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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
慧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HumanNew Mate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上市目的

慧谷新材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自设立以来,公司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夯实平台型研发体系能力,持续完善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建设,精准响应下游客户在关键材料方面的差异化、国产化及本地化需求,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材料支撑和创新解决方案。同时,募集资金的有效投入将助力公司加快新质产能布局,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培育具有高附加值和技术壁垒的新质生产力。

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将建立更加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综合竞争优势以及持续创造股东与社会价值奠定基础。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多项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形成了权责明晰、决策科学、监督有力、运作高效的治理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保障了各治理主体的规范运作和有序制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规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投入,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智能制

造水平、增强材料研发与工艺创新能力,构建符合绿色制造理念的现代化生产体系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公司在功能性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实现“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发展愿景提供坚实支撑。

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自1999年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高分子功能性材料领域,紧密结合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和关键材料国产化需求路径,持续拓展产品技术边界,实现了从技术突破到产业化落地的跨越式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广泛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实现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展望未来,公司将坚持“功能性树脂+涂层材料”双核心产品线战略,持续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与绿色环保方向协同发展。公司将以自主研发为核心驱动,依托双技术平台不断深化复合功能性材料的开发,持续拓展在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应用深度与广度,推动功能性材料的本土化、绿色化进程,进一步保障产业链自主可控与价值链升级。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将环保理念融入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布局绿色环保型涂层材料的研发与推广,推动制造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与绿色化转型,满足客户对环保性能、产品可靠性与应用效率的综合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绿色制造能力和综合价值创造能力。

慧谷新材将以本次上市为契机,依托“硬科技+强产业”双轮驱动,持续突破功能性材料“卡脖子”技术,打造全球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中国标杆”,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可持续的良好回报。

董事长:
唐 靖

年 月 日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78.38元
发行日期2026年3月2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的总股本63,116,4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6年3月26日

目 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1

一、上市目的 ...... 1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1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 1

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 2

声 明 ...... 3

本次发行概况 ...... 4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一般释义 ...... 10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6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5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33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7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38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8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8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8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4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4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5

三、其他风险 ...... 4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49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9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4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57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 57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 58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2

八、股本情况 ...... 7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 98

十、发行人股权激励相关安排 ...... 109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115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119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19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 139

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69

四、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74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 178

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 199

七、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及处理措施 ...... 207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20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0

一、财务报表 ...... 210

二、财务会计信息 ...... 219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22

四、非经常性损益 ...... 258

五、税项 ...... 259

六、分部信息 ...... 262

七、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262

八、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 264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66

十、资产质量分析 ...... 300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29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343

十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的基本情况 ...... 344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44

十五、审计报告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 345

十六、盈利预测 ...... 34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4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安排及影响 ...... 348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50

三、业务发展规划 ...... 354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57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357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357

三、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60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360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360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 362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363

八、关联交易情况 ...... 367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75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375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 375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379

四、未盈利企业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 37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0

一、重大合同 ...... 380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82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 382

第十一节 声明 ...... 384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4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5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387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88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 389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 390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91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92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93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 394

验资机构声明 ...... 395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96

第十二节 附件 ...... 397

一、备查文件 ...... 397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 397

三、招股说明书其他附件 ...... 398附件一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99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 399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 399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400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401

一、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 401

二、关于持有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404

三、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412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415

五、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 417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418

七、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420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 422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427

十、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 429

十一、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431

十二、关于上市后前三年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435

十三、关于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及注册程序的承诺 ...... 436

十四、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437附件三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439

一、股东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439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439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440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440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441

附件四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442

附件五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44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4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443

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下列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母公司、慧谷新材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上下文也可指慧谷有限

慧谷有限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本次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本招股说明书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尚能德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易上投资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慧广宏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诚莱贸易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投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穗开艾科广州穗开艾科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丰全嘉兴丰全医疗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德工贸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
金诚莱科技广州金诚莱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慧谷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慧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功能材料广州慧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慧谷工程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慧谷香港慧谷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NGKONG HUIGU TECHNOLOGY LIMITED;登记注册名称为“香港慧穀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慧谷珠海慧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鹏跃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钢研所广东省钢铁研究所
广州恒辉广州恒辉材料有限公司
新莱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广州新莱福磁电有限公司
金南磁性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宣伟The Sherwin-Williams Company及其下属公司
PPGPPG Industries, Inc.及其下属公司
阿克苏诺贝尔Akzo Nobel N.V及其下属公司
杜邦DuPont de Nemours, Inc.及其下属公司
立邦立邦集团(Nippon Paint)及其下属公司
帕卡濑精日本帕卡濑精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日本信越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日本昭和昭和电工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德国汉高Henkel AG & Company KGaA及其下属公司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山西同天翔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洛阳龙鼎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
厦门保沣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金誉股份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联股份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奥瑞金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东阳光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厦门厦顺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聚飞光电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兆驰光电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美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海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海信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大金大金工业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松下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三菱日本三菱集团(Mitsubishi Group)及其下属公司
特灵科技Trane Technologies PLC及其下属公司
奥克斯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长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雪花啤酒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王老吉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燕京啤酒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加多宝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银鹭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露露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百胜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创新航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瑞浦兰钧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国轩高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LG韩国LG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因湃电池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远景动力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欣旺达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融捷能源广州融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三星韩国三星集团(SAMSUNG)及其下属公司
艾迈斯欧司朗ams-OSRAM AG及其下属公司
飞利浦飞利浦集团(Philips)及其下属公司
TCLTCL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等
创维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首尔半导体Seoul Semiconductor Co., Ltd.及其下属公司
公牛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小米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三木化工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等
国都化工KUKDO Chemical Co., Ltd.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等
陶氏化学Dow Inc.及其下属公司
沙利文研究Frost&Sullivan,一家国际化市场研究、出版和培训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并将在上市后适用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境内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律师、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融兴华评估师、评估师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最近一年2024年度
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释义

功能性树脂涂层材料中的主要成膜物质,负责形成连续的薄膜并赋予涂层特定功能(如耐腐蚀、耐磨、导电等),是涂层材料的核心组成部分
涂层材料一种以水或有机溶剂作为溶剂或分散介质的材料,其成膜物质主要是水溶性树脂或溶剂型树脂,涂覆于各类基材表面,改变基材表面状态,赋予基材各种特殊性能,如耐腐蚀性、导电性、亲水性、耐磨性等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一种用于空调换热器翅片表面处理的功能性材料,能够显著提升换热效率,同时具备耐腐蚀、亲水、耐热、抗菌、高附着和易成型等特性,广泛应用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一种用于金属包装内外表面处理的功能性材料,在包装基材上形成一层坚固、耐用的涂层,为金属包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耐酸、耐碱、耐硫等阻隔性能
集流体涂层材料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或其他电化学装置中的功能性材料,主要作用是实现电流的高效集流与传导,同时降低界面电阻,提高电池的循环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LED封装材料在LED封装过程中,用于保护LED芯片、提升光提取效率的关键材料,通常具有优异的透光性、电绝缘性、热导性及耐候性等特性
固晶胶一种用于半导体封装过程中的粘接材料,主要用于将半导体芯片固定在引线架或基板上,要求具备高粘接强度、优异的热稳定性和电性能,广泛应用于功率器件和集成电路封装领域
换热器又称热交换器,是一种在不同温度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流体间实现物料之间热量传递的设备,使热量由温度较高的流体传递给温度较低的流体,从而达到调节流体温度的目的
集流体汇集电流的结构或零件,在锂离子电池中主要指金属箔(如铜箔、铝箔),作为正负极活性物质的载体,起到支撑和导电的作用
LED发光二极管,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在照明、显示等领域应用广泛
Mini LED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晶粒尺寸约在100微米左右的LED芯片,将LED芯片阵列化后可以作为显示屏、手机和电视的背光,具有高对比度、高亮度、高动态范围、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Micro LED微型发光二极管,指由微小LED作为像素组成的高密度集成的LED阵列。
阵列中的像素点距通常在50微米以下,通过巨量转移和微封装技术将Micro LED芯片连接到驱动基板上进而实现有源寻址的显示技术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
背光

为LCD提供背部光源的发光组件,是一种能把点光源或线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漫反射使之成为面光源的发光组件

LED直显LED器件单独作为像素单元,直接发光、独立成像显示的技术,与作为液晶显示器背光源的间接显示技术相区分
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有机发光二极平板显示技术,是指有机半导体材料和发光材料在电场驱动下,通过载流子注入和复合导致发光的现象,对比LED其材料为有机物;另外,相比LCD显示器需要背光源,OLED显示为自发光
UV涂层材料紫外光固化材料,利用紫外光的能量引发涂层材料中的低分子预聚物及作为稀释剂的单体分子之间的聚合及交联反应,得到硬化涂膜
有机硅树脂一类由硅氧键构成主链骨架、侧基连接有机基团的交联型半无机聚合物材料,具备耐热、耐候、电气绝缘及化学稳定等特性,使其在绝缘和防腐领域应用广泛
聚氨酯树脂一类以重复氨基甲酸酯基团为主链特征的高分子聚合物,由多异氰酸酯与多元醇通过加聚反应合成,具有高弹性、耐磨性、抗疲劳、耐油、耐老化等特点,广泛应用于纺织、建筑、航空、船舶、交通、医药、电子等领域
聚酯树脂一类以重复酯基为主链特征的高分子聚合物,根据饱和度可分为饱和聚酯与不饱和聚酯两大类,其结构可设计性强,通过原料选择和改性实现性能定制化,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
丙烯酸树脂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及其衍生物聚合物的总称,按成膜特性分为热塑性丙烯酸树脂和热固性丙烯酸树脂两类,在汽车、电器、机械、建筑等领域应用广泛
环氧树脂一种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高分子化合物,是环氧氯丙烷与双酚A或多元醇的缩聚产物,具有力学性能高,内聚力强、分子结构致密,粘接性能优异,固化收缩率小,绝缘性好,防腐性好,稳定性好,耐热性好等特点
氨基树脂一类由含氨基化合物与甲醛及醇类经缩聚和醚化反应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涂层材料、胶黏剂、塑料、织物处理、造纸等领域,能够显著提升涂层硬度、耐候性等性能
酚醛树脂由酚类与醛类经缩聚反应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具有优异的耐热性、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被广泛应用于塑料制品、涂层材料、胶黏剂、隔热材料、耐火材料及电子封装等领域
VOC挥发性有机物,在标准状态下具有较高饱和蒸气压、低沸点、小分子量,且在常温下易于挥发的有机化合物;这种物质是大气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常用VOC或VOCs来表示,而总挥发性有机物则用TVOC来代表
TPSiV热塑性硫化硅橡胶,通过动态硫化技术,将硫化硅橡胶颗粒均匀分散在热塑性基材上形成的一种热塑性弹性体合金
固含量乳液或涂层材料在规定条件下烘干后剩余部分占总量的质量百分数
流平度涂层材料涂覆后在基材表面的平整度和完好程度
亲水性物质表面易于被水润湿的性质,即该物质对水有较大的亲和力
挥发性液态物质转化为气态的难易程度
耐候性

材料在户外自然环境中长期暴露时,抵抗光照、温度、湿度、雨水、氧气等气候因素引起的性能劣化的能力

达因值表面张力系数,是力的单位,1达因等于1×10-5牛;表面张力系数常用评估于液体在固体表面浸润情况
内应力当外部荷载去掉以后,仍残存在物体内部的应力;它是由于材料内部宏观或微观的组织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而产生的
剥离强度粘贴在一起的材料,从接触面进行单位宽度剥离时所需要的最大力
倍率性能电池在规定时间内释放额定容量所需电流的倍数,高倍率性能指电池在大电流下仍能保持较高放电容量
焦耳热效应电流通过导体时因电阻作用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现象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部分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和81,690.5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56%、38.51%和40.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和14,171.26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00.70万元和10,707.3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0.42%和48.48%。报告期内,受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增长、行业需求增加、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规模呈增长趋势。其中,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集流体涂层材料和光电涂层材料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22年度的11.28%增加至2024年度的16.57%,2025年上半年继续增加至18.79%。

公司经营业绩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在需求端,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密切相关;在价格端,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各细分领域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此外,公司经营业绩也受新产品产业化进展、新兴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等的影响。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景气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升等风险,或公司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利,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直接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82.14%、80.55%、83.23%和83.47%。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营业成本、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树脂、溶剂等,原材料价格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基础化工工厂停工、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风电行业景气度达到历史高点强烈刺激环氧树脂需求等特殊因素影响,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溶剂以及丙烯酸、有机硅、环氧等单体和树脂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此后,随着原油价格回落、化工产品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及原有产能恢复,上述原材料价格自2022年下半年起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可比类别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分别上升5.00%和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2.46个百分点和4.92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回升,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公司盈利

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呈下降趋势。为响应产业链降本诉求、有效维护客户关系,在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工艺改进、扩大生产规模、加强供应链管控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根据客户诉求及市场竞争情况亦同步下调。其中,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业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KG

业务类别2025年上半年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家电8.508.939.159.64
包装19.3620.6522.2623.71
新能源15.4017.1619.3524.11
电子97.8683.0393.9076.35

注:电子材料业务的单价计算时剔除其防护材料加工业务。

上述业务板块中,除电子材料业务外,其他主要业务板块的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下降。其中,家电业务的销售单价随原材料价格下降、销售规模增长而有所下降;包装业务的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在新能源业务中,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进口材料逐步退出国内市场以及新能源全产业链持续降本等趋势,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继续下降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分别下降5.00%和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3.12个百分点和6.59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若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未来因客户降本诉求提升、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4、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设立以来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开展产品迭代和创新。近年来,公司依托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产品,逐步切入新能源、LED芯片封装、数码喷

印等新兴产业,并围绕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动汽车用换热器等新能源应用领域,Mini LED和Micro LED等新型显示领域,基站和数据机房换热器等新型数字化应用领域等开展技术储备。如公司技术和产品储备的产业化不及预期、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出现替代技术路线、行业内竞争程度加剧,将影响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水平。

5、主要客户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下游需求减少、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压力,具体体现在部分客户回款周期、产品价格等方面。如果未来全球贸易形势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且公司不能持续开发新客户、新市场,则主要客户业绩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6、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事故,将面临部分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政策的全面实施阶段,国家环保政策将日趋完善,在产业政策上鼓励涂层材料行业发展水性、无溶剂型环保涂层材料,对生产过程和下游涂覆的环境友好程度提出更高要求。未来如果国家针对树脂和涂层材料等产品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对VOCs、溶剂构成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加大环保投入、调整产品配方、优化产品结构;如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要求,则可能出现被环保处罚的风险,上述变化均可能导致增加生产和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7、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372.67万元、23,848.68万元、28,872.89万元和29,005.7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8.02%、20.93%、22.93%和

21.23%;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0,252.75万元、21,052.09万元、20,373.79万元和27,241.5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9.87%、18.47%、16.18%

和19.94%。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公司未能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实施严格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坏账、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以及营运资金和现金流紧张,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公司、股东、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

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关于上市后前三年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十二、关于上市后前三年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的相关承诺。

(三)滚存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日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会计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及下一报告期业绩情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重大变化。

2、2025年度经审阅财务数据及经营状况

本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0A000097号),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47,668.01125,893.5217.30%
负债总额28,896.6424,994.111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8,771.36100,899.4117.71%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7,668.0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30%,负债总额为28,896.6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5.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8,771.3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71%,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盈利积累。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总体稳定、资产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异常变化。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98,518.3581,690.5420.60%
营业总成本54,246.4448,459.8511.94%
营业利润23,728.3816,477.7144.00%
利润总额23,701.1016,463.7443.96%
净利润20,678.6414,578.664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78.6414,578.664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488.1214,171.2644.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11.9215,375.0920.40%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8,51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8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58%。整体来看,2025年,公司家电、包装业务稳健经营,新能源、电子及航空航天涂层材料等业务快速增长,公司业绩呈现上升趋势,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20.40%,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未发生重大异常变化。

