众多机器设备是由发行人自发改造升级而来,因此设备购置费用相对较低。

1-1-232

3、分产品类型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抗溢胶特种膜10,540.8749.04%21,205.4047.66%17,637.7550.28%21,808.5870.20%
强耐受性特种膜4,844.9422.54%9,315.2520.94%7,005.3719.97%7,140.2422.98%
新能源材料3,318.3615.44%8,338.0718.74%4,224.1812.04%119.440.38%
光学胶膜761.243.54%2,000.584.50%1,539.374.39%794.442.56%
改性材料979.694.56%1,425.233.20%3,152.488.99%2.320.01%
声学膜256.231.19%721.641.62%840.302.40%979.643.15%
其他795.213.70%1,487.093.34%682.911.95%221.710.71%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21,496.55100.00%44,493.26100.00%35,082.36100.00%31,066.3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于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分产品类型的营业成本构成和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相似,详见本节“(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2、分产品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销量、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
2025年 1-6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5年1-6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营业成本(万元)10,540.8721,205.4017,637.7521,808.584,844.949,315.257,005.377,140.24
销量(万平方米)3,312.496,610.585,155.975,425.762,451.064,902.773,556.103,399.74
平均单位成本 (元/平方米)3.183.213.424.021.981.901.972.10
平均单位成本 同比变动率-0.80%-6.23%-14.89%-4.04%-3.55%-6.20%-
各产品型号单位成本 同比变动率的均值1.65%-5.35%-4.88%-2.14%-5.39%-5.26%-

注:针对2025年1-6月,同比变动率是指与2024年度相关指标的对比结果。

报告期内,两类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2023年抗溢胶特种膜的平均单位成本同比2022年下降幅度较大,除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以外,还受到不同产品型号的成本占比差异影响。若剔除上述影响,即对抗溢胶特种膜各型号2023年单位成本的同比变动率做简单算数平均(即变动率之和/涉及产品型号数量),则2023年抗溢胶特种膜的单位成本变动率均值仅为-4.88%,波动幅度较

1-1-233

小。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抗溢胶特种膜5,877.0959.85%12,276.8457.91%10,014.2660.65%8,756.4060.61%
强耐受性特种膜2,427.1224.71%5,680.5126.79%4,782.2828.96%4,769.6233.02%
新能源材料623.616.35%1,352.336.38%211.051.28%15.170.11%
光学胶膜145.711.48%368.841.74%205.011.24%358.122.48%
改性材料301.233.07%441.602.08%541.933.28%0.370.00%
声学膜255.842.61%614.672.90%460.242.79%461.813.20%
其他189.851.93%466.702.20%296.371.79%85.110.59%
主营业务毛利额9,820.45100.00%21,201.49100.00%16,511.14100.00%14,446.61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14,446.61万元、16,511.14万元、21,201.49万元、9,820.45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9.91%、99.89%、99.93%、100.00%。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同比上升14.29%、28.41%、5.01%,与公司收入的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二者实现毛利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93.63%、89.62%、84.70%、84.56%。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变动 百分点毛利率变动 百分点毛利率变动 百分点毛利率
抗溢胶特种膜35.80%-0.8736.67%0.4536.22%7.5728.65%
强耐受性特种膜33.38%-4.5037.88%-2.6940.57%0.5240.05%

1-1-234

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变动 百分点毛利率变动 百分点毛利率变动 百分点毛利率
新能源材料15.82%1.8613.96%9.204.76%-6.5111.27%
光学胶膜16.07%0.5015.57%3.8111.75%-19.3231.07%
改性材料23.52%-0.1423.65%8.9914.67%0.7913.88%
声学膜49.96%3.9646.00%10.6135.39%3.3532.04%
其他19.27%-4.6123.89%-6.3830.26%-2.5227.74%
主营业务毛利率31.36%-0.9132.27%0.2732.00%0.2631.74%
综合毛利率31.41%-0.88%32.28%0.2632.02%0.2631.76%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76%、

32.02%、32.28%、31.41%。受全球供应链情势紧张、大宗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影响,TPX粒子、聚酯粒子等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从2021年5月左右开始大幅上涨,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负面影响逐渐减少;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毛利率与2022年相比回升或企稳,导致2023年综合毛利率较2022年小幅提升;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抗溢胶特种膜毛利率同比保持平稳,强耐受性特种膜毛利率有所下降,得益于改性材料、新能源材料、光学胶膜、声学膜等产品毛利率上升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保持稳定。

(1)抗溢胶特种膜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分别为

28.65%、36.22%、36.67%、35.80%。

2023年,抗溢胶特种膜的单位成本从2022年度的4.02元/平方米降至3.42元/平方米,加之2023年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单价和2022年相比保持平稳,从而使2023年毛利率回升至36.22%,恢复至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前2020年的水平(33.09%)。

2023年抗溢胶特种膜的单位成本同比降低0.60元/平方米,降幅较大,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①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有所回落。抗溢胶特种膜的主要原材料包括TPX粒子、聚酯粒子和其他粒子,三者合计占其原材料成本的比例约75%,2023年其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78.55元/Kg、9.93元/Kg、11.76元/Kg,与2022年对应平均采购单价86.67

1-1-235

元/Kg、14.45元/Kg、14.01元/Kg相比均有所下降。

②公司持续优化PBT抗溢胶特种膜的配方和工艺以降低成本。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细分为PBT抗溢胶特种膜、TPX抗溢胶特种膜、复合抗溢胶特种膜,其中PBT抗溢胶特种膜是发行人为了解决TPX粒子来源单一的问题而持续投入研发的新产品,目标是在越来越多应用场景中逐步替代TPX抗溢胶特种膜。2021年,PBT抗溢胶特种膜在原料配方、加工工艺等方面的成熟度还不及TPX抗溢胶特种膜,导致其单位成本相对较高。2022年以来,随着PBT抗溢胶特种膜的配方和工艺不断优化,单位成本得到良好控制,并呈下降趋势,2022年、2023年已低于TPX抗溢胶特种膜的单位成本。受此影响,PBT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也逐步提升,从2022年13.31%提升至2023年的

42.63%,从而带动了抗溢胶特种膜整体单位成本的下降和毛利率的提升。

2024年、2025年1-6月,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2)强耐受性特种膜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分别为40.05%、40.57%、37.88%、33.38%。

2022年及2023年,发行人强耐受性特种膜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接近,因此毛利率保持相对平稳,不存在大幅波动。

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为37.88%、33.38%,相比上一期分别下降2.69和4.5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销售产品结构变动所致。以2024年销售金额前40大规格产品为例(该等产品收入占2024年强耐受性特种膜收入的比例为52.76%),剔除其中于2023年尚未销售的产品,其他产品于2024年的毛利率较2023年毛利率的平均变动幅度仅有0.91%,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1-6月销售金额前40大规格产品为例(该等产品收入占2025年1-6月强耐受性特种膜收入的比例为

50.94%),该等产品于2025年1-6月的毛利率较2024年毛利率的平均变动幅度仅有-

0.69%,不存在重大差异;但由于2024年、2025年1-6月发行人不同毛利率产品的销售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导致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总体毛利率同比小幅下降。

(3)新能源材料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新能源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

11.27%、4.76%、13.96%、15.82%。

1-1-236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的新能源材料主要为用于锂电池的高温绝缘膜等产品。由发行人于2022年下半年才正式进入新能源材料领域,当年度收入规模较低,仅

134.61万元,故当期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2023年,作为新进入行业的厂商,发行人正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的探索期,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2024年以来,随着发行人新能源材料技术品质与产能配套能力的逐步提高,开始与更多行业知名客户进行合作,例如中来股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93)等,业务毛利率得以有所提高。

(4)光学胶膜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光学胶膜的毛利率分别为31.07%、

11.75%、15.57%、16.07%。

2023年,发行人光学胶膜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为:A、受下游客户降本需求影响,部分老产品销售售价承压下降,导致整体毛利率水平下降;B、为了提升在重要客户蓝思科技采购订单中的占有率,发行人新研发了两款用于手机钢化玻璃的光学胶膜,由于部分新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不高,导致该等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拉低了发行人光学胶膜的整体毛利率。2024年以来,上述两个事项涉及的产品型号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导致发行人光学胶膜毛利率有所回升。

(5)改性材料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改性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13.88%、

14.67%、23.65%、23.52%。

2024年,公司改性材料毛利率同比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2024年,公司各项业务的收入快速增长,由于业务团队精力有限,为了将资源集中在重点项目、重点客户上,公司对前期已经拓展的改性材料客户进行了重新甄选,对于部分毛利率较低的客户,发行人在2024年未再继续向其供货。在此背景下,2024年,发行人改性材料业务毛利率出现了提升。

(6)声学膜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声学膜的毛利率分别为32.04%、

35.39%、46.00%、49.96%,逐年有所提升。

1-1-237

公司的声学膜产品于2020年打破了SHEEDOM、ISOVOLTA等日本、欧洲企业的技术垄断,持续应用于苹果高端智能耳机,在具体型号产品的单位售价方面上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单位成本方面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而有所降低,促进了该类产品毛利率的稳步提升。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大差异。但为了方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对比,仍将公司产品及同行业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方邦股份-电磁屏蔽膜51.19%51.56%52.93%57.27%
斯迪克-功能性薄膜材料17.04%18.78%23.13%19.50%
新广益-抗溢胶特种膜35.80%36.67%36.22%28.65%
新广益-强耐受性特种膜33.38%37.88%40.57%40.05%

新广益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不同。方邦股份的电磁屏蔽材料是一种用于抑制PCB中不同电子元器件之间电磁干扰的薄膜材料;而斯迪克的功能性薄膜材料是一种具有抗刮伤、增透减射、扩散、抗眩光、抗静电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的薄膜材料。而新广益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工艺中,起到抗溢胶、离型、抗皱褶、保护、牵引、承载、固定等作用的特种薄膜材料。由于发行人产品与同行业公司产品的功能、用途具有显著差异,属于两种不同种类的薄膜,导致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毛利率具有一定差异。