2025年度以及2024年同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明细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4.4029.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54.74338.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98.3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6621.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9-6.7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26.31481.0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5.7973.6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0.52407.4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90.52407.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88.1214,171.26

3、2026年1-3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考虑公司预计期间的订单执行、市场需求情况以及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公司对2026年1-3月经营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预计)2025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4,500.00-29,000.0023,877.512.61%-21.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0.00-7,000.005,670.715.81%-23.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8.00-6,988.005,678.285.45%-23.07%

公司预计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1%至21.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45%至23.07%,收入及利润规模预计同步增长。

上述2026年一季度预计经营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4,733.73万元法定代表人唐靖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创业大道1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靖
行业分类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如有)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复核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证投持有公司147.5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3.12%。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
比例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63,116,400股
每股发行价格78.38元
发行市盈率34.9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2.88元(按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2.99元(按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4.99元(按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2.25元(按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2.24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如有)
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立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123,676.59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12,514.2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
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1,162.32万元,包括: 1、保荐及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8,162.65万元,保荐承销费率为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56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用:90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1.32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2.35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703,036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46%;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日期2026年3月1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6年3月16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6年3月19日
申购日期2026年3月20日
缴款日期2026年3月2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366,86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63,829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确定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协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且不参与本次网上与网下发行。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计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574,12644,999,995.8812
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8,91010,103,965.8012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1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2号员工资管计划”)。

(1)慧谷1号员工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1月6日

备案日期:2026年1月12日

产品编码:SBNG28

募集资金规模:4,500.00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4,500.0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慧谷1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劳动关系所属单位资管计划认购金额(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人员类别
1唐靖董事长、总经理慧谷新材2,000.0044.44%高级管理人员
2陈广祥高级项目经理慧谷新材600.0013.33%核心员工
3陈兴耀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慧谷新材450.0010.00%高级管理人员
4郑海庭合成事业部副总经理慧谷新材420.009.33%核心员工
5唐栗人总经理助理慧谷新材300.006.67%核心员工
6苏东高级销售工程师慧谷新材230.005.11%核心员工
7黄艳轶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慧谷新材100.002.22%核心员工
8李岱泽高级办公室主任慧谷新材100.002.22%核心员工
9李思琦财务总监慧谷新材100.002.22%高级管理人员
10吴翠屏采购经理慧谷新材100.002.22%核心员工
11张玉娟资深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100.002.22%核心员工
合计4,500.00100.00%

(2)慧谷2号员工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2026年1月6日备案日期:2026年1月14日产品编码:SBNG29募集资金规模:1,263.00万元认购资金上限:1,010.40万元管理人: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慧谷2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劳动关系所属单位资管计划认购金额(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人员类别
1唐靖董事长、总经理慧谷新材700.0055.42%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位劳动关系所属单位资管计划认购金额(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人员类别
2朱经纬资深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100.007.92%核心员工
3杨仕海研发副经理慧谷新材66.005.23%核心员工
4杨海朋董事会秘书慧谷新材64.005.07%高级管理人员
5朱明晶资深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60.004.75%核心员工
6李来兴资深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50.003.96%核心员工
7孙伟高级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50.003.96%核心员工
8刘华东采购副经理慧谷新材48.003.80%核心员工
9卢耀柏资深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45.003.56%核心员工
10高辉高级研发工程师慧谷新材40.003.17%核心员工
11庞勇开发区基地总经理慧谷新材40.003.17%核心员工
合计1,263.00100.0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构筑起核心竞争壁垒。公司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双技术平台的整合协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关键材料需求图谱,成功开发具备光学调控、导电导热、力学增强、防腐耐候等多元特性的涂层材料体系,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

图 公司1+1+N产业布局体系

公司从分子结构的材料设计出发,具备了有机硅、聚氨酯、聚酯、丙烯酸和环氧等多元材料体系的精准分子结构设计与可控合成技术,搭建了功能性树脂技术平台,实现了大部分功能性树脂自供。根据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选择恰当的树脂体系,依托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复配为涂层材料,产品在满足具体功能性要求的同时具备良好的涂覆性能,解决了下游客户的关键材料需求。

图 公司业务体系的关键节点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社会、行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产品应用领域的国内产业链起步阶段即开始切入,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与客户和设备厂商协同、共同优化下游客户的涂覆工艺,提供了适合国内产业链的高效且低成本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打破了外资企业的垄断局面,提高了国内产业链的制造能力,推动了国内先进制造业“强链补链”,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系统性材料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体系涵盖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类别。功能性树脂是功能性涂层材料的关键材料,决定了功能性涂层材料的基础性能,其设计和放大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门槛。功能性涂层材料涂覆于基材表面,赋予基材特定功能,广泛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功能性涂层材料。

公司高度重视功能性树脂合成技术的独立研发,确保其技术的自主可控。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功能性树脂合成技术的攻关,具备了复杂结构树脂材料的合成能力,实现了关键材料的独立自主供应,既推动涂层材料实现复合功能,也提高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灵活适配性。

公司产品覆盖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等多谱系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各应用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大类产品名称主要应用领域产品功能主要直接客户和下游客户
1家电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空调换热器换热翅片铝箔

为换热器提供高亲水性、高耐腐蚀性,有利于提升排水效率、减少换热器体积、节能降耗,同时可兼具自润滑、抗菌防霉等特殊功能,延长空调使用寿命

直接客户:鼎胜新材、金誉股份、美的、格力等 下游客户: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大金等
2包装金属包装涂层材料两片或三片易拉罐的罐盖或罐身为金属包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耐酸、耐碱、耐硫等阻隔性能直接客户:厦门保沣、英联股份、奥瑞金等 下游客户: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等
3新能源集流体涂层材料动力和储能锂电池正极集流体等为集流体提供高附着力、高导电性、高剥离强度,以及耐溶剂性和电化学稳定性,从而提高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直接客户:鼎胜新材、东阳光、厦门厦顺等 下游客户: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LG等
4电子光电涂层材料照明、显示和背光透光和芯片防护,兼顾耐硫耐热与高低温性能直接客户:聚飞光电、兆驰光电、京东方、TCL等 下游客户:三星、艾迈斯欧司朗、飞利浦、TCL等

(三)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单体、树脂和溶剂,其中,单体为各类树脂合成的原料,主要用于合成功能性树脂;公司以自产树脂为主,并与外采树脂共同满足涂层材料复配的树脂原料需求,并在功能性树脂合成和涂层材料复配阶段加入溶剂等以调整固含量、流平度等性能参数。公司具体原材料种类如下所示:

原材料类别具体采购内容
单体丙烯酸单体、聚氨酯单体、有机硅单体、聚酯单体、环氧单体等
树脂环氧树脂、氨基树脂、聚酯树脂、酚醛树脂、丙烯酸树脂、有机硅树脂、聚氨酯树脂等
溶剂醇醚类、醇醚酯类、芳烃类等
其他助剂、颜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产品主要包括丙烯酸单体、聚氨酯单体、环氧树脂、氨基树脂、聚酯树脂、溶剂等。公司主要与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化工原材料头部生产厂商进行合作,也向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海上星贸易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等大型化工原料贸易商采购多种化工原材料。公司采购情况详见“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四)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根据销售预测及订单确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需求向仓库提取生产所需材料安排生产;同时为了确保供应稳定以及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司也会结合客户需求及市场行情预测,对需求较高的常规通用产品适当备货。

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高,采用MES制造执行系统、DCS生产自动化系统,控制物料投入和监控反应过程,从而实现对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管控;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生产订单生成、车间物料领取、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入库,保障产品持续高效交付。

(五)销售情况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因部分客户采取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公司少量产品存在以寄售模式进行销售的情形;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仓库,定期根据客户的实际使用数量进行对账和结算。为满足下游客户对电子产品防护材料加工的时效性、稳定性、可靠性等要求,公司防护材料加工业务存在驻场加工情况;公司在客户工厂内安置机器设备并派驻加工人员提供服务,定期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对账和结算。

公司通过参加行业技术研讨会、行业展会、客户拜访及现有客户推荐等方式,拓展下游各应用领域市场。公司主动开发维护下游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领域的优质客

户,提供功能性材料的国产化系统解决方案;同时结合客户转型升级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提供产品升级迭代方案。在客户开发阶段,销售部门推动客户试样评估及小批量导入,通过客户验证程序后实现批量供货,并逐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销售情况详见“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六)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竞争地位

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4年全球涂层材料市场规模约为14,581.9亿元,全球涂层材料市场主要集中在亚太、欧洲、北美。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美国《涂料世界》(Coatings World)杂志的评选,2024年全球涂层材料公司销售前十名均为外资企业;宣伟(美国)、PPG(美国)、阿克苏诺贝尔(荷兰)分别以184亿美元、182亿美元、116亿美元的涂层材料销售额位居全球前三名。

我国涂层材料市场现阶段处于成长期,整体呈现“大行业、小企业”的竞争格局。我国涂层材料行业包含外资品牌和本土品牌,行业梯队层次较为明显,外资企业因在高端涂层材料领域更具优势,市场竞争力更强;本土品牌虽然数量较多,但中低端产品同质化严重,目前尚无大型平台化的龙头公司。本土品牌在建筑涂层材料市场实现了对外资的替代,但在工业涂层材料领域,国产替代仍任重道远。

依托《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等产业政策支持和国内工业创新能力的持续升级,本土企业近年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进口替代,大力布局外资企业垄断的涂层材料领域。此外,国内企业在家电、新能源、电子等产业已经或正在建立起全球竞争优势,上述产业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进口替代也推动了本土涂层材料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在细分市场与外资品牌直接竞争。

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和电子领域的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产品种类多样,应用范围广泛。公司各主要产品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均已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说明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是?否?不适用不适用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是?否?不适用公司2022年至2025年1-6月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81,690.54万元。
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是?否?不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表,慧谷新材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关于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要求。

(二)公司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具体说明

1、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

(1)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界定的负面清单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

因此,公司行业分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所

规定的创业板负面清单。

(2)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鼓励产业

公司主要产品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匹配情况如下:

产品小类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3.3.7.1涂料制造下2641*“涂料制造”之“高性能抗老化涂料”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4.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有色领域下 “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之“表面防腐蚀涂层技术”-
集流体涂层材料3.3.9.1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下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3.6.4.4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制造下2641*“涂料制造”之“其他纳米涂料”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4.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光电涂层材料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高端LED封装材料”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7.专用化学品:低VOCs含量胶粘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8.硅材料: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及杂化材料的开发与生产-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8.高性能树脂 23.电子级化学品

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

版)》等产业目录的鼓励方向。

2、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坚持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的创新投入

1)研发支出投入: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6%、7.05%、6.72%和6.49%。

2)研发人才梯队: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拥有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27.28%。

3)研发场地:公司拥有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合成实验室、家电涂层材料开发实验室、包装材料开发实验室、电子材料开发实验室、新能源材料开发实验室、研发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发实验室,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公司的创新产出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拥有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项(包括2项美国发明专利和2项日本发明专利),公司主要产品均基于自主研发成果构建,核心专利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

(3)公司的创新认可

1)标准制定情况: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参与制定了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9项团体标准,4项市级科技成果。

2)市场地位:公司主要产品经过约2至6年较长时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调整,以及大量研发投入后实现量产,并在量产后持续迭代,从而与外资头部企业直接竞争,实现国产化替代。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

3)奖项或资质认定:公司近年来获得了多项产品或技术研发相关荣誉,主要如下:

序号名称取得时间颁布机构
1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清远慧谷)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3空调换热器用石墨烯改性防腐涂层制备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2024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4年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4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2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水性无铝高光转移涂层材料、自润滑节油型亲水涂层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2022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0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0超高耐热半导体封装材料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2019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

水性高耐候铝型材涂层材料、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环保型水性电子白板涂层材料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2018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公司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功能性涂层材料需求国,但中国市场长期为外资公司主导,迄今为止尚无中国公司进入世界前十名。以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为代表的外资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已经形成完整产品线布局,占据全球和中国市场主导地位,并且在中高端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形成了显著竞争优势。中国本土公司目前尚无大型平台化的涂层材料龙头公司,特别是在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国产替代仍需持续推进。公司自设立以来,多次实现技术突破,解决了合成反应及分离纯化、抗菌丙烯酸涂层加工、水性树脂材料等行业关键技术难题,于2000年、2005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了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产业化,在多个领域建立起完整的国产替代体系。

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沿革、发展沿革及未来规划

4、公司的成长性及其表征

公司通过在材料的分子结构设计和化学合成领域的技术积淀具备了持续创新能力,从而打造了功能性材料矩阵,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新兴产业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撑,实现了家电和包装领域涂层材料的持续迭代,以及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新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快速增长。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81,690.54万元和49,600.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14,171.26万元和10,687.65万元,盈利规模逐年增长。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136,628.59125,893.52113,959.02101,93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08,304.67100,899.4187,881.0571,446.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29%12.18%15.59%18.16%
营业收入(万元)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净利润(万元)10,707.3514,578.6610,563.132,59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0,707.3514,578.6610,856.303,009.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87.6514,171.269,601.142,683.66
项目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2.262.992.0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2.262.992.0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6%15.01%12.56%3.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104.3115,375.0910,164.283,144.06
现金分红(万元)3,455.621,514.791,500.001,75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49%6.72%7.05%7.26%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面临的国家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内容、业务模式和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核心业务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不利变化。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选择的创业板上市标准为第(一)项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公司2023年、2024年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856.30万元和14,578.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601.14万元和14,171.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最近一年不低于6,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42,102.9040,500.00
2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0,160.6120,000.00
3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660.804,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91,924.319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规划

1、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

公司未来将通过完善组织模式、增加研发投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建设。在组织模式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中心和各个产品事业部的协同效能,提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个技术平台的研发协作能力。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建立研发信息化管理系统,并通过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华东区域吸引研发人才、开展研发活动。

此外,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高清远慧谷的基础研发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工艺开发与放大生产的流程衔接和工作效率。

2、顺应涂层材料绿色环保趋势

《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等产业政策进一步引

导涂层材料行业的绿色环保转型。公司将重点加大绿色环保型涂层材料的研发投入力度,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化、减塑、低(无)VOCs的解决方案,推动社会可持续绿色发展。

3、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入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SRM供应商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产品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运营的精益化管理水平。此外,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改善公司广州生产基地的智能化制造水平。

4、加大市场开发和营销力度

公司将持续巩固与下游细分领域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基础,着力构建深度战略关系。此外,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持续延展,公司将系统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销售团队专业水平,补强细分市场的客户服务网络,提升品牌影响力,有效保障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转化效率。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和81,690.5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56%、38.51%和40.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和14,171.26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00.70万元和10,707.3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0.42%和48.48%。报告期内,受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增长、行业需求增加、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规模呈增长趋势。其中,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集流体涂层材料和光电涂层材料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22年度的11.28%增加至2024年度的16.57%,2025年上半年继续增加至18.79%。

公司经营业绩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在需求端,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密切相关;在价格端,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各细分领域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此外,公司经营业绩也受新产品产业化进展、新兴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等的影响。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景气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升等风险,或公司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利,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二)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呈下降趋势。为响应产业链降本诉求、有效维护客户关系,在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工艺改进、扩大生产规模、加强供应链管控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根据客户诉求及市场竞争情况亦同步下调。其中,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业务

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KG

业务类别2025年上半年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家电8.508.939.159.64
包装19.3620.6522.2623.71
新能源15.4017.1619.3524.11
电子97.8683.0393.9076.35

注:电子材料业务的单价计算时剔除其防护材料加工业务。

上述业务板块中,除电子材料业务外,其他主要业务板块的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下降。其中,家电业务的销售单价随原材料价格下降、销售规模增长而有所下降;包装业务的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在新能源业务中,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进口材料逐步退出国内市场以及新能源全产业链持续降本等趋势,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继续下降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分别下降5.00%和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3.12个百分点和6.59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若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未来因客户降本诉求提升、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三)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设立以来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开展产品迭代和创新。近年来,公司依托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产品,逐步切入新能源、LED芯片封装、数码喷印等新兴产业,并围绕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动汽车用换热器等新能源应用领域,Mini LED和Micro LED等新型显示领域,基站和数据机房换热器等新型数字化应用领域等开展技术储备。

如公司技术和产品储备的产业化不及预期、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出现替代技术路线、行业内竞争程度加剧,将影响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水平。

(四)主要客户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下游需求减少、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压力,具体体现在部分客户回款周期、产品价格等方面。如果未来全球贸易形势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且公司不能持续开发新客户、新市场,则主要客户业绩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进行了20余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搭建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以实现特定功能的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技术平台涉及到含有分子材料特性的数据库;且树脂合成和涂层材料复配涉及到材料配方(如材料投入比例和投入顺序)和工艺(如反应温度和压力)。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配方或工艺泄密,将对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事故,将面临部分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政策的全面实施阶段,国家环保政策将日趋完善,在产业政策上鼓励涂层材料行业发展水性、无溶剂型环保涂层材料,对生产过程和下游涂覆的环境友好程度提出更高要求。未来如果国家针对树脂和涂层材料等产品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对VOCs、溶剂构成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加大环保投入、调整产品配方、优化产品结构;如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要求,则可能出现被环保处罚的风险,上述变化均可能导致增加生产和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七)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名,均为公司现有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主要参与人。若因上述人员或其他关键研发工程师离职导致研发人员流失,可能导致公司在研技术暂停或终止开发,影响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进度,对公司在

研技术、储备产品的研发进度以及现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八)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鼎胜新材、厦门保沣、金誉股份、东阳光等。报告期内,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出货量快速增加,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的销售规模呈增长趋势,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43.65%、45.72%、46.53%和48.19%,逐年提高。公司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和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客户主要为铝加工企业,该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此外,公司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主要客户亦存在重合情况,其中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主要客户共3家,直接客户数量较少。因此,公司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业务布局调整等原因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主要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372.67万元、23,848.68万元、28,872.89万元和29,005.7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8.02%、20.93%、22.93%和

21.23%;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0,252.75万元、21,052.09万元、20,373.79万元和27,241.5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9.87%、18.47%、16.18%和19.94%。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公司未能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实施严格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坏账、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以及营运资金和现金流紧张,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十)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12,282.99万元、10,237.60万元、9,655.82万元和11,792.96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700.46万元、1,489.32万元、1,075.11万元和1,104.73万元。如果未来出现生产成本增加、客户需求变更、履约期限延长等因素,或出现大额退换货、

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订单无法继续履约、产品价格下降等情况,可能导致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涂层材料的质量影响客户在铝箔等基材上涂覆的质量稳定性。如涂层材料不能与基材和客户的涂覆工艺良好适配,可能导致基材报废、影响客户涂覆效率等,造成直接客户的退换货、质量索赔和直接经济损失。此外,涂层材料的功能性要求多样,其功能性和质量稳定性对终端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终端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或性能不达标,公司将面临被客户索赔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市场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均已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公司或子公司报告期内还享有其他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40%、12.99%、13.27%和13.19%。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上调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将会增加公司的所得税成本,并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65.81万元、468.68万元、437.00万元和83.1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52%、4.03%、2.65%和0.68%。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政府补助的条件,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持续取得相关政府补助或者政府补助金额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直接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82.14%、80.55%、83.23%和83.47%。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营业成本、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树脂、溶剂等,原材料价格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基础化工工厂停工、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风电行业景气度达到历史高点强烈刺激环氧树脂需求等特殊因素影响,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溶剂以及丙烯酸、有机硅、环氧等单体和树脂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此后,随着原油价格回落、化工产品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及原有产能恢复,上述原材料价格自2022年下半年起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可比类别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分别上升5.00%和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2.46个百分点和4.92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回升,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二)主要产品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应用领域,上述行业的市场需求呈增长趋势,应用场景也不断拓展。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如未来行业新进入者增加,

行业整体产能增长明显高于下游需求,或下游客户基于降本诉求而降低了对功能性材料的性能要求,将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对公司市场份额、盈利水平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三)贸易和关税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79.18万元、1,701.52万元、2,839.67万元和1,925.74万元,占比分别为1.19%、2.38%、3.50%和3.91%,占比较小;且公司不存在直接对美国客户的销售,亦不存在对美国供应商的直接采购。但由于全球经济和供应链已深度绑定,公司原材料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公司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如空调、金属包装、新能源电池、LED器件、数码喷印产品等存在一定规模的出口,如未来关税政策持续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扰动全球供应链,为全球及国内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需求量减少,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兴应用领域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磷酸铁锂正极集流体等,终端应用场景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公司光电涂层材料可用于Mini LED封装。

在新能源领域,磷酸铁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主要技术路线,但受制于能量密度、客户偏好等原因,在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仍存在三元锂电池、固态电池等技术路线。如果磷酸铁锂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和渗透率下降,可能对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市场空间和收入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在显示技术领域,与LCD和OLED技术相比,Mini/Micro LED在亮度、对比度、寿命、反应时间、运行温度、功耗以及可视角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Mini/MicroLED尚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具有显示模组生产成本较高、良率较低,以及终端产品销售价格较高等特点。在LED直显、LCD和OLED等多种技术路线并存的市场环境中,如Mini/Micro LED的成本下降、良率提升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则可能面临市场渗透率及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光电涂层材料的市场空间和收入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产能扩张,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产能将分别增加5万吨和8万吨,其中新增涂层材料产能用于对外销售,新增功能性树脂主要用于配套涂层材料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产能增幅较大,特别是在新能源领域涂层材料的新增产能较多,占8万吨新增涂层材料产能的61.25%。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涉及的产品如金属包装领域涂层材料、新能源领域涂层材料、电子领域涂层材料,同行业企业亦在实施扩产规划,对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迭代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但如果公司市场拓展不力、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或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将不能得到充分消化,长期资产投资将为公司带来大额的资本支出以及折旧摊销费用,降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率。

(二)发行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发行对象人数不足,以及其他触发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和投资信心、股票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脱离其实际价值而产生波动,存在投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Human New Mate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47,337,300.00元
法定代表人:唐靖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1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电话:020-32222636
传 真:020-32222928-6026
互联网址:http://www.humanchem.com
电子邮箱:zhengquan2023@humanchem.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杨海朋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联系方式:020-32222636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的简要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序号变动设立/出资情况
11999年10月,慧谷有限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金德工贸认缴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00%;唐靖认缴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00%;金诚莱科技认缴7.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00%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序号变动设立/出资情况
12023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000.00万股慧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数,按原股东持股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1,000万股,整体变更登记
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序号变动变化情况
12023年12月,慧谷新材增资。股本1,033.00万股中证投向慧谷新材投资3,63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33.00万元
22023年12月,慧谷新材增资。股本4,617.51万股慧谷新材以总股本1,033.00万股为基数,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股本溢价投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617.51万元
32023年12月,慧谷新材增资。股本4,733.73万股穗开艾科向慧谷新材投资1,980.00万元,嘉兴丰全向慧谷新材投资88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733.73万元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1999年8月20日,金德工贸、唐靖和金诚莱科技共同签署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章程,共同设立慧谷有限,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1999年9月8日,广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信[验]字(1999)第266号”《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9年9月8日止,慧谷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资金50万元。2025年5月30日,致同出具“致同专字(2025)第440A014703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

1999年10月1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慧谷有限的设立。

慧谷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金德工贸30.0060.00%
2唐靖12.5025.00%
3金诚莱科技7.5015.00%
合计50.00100.00%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慧谷新材由慧谷有限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2023年10月30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审字(2023)第440B02753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8月31日,慧谷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40,669,402.74元。

2023年11月1日,国融兴华评估师出具“国融兴华评估字[2023]第620045号”《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8月31日,慧谷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1,030,028,619.25元。

2023年11月2日,慧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慧谷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23年11月17日,慧谷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慧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慧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折股方案为: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慧谷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大约1:0.0135013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730,669,402.74元作为股本溢价全部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起人以各自在慧谷有限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2023年11月17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528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11月17日,各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慧谷有限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作价740,669,402.74元折股投入,其中10,000,000.00元折合为慧谷新材的股本,股本共计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023年11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67181115941的《营业执照》。慧谷新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尚能德325.0032.50%
2易上投资300.0030.00%
3慧广宏175.0017.50%
4唐靖125.0012.50%
5金诚莱贸易75.007.50%
合计1,0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尚能德325.0032.50%
2易上投资300.0030.00%
3慧广宏175.0017.50%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唐靖125.0012.50%
5金诚莱贸易75.007.50%
合计1,000.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23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23年11月28日,慧谷新材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033万元,中证投以11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的33万股股份,合计认购价格为3,630万元。

2023年11月29日,慧谷新材、唐靖与中证投签订《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了上述增资事项。

2023年12月18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592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11月30日,慧谷新材已收到中证投缴纳的出资额合计3,630.00万元,其中股本33.00万元,资本公积3,597.00万元。中证投全部以货币出资。

2023年12月14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慧谷新材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尚能德325.0031.46%
2易上投资300.0029.04%
3慧广宏175.0016.94%
4唐靖125.0012.10%
5金诚莱贸易75.007.26%
6中证投33.003.19%
合计1,033.00100.00%

2、2023年12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2023年12月16日,慧谷新材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股本溢价投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共计转增3,584.51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617.51万元。

2023年12月25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606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12月16日止,慧谷新材已将资本公积3,584.51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4,617.51万元。

2023年12月2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慧谷新材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尚能德1,452.7531.46%
2易上投资1,341.0029.04%
3慧广宏782.2516.94%
4唐靖558.7512.10%
5金诚莱贸易335.257.26%
6中证投147.513.19%
合计4,617.51100.00%

3、2023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

2023年12月26日,慧谷新材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617.51万元增至4,733.73万元:穗开艾科以24.61元/股认购公司新增股份80.46万股,合计认购价格为1,980万元;嘉兴丰全以24.61元/股认购公司新增股份35.76万股,合计认购价格为880万元。

2023年12月26日,慧谷新材、唐靖分别与穗开艾科、嘉兴丰全签订《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了上述增资事项。

2023年12月29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622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12月28日,慧谷新材已收到穗开艾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1,980.00万元,其中股本80.46万元,剩余1,899.5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已收到嘉兴丰全缴纳的出资额合计880.00万元,其中股本

35.76万元,剩余844.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2023年12月2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慧谷新材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尚能德1,452.7530.69%
2易上投资1,341.0028.33%
3慧广宏782.2516.53%
4唐靖558.7511.80%
5金诚莱贸易335.257.08%
6中证投147.513.12%
7穗开艾科80.461.70%
8嘉兴丰全35.760.76%
合计4,733.73100.00%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吸收合并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和相关资产,以及收购不动产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吸收合并及注销慧谷工程

1、具体内容和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前,慧谷工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9月14日,慧谷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慧谷有限吸收合并慧谷工程,并承继慧谷工程的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后慧谷有限的股权比例不变;同日,慧谷工程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慧谷工程被慧谷有限吸收合并及注销慧谷工程,慧谷工程一切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合并方慧谷有限承继。

2021年9月15日,慧谷有限与慧谷工程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书》,约定了上述事项。

2021年9月17日,慧谷有限与慧谷工程在《信息时报》刊登《吸收合并公告》。

2022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核发了《清税证明》,慧谷工程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22年6月9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慧谷工程核发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慧谷工程注销登记,慧谷有限完成对于慧谷工程的吸收合并。

2、对管理层、控制权、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前,慧谷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对内部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调整。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前后,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转让功能材料70%股权及向功能材料出售资产

1、具体内容和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功能材料70.00%的股权。

2023年11月14日,慧谷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转让给少数股东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与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将公司持有的与功能材料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及专利权出售给功能材料并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及固定资产、专利权出售的价格均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3年11月15日,功能材料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慧谷有限将持有功能材料7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功能材料购买慧谷有限所持有的与功能材料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及专利权。

2023年11月15日,慧谷有限与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106.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参考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B02-0104号”《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广州慧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进行定价;同日,慧谷有限与功能材料、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620046号”《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事宜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790.00万元。

2024年1月16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功能材

料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所转让资产的权属转移至功能材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收取上述股权转让款和资产转让款。

2、对管理层、控制权、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公司聚焦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业务。同时,由于功能材料通过使用慧谷新材的部分固定资产、专利权开展经营活动,经与原功能材料少数股东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本次慧谷新材一并出售相关资产,剥离相关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处置当年,功能材料占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百分比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末资产总额2023年营业收入2023年末净资产
功能材料2,321.791,678.27742.52
发行人113,959.0271,737.1887,881.05
占比2.04%2.34%0.84%

处置前一年,功能材料占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百分比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末资产总额2022年营业收入2022年末净资产
功能材料3,486.331,638.90-1,280.22
发行人101,933.2666,359.9271,062.40
占比3.42%2.47%-1.80%

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功能材料股权,属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的调整,更加聚焦于以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为核心的功能性材料业务,现有核心业务未发生变化,本次对外转让功能材料股权不涉及主营业务的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收购广州恒辉不动产

1、具体内容和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本次资产收购前,公司实际租用广州恒辉位于广州开发区新业路62号的不动产。

202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广州恒辉购买其名下位于广州开发区新业路62号的不动产,本次交易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23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通过恒创国际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东间接持有广州恒辉85%股权,前述不动产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4年1月2日,广州恒辉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收购其名下不动产。

2024年5月6日,广州恒辉与慧谷新材签署《房地产转让协议》,约定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620047号《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拟购买广州恒辉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涉及的位于广州开发区新业路62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不动产成交价格为6,5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支付不动产转让价款6,500万元。2024年5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不动产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2、对管理层、控制权、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资产收购的原因系慧谷新材完善资产独立性、提高经营稳定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分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清远慧谷

清远慧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05244798XN
成立时间2012-08-15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创业大道1号
股权结构慧谷新材100%
主营业务情况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橡胶制品制造;皮革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功能性树脂及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定位

清远慧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主要财务数据包括在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6月 /2025年6月末65,163.3624,467.0732,588.405,952.11
2024年度 /2024年12月末52,546.7218,386.6655,618.348,751.73

2、香港慧谷

香港慧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香港慧谷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Huigu Technology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65785409
成立时间2016-02-12
股本已发行股份数为10,000股普通股,已发行股本总值为港币10,000元
实收资本HK$10,000
注册地址FLAT/RM 404A4/FBEVERLEY COMMERCIAL CENTRE87-105 CHATHAM ROAD SOUTHTSIM SHA TSUI KL
股权结构慧谷新材100%
主营业务情况暂未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暂未实际经营

香港慧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主要财务数据包括在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6月 /2025年6月末81.10-5.91--5.90
2024年度 /2024年12月末86.52-0.01-79.73

3、珠海慧谷

珠海慧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珠海慧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4MAET2TAR3H
成立时间2025-08-25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暂未实缴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1315房53号(集中办公区)
股权结构慧谷新材100%
主营业务情况暂未实际经营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拟作为光电涂层材料等产品的未来营运主体

(二)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1、上海慧谷

上海慧谷基本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62GY5XE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1888号8幢4层401室
负责人郑海庭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1日
经营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公司上海研发中心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情况

因经营战略调整,发行人吸收合并及注销慧谷工程,于2022年6月完成注销。慧谷工程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6756940981
成立时间2008-06-19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地址广州市增城中新镇大田村风门坳(土名)
股权结构慧谷有限100%
主营业务情况制造、生产非食用冰;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危险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的生产和销售

自报告期初至注销时,慧谷工程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分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注销分公司的情形。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情况

1、功能材料

2023年11月,因经营战略调整,发行人决定转让其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并于2024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前功能材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慧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URBC9L
成立时间2021-06-04
注册资本3,100万元
实收资本3,1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办公楼D1)
股权结构慧谷新材70%、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陈岚10%
主营业务情况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的生产和销售