(2)应用场景不同。方邦股份的电磁屏蔽膜、斯迪克的功能性薄膜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家电和汽车电子等产品中,属于一种功能性的组件材料。而新广益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制造过程,属于一种特种制程材料,应用场景的显著差异同样导致了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具有一定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1-1-238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767.6723.05%1,342.7818.82%1,182.7818.96%1,179.4122.25%
管理费用1,171.8935.19%2,840.5639.81%2,425.9938.89%1,951.8536.82%
研发费用1,416.5642.54%3,104.3043.50%2,762.3744.29%2,232.8542.12%
财务费用-26.13-0.78%-151.80-2.13%-133.85-2.15%-62.96-1.19%
期间费用合计3,329.99100.00%7,135.84100.00%6,237.28100.00%5,301.16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5,301.16万元、6,237.28万元、7,135.84万元、3,329.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64%、

12.08%、10.86%、10.63%。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494.5064.42%790.4658.87%696.9958.93%753.3663.88%
业务招待费53.206.93%145.5010.84%89.257.55%67.205.70%
交通差旅费46.306.03%126.419.41%125.5510.62%120.7210.24%
样品费56.407.35%94.707.05%82.907.01%64.635.48%
固定资产使用费45.185.89%70.245.23%74.166.27%86.867.36%
仓储费26.893.50%65.604.89%74.746.32%54.044.58%
办公费8.081.05%16.861.26%12.431.05%12.631.07%
物料及低值易耗品0.410.05%1.250.09%1.100.09%2.150.18%
其他36.694.78%31.762.36%25.652.17%17.831.51%
合计767.67100.00%1,342.78100.00%1,182.78100.00%1,179.41100.00%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179.41万元、1,182.78万元、1,342.78万元、767.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59%、2.29%、

2.04%、2.45%。

1-1-239

2023年,发行人销售费用与2022年基本持平,而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37%,导致该年度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0.30个百分点。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毛利率相对较低新产品,而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核心产品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因此当期销售人员薪酬金额同比略有下降。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3.53%,但低于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7.32%,导致该年度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2025年1-6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0.91%,高于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增幅10.24%,导致当期销售费用率同比提升0.39个百分点。发行人当期销售费用同比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发行人业绩的不断提升,销售人员规模和薪酬水平相应有所提升。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费用率方邦股份3.45%3.15%2.91%3.33%
斯迪克3.06%3.14%3.65%2.93%
公司2.45%2.04%2.29%2.5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差异原因如下:

①方邦股份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仅为4.23%、2.47%、

2.49%、2.45%,且主要来自于中国台湾地区。相比而言,方邦股份的境外销售占比较高,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为11.48%、13.11%、8.04%。针对部分境外销售业务,方邦股份会聘请居间代理商并给与一定的销售佣金,由于该模式下佣金提成较高,导致方邦股份的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此外,为了进行海外业务推广,方邦股份还会支付较多海外会展及广告宣传费,2022年、2023年、2024年,方邦股份的业务推广费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8%、0.91%、0.68%,进一步推升了方邦股份的销售费用率。

发行人主要销售对象集中于国内,境外收入也不会涉及海外佣金及海外会展推广等费用,因此发行人销售费用低于方邦股份具有合理性。

1-1-240

②斯迪克

2023年度,斯迪克销售费用率同比有所升高,变动趋势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如下:2023年,斯迪克加快销售人员招聘的力度,销售人员从2022年末167人增至2023年末192人,导致该期间斯迪克的员工薪酬、办公费等经营开支进一步增长,销售费用率升高。而对于发行人而言,伴随2023年消费电子行业客户需求的阶段性下降,发行人并未实施大规模人员招聘计划,销售人员保持在30-40人的规模,此外2023年发行人部分新产品实现大规模出货销售,导致销售费用率相应下降。发行人与斯迪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选择的经营策略的差异,是导致两家公司销售费用率波动情况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具有合理性。2024年,斯迪克销售费用率同比有所下降,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620.2052.92%1,390.9048.97%1,430.0658.95%1,311.5867.20%
中介机构费48.434.13%311.4710.97%125.325.17%146.347.50%
固定资产使用费119.1510.17%302.6710.66%151.626.25%145.807.47%
业务招待费69.885.96%177.326.24%143.205.90%95.244.88%
办公费50.984.35%85.973.03%96.393.97%58.473.00%
股份支付78.446.69%161.945.70%166.086.85%56.072.87%
无形资产摊销35.363.02%66.672.35%50.842.10%36.911.89%
交通差旅费38.513.29%47.831.68%43.691.80%31.651.62%
水电费6.300.54%14.670.52%24.020.99%12.360.63%
网络信息费--1.670.06%9.130.38%4.450.23%
物料及低值易耗品1.640.14%9.890.35%3.850.16%3.350.17%
存货毁损27.102.31%106.413.75%49.612.04%3.300.17%
劳务费用32.612.78%42.581.50%38.701.60%--

1-1-241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费用43.283.69%120.574.24%93.483.85%46.332.37%
合计1,171.89100.00%2,840.56100.00%2,425.99100.00%1,951.85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6年1-6月,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951.85万元、2,425.99万元、2,840.56万元、1,171.8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9%、4.70%、4.32%、3.74%。

2023年度管理费用同比上升474.14万元,导致管理费用率上升0.41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职工薪酬、股份支付金额和业务招待费同比有所上升,具体情况如下:①2023年伴随公司业绩同比提升,管理人员的年终奖也相应同比有所上涨;②部分享有股权激励的管理人员于2022年中入职而2023年为完整年度,导致2023年股份支付费用高于2022年;③2023年以来,发行人在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

2024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414.57万元。其中,中介机构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将IPO过程中不再属于申报期年度所对应的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其他流动资产转入当期损益所致;此外,固定资产使用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当期固定资产摊销与装修费摊销有所增加。

2025年1-6月,发行人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各主要管理费用项目中,职工薪酬620.20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固定资产使用费119.15万元,同比略降7.31%,主要是当期固定资产摊销与装修费摊销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管理费用率方邦股份16.87%16.36%15.79%14.39%
斯迪克6.13%6.22%7.71%7.38%
公司3.74%4.32%4.70%4.2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斯迪克及方邦股份的管理费用率存在较大差异,根本原因系发行人与斯迪克、方邦股份的主营业务产品具有较大差异,属于不同的细分领域,由于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不同,导致管理费用率的存在较大差异。

1-1-242

若从具体差异原因层面进行分析,由于方邦股份的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例如,2022-2024年销售收入均值约3.34亿元),导致该公司的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而斯迪克、发行人的销售收入相对较高,受规模效应的影响,导致斯迪克、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相对于方邦股份,发行人与斯迪克的管理费用率具有一定可比性,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斯迪克的原因系:

①股份支付造成的差异

报告期内,斯迪克实施了规模较大的员工股权激励,2022年、2023年管理费用中的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870.00万元、171.02万元,占各期管理费用的比例达6.28%、

1.13%;而发行人2022年、2023年管理费用中的股份支付金额仅分别为56.07万元、

166.08万元。

②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造成的差异

斯迪克自2019年上市以来,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累积融资约45亿元(基于2024年6月Wind统计数据),得益于资本市场的助力,该公司陆续投资了OCA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OCA涂布线技术改造项目等多个新产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从上市前的69,964.66万元(2019年6月末),快速扩张到422,277.32万元(2025年6月末);固定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导致斯迪克管理费用中折旧与摊销的金额相对较高。相比于斯迪克,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不存在快速急剧增长的情形,资产折旧与摊销金额相对稳定,因此,发行人管理费用率相对较小。

3、研发费用

(1)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人工费、折旧费及其他构成。公司财务部门按研发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研发费用辅助台账,对各个研发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归集和汇总。

在研发投入具体构成项目的归集与核算上,发行人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研发投入构成归集情况计算依据
材料费用将用于研发项目的物料等计入核算,根据研发领料单登记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归集研发领料单

1-1-243

研发投入构成归集情况计算依据
研发项目的材料费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研发样品作为直接投入成本的抵减项
人工费将研发人员工资薪酬计入核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相关支出,按照研发人员出勤记录、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表将研发职工薪酬分摊计入各个研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出勤记录、工时统计表、工资表
折旧费将公司机器设备折旧金额根据研发工时占研发生产总工时的比例分摊的金额和研发专用设备折旧计入核算,按各项目当月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分配机器设备用于生产或研发活动的工时统计表、费用分摊表
其他将用于研发活动发生的其他费用计入核算,主要包括检测费、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其他支出,按照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和确认与研发项目相关费用的审批单、报销单、发票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活动均为基于行业、市场和产业链情况综合评判并开展的自主研发行为,不涉及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情况,不涉及针对特定客户需求的定制研发合同或委外研发合同,相关研发活动按照无形资产准则进行处理,不存在构成销售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的情况。

(2)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费823.9058.16%1,966.3363.34%1,799.5065.14%1,397.1162.57%
人工费422.2429.81%851.6127.43%695.5725.18%675.8030.27%
折旧费59.344.19%101.163.26%126.694.59%56.302.52%
其他111.087.84%185.205.97%140.615.09%103.644.64%
合计1,416.56100.00%3,104.30100.00%2,762.37100.00%2,232.85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232.85万元、2,762.37万元、3,104.30万元、1,416.5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4.90%、

5.35%、4.72%、4.52%。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以及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原材料消耗构成。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和领用材料消耗合计金额分别为2,072.91万元、2,495.07万元、2,817.94万元、1,246.14万元,分别占当期研发费用总额的92.84%、90.32%、90.78%、88.97%。

1-1-244

(3)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之情况如下:

A、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当期预算 金额当期支出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当期实施 进度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490.00249.681,912.84完结
一种新能源热熔胶膜的研究250.00288.85812.59进行中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450.00194.511,084.33进行中
一种FDC阻焊特种膜研究研究与制备250.00153.09374.42进行中
一种多材料复合抗溢胶特种膜的研究与制备330.00162.33567.67进行中
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航空航天隔离膜的研究与制备350.00127.41266.27进行中
一种低表面能材料粘结胶膜的研究与制备250.00105.86105.86进行中
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风电叶片剥离膜的研究与制备200.0094.0194.01进行中
一种高粘结性能硅胶带研发研究与制备200.0040.8240.82进行中
合计1,146.565,258.82

B、2024年度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当期预算 金额当期支出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当期实施 进度
用于高频线路板的低介电5G电子胶膜的研发及产业化260.00150.941,286.13完结
高频线路板超耐温聚酰亚胺胶膜研发及产业化500.00562.831,207.99完结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490.00693.571,663.16进行中
一种新能源热熔胶膜的研究250.00331.85523.74进行中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膜的研究450.00558.16889.82进行中
一种FDC阻焊特种膜研究研究与制备250.00221.33221.33进行中
一种多材料复合抗溢胶特种膜的研究与制备330.00405.34405.34进行中
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航空航天隔离膜的研究与制备350.00138.86138.86进行中
其他-41.4272.71进行中

1-1-245

研发项目当期预算 金额当期支出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当期实施 进度
合计2,880.003,104.306,409.08

C、2023年度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当期预算 金额当期支出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当期实施 进度
一种高韧性聚苯乙烯与耐高温聚烯烃共聚薄膜的研究500.00533.26823.60已结项
用于高频线路板的低介电5G电子胶膜的研发及产业化250.00237.951,135.19进行中
高频线路板超耐温聚酰亚胺胶膜研发及产业化400.00324.72645.16进行中
一种新型线路板超耐温黄金膜及屏蔽材料的研发500.00451.761,075.02已结项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590.00659.84969.59进行中
一种新能源用热熔胶膜的研究250.00191.89191.89进行中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膜的研究425.00331.66331.66进行中
其他-31.2931.29进行中
合计2,915.002,762.375,203.40-

D、2022年度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当期预算 金额当期支出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当期实施 进度
一种高韧性聚苯乙烯与耐高温聚烯烃共聚薄膜的研究250.00290.34290.34进行中
一种PS特种树脂与聚酯树脂的合金的研究1,000.00368.49368.49已结项
用于高频线路板的低介电5G电子胶膜的研发及产业化350.00242.14897.24进行中
高频线路板超耐温聚酰亚胺胶膜研发及产业化400.00320.44320.44进行中
新结构集流体开发550.00127.17127.17已结项
环境友好型压合膜开发1,000.00220.13220.13已结项
一种新型线路板超耐温黄金膜及屏蔽材料的研发500.00354.39623.26进行中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550.00309.75309.75进行中
合计4,600.002,232.853,156.82-

1-1-246

(4)研发费用率及其复合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率以及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费用率4.52%4.72%5.35%4.90%
最近三年及一期累计研发费用率4.90%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 复合增长率17.91%

(5)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费用率方邦股份17.36%17.97%16.10%19.46%
斯迪克8.19%8.93%10.02%6.77%
公司4.52%4.72%5.35%4.90%

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同行业公司上市取得融资后在研发经费投入方面有更充裕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研发投入主要依赖历史经营所得,研发投入能力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在于同行业公司上市后主营业务线较广或大量投入新领域产品研发,大幅扩张研发团队,而发行人主营产品线集中,研发团队相对精简。具体情况如下:

A、相比于已上市融资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资金规模相对较小,研发投入主要依赖历史经营所得,因此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后取得较大规模的融资,能大幅改善企业前期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紧缺状态,在研发经费投入方面也会更加灵活;部分公司还会将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研发活动相关投入,研发投入相对较高。例如方邦科技2019年上市时募集资金净额9.79亿元中,规划2.02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2024年已累计投入9,922.76万元。

因此,相较而言,发行人与上市前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率更有可比性。以方邦股份和斯迪克为例,发行人的研发费率与该等公司上市前的研发费率不存在重大差异;特别是相比于上市前的斯迪克,发行人与该公司的研发费率基本保持一致。

1-1-247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方邦股份研发费用2,165.781,943.971,843.70
营业收入27,470.7422,625.4519,028.26
研发费用率7.88%8.59%9.69%
斯迪克研发费用6,775.187,357.144,970.66
营业收入134,559.18128,914.2697,864.13
研发费用率5.04%5.71%5.08%

注:方邦股份、斯迪克均为2019年在A股上市,上表列示其上市取得融资前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率情况。与方邦股份、斯迪克不同,发行人作为未上市企业,生产运营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所得,外部融资较少。在此情况下,发行人的研发投入需要兼顾企业经营需要,研发预算把控较为严格,导致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发行人的上述研发投入策略与上市前的斯迪克基本一致(例如,上市前三年斯迪克的平均研发费用率为5.28%,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累计研发费用率4.90%较为接近),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B、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后大幅拓宽业务线和产品线,配置较多研发人员和设备用于研发活动,导致研发费用率高于发行人

报告期内,方邦股份研发费用率高于斯迪克和发行人,通过查阅其定期报告,主要原因是方邦股份上市后大力拓展新产品新业务,由于该产品与其原有主业差异较大,由于受到:①下游客户认证周期长,且生产稳定以及提升良率需要时间;②其作为行业新进者,尚未实现大规模销售;因此,其在大规模投入研发后尚未形成相匹配的收入,推高了研发费用率水平。

报告期内,斯迪克经营规模较大,主营业务线较广,涉及功能性薄膜材料、电子级胶粘材料、热管理复合材料、薄膜包装材料、高分子聚合材料等五大类。为了同时应对多品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斯迪克需要配置较多不同专业的研发人员(2023年末研发人员数量达291人,相比2022年末增长14.57%)及研发设备,以同时并行不同种类的研发项目,因此,上市后斯迪克的研发费率亦相对较高。

与方邦股份、斯迪克不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始终专注于FPC领域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及其他特种膜领域,产品线较为集中,跨品类并行研发的项目较少。受上述情况影响,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方邦股份和斯迪克,具有合

1-1-248

理性。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所处发展阶段、产品线集中特征、研发人员规模等因素相关,具有合理性。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支出4.134.493.2913.20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4.134.403.2913.20
减:利息收入38.17139.71152.2017.03
利息净支出-34.04-135.22-148.91-3.84
汇兑净损失3.41-31.085.41-68.57
银行手续费4.5114.509.659.45
合计-26.13-151.80-133.85-62.96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构成。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2.96万元、-133.85万元、-151.80万元、-26.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4%、-0.26%、-0.23%,-0.08%,占比较小。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持续降低,主要系美元汇率持续变动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政府补助432.6078.81%304.9136.31%8.8365.28%187.7197.72%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6.521.19%10.881.30%4.7034.72%4.372.28%
进项税加计扣除109.7920.00%523.8562.39%----
合计548.91100.00%839.65100.00%13.53100.00%192.08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92.08万元、

13.53万元、839.65万元、548.91万元,主要是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及因符合先

1-1-249

进制造业要求而享受的进项税加计扣除。

(六)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2.41216.81%-366.42111.53%-299.1196.65%112.52115.9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19-10.22%13.96-4.25%21.58-6.97%-15.49-15.9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4.92-106.58%23.93-7.28%-31.9310.32%--
合计70.30100.00%-328.53100.00%-309.46100.00%97.03100.00%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坏账损失构成。公司坏账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七)投资收益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0万元、0万元、17.04万元、59.83万元,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发行人投资收益金额较小,因此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存货跌价损失。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19.99万元、-262.75万元、-1,117.39万元、-252.01万元。2024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较高,主要原因系:为了拓展新能源光伏胶膜市场,公司于2023年对光伏粒子原材料进行了采购储备,由于2024年该原材料价格出现下降,公司对相关原材料计提了821.99万元的存货跌价损失。

(九)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的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万元、0万元、4.35万元、0万元,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十)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0.88万元、0.73万元、1.94万元、4.35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表现不构成

1-1-250

重大影响。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17.99万元、22.80万元、6.48万元、4.73万元,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表现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875.891,766.991,160.47811.89
递延所得税费用-16.23-199.38-103.77131.55
合计859.661,567.611,056.71943.44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943.44万元、1,056.71万元、1,567.61万元、859.6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37%、

11.26%、11.93%、12.68%。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详见本章节之“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三)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缴纳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5年1-6月425.99875.89785.42516.47
2024年度403.131,766.991,744.13425.99
2023年度360.601,161.711,119.18403.13
2022年度427.17811.89878.45360.60

1-1-251

2、增值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5年1-6月274.701,035.921,125.60185.03
2024年度160.641,824.191,710.13274.70
2023年度166.341,564.221,569.92160.64
2022年度1.871,424.471,260.00166.34

九、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65,900.8874.44%61,002.5972.97%48,929.0569.19%38,818.9466.24%
非流动资产22,626.6425.56%22,602.2127.03%21,787.9730.81%19,786.3533.76%
资产总额88,527.52100.00%83,604.80100.00%70,717.02100.00%58,605.28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58,605.28万元、70,717.02万元、83,604.80万元、88,527.52万元,公司总资产随经营规模的扩大而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24%、69.19%、72.97%、74.44%,公司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固定资产主要是与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4,473.6837.14%12,298.8320.16%14,234.8729.09%11,730.7330.22%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5.9111.48%----

1-1-252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票据3,018.244.58%2,120.803.48%2,060.864.21%942.692.43%
应收账款25,148.0738.16%28,164.2946.17%21,615.6744.18%16,029.7141.29%
应收款项融资1,858.342.82%654.441.07%569.431.16%--
预付款项479.950.73%347.790.57%472.110.96%881.332.27%
其他应收款154.620.23%55.880.09%25.790.05%43.860.11%
存货9,642.2514.63%9,280.8715.21%8,956.3318.30%8,612.2222.19%
其他流动资产1,125.721.71%1,073.771.76%993.992.03%578.391.49%
流动资产合计65,900.88100.00%61,002.59100.00%48,929.05100.00%38,818.94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38,818.94万元、48,929.05万元、61,002.59万元、65,900.8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流动资产处于增长态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以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存货、应收票据等项目构成,上述五项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13%、