自报告期初至转让时,功能材料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尚能德、易上投资、慧广宏、唐靖、金诚莱贸易,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30.69%、28.33%、16.53%、11.80%、

7.08%。任一股东各自单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足以决定发行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无法通过其单独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依据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

因此,根据公司现有股本结构,公司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唐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靖直接持有公司11.80%的股份,通过尚能德、慧广宏分别控制公司30.69%、16.53%表决权,唐靖合计控制公司

59.02%的表决权。最近两年,唐靖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不低于59.02%,同时唐靖报告期初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除上述可以控制的表决权外,唐靖通过持有易上投资3.33%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94%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唐靖的配偶黄光燕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通过尚能德间接持有公司0.31%股份、通过慧广宏间接持有公司1.94%股份、通过易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47%股份,黄光燕为唐靖的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唐靖中国510102**********19

3、实际控制人的持股主体

尚能德和慧广宏分别持有公司30.69%和16.53%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

主体。尚能德和慧广宏的基本情况如下:

(1)尚能德

尚能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J0X08L
成立时间2017-01-17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26号905房C145
股东构成唐靖99.00%、黄光燕1.00%
主营业务情况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尚能德为发行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尚能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6月 /2025年6月末1,692.091,684.73-1,060.20
2024年度 /2024年12月末630.78624.52-464.78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广州信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慧广宏

慧广宏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CHJTQ3N
成立时间2018-07-02
出资额525万元
实缴资本17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889-7室(承诺申报)
主营业务情况实业投资及投资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慧广宏为公司的持股平台,与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慧广宏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唐靖96.779718.4339%普通合伙人
2陈兴耀61.500011.7143%有限合伙人
3黄光燕61.500011.7143%有限合伙人
4陈玉明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
5汪小明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
6秦学东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
7唐泉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
8黄光明18.75003.5714%有限合伙人
9黄秀萍16.50003.1428%有限合伙人
10黄艳轶15.63262.9776%有限合伙人
11陈勇9.00001.7143%有限合伙人
12郑海庭8.36911.5941%有限合伙人
13冀伟强8.29031.5791%有限合伙人
14朱经纬7.34231.3986%有限合伙人
15李岱泽7.34231.3986%有限合伙人
16赵宛红6.00001.1429%有限合伙人
17张琴6.00001.1429%有限合伙人
18李晨隽6.00001.1429%有限合伙人
19陈广祥5.52691.0527%有限合伙人
20陈森5.52691.0527%有限合伙人
21魏小飞5.52691.0527%有限合伙人
22张启宏5.36911.0227%有限合伙人
23杨海朋5.36911.0227%有限合伙人
24唐浩4.02690.7670%有限合伙人
25黄信华3.35570.6392%有限合伙人
26钟俊文2.84230.5414%有限合伙人
27周斌2.25000.4286%有限合伙人
28苏东2.25000.4286%有限合伙人
29张红1.50000.2857%有限合伙人
30唐渝1.50000.2857%有限合伙人
31卢耀柏1.50000.2857%有限合伙人
32谢鑫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33高辉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34朱明晶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35张启禄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36胡文龙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37杨仕海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38李来兴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39邓威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40孙伟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41黄铜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42庞勇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43李思琦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44杨安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
合计525.00100.00%-

慧广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6月 /2025年6月末749.62745.22-570.74
2024年度 /2024年12月末177.88174.49-250.24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广州信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主体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股东尚能德和慧广宏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6、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实际控制人唐靖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尚能德和慧广宏外,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易上投资和金诚莱贸易,具体情况如下:

1、易上投资

易上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3255685K
成立时间2008-11-18
注册资本1,2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7号办公楼706房
主营业务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易上投资为发行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易上投资的股东构成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玉明80.006.67%
2汪小明80.006.67%
3秦学东80.006.67%
4饶钦盛52.504.38%
5李思玲40.003.33%
6谭小桩40.003.33%
7孔少明40.003.33%
8李云锋40.003.33%
9林珊40.003.33%
10唐靖40.003.33%
11卢鸥岳25.002.08%
12潘雄辉20.001.67%
13何美莲20.001.67%
14崔小琴20.001.67%
15宋小明20.001.67%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6梁建才20.001.67%
17黄志伟20.001.67%
18廖胜权20.001.67%
19徐各清20.001.67%
20卢杏枝20.001.67%
21谭向阳20.001.67%
22梁国培20.001.67%
23吴国明20.001.67%
24黄光燕20.001.67%
25唐泉20.001.67%
26陈伟20.001.67%
27江琦20.001.67%
28王学钊17.501.46%
29梁炜15.001.25%
30陈勇15.001.25%
31冯志德15.001.25%
32尹峰10.000.83%
33周松10.000.83%
34张园香10.000.83%
35彭晓天5.000.42%
36梁锦泉5.000.42%
37陈小菊5.000.42%
38李燕勤5.000.42%
39李作英5.000.42%
40余世伟5.000.42%
41徐鸿钧5.000.42%
42张德安5.000.42%
43林存枝5.000.42%
44钱镁5.000.42%
45黄华5.000.42%
46李丽5.000.42%
47莫卫根5.000.42%
48李彩华5.000.4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49石彩英5.000.42%
50罗志玲5.000.42%
51莫家骆5.000.42%
52廖海鹰5.000.42%
53姚颂芳5.000.42%
54王亦方5.000.42%
55廖重威5.000.42%
56白文兰5.000.42%
57陈芳茵5.000.42%
58张培高5.000.42%
59何桂兰5.000.42%
60陈超明5.000.42%
61李秋霞5.000.42%
62江飞5.000.42%
63王妍5.000.42%
64黄淼鹏5.000.42%
65利富贵5.000.42%
66石彩红5.000.42%
67谢建军5.000.42%
68刘大良5.000.42%
69李德真5.000.42%
70朱海莹5.000.42%
71陈岚5.000.42%
72谭文靖5.000.42%
73周水明5.000.42%
74陈兴耀5.000.42%
75李敏红5.000.42%
76陈颂南2.500.21%
77刘侦荣2.500.21%
78陈悦彬2.500.21%
79王天才2.500.21%
80黄安荣2.500.21%
81陈美玲2.500.21%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82斯洪伟2.500.21%
83刘仪春2.500.21%
84刘红生2.500.21%
85陈建标2.500.21%
合计1,200.00100.00%

易上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6月 /2025年6月末6,073.593,996.25-1,650.85
2024年度 /2024年12月末4,180.993,545.40-1,412.63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广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金诚莱贸易

金诚莱贸易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9332303N
成立时间2009-06-02
注册资本563.15万元
实收资本563.15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慧街88号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大院磁性材料实验室自编503房
主营业务情况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金诚莱贸易为发行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诚莱贸易的股东构成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李嘉婧17.503.11%
2曾德森14.002.49%
3廖壮伟14.002.49%
4伍雨轩10.501.86%
5谢远江10.501.86%
6李智彪10.501.86%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7汪小明8.751.55%
8王岍7.001.24%
9刘侦荣7.001.24%
10黄安荣7.001.24%
11苏悦智7.001.24%
12陈定复7.001.24%
13关桂芬7.001.24%
14余世伟7.001.24%
15许康生7.001.24%
16黄裕勇7.001.24%
17张福茹7.001.24%
18韩久清7.001.24%
19林长华7.001.24%
20王振芝7.001.24%
21米玉花7.001.24%
22谢环娇7.001.24%
23李秋霞7.001.24%
24施歌新7.001.24%
25查杰斐7.001.24%
26赵伟莉7.001.24%
27叶东升7.001.24%
28刘大良7.001.24%
29李湛欧7.001.24%
30唐泉5.250.93%
31覃粤珠5.250.93%
32覃惠珠5.250.93%
33石彩红3.500.62%
34张培高3.500.62%
35朱海莹3.500.62%
36莫家骆3.500.62%
37徐鸿钧3.500.62%
38陈芳茵3.500.62%
39白文兰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40杨悦晖3.500.62%
41宋小明3.500.62%
42陈达泉3.500.62%
43李丽萍3.500.62%
44张德安3.500.62%
45周晓华3.500.62%
46罗志玲3.500.62%
47付熔3.500.62%
48俞晓莹3.500.62%
49朱海潮3.500.62%
50林洁3.500.62%
51刘树怀3.500.62%
52丘源3.500.62%
53朱岩3.500.62%
54郑福生3.500.62%
55骆炳柱3.500.62%
56吴水桂3.500.62%
57肖金莲3.500.62%
58吴元瀚3.500.62%
59齐建忠3.500.62%
60薛惠娜3.500.62%
61刘红兰3.500.62%
62李燕群3.500.62%
63李乐天3.500.62%
64安爱民3.500.62%
65张红阳3.500.62%
66张燕3.500.62%
67伍于盛3.500.62%
68林智刚3.500.62%
69黄伟嘉3.500.62%
70刘志坚3.500.62%
71王天才3.500.62%
72陈颂南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73曾利敏3.500.62%
74范保顺3.500.62%
75陈琳琳3.500.62%
76宋小华3.500.62%
77黎杰文3.500.62%
78王建华3.500.62%
79陈远星3.500.62%
80李晨隽3.500.62%
81王学钊3.500.62%
82李文权3.500.62%
83张科元3.500.62%
84张伟锦3.500.62%
85黄文辉3.500.62%
86刘广华3.500.62%
87赵建华3.500.62%
88卢汉权3.500.62%
89赖博英3.500.62%
90肖俊平3.500.62%
91李炜彬3.500.62%
92刘宇华3.500.62%
93冯燕玲3.500.62%
94李万珍3.500.62%
95薛燕3.500.62%
96林秀珍3.500.62%
97曾铭常3.500.62%
98张惠莲3.500.62%
99王德润3.500.62%
100李柏杰3.500.62%
101陈锷3.500.62%
102李美玲3.500.62%
103曾少英3.500.62%
104沈双云3.500.62%
105吴瑞良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06陈炳贤3.500.62%
107赖云云3.500.62%
108章郑烈3.500.62%
109彭晓天3.500.62%
110陈儁3.500.62%
111陈新凤3.500.62%
112严关焯3.500.62%
113梁经湘3.500.62%
114蔡观爱3.500.62%
115曹泰华3.500.62%
116尹剑云3.500.62%
117钱镁3.500.62%
118陈景浒2.800.50%
119陈悦彬2.100.37%
120秦学东1.750.31%
121陈玉明1.750.31%
122吴忠师1.750.31%
合计563.15100.00%

金诚莱贸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6月 /2025年6月末2,462.392,273.89-224.78
2024年度 /2024年12月末2,934.732,181.56-301.67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广州市新东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7,337,3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779,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按照本次发行15,779,100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尚能德14,527,50030.6914,527,50023.02
2易上投资13,410,00028.3313,410,00021.25
3慧广宏7,822,50016.537,822,50012.39
4唐靖5,587,50011.805,587,5008.85
5金诚莱贸易3,352,5007.083,352,5005.31
6中证投1,475,1003.121,475,1002.34
7穗开艾科804,6001.70804,6001.27
8嘉兴丰全357,6000.76357,6000.57
9本次发行新股--15,779,10025.00
合计47,337,300100.0063,116,4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尚能德14,527,50030.69
2易上投资13,410,00028.33
3慧广宏7,822,50016.53
4唐靖5,587,50011.80
5金诚莱贸易3,352,5007.08
6中证投1,475,1003.12
7穗开艾科804,6001.70
8嘉兴丰全357,6000.76
合计47,337,300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8名直接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1名,该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股)直接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职务
1唐靖5,587,50011.80董事长、总经理

(四)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发行人设立以来不涉及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直接股东的情况。

(六)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编号基金备案 时间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
1穗开艾科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SVN4362022年5月18日P10697332019年4月15日
2嘉兴丰全上海丰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STB0032021年12月14日P10679532018年4月12日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唐靖558.7511.80%唐靖系尚能德的控股股东、慧广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易上投资的董事和股东
尚能德1,452.7530.69%
慧广宏782.2516.53%
易上投资1,341.0028.33%
2易上投资1,341.0028.33%汪小明担任易上投资的董事长和金诚莱贸易的董事;秦学东担任易上投资总经理和金诚莱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诚莱贸易335.257.08%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直接股东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八)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成立至今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九)发行人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包括1名自然人股东和7名非自然人股东。经穿透核查,发行人股东共计9人,合计未超过200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直接股东名称/姓名是否穿透计算计算人数备注事项
1尚能德2-
2慧广宏是,公司员工合计为1人,非公司员工计算为1人2-
3唐靖不适用1重复股东1人
4易上投资否,非仅投资公司的主体1-
5金诚莱贸易否,非仅投资公司的主体1-
6中证投1-
7穗开艾科否,备案的私募基金1-
8嘉兴丰全否,备案的私募基金1-
合计9重复股东1人

注:慧广宏设立于2018年7月,为《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其他安排

1、特殊权利条款的签署情况

自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的特殊权利条款情况如下:

(1)中证投

序号特殊股东权利特殊权利条款约定主要内容特殊权利条款解除情况
1公司治理经中证投书面要求,唐靖应当确保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向中证投提供董事会文件、财务报表等文件自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交所提交IPO申请材料并获受理之日起不可撤销、不可恢复地全部终止且自始无效
2股份、资产限制转让发行人完成合格上市前,未经中证投书面同意,除(1)唐靖转让股份用于经公司有权机构同意的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唐靖处置股份共计不超过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份的5%情形外,唐靖不得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或进行股份质押等任何其它设置权利负担的行为;未经中证投书面同意,发行人不得转让主营业务资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授权他人使用
3新投资者进入的限制发行人完成合格上市前任何方式引进新投资者的,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资条件和投资价格不得优于中证投的投资条件和投资价格;若新投资者的投资条件和投资价格优于中证投、或估值低于中证投投资发行人的估值,中证投有权享有该等更优的投资条件,且有权要求唐靖对中证投进行补偿
4最惠条款除非中证投事先书面豁免,发行人该轮增资扩股引进的其他股东(包括直接股东或
序号特殊股东权利特殊权利条款约定主要内容特殊权利条款解除情况
间接股东)享有的任何优于中证投的权利(无论该等权利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获取的或包括发行人、现有股东、唐靖在内的任意主体以签署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所直接或间接给予的),唐靖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证投书面披露,中证投均有权选择同样享有
5回购权在发行人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当出现特定情形时,中证投有权要求唐靖及/或唐靖指定的第三方(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不可作为此处被指定的第三方)按照约定价格受让中证投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提交IPO申请材料并获受理之日起自动中止;若发行人IPO申请被撤回,或IPO申请未被上市监管部门受理,或受理后终止审查、否决、不予注册,或上市监管部门对IPO申请予以核准或注册后被撤销,或发行人未在核准或注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以下合称为“未成功上市情形”),则“回购权”所约定全部内容自任一未成功上市情形发生之日起自动恢复效力且视为自始、持续有效;若回购权恢复时约定的回购情形如已触发,中证投决定行使回购权的应当自回购权恢复之日起12个月内向唐靖发出书面通知

(2)穗开艾科

序号特殊股东权利特殊权利条款约定主要内容特殊权利条款解除情况
1回购权在发行人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当出现特定情形时,穗开艾科有权要求唐靖及/或唐靖指定的第三方(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不可作为此处被指定的第三方)按照约定价格受让穗开艾科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之日起,回购权将自动中止。若发行人上市申请被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被上市监管部门受理或受理后终止审查、否决、不予注册,或上市监管部门对上市申请予以核准或注册后被撤销,或发行人未在核准或注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则穗开艾科继续拥有回购权。如审核过程中上市监管部门要求特殊约定须彻底终止的,穗开艾科届时应根据上市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配合签署相关终止文件
2反稀释权本轮增资至发行人完成合格上市前,如果发行人引进新投资人,该等新投资人投资时所对应的发行人的估值不得低于穗开艾科投资发行人的估值,除非经穗开艾科书面同意或由唐靖对穗开艾科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以实现穗开艾科实际投资额与按更优条件确定的投资额的差额为限。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以下增资(发)的情况:在发行人向上市监管部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之日起,反稀释权条款自动终止,不可恢复效力且自始无效
序号特殊股东权利特殊权利条款约定主要内容特殊权利条款解除情况
(1)发行人经穗开艾科同意以换股方式并购其他商业主体;(2)经穗开艾科同意的其他股份重组或类似交易相关的增资(发);(3)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嘉兴丰全