95.79%、96.51%、94.51%。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资产 总额比例金额占资产 总额比例金额占资产 总额比例金额占资产 总额比例
库存现金------3.120.01%
银行存款24,473.6827.65%12,298.8314.71%14,205.1520.09%10,411.8517.77%
数字货币-人民币----25.000.04%
其他货币资金----4.720.01%1,315.762.25%
合计24,473.6827.65%12,298.8314.71%14,234.8720.13%11,730.7320.02%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1,730.73万元、14,234.87万元、12,298.83万元、24,473.68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

1-1-253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0万元、7,005.91万元、0万元,均为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442.611,968.751,454.19942.69
减:银行承兑汇票减值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1,658.55160.06638.60-
减: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减值准备82.938.0031.93-
合计3,018.242,120.802,060.86942.69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42.69万元、2,060.86万元、2,120.80万元、3,018.24万元。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有所提高,主要是客户使用票据结算金额上涨的结果。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公司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针对银行以外的出票人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形成的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508.7229,682.4022,767.3616,882.29
坏账准备1,360.651,518.111,151.69852.5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5,148.0728,164.2921,615.6716,029.71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882.29万元、22,767.36万元、29,682.40万元、26,508.72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29.71万元、21,615.67万元、28,164.29万元、25,148.07万元。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有所提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账面价值小幅下降。

1-1-254

(1)应收账款分类分析

A、应收账款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种类2025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508.72100.00%1,360.655.13%25,148.0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小计26,508.72100.00%1,360.655.13%25,148.07
种类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682.40100.00%1,518.115.11%28,164.2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小计29,682.40100.00%1,518.115.11%28,164.29
种类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767.36100.00%1,151.695.06%21,615.6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小计22,767.36100.00%1,151.695.06%21,615.67
种类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882.29100.00%852.585.05%16,029.71

1-1-25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小计16,882.29100.00%852.585.05%16,029.71

B、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存在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各期末采用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26,426.2699.69%1,321.315.00%25,104.94
1至2年53.910.20%10.7820.00%43.13
2至3年3.890.01%3.89100.00%-
3至4年13.490.05%13.49100.00%-
5年以上11.180.04%11.18100.00%-
合计26,508.72100.00%1,360.655.13%25,148.07
账龄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29,587.4899.68%1,479.375.00%28,108.11
1至2年70.230.24%14.0520.00%56.18
2至3年13.510.05%13.51100.00%-
3至4年3.450.01%3.45100.00%-
5年以上7.730.03%7.73100.00%-
合计29,682.40100.00%1,518.115.11%28,164.29
账龄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22,738.1899.87%1,136.915.00%21,601.27
1至2年18.010.08%3.6020.00%14.14
2至3年3.450.02%3.45100.00%-
4至5年1.370.01%1.37100.00%-
5年以上6.370.03%6.37100.00%-
合计22,767.36100.00%1,151.695.06%21,615.67

1-1-256

账龄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16,867.0799.91%843.355.00%16,023.72
1至2年7.490.04%1.5020.00%5.99
3至4年1.370.01%1.37100.00%-
4至5年6.370.04%6.37100.00%-
合计16,882.29100.00%852.585.05%16,029.71

报告期内,公司以收入确认时点作为应收账款账龄的起算时点,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开始起算应收账款的账龄,披露的账龄情况与实际相符,不存在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或应收票据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应收账款结算的情形。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1年以内款项,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99.91%、99.87%、99.68%、99.69%,账龄结构合理,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

(2)应收账款主要对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维信电子5,002.4918.87%
鹏鼎控股4,109.9015.05%
好力威1,395.845.27%
领益智造1,270.684.79%
景旺电子1,203.254.54%
合计12,982.1648.97%

注:上表已对同一控制下关联主体的应收账款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维信电子4,390.5914.79%
好力威3,615.8512.18%
鹏鼎控股3,599.9512.13%
福莱盈1,613.565.44%
景旺电子1,188.444.00%

1-1-257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合计14,408.3848.5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鹏鼎控股4,628.5620.33%
维信电子4,254.2718.69%
好力威2,158.979.48%
蓝思科技1,319.355.79%
景旺电子1,232.865.42%
合计13,594.0259.7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鹏鼎控股4,500.1326.66%
维信电子3,706.8321.96%
景旺电子1,108.986.57%
福莱盈1,105.506.55%
嘉联益1,011.275.99%
合计11,432.7167.72%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11,432.71万元、13,594.02万元、14,408.38万元、12,982.16万元,占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7.72%、59.71%、

48.54%、48.97%。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度

发行人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已基本回款完毕。发行人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6,508.72万元,截至2025年8月末已回款约12,173.77万元,占比约45.92%,整体回款进度符合预期,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1-1-258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方邦股份5%20%40%100%100%100%
斯迪克5%10%30%100%100%100%
发行人5%20%100%100%100%100%

注:上述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基本一致,对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均计提5%的坏账准备,对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更为谨慎。

(5)应收账款周转率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242.512.602.5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160.71143.66138.27142.48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方邦股份2.202.483.242.83
斯迪克2.202.452.242.36
公司2.242.512.602.53

注:2025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近,无明显异常。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858.34654.44569.43-
合计1,858.34654.44569.43-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分别为0万元、569.43万元、654.44万元、1,858.34万元。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1-1-259

6、预付款项

A、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479.95100.00%347.79100.00%472.11100.00%881.33100.00%
合计479.95100.00%347.79100.00%472.11100.00%881.33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881.33万元、472.11万元、347.79万元、479.95万元。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账龄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账龄情况良好。

B、预付款项主要对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北京燕宏源橡塑有限公司79.6516.60%
中国石化76.8616.01%
信达新材71.3314.86%
苏州康沛斯工业材料有限公司42.028.75%
上海美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9.508.23%
合计309.3564.45%

注:上表已对同一控制下关联主体的预付款项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中国石化80.0023.00%
信达新材62.3317.92%
高鼎精细化工(昆山)有限公司28.928.32%
山东天阳纸业有限公司23.106.64%
上海劲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086.35%
合计216.4362.2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1-1-260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润江塑化123.1026.07%
中国石化105.1222.27%
康辉新材64.9513.76%
无锡市文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7.4812.18%
信达新材36.297.69%
合计386.9381.9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中国石化242.7727.55%
优创塑业161.5318.33%
鹿山新材115.2013.07%
斯迪克80.539.14%
康辉新材75.178.53%
合计675.2076.61%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对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的预付款项余额合计分别为675.20万元、386.93万元、216.43万元、309.35万元,占发行人各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6.61%、81.97%、62.23%、64.45%。

7、其他应收款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3.86万元、25.79万元、55.88万元、154.6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0.11%、0.05%、0.09%、0.2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代垫的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公积金以及押金、备用金等构成。

8、存货

(1)存货的分类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1-1-261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4,509.4040.68%4,868.9846.12%4,311.4846.24%4,310.3749.09%
在产品420.683.79%181.611.72%378.874.06%--
库存商品5,854.0852.81%5,231.1849.55%4,428.0347.49%4,237.4548.26%
周转材料76.750.69%73.870.70%55.190.59%106.281.21%
发出商品92.300.83%86.900.82%61.310.66%50.180.57%
委托加工物资131.851.19%114.511.08%89.560.96%75.440.86%
存货账面余额11,085.06100.00%10,557.05100.00%9,324.44100.00%8,779.72100.00%
减:跌价准备1,442.811,276.18368.10167.50
存货账面价值9,642.259,280.878,956.338,612.22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612.22万元、8,956.33万元、9,280.87万元、9,642.25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9%、18.30%、15.21%、14.6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及变动趋势与公司销售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构成。对原材料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中的原材料余额分别为4,310.37万元、4,311.48万元、4,868.98万元、4,509.40万元,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对于库存商品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4,237.45万元、4,428.03万元、5,231.18万元、5,854.08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增加生产备货,库存商品整体呈增长趋势。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存货周转率 (次)方邦股份2.302.723.433.62
斯迪克2.412.682.473.21
公司3.984.483.884.13

注:2025年1-6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新广益存货周转率为4.13次/年、3.88次/年、4.48次/年、3.98次/年,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年度的存货周转率。

1-1-262

(3)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原值跌价 准备计提 比例原值跌价 准备计提 比例
原材料4,509.401,098.1024.35%4,868.98967.2319.87%
库存商品5,854.08342.555.85%5,231.18302.065.77%
周转材料76.75--73.87--
委托加工物资131.85--114.51--
发出商品92.302.162.34%86.906.897.93%
在产品420.68--181.61--
合计11,085.061,442.8113.02%10,557.051,276.1812.09%

(续上表)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原值跌价 准备计提 比例原值跌价 准备计提 比例
原材料4,311.4849.871.16%4,310.3731.710.74%
库存商品4,428.03314.897.11%4,237.45135.623.20%
周转材料55.19--106.28--
委托加工物资89.56--75.44--
发出商品61.313.355.46%50.180.170.34%
在产品378.87-----
合计9,324.44368.103.95%8,779.72167.501.91%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计提跌价政策。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对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67.50万元、368.10万元、1,276.18万元、1,442.81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2024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较高,主要原因为:为了拓展新能源光伏胶膜市场,公司于2023年对光伏粒子原材料进行了采购储备,由于2024年该原材料价格出现下降,公司对相关原材料计提了821.99万元的存货跌价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91%、3.95%、12.09%、

1-1-263

13.0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计提金额合理。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预交或多交企业所得税67.4367.4367.4367.43
未认证增值税或留抵税额547.13594.23588.35510.96
与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费511.16412.11338.21-
合计1,125.721,073.77993.99578.39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578.39万元、993.99万元、1,073.77万元、1,125.7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49%、2.03%、1.76%、1.71%。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8,536.3881.92%19,090.6884.46%17,016.8578.10%4,853.9224.53%
在建工程1,125.684.98%745.703.30%2,607.1211.97%12,519.8163.27%
使用权资产256.131.13%163.250.72%26.370.12%171.750.87%
无形资产1,608.087.08%1,636.447.24%1,654.907.60%1,095.635.54%
长期待摊费用538.172.38%525.682.33%275.811.27%402.01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611.66%359.371.59%160.000.73%56.23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193.590.86%81.090.36%46.920.22%687.003.47%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26.64100.00%22,602.21100.00%21,787.97100.00%19,786.35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9,786.35万元、21,787.97万元、22,602.21万元、22,626.6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76%、30.81%、27.03%、25.56%。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34%、

97.66%、95.00%、93.97%。

1-1-264

1、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12,632.3912,921.5412,321.941,682.43
机器设备5,549.145,824.264,428.592,873.79
运输工具99.55109.44124.16198.80
电子设备199.69167.61125.8474.48
其它55.6167.8316.3221.37
固定资产小计18,536.3819,090.6817,016.854,850.87
固定资产清理---3.04
合计18,536.3819,090.6817,016.854,853.92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含固定资产清理)分别为4,853.92万元、17,016.85万元、19,090.68万元、18,536.3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53%、78.10%、84.46%、81.92%。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两项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4,556.21万元、16,750.53万元、18,745.80万元、18,181.53万元,占同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含固定资产清理)的比重分别为93.87%、

98.43%、98.19%、98.09%。

2023年末固定资产相比2022年末增长,主要是当期安徽厂房、苏州厂房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新增部分机器设备所致。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类 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9510.56-23.75
其他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1-1-265

类别方邦股份斯迪克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年)残值率(%)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年)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年限平均法5-205
交通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年限平均法5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年限平均法5、105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年限平均法5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年限平均法55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制定合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固定资产成新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4,750.642,118.2512,632.3985.64%
机器设备8,620.043,070.905,549.1464.37%
运输工具814.07714.5599.5512.23%
电子设备430.53230.83199.6946.38%
其他249.20193.6055.6122.31%
合计24,864.486,328.1018,536.3874.5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成新率为74.55%,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情况。

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苏州厂房项目------5,739.6045.84%
安徽厂房项目------5,397.2843.11%
待安装设备470.3741.79%103.2613.85%2,085.9980.01%1,382.9211.05%

1-1-266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新峰路厂房241.4121.45%176.7623.70%96.903.72%--
苏州厂房装修改建工程413.8936.77%465.6862.45%424.2316.27%--
合计1,125.68100.00%745.70100.00%2,607.12100.00%12,519.81100.00%

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苏州厂房项目及安徽厂房项目,账面余额分别为5,739.60万元、5,397.28万元,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在建工程 项目名称主要交易对象主要建设内容转固条件转固时间
苏州厂房项目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厂房的土建、安装以及配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4月
安徽厂房项目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厂房的车间、综合楼、仓库等配套用房的总体土建安装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4月

(2)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将租赁的和经营办公相关房屋及场地等(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71.75万元、26.37万元、163.25万元、256.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87%、0.12%、0.72%、1.13%。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原值1,888.091,888.091,839.881,229.78
土地使用权1,761.251,761.251,761.251,152.09
软件126.84126.8478.6377.69
累计摊销287.01251.65184.98134.15
土地使用权210.86186.14136.6994.02

1-1-267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软件76.1565.5148.2940.13
账面价值1,601.081,636.441,654.901,095.63
土地使用权1,550.391,575.111,624.561,058.07
软件50.6961.3330.3437.56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5.63万元、1,654.90万元、1,636.44万元、1,601.08万元,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4%、7.60%、7.24%、7.08%。公司的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未发生减值情形。

2023年末无形资产原值较2022年末增加610.11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于2023年5月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2024年末与2023年末相比不存在重大变化。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538.17100.00%525.68100.00%275.81100.00%402.01100.00%
合计538.17100.00%525.68100.00%275.81100.00%402.01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402.01万元、275.81万元、525.68万元、538.17万元,由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构成,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3%、1.27%、2.33%、2.38%。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437.03216.941,272.92192.53
信用减值准备1,451.93218.551,529.33230.30
可抵扣亏损98.5424.63106.7126.68
租赁负债252.1037.81165.1124.77

1-1-268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计3,239.59497.943,074.07474.28

(续上表)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68.1056.45167.5026.17
信用减值准备1,200.93180.70891.35134.62
可抵扣亏损91.8222.9621.745.43
租赁负债30.724.61185.1827.78
合计1,691.58264.711,265.77193.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加速折旧固定资产559.4183.91596.8689.53
使用权资产256.1338.42163.252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910.89
合计815.54122.33766.02114.90

(续上表)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加速折旧固定资产671.70100.75746.66112.00
使用权资产26.373.96171.7525.76
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698.07104.71918.41137.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56.23万元、

160.00万元、359.37万元、375.61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8%、

0.73%、1.59%、1.66%,具体抵消情况如下:

1-1-269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互抵金额抵消后 余额互抵金额抵消后 余额互抵金额抵消后 余额互抵金额抵消后 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22.33375.61114.90359.37104.71160.00137.7656.23
递延所得税负债122.33-114.90-104.71-137.76-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4,537.0899.17%15,630.5999.37%14,578.48100.00%10,931.0299.73%
非流动负债121.260.83%98.690.63%--30.060.27%
负债合计14,658.34100.00%15,729.28100.00%14,578.48100.00%10,961.08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分别为10,931.02万元、14,578.48万元、15,630.59万元、14,537.0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99.73%、100.00%、99.37%、0.83%;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5,150.0935.43%5,357.5334.28%4,666.2832.01%2,564.1823.46%
应付账款6,677.2445.93%7,085.5345.33%6,905.9247.37%5,516.5250.47%
合同负债8.550.06%7.100.05%2.170.01%6.860.06%
应付职工薪酬870.525.99%1,419.869.08%1,200.178.23%1,044.569.56%
应交税费770.285.30%774.974.96%627.214.30%672.336.15%
其他应付款206.161.42%200.321.28%73.840.51%67.77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840.90%66.420.42%30.720.21%104.330.95%
其他流动负债723.414.98%718.864.60%1,072.167.35%954.488.73%
流动负债合计14,537.08100.00%15,630.59100.00%14,578.48100.00%10,931.02100.00%

1-1-2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构成,上述六项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98%、99.77%、99.53%、99.04%。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5,150.09100.00%5,357.53100.00%4,666.28100.00%2,564.18100.00%
合计5,150.09100.00%5,357.53100.00%4,666.28100.00%2,564.18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总额分别为2,564.18万元、4,666.28万元、5,357.53万元、5,150.09万元。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46%、32.01%、34.28%、35.43%。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材料款4,937.8073.95%5,070.3271.56%5,131.2174.30%3,821.6269.28%
应付工程设备款1,635.0324.49%1,927.4427.20%1,663.2924.08%1,625.6129.47%
应付运费63.290.95%59.160.83%81.031.17%65.091.18%
应付劳务费41.110.62%28.610.40%30.400.44%4.200.08%
合计6,677.24100.00%7,085.53100.00%6,905.92100.00%5,516.52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总额分别为5,516.52万元、6,905.92万元、7,085.53万元、6,677.24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款和工程设备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1-1-271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210.6318.13%
邦力源675.6510.12%
江苏裕兴421.836.32%
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99.614.49%
杰楷材料280.004.19%
合计2,887.7343.2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485.8620.97%
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557.707.87%
杰楷材料480.006.77%
佛山市顺德区德希格斯新型膜材料有限公司438.026.18%
邦力源371.055.24%
合计3,332.6447.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289.5618.67%
邦力源896.5412.98%
佛山市南海区瑞联胶粘制品有限公司429.336.22%
深圳市赛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411.955.97%
江苏裕兴339.364.91%
合计3,366.7348.7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439.5626.10%
杰楷材料893.1616.19%
邦力源823.3214.92%
海洲电子355.756.45%

1-1-272

单位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斯迪克300.485.45%
合计3,812.2769.11%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预收商品款8.557.102.176.86
合计8.557.102.176.86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6.86万元、2.17万元、7.10万元、8.55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预收客户的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044.56万元、1,200.17万元、1,419.86万元、870.52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6%、

8.23%、9.08%、5.99%。

5、应交税费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672.33万元、627.21万元、774.97万元、770.28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15%、

4.30%、4.96%、5.3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67.77万元、73.84万元、200.32万元、

206.16万元。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因所在街道厂区需要电力通道扩容而向当地企业服务中心支领的往来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4.33万元、30.72万元、

66.42万元、130.84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273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169.34256.98673.29700.84
待转销项税额554.06461.88398.86253.64
合计723.41718.861,072.16954.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954.48万元、1,072.16万元、718.86万元、723.41万元,主要由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与待转销项税额构成。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0.06万元、0万元、98.69万元、121.26万元,均为租赁负债。

(四)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的金额、期限、利率及利息费用等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关联方借款、或有负债等债务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除本节所披露的因正常经营业务形成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负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特殊的重大合同承诺债务。

(五)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决议股利分配事项。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950.6961,573.0846,222.9151,964.97
收到的税费返还-15.336.4451.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7.48583.92212.19218.52

1-1-274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438.1762,172.3346,441.5452,234.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482.3742,995.4429,865.0431,923.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08.495,457.234,610.144,862.27
支付的各项税费2,126.193,829.402,987.112,330.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2.773,379.623,001.822,493.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09.8155,661.6940,464.1041,61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8.366,510.635,977.4410,624.15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1,964.97万元、46,222.91万元、61,573.08万元、33,950.69万元,与各期营业收入45,526.27万元、51,614.17万元、65,717.19万元、31,339.21万元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5,920.5811,570.198,328.258,151.34
加:资产减值准备252.011,117.39262.75119.99
信用减值损失-70.03328.53309.46-97.03
固定资产折旧790.951,510.671,098.44549.58
使用权资产折旧55.0365.78145.38357.67
无形资产摊销35.3666.6750.8436.9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6.47200.91126.20116.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3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00.379.761.0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60-32.7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54-26.598.70-55.3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9.83-17.0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23-199.38-103.77131.5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13.39-1,441.92-606.86-2,623.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8.92-8,237.70-9,252.472,659.81