序号特殊股东权利特殊权利条款约定主要内容特殊权利条款解除情况
1回购权在发行人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嘉兴丰全有权要求唐靖及/或唐靖指定的第三方(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不可作为此处被指定的第三方)按照约定价格受让嘉兴丰全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之日起,回购权将自动终止且非经嘉兴丰全、唐靖同意不得恢复。若发行人上市申请被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被上市监管部门受理或受理后终止审查、否决、不予注册,或上市监管部门对上市申请予以核准或注册后被撤销,或发行人未在核准或注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则嘉兴丰全继续拥有回购权。如审核过程中上市监管部门要求特殊约定须彻底终止的,嘉兴丰全届时应根据上市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配合签署相关终止文件

2、特殊权利的解除情况及其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回购权”外,发行人特殊权利条款均自向监管机构提交IPO申请材料或提交IPO申请材料并获受理之日起终止,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回购权”均自向监管机构提交IPO申请材料或提交IPO申请材料并获受理之日起终止/中止,且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规定的原则上应该清理的对赌安排,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不属于回购义务承担主体,不属于承担回购义务的当事人;

(2)协议约定的回购主体为唐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唐靖,若触发回购并由唐靖直接回购股份,则发行人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若触发回购并由唐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证投、穗开艾科、嘉兴丰全合计持有公司5.57%股份,远低于唐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59.02%的表决权,发行人控制权亦不会发生变化。因此,若触发回购,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上述特殊权利条款不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约定;

(3)上述特殊权利条款均不与发行人市值挂钩;

(4)上述特殊权利条款均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上述股东特殊权利的相关安排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规定的原则上应当清理的对赌安排,不会影响发行人股权的稳定、清晰,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一)发行人股东层面曾存在的代持及解除情况

公司直接股东不存在代持情形,间接股东曾存在代持情形。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股权代持关系均已经解除。相关股权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过程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代持及解除情况如下:

1、金德工贸股权代持及解除

(1)代持关系的形成

1998年1月,金德工贸设立时,由于实际出资人人数较多,由汪小明、陈玉明、黄远青、秦学东、谭小桩代表62名自然人出资人持股、登记成为金德工贸的显名股东。1999年10月,金德工贸出资设立慧谷有限。

金德工贸成立时,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玉明显名股东货币8.008.33%
2汪小明显名股东货币8.008.33%
3秦学东显名股东货币8.008.33%
4黄远青显名股东货币4.004.17%
5谭小桩显名股东货币4.004.17%
6孔少明隐名股东货币4.004.17%
7李云锋隐名股东货币4.004.17%
8饶钦盛隐名股东货币4.004.17%
9林珊隐名股东货币4.004.17%
10卢鸥岳隐名股东货币2.502.60%
11潘雄辉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2何美莲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3崔小琴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4宋小明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5梁建才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6黄志伟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7廖广全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8徐各清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19梁国培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20吴国明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21唐泉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22陈伟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23卢杏枝隐名股东货币2.002.08%
24黄素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25梁锦泉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26陈小菊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27李燕勤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28李作英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29余世伟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0徐鸿钧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1张德安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2林存枝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3张园香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4钱镁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5黄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6李丽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7莫卫根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8李彩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39石彩英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0罗志玲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1莫家骆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2廖海鹰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3姚颂芳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4叶啟新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5王亦方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6廖重威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7白文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8陈芳茵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49张培高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0何桂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1陈超明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2李火光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3江飞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4王妍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5石彩红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6谢建军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7刘大良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8李德真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59朱海莹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60陈岚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61谭文靖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62陈兴耀隐名股东货币0.500.52%
合计96.00100.00%

(2)代持关系的变更

2003年3月,金德工贸增资扩股并新增了25名自然人出资人。本次增资扩股未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仍由汪小明、陈玉明、黄远青、秦学东、谭小桩代表87名自然人出资人持有金德工贸的股权,并间接持股慧谷有限。

本次增资扩股后,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1陈玉明显名股东货币16.006.67%-
2汪小明显名股东货币16.006.67%-
3秦学东显名股东货币16.006.67%-
4黄远青显名股东货币8.003.33%-
5谭小桩显名股东货币8.003.33%-
6孔少明隐名股东货币8.003.33%-
7李云锋隐名股东货币8.003.33%-
8饶钦盛隐名股东货币8.003.33%-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9林珊隐名股东货币8.003.33%-
10唐靖隐名股东货币8.003.33%新增
11卢鸥岳隐名股东货币5.002.08%-
12潘雄辉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3何美莲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4崔小琴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5宋小明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6梁建才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7黄志伟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8廖广全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19徐各清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20卢杏枝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21谭向阳隐名股东货币4.001.67%新增
22梁国培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23吴国明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24黄光燕隐名股东货币4.001.67%新增
25唐泉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26陈伟隐名股东货币4.001.67%-
27江琦隐名股东货币4.001.67%新增
28王学钊隐名股东货币3.501.46%新增
29梁炜隐名股东货币3.001.25%新增
30陈勇隐名股东货币3.001.25%新增
31冯志德隐名股东货币3.001.25%新增
32范保顺隐名股东货币2.501.04%新增
33尹峰隐名股东货币2.000.83%新增
34周松隐名股东货币2.000.83%新增
35黄素兰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36梁锦泉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37陈小菊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38李燕勤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39李作英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0余世伟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1徐鸿钧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42张德安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3林存枝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4张园香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5钱镁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6黄华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7李丽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8莫卫根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49李彩华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0石彩英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1罗志玲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2莫家骆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3廖海鹰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4姚颂芳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5叶啟新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6王亦方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7廖重威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8白文兰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59陈芳茵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0张培高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1何桂兰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2陈超明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3李火光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4江飞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5王妍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6黄淼鹏隐名股东货币1.000.42%新增
67利富贵隐名股东货币1.000.42%新增
68石彩红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69谢建军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70刘大良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71李德真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72朱海莹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73陈岚隐名股东现金1.000.42%-
74谭文靖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75周水明隐名股东货币1.000.42%新增
76陈兴耀隐名股东货币1.000.42%-
77李敏红隐名股东货币1.000.42%新增
78陈颂南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79刘侦荣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0陈悦彬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1王天才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2黄安荣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3陈美玲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4斯洪伟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5刘仪春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6刘红生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87陈建标隐名股东货币0.500.21%新增
合计240.00100.00%-

(3)代持关系的解除

2008年6月15日,金德工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金德工贸各实际出资人发起设立易上投资并签署《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将所持有的慧谷有限60%股权转让予易上投资。

2008年7月9日,易上投资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设立易上投资。2008年11月18日,易上投资成立。易上投资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情况与金德工贸当时的实际出资人及其出资比例情况一致,详情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陈玉明80.006.67%
2汪小明80.006.67%
3秦学东80.006.67%
4黄远青40.003.33%
5谭小桩40.003.33%
6孔少明40.003.33%
7李云锋40.003.33%
8饶钦盛40.003.33%
9林珊40.003.33%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0唐靖40.003.33%
11卢鸥岳25.002.08%
12潘雄辉20.001.67%
13何美莲20.001.67%
14崔小琴20.001.67%
15宋小明20.001.67%
16梁建才20.001.67%
17黄志伟20.001.67%
18廖广全20.001.67%
19徐各清20.001.67%
20卢杏枝20.001.67%
21谭向阳20.001.67%
22梁国培20.001.67%
23吴国明20.001.67%
24黄光燕20.001.67%
25唐泉20.001.67%
26陈伟20.001.67%
27江琦20.001.67%
28王学钊17.501.46%
29梁炜15.001.25%
30陈勇15.001.25%
31冯志德15.001.25%
32范保顺12.501.04%
33尹峰10.000.83%
34周松10.000.83%
35黄素兰5.000.42%
36梁锦泉5.000.42%
37陈小菊5.000.42%
38李燕勤5.000.42%
39李作英5.000.42%
40余世伟5.000.42%
41徐鸿钧5.000.42%
42张德安5.000.4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43林存枝5.000.42%
44张园香5.000.42%
45钱镁5.000.42%
46黄华5.000.42%
47李丽5.000.42%
48莫卫根5.000.42%
49李彩华5.000.42%
50石彩英5.000.42%
51罗志玲5.000.42%
52莫家骆5.000.42%
53廖海鹰5.000.42%
54姚颂芳5.000.42%
55叶啟新5.000.42%
56王亦方5.000.42%
57廖重威5.000.42%
58白文兰5.000.42%
59陈芳茵5.000.42%
60张培高5.000.42%
61何桂兰5.000.42%
62陈超明5.000.42%
63李火光5.000.42%
64江飞5.000.42%
65王妍5.000.42%
66黄淼鹏5.000.42%
67利富贵5.000.42%
68石彩红5.000.42%
69谢建军5.000.42%
70刘大良5.000.42%
71李德真5.000.42%
72朱海莹5.000.42%
73陈岚5.000.42%
74谭文靖5.000.42%
75周水明5.000.4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76陈兴耀5.000.42%
77李敏红5.000.42%
78陈颂南2.500.21%
79刘侦荣2.500.21%
80陈悦彬2.500.21%
81王天才2.500.21%
82黄安荣2.500.21%
83陈美玲2.500.21%
84斯洪伟2.500.21%
85刘仪春2.500.21%
86刘红生2.500.21%
87陈建标2.500.21%
合计1,200.00100.00%

2009年8月17日,金德工贸与易上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金德工贸将持有慧谷有限60%的股权转让予易上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解除金德工贸5名显名股东代持其余82名隐名股东股权的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易上投资的股东以其名义间接持有慧谷有限的股权。

2、金诚莱科技股权代持与解除

(1)代持关系的形成

1998年2月,金诚莱科技设立,由于实际出资人人数较多,章郑烈、谭金城、曾德森、陈玉明、秦学东、汪小明、廖壮伟、刘大良、黄文辉、秦志萍、唐泉代表45名自然人出资人持有金诚莱科技的股权。1999年10月,金诚莱科技出资设立慧谷有限。

金诚莱科技成立时,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谭金城显名股东货币1.005.56%
2刘大良显名股东货币1.005.56%
3李火光隐名股东货币1.005.56%
4唐泉显名股东货币0.754.17%
5汪小明显名股东货币0.754.17%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廖壮伟显名股东货币0.754.17%
7曾德森显名股东货币0.754.17%
8何坤宏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9齐建忠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10林洁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11卢汉权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12黄文辉显名股东货币0.502.78%
13关桂芬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14丘源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15彭吉林隐名股东货币0.502.78%
16章郑烈显名股东货币0.502.78%
17秦志萍显名股东货币0.502.78%
18王岍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19陈玉明显名股东货币0.251.39%
20陈炳贤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1李文权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2陈琳琳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3覃惠珠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4吴瑞良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5冯燕玲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6秦学东显名股东货币0.251.39%
27杨雪鸿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8伍于盛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29张燕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0朱耀棠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1陈让兰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2刘粤兰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3严关焯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4王振芝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5朱岩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6刘宁香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7何衡山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38谢远江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9林秀珍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40刘丽华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41赖云云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42李炜彬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43李万珍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44俞忠杰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45张惠莲隐名股东货币0.251.39%
合计18.00100%

(2)代持关系的变更

2000年6月,金诚莱科技增资扩股,实际出资人人数增至147名,之后,因金诚莱科技部分实际出资人去世,其继承人(个别本是实际出资人)继承了去世实际出资人所持金诚莱科技的股权,金诚莱科技实际出资人变更为145人。本次增资扩股和实际出资人变更未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仍由章郑烈、谭金城、曾德森、陈玉明、秦学东、汪小明、廖壮伟、刘大良、黄文辉、秦志萍、唐泉代表145名自然人出资人持有金诚莱科技的股权,并间接持股慧谷有限。

本次增资扩股至金诚莱贸易设立前,金诚莱科技的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1李宗炳隐名股东货币2.002.49%新增
2廖壮伟显名股东货币1.501.86%-
3曾德森显名股东货币1.501.86%-
4李智彪隐名股东货币1.501.86%新增
5谭金城显名股东货币1.001.24%-
6刘大良显名股东货币1.001.24%-
7李火光隐名股东货币1.001.24%-
8李湛欧隐名股东货币1.001.24%继承
9赵卓隐名股东货币1.001.24%新增
10查健中隐名股东货币1.001.24%新增
11莫润枝隐名股东货币1.001.24%新增、继承
12季翠云隐名股东货币1.001.24%新增、继承
13唐泉显名股东货币0.750.93%-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14汪小明显名股东货币0.750.93%-
15何坤宏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16齐建忠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17林洁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18卢汉权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19黄文辉显名股东货币0.500.62%-
20关桂芬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1丘源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2彭吉林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3章郑烈显名股东货币0.500.62%-
24秦志萍显名股东货币0.500.62%-
25王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6陈炳贤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7李文权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8陈琳琳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29覃惠珠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0吴瑞良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1冯燕玲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2杨雪鸿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3伍于盛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4张燕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5朱耀棠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6陈让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7刘粤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8严关焯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39王振芝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0朱岩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1刘宁香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2何衡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3谢远江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4林秀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5刘丽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6赖云云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47李炜彬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8李万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49俞忠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50张惠莲隐名股东货币0.500.62%-
51周爱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继承
52钱荣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3冯仁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4宋盛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5曹泰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6陈定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7付子远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8许日林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59俞忠浩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0梁德文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1尹剑云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2姜辉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3陈新凤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4谢环娇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5魏雪云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6金凤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7张福茹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8曾桂先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69黎梅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0钟汉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1贾淑巧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2章太场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3张其崇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4罗安璇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5陈淑慈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6苏悦智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7汤惠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8黄开盛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79李美玲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80韩久清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1米玉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2余构平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3林长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4林启中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5颜光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6程树彬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7范保顺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8黄秀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89张伟锦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0李燕群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1梁经湘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2刘红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3刘侦荣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4刘树怀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5余美珠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6肖金莲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7周文辉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8肖俊平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99黎杰文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0林海玉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1刘志坚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2黄伟嘉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3宋小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4李健生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5骆炳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6王天才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7曾铭常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8李乐天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09杨小槐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0王德润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1王学钊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2李柏杰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113张红阳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4许康生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5安爱民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6李晨隽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7曾少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8曾利敏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19薛燕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0伍稳强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1沈双云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2郑福生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3赖博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4张科元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5林智刚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6黄安荣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7蔡观爱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8吴水桂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29黄中越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0王秀芝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1薛惠娜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2覃粤珠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3谭福全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4刘宇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5刘广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6陈远星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7王建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8伍旭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39赵建华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40陈颂南隐名股东货币0.500.62%新增
141陈景浒隐名股东货币0.400.50%新增
142陈悦彬隐名股东货币0.300.37%新增
143陈玉明显名股东货币0.250.31%-
144秦学东显名股东货币0.250.31%-
145吴忠师隐名股东货币0.250.31%新增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人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
合计80.45100.00%-