1-1-275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77.891,447.935,434.671,220.13
其他74.44161.94166.0856.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8.366,510.635,977.4410,624.15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了8.23%,相应的导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所致。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

①应收账款规模变动。公司从2022年开始就逐步拓展新能源材料业务,但由于新业务的拓展需要时间周期,因此2022年末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应收账款基数较小(仅

195.96万元)。2023年下半年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逐步发力,实现了较快速的增长,但由于2023年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收入主要在下半年实现,相关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导致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出现一定增长。②往来票据的影响。2023年受发行人往来票据结算规模变化的影响,A、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了3,738.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增加,以及本期间部分票据背书后用于支付工程款、机器设备采购款等非经营活动(属于投资活动)支出所致;B、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3,413.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付票据金额增加,以及发行人在往期出具的票据保证金本期转回。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2023年大幅增长,从2023年的51,593.50万元增长到2024年的65,694.75万元,增长了27.33%。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从22,767.36万元增长至29,682.40万元,增长了30.37%(金额增长了6,915.03万元)。

报告期各期,除上述应收账款、往来票据影响外,应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摊销等科目的变动,亦导致了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差异。

2025年1-6月,随着发行人新能源业务的增长日益趋于平稳,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期间收入快速增长所对应的款项逐渐收回,新能源行业头部企业逐步推进供应链信用期的缩短,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已经基本持平,

1-1-276

不存在较大差异。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7,542.1418,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0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6.3443.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658.4818,950.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96.981,177.761,711.126,330.48
投资支付的现金50,542.1425,9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139.1227,077.761,711.126,33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19.36-8,126.82-1,711.12-6,330.48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30.48万元、-1,711.12万元、-8,126.82万元、6,519.36万元。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绝对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建厂房投资所致。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绝对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2025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因为当期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超过当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89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3-20,895.00

1-1-2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0.09-19,5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4.10355.69445.1635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10358.01445.1619,857.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10-355.78-445.161,037.1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7.10万元、-445.16万元、-355.78万元、-164.10万元。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为股东增资及支付报告期外计提的股利。

(七)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1、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330.48万元、1,711.12万元、1,177.76万元、596.98万元,主要系为建设厂房、办公楼和机器设备的相应资本化支出,以及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所购买的机器设备等。

除上述支出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投资计划分期进行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主要情况”。

(八)公司流动性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18.70%、20.62%、18.81%、16.56%,保持在较低水平,不存在重大债务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1-1-278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流动比率(倍)方邦股份2.592.622.843.07
斯迪克0.980.940.881.18
公司4.533.903.363.55
速动比率(倍)方邦股份2.342.352.662.92
斯迪克0.670.660.620.93
公司3.873.312.742.76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上述情况表明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变现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的重要事件或重大承诺事项。管理流动风险时,公司管理层会对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管理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现金情况良好,不存在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或风险趋势。

(九)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管理层基于行业发展和公司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判断,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已进行充分披露,具体请参考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有关内容。

2、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综上,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1-1-279

十二、财务报告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年7月21日,香港新广益、苏州伽俐共同在印尼注册成立子公司PTXINGUANGYI ELECTRONICS INDONESIA,其注册资本为2,000,000.00美元;2025年7月31日,香港新广益在越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AAT VIETNAM ELECTRONICS CO., LTD,其注册资本为1,000,000.00美元。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1-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号)。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已审实现数2025年度预测数
1-6月份 已审实现数7-12月份 预测数2025年度 合计数
一、营业收入65,717.1931,339.2139,044.9970,384.21
减:营业成本44,500.9021,496.5526,865.1548,361.70
税金及附加385.99209.69258.68468.37
销售费用1,342.78767.67901.841,669.51

1-1-280

项目2024年度 已审实现数2025年度预测数
1-6月份 已审实现数7-12月份 预测数2025年度 合计数
管理费用2,840.561,171.891,771.042,942.93
研发费用3,104.301,416.561,866.813,283.37
财务费用-151.80-26.13-32.23-58.36
加:其他收益839.65548.91274.19823.09
投资收益17.0459.83100.00159.83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7550.60120.00170.60
信用减值损失-328.5370.3050.00120.30
资产减值损失-1,117.39-252.01-150.00-402.01
资产处置收益4.35---
二、营业利润13,142.346,780.627,807.8814,588.50
加:营业外收入1.944.355.599.94
减:营业外支出6.484.73-1.003.73
三、利润总额13,137.806,780.247,814.4714,594.71
减:所得税费用1,567.61859.661,008.041,867.70
四、净利润11,570.195,920.586,806.4312,727.0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1,570.195,920.586,806.4312,727.0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盈利预测说明

1、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财务报表业经容诚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51Z0298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是以上述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下列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编制盈利预测报告所选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2、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预测期内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1-1-281

(2)预测期内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预测期内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的信贷利率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预测期内公司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5)预测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使公司生产、销售均能够按计划顺利执行,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6)预测期内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7)预测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预测期内公司不会受到诸如人员、水电、运输和材料等客观因素的重大变化而对生产经营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9)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预测期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的呆账、坏账发生;

(11)预测期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计不会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生产安全事故;

(12)预测期内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盈利预测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已审实现数2025年度预测数
1-6月份 已审实现数7-12月份 预测数2025年度 合计数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65,717.1931,339.2139,044.9970,384.217.10%
净利润11,570.195,920.586,806.4312,727.01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5.275,454.346,688.7112,143.057.79%

公司预测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10%;预测

1-1-282

2025年度净利润12,727.01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7.79%。

公司预测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增长7.10%,主要是因为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的稳步提高,原有业务核心产品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受制于下游终端消费电子品牌的产品发布策略,公司通常在下半年收入较高,公司预测2025年7-12月份收入占全年合计数为55.47%,符合公司历史情况。

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步上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1-1-283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671.60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功能性材料项目63,838.3063,838.30
-合计63,838.3063,838.30

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表所示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在使用该等资金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表所示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项目投资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上述投资项目已经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情况和环保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备案文号环保批复
1功能性材料项目新广益吴中行审备〔2023〕31号苏环建[2023]06第0028号

(二)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发行人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发行人可以根据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发行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发行人不得将募

1-1-284

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发行人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3、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发行人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4、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

结合项目轻重缓解情况及稳步推进实施的考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调整了本次募投项目内容。公司拟分步推进功能性材料项目及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先行实施原计划中的功能性材料项目,原计划中的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待后续另行实施。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功能性材料项目63,838.3063,838.30
-合计63,838.3063,838.30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主要情况

(一)功能性材料项目

1、项目概况

功能性薄膜材料是在传统薄膜产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材料,主要应用于柔性电路板、电子产品功能器件、显示屏相关模组等产品的制造和保护。随着消费电子领域应用技术发展创新和消费者需求多元化增长,消费电子产品迭代升级速度不断加快,柔性电路板市场不断增长,这使得功能性薄膜材料市场需求愈发旺盛。同时,光伏行业的兴起催生了新的发展空间,带动功能性薄膜材料行业快速发展。未来,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功能多样化需求、注重做好产品质量的功能性薄膜材料企业将会拥有广阔的

1-1-285

发展空间。公司拟建设本次功能性材料项目,扩大功能性薄膜材料产品的生产规模,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光伏胶膜等产品,满足市场增长的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公司创新、创造、创意性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可持续性战略发展。

2、项目可行性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

国家各部委陆续颁布多项政策法规支持功能性薄膜材料行业发展,2019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将“复合膜”、“扩散膜”等先进半导体和新型显示材料列入关键战略材料。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瞄准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成果。此外,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也明确指出“功能性膜材料”属于国家“鼓励类”范畴。本项目拟对功能性薄膜材料进行扩产,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

(2)公司扎实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性能。在核心科研团队长期钻研下,公司自主创新逐渐掌握了功能性薄膜材料配方技术、设计技术、成膜技术、无尘净化技术、设备改造技术等多项应用于功能性薄膜材料产品的核心技术,有效提高了产品品质和性能。同时,公司研发团队人才储备完善,体系健全,集聚了众多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研发团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客户要求的产品从研制、开发、设计都能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不断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使公司保持高活性状态的科技创新。公司扎实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3)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在功能性薄膜行业深耕多年,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有竞争力的技术创新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与客户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口碑,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目前公司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歌尔声学、蓝思科技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并且公司具有和终端客户合作研发产品的能力,配合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为项目实

1-1-286

施提供了保障。

(4)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核心技术的关系发行人功能性材料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如下:

项目名称产品名称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的关系对应核心技术情况 (对应核心技术表序号)
功能性材料项目高端TPX抗溢胶特种膜高端TPX抗溢胶特种膜现有产品1、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 2、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 4、TPX成膜技术 5、PBT成膜技术 6、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
强耐受性特种膜(制程用)该产品主要用于模切厂高端客户在制程中使用,起承载、保护等功能,净化要求高,产品厚度、性能稳定性高现有产品升级1、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 2、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 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8、精密涂布技术 9、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 13、涂布设备设计技术
强耐受性特种膜(组件用)该产品可将各种金属、塑料及玻璃组件粘接,同时保护组件长期使用不被损坏,最终进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内部,满足这类产品对微型化、异形组件的严苛需求现有产品升级1、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 2、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 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8、精密涂布技术 9、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 13、涂布设备设计技术
声学膜用于声学行业振膜使用现有产品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8、精密涂布技术 10、声学功能薄膜技术
百级净化光学功能胶膜主要是指用于光学组件的粘接的特种胶膜,用于消费电子光学产品线新产品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8、精密涂布技术 9、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 13、涂布设备设计技术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63,838.30万元,包含:建设投资57,022.31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6,815.99万元。项目投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完成,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57,022.3189.32%