(3)代持关系的解除

2009年5月18日,金诚莱贸易召开创立大会,145名金诚莱科技实际出资人直接登记为金诚莱贸易的发起人,其在金诚莱贸易的持股比例和各自在金诚莱科技的出资比例一致,详情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宗炳14.002.49%
2廖壮伟10.501.86%
3曾德森10.501.86%
4李智彪10.501.86%
5谭金城7.001.24%
6刘大良7.001.24%
7李火光7.001.24%
8李湛欧7.001.24%
9赵卓7.001.24%
10查健中7.001.24%
11莫润枝7.001.24%
12季翠云7.001.24%
13唐泉5.250.93%
14汪小明5.250.93%
15何坤宏3.500.62%
16齐建忠3.500.62%
17林洁3.500.62%
18卢汉权3.500.62%
19黄文辉3.500.62%
20关桂芬3.500.62%
21丘源3.500.62%
22彭吉林3.500.62%
23章郑烈3.500.62%
24秦志萍3.500.62%
25王岍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26陈炳贤3.500.62%
27李文权3.500.62%
28陈琳琳3.500.62%
29覃惠珠3.500.62%
30吴瑞良3.500.62%
31冯燕玲3.500.62%
32杨雪鸿3.500.62%
33伍于盛3.500.62%
34张燕3.500.62%
35朱耀棠3.500.62%
36陈让兰3.500.62%
37刘粤兰3.500.62%
38严关焯3.500.62%
39王振芝3.500.62%
40朱岩3.500.62%
41刘宁香3.500.62%
42何衡山3.500.62%
43谢远江3.500.62%
44林秀珍3.500.62%
45刘丽华3.500.62%
46赖云云3.500.62%
47李炜彬3.500.62%
48李万珍3.500.62%
49俞忠杰3.500.62%
50张惠莲3.500.62%
51周爱英3.500.62%
52钱荣3.500.62%
53冯仁3.500.62%
54宋盛美3.500.62%
55曹泰华3.500.62%
56陈定复3.500.62%
57付子远3.500.62%
58许日林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59俞忠浩3.500.62%
60梁德文3.500.62%
61尹剑云3.500.62%
62姜辉3.500.62%
63陈新凤3.500.62%
64谢环娇3.500.62%
65魏雪云3.500.62%
66金凤英3.500.62%
67张福茹3.500.62%
68曾桂先3.500.62%
69黎梅珍3.500.62%
70钟汉杰3.500.62%
71贾淑巧3.500.62%
72章太场3.500.62%
73张其崇3.500.62%
74罗安璇3.500.62%
75陈淑慈3.500.62%
76苏悦智3.500.62%
77汤惠兰3.500.62%
78黄开盛3.500.62%
79李美玲3.500.62%
80韩久清3.500.62%
81米玉花3.500.62%
82余构平3.500.62%
83林长华3.500.62%
84林启中3.500.62%
85颜光明3.500.62%
86程树彬3.500.62%
87范保顺3.500.62%
88黄秀萍3.500.62%
89张伟锦3.500.62%
90李燕群3.500.62%
91梁经湘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92刘红兰3.500.62%
93刘侦荣3.500.62%
94刘树怀3.500.62%
95余美珠3.500.62%
96肖金莲3.500.62%
97周文辉3.500.62%
98肖俊平3.500.62%
99黎杰文3.500.62%
100林海玉3.500.62%
101刘志坚3.500.62%
102黄伟嘉3.500.62%
103宋小华3.500.62%
104李健生3.500.62%
105骆炳柱3.500.62%
106王天才3.500.62%
107曾铭常3.500.62%
108李乐天3.500.62%
109杨小槐3.500.62%
110王德润3.500.62%
111王学钊3.500.62%
112李柏杰3.500.62%
113张红阳3.500.62%
114许康生3.500.62%
115安爱民3.500.62%
116李晨隽3.500.62%
117曾少英3.500.62%
118曾利敏3.500.62%
119薛燕3.500.62%
120伍稳强3.500.62%
121沈双云3.500.62%
122郑福生3.500.62%
123赖博英3.500.62%
124张科元3.500.62%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25林智刚3.500.62%
126黄安荣3.500.62%
127蔡观爱3.500.62%
128吴水桂3.500.62%
129黄中越3.500.62%
130王秀芝3.500.62%
131薛惠娜3.500.62%
132覃粤珠3.500.62%
133谭福全3.500.62%
134刘宇华3.500.62%
135刘广华3.500.62%
136陈远星3.500.62%
137王建华3.500.62%
138伍旭3.500.62%
139赵建华3.500.62%
140陈颂南3.500.62%
141陈景浒2.800.50%
142陈悦彬2.100.37%
143陈玉明1.750.31%
144秦学东1.750.31%
145吴忠师1.750.31%
合计563.15100.00%

2009年8月17日,金诚莱科技与金诚莱贸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金诚莱科技将持有慧谷有限15%的股权转让予金诚莱贸易。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系解除金诚莱科技11名显名股东代持其余134名隐名股东股权的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诚莱贸易的股东以其名义间接持有慧谷有限的股权。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

1、董事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7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

下:

姓名职位任期提名人
唐靖董事长2023.11-2026.11全体发起人
汪小明董事2023.11-2026.11全体发起人
黄光燕董事2023.11-2026.11全体发起人
陈兴耀职工代表董事2025.10-2026.11职工代表大会
黄燕飞独立董事2023.11-2026.11全体发起人
鲍卉芳独立董事2023.11-2026.11全体发起人
吴刚独立董事2024.06-2026.11全体发起人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唐靖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专业,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1985年至1988年,任晨光化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1997年,任四川大学教师;1997年至1999年,任德国Rhenacoat公司技术经理;1999年至2006年,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金德工贸董事;2008年至2022年,历任慧谷工程董事长、执行董事;2009年至今,任易上投资董事;2017年至今,任尚能德董事;2018年至今,任慧广宏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至2023年,任功能材料董事长。

(2)汪小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固体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1989年至2009年,历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党委委员、所长;1989年至2019年,历任广州良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1998年至今,任金德工贸董事;1998年至今,任金诚莱科技董事;2008年至今,历任易上投资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金南磁性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金诚莱贸易董事;2017年至今,任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至今,任宁波慈欣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至今,任宁波胜恒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6年至今,任宁波君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1998年至1999年,任新莱福董事、总经理;1999年至今,任新莱福董事、董事长;1999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3)黄光燕女士: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1997年,任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任顺德先达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今,历任发行人工程师、合成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4)陈兴耀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选矿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炼铁研究室助理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金南磁塑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2025年,历任发行人工程师、水性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5)黄燕飞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前资深会员。1995年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2007年至2017年,任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至2016年,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1年,任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2年,任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2023年,任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2024年,任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6)鲍卉芳女士: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84年至1988年,任湖北省郧阳地区司法局律师;1990年至1993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93年至1994年,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至2001年,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3年,任北京市同维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至2018年,任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今,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2016年,任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2020年,任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1年,任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3年,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4年,任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2026年,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任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7)吴刚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995年至1997年,任自贡市金红石厂技术员;2000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24年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监事简要情况

截至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黄艳轶、冀伟强、周斌组成。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燕飞、鲍卉芳、汪小明。

3、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期
唐靖总经理2023.11-2026.11
黄光燕副总经理2023.11-2026.11
陈兴耀副总经理2023.11-2026.11
杨海朋董事会秘书2023.11-2026.11
李思琦财务总监2023.11-2026.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唐靖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2)黄光燕女士: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3)陈兴耀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九、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4)杨海朋先生:男,董事会秘书,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海洋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任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助理;2014年至2016年,历任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师;2016年至2023年,历任慧谷有限技服工程师、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5)李思琦女士:女,财务总监,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10年至2013年,任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3年至2015年,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5年至2020年,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至2023年,任慧谷有限高级财务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

(1)唐靖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2)黄光燕女士: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3)陈兴耀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4)黄艳轶女士: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与化工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至今,历任发行人水性事业部研发工程师、水性事业部研发主管、水性事业部研发副经理、水性事业部研发经理、水性事业部

副总经理、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任发行人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5)冀伟强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09年至今,历任发行人研发工程师、工业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业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至2017年,任慧谷工程经理助理;2017年至2019年,任清远慧谷副厂长;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任发行人股东代表监事。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除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唐靖董事长、总经理金德工贸董事曾为发行人股东
易上投资董事关联方
尚能德董事关联方
慧广宏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汪小明董事新莱福董事长,董事关联方
广州新莱福磁材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新莱福磁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新莱福磁电(越南)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Newlife Magnetics LLC董事长关联方
金南磁性董事长关联方
金德工贸董事关联方
易上投资董事长关联方
金诚莱科技董事关联方
金诚莱贸易董事关联方
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黄光燕董事、副总经理、合成事业部总经理尚能德监事关联方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黄燕飞独立董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无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鲍卉芳独立董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无关联关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吴刚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无关联关系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唐靖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光燕系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唐靖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海朋的岳父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协议与履行情况

公司任职的董事(外部董事除外)、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自签署劳动合同以来,公司董事(外部董事除外)、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迄今未发生违反合同义务、责任或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与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比例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1唐靖董事长、总经理558.751,627.122,185.8746.18%
2汪小明董事-143.78143.783.04%
3黄秀萍已退休(曾任财务副经理),汪小明的配偶-24.5924.590.52%
4黄光燕董事、副总经理、合成事业部总经理,唐靖的配偶-128.51128.512.72%
5黄光明供应链总监,黄光燕的兄弟-27.9427.940.59%
6陈兴耀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97.2297.222.05%
7黄艳轶原监事、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23.2923.290.49%
8冀伟强原监事、工业事业部总经理-12.3512.350.26%
9周斌原监事、信息管理部副经理-3.353.350.07%
10杨海朋董事会秘书-8.008.000.17%
11李思琦财务总监-2.002.000.04%

上述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均不涉及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董事变动原因
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唐靖、汪小明、陈玉明、秦学东、唐泉-
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唐靖、汪小明、黄光燕、陈兴耀、黄燕飞、鲍卉芳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唐靖、汪小明、黄光燕、陈兴耀、黄燕飞、鲍卉芳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陈玉明、秦学东、唐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24年6月至今唐靖、汪小明、黄光燕、陈兴耀、黄燕飞、鲍卉芳、吴刚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增补一位独立董事

注:2025年10月16日,陈兴耀辞任公司董事;同日,陈兴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原因
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陈勇-
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黄艳轶、冀伟强、周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选举黄艳轶、冀伟强、周斌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陈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025年10月至今黄燕飞、鲍卉芳、汪小明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取消了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次调整后发行人治理结构有效,不影响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规范性。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
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唐靖、赵宛红-
2023年11月至今唐靖、黄光燕、陈兴耀、杨海朋、李思琦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黄光燕、陈兴耀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海朋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思琦为财务总监,赵宛红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无变动。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化主要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进一步满足经营管理需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所致。

综上,发行人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部分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 (万元)持股/份额比例
唐靖董事长、总经理尚能德99.0099.00%
慧广宏96.7818.43%
易上投资40.003.33%
金德工贸8.003.33%
汪小明董事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8.8073.6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54.00%
宁波君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11.90%
易上投资80.006.67%
慧广宏33.006.29%
金德工贸16.006.67%
金诚莱贸易8.751.55%
金诚莱科技0.750.93%
黄光燕董事、副总经理、合成事业部总经理尚能德1.001.00%
慧广宏61.5011.71%
易上投资20.001.67%
金德工贸4.001.67%
陈兴耀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慧广宏61.5011.71%
易上投资5.000.42%
金德工贸1.000.42%
黄燕飞独立董事---
鲍卉芳独立董事---
吴刚独立董事---
黄艳轶原监事、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慧广宏15.632.98%
冀伟强原监事、工业事业部总经理慧广宏8.291.58%
周斌原监事、信息管理部副经理慧广宏2.250.43%
杨海朋董事会秘书慧广宏5.371.02%
李思琦财务总监慧广宏1.340.26%

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

与公司及公司业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公司内部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及社保福利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奖金视公司当年度业务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包括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薪酬相关事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不包括股份支付费用)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期间税前薪酬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比重
2022年度429.952,704.7415.90%
2023年度509.1711,628.334.38%
2024年度1,112.4116,463.746.76%
2025年1-6月533.9012,189.274.38%

3、最近一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4年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发行人处职务2024年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万元)
1唐靖董事长、总经理243.05
2汪小明董事-
3黄光燕董事、副总经理、合成事业部总经理191.00
序号姓名发行人处职务2024年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万元)
4陈兴耀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231.94
5黄燕飞独立董事12.00
6鲍卉芳独立董事12.00
7吴刚独立董事6.00
8黄艳轶原监事、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187.82
9冀伟强原监事、工业事业部总经理105.55
10周斌原监事、信息管理部副经理29.63
11杨海朋董事会秘书44.70
12李思琦财务总监48.71
合计1,112.41

注:上述列示薪酬系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担任相关职务后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不足一年的按照当年担任相关职务的月份数进行折算,新任相关职务的当月不纳入计算

十、发行人股权激励相关安排

(一)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1、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发行人股东慧广宏为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慧广宏持有公司7,822,500股,占比16.53%,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CHJTQ3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日
出资额525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靖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889-7室(承诺申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慧广宏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任职情况
1唐靖96.779718.4339%普通合伙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任职情况
2陈兴耀61.500011.7143%有限合伙人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3黄光燕61.500011.7143%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合成事业部总经理
4陈玉明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曾任董事
5汪小明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现任董事
6秦学东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曾任董事
7唐泉33.00006.2857%有限合伙人内审部主任、曾任董事
8黄光明18.75003.5714%有限合伙人供应链总监
9黄秀萍16.50003.1428%有限合伙人已退休(曾任财务副经理)
10黄艳轶15.63262.9776%有限合伙人原监事、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11陈勇9.00001.7143%有限合伙人已退休(曾任总工程师、监事)
12郑海庭8.36911.5941%有限合伙人合成事业部副总经理
13冀伟强8.29031.5791%有限合伙人原监事、工业事业部总经理
14朱经纬7.34231.3986%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15李岱泽7.34231.3986%有限合伙人高级办公室主任
16赵宛红6.00001.1429%有限合伙人财务专家
17张琴6.00001.1429%有限合伙人报告期内曾经子公司功能材料总经理
18李晨隽6.00001.1429%有限合伙人体系经理
19陈广祥5.52691.0527%有限合伙人高级项目经理
20陈森5.52691.0527%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21魏小飞5.52691.0527%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22张启宏5.36911.0227%有限合伙人清远慧谷总经理
23杨海朋5.36911.0227%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
24唐浩4.02690.7670%有限合伙人清远慧谷董事
25黄信华3.35570.6392%有限合伙人合成事业部销售总监
26钟俊文2.84230.5414%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27周斌2.25000.4286%有限合伙人原监事、信息管理部副经理
28苏东2.25000.4286%有限合伙人高级销售工程师
29张红1.50000.2857%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部经理
30唐渝1.50000.2857%有限合伙人中级研发工程师(顾问)
31卢耀柏1.50000.2857%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32谢鑫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任职情况
33高辉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
34朱明晶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35张启禄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研发副经理
36胡文龙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研发副经理
37杨仕海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研发副经理
38李来兴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39邓威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40孙伟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
41黄铜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生产副经理
42庞勇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开发区基地总经理
43李思琦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财务总监
44杨安1.34230.2557%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
合计525.00100.00%--

2、员工持股平台的退出方式

根据发行人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的锁定期、权益转让与退出等关键条款约定如下:

项目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约定
锁定期持股对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锁定期为:自持股对象对有限合伙企业的首次出资完成或者受让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款项支付完毕并经有限合伙企业确认之日起的60个月;若公司申报上市,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以及持股对象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律规定及审核部门、交易所、相关中介机构要求及本计划第七章第五条的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以前述期限较长者为准。 若持股对象所持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锁定期已满,但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尚在锁定期内,则持股对象所持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锁定期相应延长,直至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方可解锁。 审核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权益转让与退出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持股对象持有的财产份额发生的变更、取消或丧失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持股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存在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情形的,应将其获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员(适用于公司上市前)或按照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的方式进行处置(适用于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前): 1、持股对象因正常原因离职且不存在过错的; 2、持股对象退休且不再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立劳动/劳务关系的; 3、持股对象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上述1-3项情形统称为因正常原因不再与公司保留劳动/劳务关系。
项目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约定
在公司上市前且锁定期届满前,持股对象因出现前述情形需转让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格为该持股对象实际缴付的出资金额或者受让财产份额所实际支付的价格。前述情形下的转让不受约定锁定期的限制。 在公司上市前且锁定期届满后,持股对象因出现前述情形需转让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格为该持股对象实际缴付的出资金额或者受让财产份额所实际支付的价格。 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前,持股对象出现前述情形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转让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且转让价格不低于持股对象实际缴付的出资金额或者受让财产份额所实际支付的价格。受法定的股份锁定要求的持股对象发生前述情形但在锁定期内无法转让的,应于锁定期满的次日起30日内完成转让。 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后,持股对象获得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按照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处理。 (二)持股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将其获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员,转让价格为其取得拟转让财产份额所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或者受让财产份额所实际支付的价格扣除其累计获得的分红金额,若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持股对象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以零对价进行转让: 1、持股对象未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 2、持股对象有泄露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经营、商业和/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3、持股对象为了自身利益或者任何第三方利益,从事与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行为; 4、持股对象因工作上出现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或声誉受到严重损害,被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辞退; 5、持股对象有严重损害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个人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造成较大损失,受贿、索贿、盗窃等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违法行为,其他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等; 6、持股对象存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应当将其从有限合伙企业除名的其他不当行为,且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同意的。 前述情形下的转让不受约定锁定期的限制。受法定的股份锁定要求的持股对象发生前述情形但在锁定期内无法转让的,应于锁定期满的次日起30日内完成转让。 (三)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核心人员,除发生第一条第(二)款约定情形外,无论其是否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该等人员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均予以保留。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前,该等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拟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受让方仅限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受让价格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确定;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后,该等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拟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按照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处理。 (四)持股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且不存在第一条第(二)款情形的,可继续持有其获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前,该等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拟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受让方仅限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受让价格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确定;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后,该等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拟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按照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处理: 1、持股对象年满60周岁后退休; 2、持股对象未满60周岁退休或离职,但已满55周岁且其累计为公司服务年限已满20年的;
项目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约定
3、因公司业务重组不再与公司保留劳动/劳务关系,但仍在公司占有股份的关联企业中工作,且经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的; 4、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情形。 (五)在公司上市前及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前,不存在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情形的持股对象申请退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应当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并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后,不存在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情形的持股对象获得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按照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处理。 (六)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后,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可要求减持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同时要求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要求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应于每一自然季度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有限合伙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拟转让的股票数量及每股单价,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申请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可转让的数量,同时,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每年申请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持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对应的股票数量的25%。有限合伙企业收到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的申请后,将在该季度有限合伙企业可转让公司股票的任一个交易日予以转让,如因公司股票市场价低于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要求转让的每股单价或该季度无可转让的交易日的,则该季度不转让,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的该次申请取消。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届满四年后,持股对象或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将未减持完成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全部减持。 二、持股对象发生第一条情形,需转让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自有限合伙企业退伙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基于锁定期等方面对退伙及/或其相关的财产份额处置事宜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持股对象根据第一条规定需自有限合伙企业退伙的,自发生退伙情形之日起,如其仍持有未在退伙前完成转让的财产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则其仍享受该部分股份相应的分红、转增及送股等权利,除此以外,不再享有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任何权利。 四、若持股对象未能依照本计划的规定将相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单方依照本计划的规定处理相应的财产份额,并按照《合伙协议》的要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持股对象不应提出异议。 五、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前述规定处置所持公司股权(包括因其改制而形成的股份公司股份,下同),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改制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后直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审核该等申请的完整期间内,有限合伙企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回购、委托管理等)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改制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限合伙企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回购、委托管理等)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改制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除非法律法规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要求,有限合伙企业可依法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具体转让事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办理; (四)有限合伙企业依法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申请转让股票及实际成交的情况,将上述转让所得扣除税赋、管理费用等成本后向申请转让股票的合伙人进行分配。 六、持股对象因发生第一条情形而退出后,在二年内不得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其他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项目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约定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顾问、代理人等;不得以任何方式生产或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同类的产品或业务,否则持股对象应将被授予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并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慧广宏作为发行人机构股东,已出具了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二)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的影响

1、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保障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

2、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为公允地反映员工股权激励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发行人就上述股权激励事项确认了股份支付。报告期内,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220.61万元、158.38万元、108.46万元和

201.50万元,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3、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发行人设立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控制权未产生重大影响,未造成发行人控制权变更。

除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三)股份支付

发行人股东慧广宏为员工持股平台,各合伙人通过两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①2018年设立实缴;②2025年受让唐靖持有的部分份额。

慧广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增资慧谷有限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后

各6个月的时间内,慧谷有限不存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情况,因此采取最近一期末(2017年末)每股净资产78.22元作为公允价值,对各合伙人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将增资价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其服务期内逐期确认股份支付。慧广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唐靖持有的部分慧广宏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每一股发行人股份的受让价格为3.6元,本次受让前后各6个月的时间内,公司不存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情况。结合2023年12月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投前估值11亿元、2024年度实现的盈利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次股权激励时的公司估值为16亿元,对各合伙人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将增资价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其服务期内逐期确认股份支付。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总数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员工人数755695631678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总数分别为678人、631人、695人和755人。2023年公司员工人数下降主要系功能材料出表所致。

(二)公司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与年龄分布如下:

1、按专业分工划分

单位:人

专业分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19726.09%
研发人员20627.28%
销售人员729.54%
生产人员28037.09%
合计755100.00%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单位:人

受教育程度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7810.33%
本科13017.22%
大专21528.48%
大专以下33243.97%
合计755100.00%

3、按年龄划分

单位:人

年龄区间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含)以下23030.46%
31-40岁(含)31241.32%
41-50岁(含)16922.38%
51岁(含)以上445.83%
合计755100.00%

(三)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日期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025年6月末缴纳人数732727
员工人数755755
缴纳比例96.95%96.29%
2024年末缴纳人数686681
员工人数695695
缴纳比例98.71%97.99%
2023年末缴纳人数620616
员工人数631631
缴纳比例98.26%97.62%
2022年末缴纳人数662658
员工人数678678
日期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97.64%97.05%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原因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办理中以及员工自愿放弃由发行人缴纳等原因。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取得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并经查询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用中国等网站信息,未发现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含社保缴纳)、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何韦律师行于2025年10月15日出具的法律意见,香港慧谷自成立之日起没有存在任何因劳工、人身权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被任何政府部门判处重大行政处罚。

3、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承诺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相关事宜承诺如下:“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报告期内未为其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或因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本人承诺全额承担需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款款项。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四)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情况

1、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部分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补充人员,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情况如下:

单位:人

报告期各期末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755695631678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人数24251612
年末员工人数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合计779720647690
报告期各期末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劳务派遣用工占比3.08%3.47%2.47%1.74%

发行人报告期内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均具备劳务派遣资质。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劳务派遣岗位均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各报告期末派遣人数未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2、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聘请的劳务外包公司主要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园区保洁、班车租赁等劳务外包服务,操作简单重复、技术含量较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其发生交易系基于合理的交易背景和商业需求,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聘请的劳务外包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构筑起核心竞争壁垒。公司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双技术平台的整合协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关键材料需求图谱,成功开发具备光学调控、导电导热、力学增强、防腐耐候等多元特性的涂层材料体系,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

图 公司1+1+N产业布局体系

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荣获众多荣誉,2024年3月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2025年10月公司子公司清远慧谷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共有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研发人员;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及涂层材料实验室等,以及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持续创新能力,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拥有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项,参与制定了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和9项团体标准。

1、公司深耕功能性涂层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领域,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坚持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成功实现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打破了帕卡濑精、宣伟、PPG等海外企业的垄断格局,推动了功能性材料领域持续性的国产化替代,为上述产业在国内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持和系统性、本地化解决方案。

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公司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下游客户包括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大金、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LG、三星、艾迈斯欧司朗、飞利浦、京东方、TCL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2、两大核心研发技术平台是公司创新及产业化的关键驱动力

功能性树脂是涂层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决定了涂层材料的基本性能,其设计和放大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门槛。公司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分别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

平台名称功能性树脂技术平台涂层材料技术平台
平台能力及定位1、具备了有机硅、聚氨酯、聚酯、丙烯酸和环氧等多元材料体系的精准分子结构设计与可控合成技术; 2、实现了核心树脂原材料的自主化供应体系,为涂层材料技术平台提供关键原材料1、针对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依托材料数据库筛选适配的树脂基体,结合涂层材料技术平台进行复合改性处理; 2、在确保满足特定功能指标的同时,优化涂层界面结合力与客户涂覆适用性,以适配不同质量的基材和涂覆环境,有效解决产业链下游客户的核心材料供给瓶颈

上述两大技术平台的研发能力和组合能力是公司创新及产业化的关键驱动力,是公司业务体系的核心。

为提高应用能力,公司建立了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研发支持,通过材料分析测试平台为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提供物理和化学分析、制程技术分析、应用仿真模拟测

试等研发支持,以提高材料与客户产线工艺的适配性、便利下游客户的涂覆应用,从而为客户提供涂层材料综合解决方案。

图 公司业务体系的关键节点

3、公司依托平台型研发能力打造了功能性材料矩阵

公司专注于实现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凭借平台化研发体系优势,公司整合功能性树脂技术与涂层材料技术,打造出跨越多个应用领域,具有光学、电学、热学、力学性能及复合型功能的产品矩阵,形成了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并在航空航天等其他领域实现了国产涂层材料的产业化,突破国外关键材料技术封锁、解决了上述领域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

图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矩阵

注:上述功能为公司主要产品实现的部分主要功能

4、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产品应用领域的国内产业链起步阶段即开始切入,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与客户和设备厂商协同、共同持续优化下游涂覆工艺技术,构建了适配本土产业链的涂层材料系统化解决方案,打破了外

资企业的垄断局面,显著提升了国内制造业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能力,提高了国内产业链的制造能力,推动了国内先进制造业“强链补链”。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于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核心产品线,坚持国产化替代和绿色环保两大发展路线,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以高品质树脂和涂层材料为代表的功能性材料,提高公司在面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经济环境的韧性和价值创造能力,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体系涵盖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类别。功能性树脂是功能性涂层材料的关键材料,决定了功能性涂层材料的基础性能。功能性涂层材料涂覆于基材表面,赋予基材特定功能,广泛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功能性涂层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具体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主要应用领域具体产品产品主要形态主要应用领域产品功能
家电空调换热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涂层材料空调换热器换热翅片铝箔

为换热器提供高亲水性、高耐腐蚀性,有利于提升排水效率、减少换热器体积、节能降耗,同时可兼具自润滑、抗菌防霉等特殊功能,延长空调使用寿命

家电外壳家电外壳涂层材料涂层材料家用电器金属外壳兼具良好的柔韧性和硬度,提高家电金属外壳基材的耐腐蚀性和装饰性
包装金属包装金属包装涂层材料涂层材料两片或三片易拉罐的罐盖或罐身为金属包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耐酸、耐碱、耐硫等阻隔性能
薄膜表面数码喷印墨水树脂功能性树脂数码喷墨打印具有环保、柔韧、高亮、耐磨、易剥离、快干、附着牢度好等功能,并赋予膜基材多样的外观效果和良好的牢度与展色,从源头实现塑料薄膜回收循环利用
水性转移涂层材料涂层材料去塑转移印刷
凹印水性油墨树脂功能性树脂绿色环保凹版印刷
纸质包装纸质包装涂层材料涂层材料防水防油纸质包装为纸质包装提供阻隔性,并可附加自热封、成品耐弯折、可降解回收等功能,是替塑的主要材料
新能源电池集流体集流体涂层材料涂层材料动力和储能锂电池正极集流体等为集流体提供高附着力、高导电性、高剥离强度,以及耐溶剂性和电化学稳定性,从而提高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
电子LED芯片封装光电涂层材料涂层材料照明、显示和背光透光和芯片防护,兼顾耐硫耐热与高低温性能
应用领域主要应用领域具体产品产品主要形态主要应用领域产品功能
消费电子产品消费电子涂层材料树脂功能性树脂消费电子产品后盖、外壳、键盘等具备高附着力、高硬、高耐化、耐污、高金属质感、耐高温高湿等性能,适用于塑胶和金属等基材
其他航空航天航空航天涂层材料涂层材料航空航天器防护外壳耐热涂层具备极高的耐热能力,在极端环境下仍保持优异的绝缘和防护性能

上述产品中,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是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主要产品:

1、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换热器是空调的核心功能组件之一,其作用是通过制冷剂的循环流动和热量交换过程实现制冷或制热循环。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主要用于对空调换热器的换热翅片光箔进行表面处理,形成约1微米厚度的亲水和防腐保护涂层,可实现耐腐蚀、亲水、耐热、抗菌、高附着、易成型等一系列功能,解决了高密度翅片阵列在制冷工况下因冷凝水滞留引发的风阻问题,从而提高空调的热交换效率、降低使用能耗、显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

图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在换热器的应用场景

2、金属包装涂层材料

金属包装指采用金属薄板,针对不同用途制作的、各种不同形式的薄壁包装容器。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广泛应用在两片易拉罐、三片易拉罐、餐盒、铝箔容器、药盖、

酒盖等产品的内外表面处理,在包装基材上形成一层坚固、耐用的涂层,为金属包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耐酸、耐碱、耐硫等阻隔性能。其中,内涂材料与啤酒、饮料及食品等内容物直接接触,起到防止金属包装污染内容物及防止金属包装被内容物腐蚀等功能;外涂材料为外包装表面提供色彩装饰以及保护等功能。

公司的金属包装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两片易拉罐的罐盖,以及三片易拉罐的罐盖、餐盒、药盖、酒盖等领域;两片易拉罐、三片易拉罐的罐身涂层材料,是公司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

图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在两片易拉罐的应用场景

3、集流体涂层材料

集流体是新能源电池正负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接触,承载正极和负极的活性物质,用于汇集电流并对外输出;集流体普遍采用金属箔材制造工艺,其中正极多使用铝箔,负极则主要采用铜箔。传统集流体以光箔作为基材,存在界面粘附力不足、电解液润湿性欠佳及接触电阻偏高等技术瓶颈,尤其在高倍率充放电工况下,会导致电池内阻显著升高、焦耳热效应加剧,从而加速电池性能衰减。

集流体涂层材料被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正负极集流体,具有导电性好、高温稳定性强、耐腐蚀性能好等特点。公司的集流体涂层材料主要涂覆于锂电池正极集流体铝箔上,形成纳米级涂层,从而提高正极材料与集流体的接触面积,提高附着力和剥离强度、增强静态导电性能、降低电池内阻,提升电池倍率性能,对于提高电池

性能、突破循环寿命瓶颈及拓展多元化储能应用场景具有重要意义。

图 集流体涂层材料在电池集流体的应用场景

4、光电涂层材料

LED器件由于其高效能、节能性、长寿命周期以及光控可调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照明、显示、背光等领域。

公司的光电涂层材料包括封装材料和固晶材料,主要应用于LED芯片封装环节(包括新型显示技术Mini/Micro LED的芯片封装),兼具透光和芯片防护、耐硫耐热与耐低温等综合性能,在实现芯片与电路双重保护、构建高折射率光学界面、维持LED器件长效稳定运行等方面具备重要作用。