1-1-287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1.1其中:建筑工程费6,666.6610.44%
1.2设备购置费44,795.8970.17%
1.3安装工程费2,214.003.47%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84.912.64%
1.5预备费1,660.842.60%
2铺底流动资金6,815.9910.68%
3合计63,838.30100.00%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本项目所需环保设备投资及费用化支出1,500万元,用于购置RTO系统,已纳入项目投资概算。发行人将认真实行清洁生产的原则,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使项目投产后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本项目已取得苏环建[2023]06第0028号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6、项目实施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由发行人实施,项目建设地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新峰路与灵山路交叉口,项目选址符合苏州市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要求,所选区域土地资源充裕,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发行人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23397号产权证书。项目实施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于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客户储备情况

发行人在特种膜方向的壁垒主要体现在该产品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及客户准备上,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1-288

(一)相关技术准备情况

公司已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开发了一系列技术领先、高品质的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膜等电子专用材料和功能材料。在核心科研团队的长期钻研下,公司逐渐掌握了功能性薄膜材料配方技术、设计技术、成膜技术、无尘净化技术、设备改造技术等多项应用于功能性薄膜材料产品的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品质和性能。故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已形成了具体、完整的产品研发方向和检测验证能力,为功能性材料项目的顺利投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相关人员、生产设备准备情况

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因为功能性材料项目的主要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基本一致,故公司已具备相关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的使用经验。公司可沿用目前已形成的成熟产线生产管理经验,其生产设备及人员具有一定通用性。

当募投项目规模投产后,相关的人员和设备可以在经验丰富的生产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顺利进行生产。公司已经具备了足够的人力和设备资源,以支持新的产品线的生产和管理,同时也可以借鉴和利用已有的生产经验和技术,以保证新产品生产的稳定和高效。

(三)客户储备情况

在客户方面,公司在电子专用材料和高分子材料领域已有二十年的深耕经验,形成了成熟的销售网络和市场资源。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线路板等行业,通过稳定的表现和优质的性能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的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歌尔声学、立讯精密、蓝思科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并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公司已在江苏、浙江、深圳等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形成新广益“AAT”成熟的营销网络,并建立以苏州为中心的新广益公司总部,在广东成立了东莞分公司,为公司产品在多地区发展、应用、提高知名度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公司产品通过了国际SGS的认证,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许可和通行证。因此,公司成熟的营销网络及优质的客户群体为本项目产品的市场消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1-289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总股本及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成功后,一方面,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使得公司的资本规模增加;另一方面,公司的股本结构将进一步向多元化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公司每股净资产也将得到相应提高。

(二)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将进一步完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显著增加。从短期来看,由于从募集资金到位至投资项目投产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幅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升。此外,在募集资金投入后,年增加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产生后,产生的效益将能够消化年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增加。

五、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发行人制定的战略规划

公司以立足材料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为企业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材料企业为目标,以高分子改性、胶粘剂配方、薄膜制造、精密涂布、镀膜等技术为核心,以涂布、聚合、复合、流延等工艺技术为实现手段,不断开发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材料,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在细分化市场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综合厂商。同时,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从2023年以来着力布局新能源材料,并以此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将依托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现有核心产品的

1-1-290

领先地位;加大生产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发行人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人才储备、增加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抗溢胶特种膜产品持续维持市场领先地位,声学膜产品通过对歌尔声学的销售,实现了对苹果高端耳机产品声学膜材料的配套。此外,公司也积极拓展了光学胶膜、高性能压敏胶膜、锂电池冷板阻燃/绝缘/垫高等特种功能膜、新能源CCS/侧板用PET热熔胶膜、新能源锂电池用PI热熔胶膜等产品,不断拓展公司功能胶膜产品的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战略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实现未来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1、产品研发计划

公司将大力加强技术工艺与产品创新的投入,提高新技术工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工艺以及产品结构,满足市场的多种需求,确保不断推出高附加值、高品质的新产品,从而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也将积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人才,进一步提升研发队伍的创新能力,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公司将加强研发中心的投资建设,建设专业的产品研发中心,引入先进的研发设备,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建设高水平测评分析平台。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技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带动公司的发展,更能有效地提升企业自身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2、业务拓展计划

目前,公司诸多材料已经得到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品牌的认证和量产应用,赢得了知名客户的信赖和认可。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优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强客户粘性,在满足现有客户产品需求的同时,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其他需求,积极拓展与现有客户在关联产品方面的合作。此外,公司也将合理利用现有的技术创新材料基础,布局新领域的产品,不断挖掘新领域新客户,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1-1-291

3、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积累,将建设高质量的人才团队视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以及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计划;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合理搭建人才专业结构,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动力。

4、资金筹措与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结构将有效优化,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加快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争取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将根据现有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新品的开发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情况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情况适时选择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生产规模扩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1-1-292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治理的部分制度并未齐备,如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等。自整体变更股份公司以来,公司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公司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义务和职责。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报告期末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容诚为发行人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报告期末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1-1-293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规范,并有效运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已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并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1-1-29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为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或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股东单位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单位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已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管理部门等机构,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部门。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生产能力以及采购、销售渠道,独立从事采购、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业务上不存在与主要股东的依赖关系;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经营稳定性方面

1、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2、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1-295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作出了《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在中国境内外,不存在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

(2)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拥有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及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如有)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作为股东对此等事项行使否决权。

(5)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如果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将来存在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无条件将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发行人。

1-1-296

(7)因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导致发行人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人将按该等损失的实际发生金额向发行人进行赔偿。

(8)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企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或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企业业务情况及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企业名称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 业务关系2025.6.30/2025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裕鑫阳曾从事塑料粒子生产,已停止经营曾为发行人供应商3,137.573,064.55--13.37
2合心环保已注销----

(续下表)

序号企业名称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 业务关系2024.12.31/2024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裕鑫阳曾从事塑料粒子生产,已停止经营曾为发行人供应商3,151.293,077.92--0.62
2合心环保已注销----

七、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夏超华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1-1-297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合心环保夏超华间接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3-03-28注销)
2聚心万泰夏超华持股94.44%,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3联立星夏超华持股48.4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4鼎立鑫夏超华出资27.33%,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5裕鑫阳夏超华出资99.00%的企业
6合心创投夏超华持股95.00%,夏华超持股5.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7徽商典当夏超华间接持股50.25%的企业
8九种茶饮夏超华间接持股90.25%的企业
9九种药业夏超华间接持股85.50%的企业
10鑫智尔夏超华间接持股94.44%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1苏州东盈夏超华间接持股83.95%,夏华超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5-04-15注销)

上述表格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控制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也是公司的关联方。

3、除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外,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除夏超华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聚心万泰,其基本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4、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

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企业的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5、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是指能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发行人的重要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1-1-298

6、其他重要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吴克舜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幸福幼儿园董事长夏超华胞姐担任负责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商河县蓝坊艺术咨询服务中心独立董事赵井海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9月注销)
4山东双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80%的企业(2024年10月注销)
5山东税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90%的企业
6济南诺曼地商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兄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100%的企业
7烟台杰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50%的企业
8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勇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企业
9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2023年12月卸任)
10广州智联产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1粤银产融(广州)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2广州捷融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粤银资本运营(广州)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4广州智联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5广州捷融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16广州东苹供应链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7广州宇硕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8肇庆嘉尚新能源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19粤银(广州)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由粤银资本运营(广州)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0广东振宏供应链有限公司粤银(广州)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9%的企业
21广东省互联网金融研究会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担任会长的社会组织
22链链好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担任董事(2024年5月卸任)的企业
23苏州嘉享汇商贸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邓苏美父亲持股100%的企业
24苏州企晓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邓苏美胞兄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5苏州银企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邓苏美胞兄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1-299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26广州中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1-11-23离任)
27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企业(2022年6月卸任)
28烟台高新区佳客堡餐饮经营店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10月注销)
29烟台三小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持股3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0广州粤鹰贸易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2024年1月退出)
31广州英晟势贸易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2广州花都城耀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担任董事的企业
33广州全诚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
34肇庆智联新能源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2024年12月转出)
35广州金粤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6广州粤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7广州智宇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8广州鸿银投资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
39广州智鸿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
40广州粤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41广州粤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42广州宇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43苏州纸之缘商贸有限公司邓苏美胞兄的配偶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44吴中区光福磊昌迅装饰服务部邓苏美胞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5商河岚允艺术咨询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6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健之膳小吃店(个体工商户)独立董事单英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7东营茂尼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个人独资)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8潢川县泉佑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9广州粤银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50广东智联产融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的企业
51广州粤来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52佛山市粤来租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53广州银鸿投资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1-1-300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54广州运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55肇庆市金宏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以上关联方对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也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5.6.302024年度/ 2024年末2023年度/ 2023年末2022年度/ 2022年末
经常性关联交易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11.76423.85408.13404.04
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收购----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参照《上市规则》,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此外,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为一般关联交易。

2、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3、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如下:

1-1-301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向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属于关联交易。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分别为

404.04万元、408.13万元、423.85万元和211.76万元。

(三)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规定,就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已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具体程序。

发行人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至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1、关联自然人变化及因此导致的关联法人变化情况

序号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的关系及变化情况
1吴克舜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辞任

注:吴克舜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由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1-1-302

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自上述变化之日起,12个月后不再成为公司关联方。

2、其他关联法人变化情况

序号名称与公司的关系及变化情况
1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小华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企业(2022年6月卸任)
2广州中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1-11-23离任)
3合心环保夏超华间接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3-03-28注销)
4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2023年12月卸任)
5商河县蓝坊艺术咨询服务中心独立董事赵井海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9月注销)
6烟台高新区佳客堡餐饮经营店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10月注销)
7链链好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担任董事(2024年5月卸任)的企业
8广州粤鹰贸易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控制的企业(2024年1月退出)
9山东双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80%的企业(2024年10月注销)
10肇庆智联新能源有限公司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2024年12月转出)
11苏州东盈夏超华间接持股83.95%,夏华超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5-04-15注销)

1-1-303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前完成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产生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与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相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及监督程序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间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1-1-304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但具体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仍需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状况拟订合适的现金分配比例,报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也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公司确定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则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下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4、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要和股东回报规则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会议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1-1-305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公司年度盈利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做出情况说明。

5、现金分红的监督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且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为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制定了《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1-1-306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

1、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修订后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

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2)现金分红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一般不小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3)股票分红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同时采用现金及股票分红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

1-1-307

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的比例应遵照以下要求: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5)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票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对各项事宜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要专门听取独立董事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外部监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也可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增加中小股东表达意见的渠道。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与利润分配政策相同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利润分配监督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1-1-308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司年度盈利但未作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或无法按照公司章程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未现金分红或未按既定现金分红政策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7)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现金支出事项, 以适应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

2、本次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严格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会决策程序。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以及长远的发展规划。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具有可行性。

3、上市前三年分红平均水平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股东会均未审议过现金分红议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亦无实施新的现金分红的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与上市前股利分配政策相比,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更加合理、完善。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

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1-1-309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拟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此同时,公司也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坚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也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形。

1-1-31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销售框架合同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单个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销售主体客户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1新广益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1.10.10-长期正在履行
2新广益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1.10.10-长期正在履行
3新广益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12.01-2023.12.01已履行
4新广益嘉联益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12.01-2023.12.01已履行
5新广益福莱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2.03.23-不固定期限正在履行
6新广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12.09-长期正在履行
7新广益珠海广泰科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1.08-2022.01.08已履行
8新广益珠海广泰科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2.01.05-长期正在履行
9苏州伽俐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12.02-长期正在履行
10苏州伽俐嘉联益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12.03-长期正在履行
11新广益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4.07.08-不固定期限正在履行
12新广益MEKTEC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VIETNAM) LTD.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12.15-不固定期限正在履行
13新广益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3.4.10-长期正在履行

1-1-311

序号销售主体客户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14新广益山东好力威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4.08.12-不固定期限正在履行
15新广益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2.06.02-不固定期限正在履行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鹏鼎控股未与发行人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均以销售订单方式与发行人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鹏鼎控股保持良好合作,未签订销售框架合同的情况符合行业特点,未对发行人与其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采购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或金额超1,000万元的单个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采购主体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1新广益广东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1.10.13-长期正在履行
2新广益深圳市邦力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3新广益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4新广益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已履行
5新广益苏州益得勤进出口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2.03.30-长期正在履行
6新广益苏州润利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已履行
7新广益苏州优创塑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1.01.05-长期正在履行
8新广益浙江奔多实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9新广益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10新广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11新广益苏州润江塑化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1.03.01-长期正在履行
12新广益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13新广益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1-1-312

14新广益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15新广益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1.01-长期正在履行
16新广益宁波至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订单以订单为准2021.09.14-长期正在履行

(三)借款、授信、担保合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授信、担保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类型签约主体贷款银行借款/授信期间合同金额担保情况
1授信合同新广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25.3.26-2026.3.268,000/
2授信合同新广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2025.6.28-2026.6.2710,000/

(四)建设工程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序号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工程内容
1新广益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0.12.045,570.00厂房、门卫、变电所及水泵房
2安徽嵘盛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12.155,095.00综合车间、综合楼、仓库、门卫等

注:安徽嵘盛收购合心环保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后,安徽嵘盛、合心环保与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将相关权利义务转让至安徽嵘盛。

(五)资产收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履行的资产收购合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积水化学之间存在以下诉讼事项:

2021年12月24日,积水化学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提交《起诉状》,积水化学认为新广益生产的SP-70等产品侵犯了积水化学持有的ZL200880016639.1号

1-1-313

专利的专利权,构成专利侵权。发行人对涉案专利(即积水化学持有的ZL200880016639.1号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由于涉案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不清楚,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第588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针对积水化学于2021年12月24日提出的诉讼请求,2022年11月23日,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已就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2)苏05民初20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积水化学的起诉。

根据《民事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作为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未收到人民法院关于积水化学针对涉案专利无效决定存在异议的起诉通知,积水化学未提请上诉,距离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已超过十日,距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的无效宣告已超过三个月,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为生效裁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14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夏超华夏华超李永胜
王苏薇赵井海刘志勇
单英明周青兵邓苏美

审计委员会委员:

单英明赵井海夏华超

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谢小华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夏超华

年 月 日

1-1-3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李锐王嘉宇
项目协办人:
洪卉中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7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邹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8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慕景丽
李科峰
徐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20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英航
孙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估师:
方强陈大海
【已离职】
袁学根
评估机构负责人:
肖力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2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英航
孙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3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英航
孙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4

第十二节 附件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正式实施。公司于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信息披露。该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定期报告的披露、临时报告的披露、应披露的交易、其他重大事件的披露、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责任与处罚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为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将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1-325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及监督程序”之内容。

2、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三)本次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之内容。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权利。

1、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制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年度盈利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1-1-326

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做出情况说明。

公司应当以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4、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1-1-327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上述股份锁定、减持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如适用)。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愿

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1-1-328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股份的数量

1)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1)本人承诺股份减持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

1-1-329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将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本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本人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6)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且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3、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张东海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30

4、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心万泰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企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7)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

1-1-331

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心万泰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愿

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股份的数量

1)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1-1-332

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1)本企业承诺股份减持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企业将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本企业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6)约束措施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且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6、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永胜、王苏薇、周青兵、邓苏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1-1-333

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上述股份锁定、减持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持股高级管理人员、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谢小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

1-1-334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上述股份锁定、减持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

1-1-335

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愿

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1)本人承诺股份减持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将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

1-1-336

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本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本人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5)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且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6)本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9、持股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

1-1-337

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上述股份锁定、减持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0、持股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愿

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1-1-338

1)本人承诺股份减持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将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本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本人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4)约束措施

本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且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11、员工持股平台鼎立鑫、联立星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

1-1-339

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修订或补充。

(6)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2、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范琦、徐春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本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孰晚的时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比亚迪、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吴中高新、天凯汇瑞、创启开盈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孰晚的时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

1-1-34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制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情形时,本公司将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A.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本公司回购股票;(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B.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

第一选择为本公司回购股票,并且本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1-1-341

条件。第二选择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投资款、上市公司分红等。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本公司回购股票后,本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本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后,本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不会致使本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法律程序

A.本公司回购股票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本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回购程序如下:

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实施回购的,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董事承诺,在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之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1-1-342

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票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之方案后,本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在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有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本公司实施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本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在本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本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B.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本公司公告。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方式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增持价格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次发行后从本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本次发行后从本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的50%。

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

1-1-343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a.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d.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C.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本公司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a.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d.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D.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本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4)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A.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344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C.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有),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D.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要约收购等规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其增持公司股票或回购公司股份之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2、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承诺

(1)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人将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1-1-345

(3)本人如未按照公司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规定提出以及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人将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董事会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3)本人如未按照公司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规定提出以及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有),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本次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本公司本次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赔偿责任后依法赔偿投资

1-1-346

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承诺

(1)公司本次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利用在发行人的控制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人被认定为对前述情形负有责任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的全部新股。

(3)如公司本次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公司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赔偿责任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现有业务运营主要面临的风险的应对措施

1)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及生产技术水平,巩固和强化核心竞争力,大力拓展国内市场,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三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公司将继续优化管理流程、建立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计划的平稳实施、有序进行。

(2)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

1-1-347

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3)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积极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5)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6)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分配利润的发放、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后前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7)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1-1-348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发行人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

(4)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的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1-1-349

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和《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因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公司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

(3)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因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350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承诺人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

(3)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因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在此之前,公司有权暂缓发放本人在上述期间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人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

(3)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暂缓发放本人在公司的薪酬,有权暂缓发放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如有),直至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51

5、发行人律师中伦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容诚承诺

因本所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评估机构中水致远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致使本公司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公司保证严格履行公司作出的承诺事项,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352

C.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D.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前,本人承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1-1-353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心万泰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企业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前,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1-1-354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采取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如适用)等措施,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前,本人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适用),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职务变更除外)。

D.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承诺内容见“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六、同业竞争/(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1-355

(九)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受理后至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提出现金分红的方案。

(十)关于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聚心万泰、鼎立鑫、联立星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承诺

(1)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

1-1-356

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5)对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6)本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心万泰承诺

(1)本企业和本企业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和本企业的关联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企业和本企业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本企业和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

1-1-357

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5)对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6)本企业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在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5)对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1-1-358

(6)本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宜,特此承诺如下: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除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极少量非主动投资所带来的间接持股(持股比例合计小于7%)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其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公司的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公众股东除外)不存在证券监督管理相关系统及单位工作人员。

(5)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承诺

具体承诺内容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九、公司员工情况/(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2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和完善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公司依法设立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

1-1-359

围和工作程序。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各委员会的权责和议事规则。此外,公司还聘任了三名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上述人员和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能够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股东大会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股份公司设立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召开13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公司重大制度建设、董事与监事的聘任、关联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二)董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召开24次董事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程》和公司重要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有效履行了职责。

(三)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召开13次监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的财务与经营工作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

1-1-360

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调整董事会成员、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法律等方面的优势。独立董事的履职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并亲自记录或安排其他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同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

1-1-361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以及议事规则等。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名称主任委员其他成员
战略委员会夏超华李永胜、刘志勇
审计委员会单英明赵井海、夏华超
提名委员会赵井海夏超华、刘志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志勇夏超华、单英明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六、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七、备查文件地点、时间

(一)发行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
联系人:谢小华

1-1-362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号1幢
电话:0512-65195580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李锐
电话:010-60838080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