图 光电涂层材料在封装环节的应用场景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特征

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家电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17,868.9936.30%30,919.0438.12%25,240.9835.25%23,609.5135.92%
家电外壳涂层材料662.621.35%1,699.522.10%2,011.582.81%1,972.603.00%
小计18,531.6137.64%32,618.5640.21%27,252.5638.06%25,582.1038.92%
应用领域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包装金属包装涂层材料10,623.4321.58%18,542.4922.86%17,208.4424.03%18,882.7528.73%
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4,294.108.72%7,728.049.53%6,752.239.43%4,158.196.33%
纸质包装涂层材料2,141.764.35%3,397.154.19%2,847.243.98%3,379.155.14%
小计17,059.2934.65%29,667.6836.57%26,807.9137.44%26,420.0840.19%
新能源集流体涂层材料6,277.4112.75%8,487.2410.46%7,145.949.98%3,444.285.24%
电子光电涂层材料2,973.116.04%4,958.176.11%4,189.995.85%3,967.386.04%
消费电子涂层材料树脂883.901.80%1,410.141.74%899.201.26%1,094.231.66%
小计3,857.017.83%6,368.307.85%5,089.187.11%5,061.627.70%
主要产品收入合计45,725.3292.88%77,141.7995.10%66,295.5992.59%60,508.0892.05%
其他产品收入合计3,505.077.12%3,977.724.90%5,305.977.41%5,222.867.9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应用领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05%、92.59%、95.10%和92.88%。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产品还包括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建筑板材等特种功能性涂层材料,以及原子公司功能材料从事的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产品中,航空航天涂层材料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56.12万元、530.85万元、410.26万元和1,902.22万元,2025年1-6月增长较快。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和光电涂层材料为公司主要产品。其中,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涂层材料是公司开发时间较早、市场地位较为稳固、贡献稳定收入和现金流的核心产品。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光电涂层材料产品等业务呈现较高的成长潜力,报告期内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四)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始终专注于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形成了家电材料、包装材料、电子材料、新能源材料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并通过自研自产关键功能性树脂实现现有产品持续迭代和进一步多元化拓展,在多个细分领域与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杜邦、帕卡濑精、日本信越、立邦、德国汉高、日本昭和等材料领域海外巨头竞争。

自成立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关键材料国产化的迫切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脉络同频发展,实现了业务结构的丰富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成立初期致力于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的研发,并于2000年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在国内率先打破日本企业帕卡濑精在该领域的垄断格局,并与同期起步的国产化涂覆设备厂商共同协作,为国内铝箔涂覆产业提供本地化适配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开启国内空调换热器产业快速发展的新篇章;此后,公司在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领域率先打破宣伟、PPG等欧美厂商的垄断格局;光电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等细分产品完成了技术突破,实现了国产化替代。该等突破为上述产业在国内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持和系统性、本地化的解决方案。

图 公司主要产品国产化替代进程

(五)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单体、树脂、溶剂等原材料。公司原材料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采购部门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生产计划部门提出的原材料需求,并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原材料所处产业链的供需关系、公司原材料库存数量、安全库存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实施计划采购并结合战略采购。

采购部门参照合格供应商名录向供应商开展询价工作,并根据供应商报价等情况选

定供应商并签署采购订货合同。公司质检部门在原材料到货后按批次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领用,同时定期统计更新原材料合格率;生产计划部门定期统计原材料到货及时率并反馈至采购部门。公司对采购额较大的原材料,结合其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动趋势,通过市场行情预判、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等方式实施战略采购,以保证交付稳定并达到控制成本的目标。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销售预测及订单确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需求向仓库提取生产所需材料安排生产;同时为了确保供应稳定以及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司也会结合客户需求及市场行情预测,对需求较高的常规通用产品适当备货。

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高,采用了MES制造执行系统、DCS生产自动化系统,控制物料投入和监控反应过程,从而实现对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管控;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生产订单生成、车间物料领取、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入库,保障产品持续高效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少量的委外加工,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委外厂商根据加工量收取加工费。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因部分客户采取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公司少量产品存在以寄售模式进行销售的情形;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仓库,定期根据客户的实际使用数量进行对账和结算。为满足下游客户对电子产品防护材料加工的时效性、稳定性、可靠性等要求,公司防护材料加工业务存在驻场加工情况;公司在客户工厂内安置机器设备并派驻加工人员提供服务,定期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对账和结算。

公司通过参加行业技术研讨会、行业展会、客户拜访及现有客户推荐等方式,拓展下游各应用领域市场。公司主动开发维护下游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优质客户,提供功能性材料的国产化综合解决方案;同时结合客户转型升级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提供产品升级迭代方案。在客户开发阶段,销售部门推动客户试样评估及小批量导入,通过客户验证程序后实现批量供货,并逐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和规划、行业竞争情况和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等确定经营模式。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等方面,上述因素共同构成了公司确定经营模式的基础。报告期内,上述关键影响因素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计的未来,公司经营模式和上述关键影响因素将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工艺流程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情况如下:

1、功能性树脂

功能性树脂是涂层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其生产过程主要涉及合成反应,包括酯化反应、水解反应、缩合反应、加成反应等一系列反应过程,需精确控制反应温度、压力、时间及配方比例。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图 功能性树脂工艺流程图

2、涂层材料

涂层材料主要由树脂、溶剂、助剂等原材料经过复配制成。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图 涂层材料工艺流程图

3、核心技术的具体应用情况和效果

公司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分别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功能性树脂性能的深度解析和树脂体系分子结构设计;(2)功能性树脂的化学合成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3)涂层材料的配方研发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4)涂层材料针对各类基材和涂覆环境的适用性。具体如下:

图 公司业务体系的关键节点

上述核心技术在工艺流程中主要体现为原材料的选型和初始投料工序、后续衔接的“合成反应”和“复配”工序,后两个环节分别对应树脂合成工艺和涂层材料复配工艺,具体如下:

平台核心技术应用情况和效果
功能性树脂技术平台分子结构设计体现在树脂的分子链结构、分子量及其分布、特种基团等的设计能力,决定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性能指标和功能特性,并最终影响产
平台核心技术应用情况和效果
品的应用领域适配性
化学合成为单体、树脂、溶剂、助剂等原材料在反应釜内发生可控聚合反应等,用于制备功能性树脂
涂层材料技术平台配方为树脂、溶剂、助剂、颜料等在搅拌釜内的定向分散与精准混合,实现涂层材料的最终成型
应用工艺在确保满足特定功能指标的同时,优化涂层界面结合力与客户涂覆适用性,以适配不同质量的基材和涂覆环境

此外,对合成工艺和复配工艺的压力、温度、持续时间等变量条件的精准控制,可有效调控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性能指标和品质等级。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已掌握了覆盖多种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完整生产工艺体系,并根据对树脂性能的理解和工艺优势持续优化产品性能矩阵,以满足不同应用领域的差异化需求。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双技术平台的整合协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关键材料需求图谱,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已全部应用了公司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已充分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营业收入及主要产品销量是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指标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相关内容。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树脂、功能性涂层材料等,形成了以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为主的多谱系应用领域,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具体详见本节“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相关内容之“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十)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

(1)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界定的负面清单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

因此,公司行业分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所规定的创业板负面清单。

(2)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鼓励产业

公司主要产品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匹配情况如下:

产品小类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3.3.7.1涂料制造下2641*“涂料制造”之“高性能抗老化涂料”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4.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产品小类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
生产
金属包装涂层材料--有色领域下 “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之“表面防腐蚀涂层技术”-
集流体涂层材料3.3.9.1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下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3.6.4.4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制造下2641*“涂料制造”之“其他纳米涂料”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4.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光电涂层材料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高端LED封装材料”十一、石化化工领域下 7.专用化学品:低VOCs含量胶粘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8.硅材料: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及杂化材料的开发与生产-九、新材料领域下 7.高端专用化学品 8.高性能树脂 23.电子级化学品

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等产业目录的鼓励方向。

2、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坚持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的创新投入

1)研发支出投入: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

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6%、7.05%、6.72%和6.49%。

2)研发人才梯队: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拥有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27.28%。

3)研发场地:公司拥有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合成实验室、家电涂层材料开发实验室、包装材料开发实验室、电子材料开发实验室、新能源材料开发实验室、研发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发实验室,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公司的创新产出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拥有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项(包括2项美国发明专利和2项日本发明专利),公司主要产品均基于自主研发成果构建,核心专利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

(3)公司的创新认可

1)标准制定情况: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参与制定了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9项团体标准,4项市级科技成果。

2)市场地位:公司主要产品经过约2至6年较长时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调整,以及大量研发投入后实现量产,并在量产后持续迭代,从而与外资头部企业直接竞争,实现国产化替代。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

3)奖项或资质认定:公司近年来获得了多项产品或技术研发相关荣誉,主要如下:

序号名称取得时间颁布机构
1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清远慧谷)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3空调换热器用石墨烯改性防腐涂层制备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2024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4年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4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序号名称取得时间颁布机构
7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2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水性无铝高光转移涂层材料、自润滑节油型亲水涂层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2022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0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0超高耐热半导体封装材料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2019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

水性高耐候铝型材涂层材料、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环保型水性电子白板涂层材料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2018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公司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功能性涂层材料需求国,但中国市场长期为外资公司主导,迄今为止尚无中国公司进入世界前十名。以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为代表的外资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已经形成完整产品线布局,占据全球和中国市场主导地位,并且在中高端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形成了显著竞争优势。中国本土公司目前尚无大型平台化的涂层材料龙头公司,特别是在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国产替代仍需持续推进。公司自设立以来,多次实现技术突破,解决了合成反应及分离纯化、抗菌丙烯酸涂层加工、水性树脂材料等行业关键技术难题,于2000年、2005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了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产业化,在多个领域建立起完整的国产替代体系。

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沿革、发展沿革及未来规划

4、公司的成长性及其表征

(1)报告期内盈利规模逐年增长

公司通过在材料的分子结构设计和化学合成领域的技术积淀具备了持续创新能力,从而打造了功能性材料矩阵,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新兴产业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撑,实现了家电和包装领域涂层材料的持续迭代,以及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新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快速增长。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81,690.54万元和49,600.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83.66万元、9,601.14万元、14,171.26万元和10,687.65万元,盈利规模逐年增长。

(2)公司未来继续在新能源、电子等领域开辟新的业绩增长点,具有良好的业绩成长性

1)集流体涂层材料: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该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44.28万元、7,145.94万元、8,487.24万元和6,277.41万元,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需求的快速增长,全球主流电池厂商产销规模快速增长,集流体涂层材料及涂层电池箔的需求预计也将呈现较快增长。

2)光电涂层材料:公司已实现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的量产交付,导入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公司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的销售规模预计将随着Mini LED市场规模的增长而快速增长。

3)数码喷印墨水树脂:公司数码喷印墨水树脂是公司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的细分产品,应用于数码喷印墨水,主要应用领域为绿色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印技术是促进纺织印染行业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个性化方向转型的重要技术: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2024中国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发展报告》,数码喷印技术的渗透率由2015年的2.1%增加至2023年的18.2%;2015年至2023年,中国纺织品数码喷印产量由4亿米增加至37亿米,年均增速37.4%;数码喷印墨水总量由8,300吨增加至44,350吨,年均增长23.3%。公司产品数码喷印墨水树脂是数码喷印的核心原材料,直接影响性能表现,需符合严格的物理和化学标准(包括粒径分布、悬浮稳定性、结晶控制度等指标),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327.22万元、625.26万元、2,028.60万元和1,436.64

万元,保持了快速增长趋势。4)航空航天涂层材料:建设航天强国是我国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10月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随着国家将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范畴、将商业航天作为新质生产力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商业航天产业迎来广阔发展机遇。由于国际电信联盟(ITU)规定在轨道和频段资源获取上遵循“先登先占”原则,卫星轨道和频段成为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目前美国在轨卫星数量领先,我国相继启动国网星座、千帆星座等卫星星座计划,未来五年商业待发射卫星超万颗,预计航空航天市场规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公司航空航天涂层材料主要用于航空航天器防护外壳表面处理,耐热温度超过1,000℃,在极端环境下仍保持优异的绝缘和防护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于突破我国航空航天产业的关键材料限制起到了重要作用。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航空航天涂层材料业务收入分别为356.12万元、530.85万元、410.26万元和1,902.22万元,2025年1-6月实现了快速增长。

(3)公司在家电、包装领域的业务布局为公司基本盘,有望进一步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产品在家电领域的应用场景主要为空调,在包装领域的应用场景主要为食品饮料金属和纸质包装等,上述领域的需求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业绩稳定。此外,上述两市场均为千亿规模市场,根据行业协会、第三方研究机构等数据,2024年空调内销和出口额合计超过2,700亿元,2023年金属包装容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超过1,500亿元。

公司较早切入家电和包装供应链,面对多元化和持续升级的消费需求,与产业链内相关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实现国产替代并持续迭代,满足下游客户关于绿色环保、减塑、低(无)VOCs等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家电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5,582.10万元、27,252.56万元、32,618.56万元和18,531.61万元;包装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420.08万元、26,807.91万元、29,667.68万元和17,059.29万元,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主要产品中的家电和包装领域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属于“C2641 涂料制造”,主要产品中的新能源和电子领域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属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主要产品家电和包装领域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属于“C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主要产品新能源和电子领域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属于“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发行人产品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7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之“3.3.7.1涂料制造”目录下的重点产品和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在政府宏观调控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规范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职责如下所示:

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技术改造及行业结构调整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地方主管部门拟定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涂层材料行业生产经营所涉及的污染物排放进行规范,负责对涂层材料行业的环境监测、统计及信息采集,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
国家应急管理部及地方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公司所在涂层材料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公司产品下游应用主要集中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半导体照明/LED产

业与应用联盟等。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自律组织主要职责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服务会员企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贯彻国家发展涂料、颜料工业的方针,推动涂料、颜料工业技术和管理的现代化,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为中国包装联合会的分支机构,组织各类行业活动,关注金属包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金属包装行业的科技创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培训工作,促进行业技术、经济的发展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国外技术和贸易考察以及举办展览会和组织会议等服务活动;协助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和引进新技术,资金以及成果转让等活动;组织人才培训、提高企业素质;协助政府部委有关部门工作等
中国半导体照明/LED产业与应用联盟推进半导体照明/LED产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半导体照明/LED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制定以及服务平台的建设,推进半导体照明/LED产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完善产业链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2、行业主要监管和产业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颁布机构最新修订施行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2021年9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2020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2018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8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8年1月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7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2015年1月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12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2012年7月

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制造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配套工业之一,其材料性能、环保属性对下游和终端产品具有重大影响,推动着工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产业降本、绿色环保发展。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市场扩大、需求增长、产品创新、绿色环保发展等创造了有利条件。公司坚持绿色环保的发展路线,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目标,具体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如下:

序号相关政策法规生效/颁布时间颁布机构相关内容
1《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4年12月工信部等4部门围绕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突出应用场景和产业研发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关键标准研制实施。推动原材料工业产品和装备相关标准的升级换代,提升产品供给质量,促进用材结构升级。开展轮胎、涂料、装饰装修材料等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研制
2《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2024年7月工信部等9部门逐步削减高VOCs溶剂型涂料生产和使用,大力发展水性、粉末、辐射固化、高固体分、无溶剂等无(低)VOCs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信息、家居家电、通用机械等领域的高性能涂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3年11月国务院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
4《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年8月工信部等7部门开展品牌宣传周、行业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发布行业品牌发展报告,推动化肥、涂料、染料、轮胎、氟硅材料等量大面广的产品提品质、创品牌
5《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23年7月发改委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6《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1月工信部等5部门提高长寿命、高效率的LED技术水平,推动新型半导体照明产品在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等领域应用,发展绿色照明、健康照明
7《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2022年11月颁布,2023年1月施行生态环境部工业涂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四类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可以免于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8《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2022年10月工信部等5部门将重点推动Micro LED等微显示技术升级
9《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5月国务院要开展严格落实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10《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3月工信部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提高化肥、轮胎、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鼓励企业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11《“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年12月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提高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
序号相关政策法规生效/颁布时间颁布机构相关内容
鼓励企业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12《“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1月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研究
1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室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于高VOCs涂料、含铅、含铬涂料等作出了限制
14《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订)2021年4月全国人大在我国从事“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直接入口的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16《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2021年3月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根据该规划,“十四五”期间,涂料行业将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实现可持续增长,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优化涂料产品结构,环境友好型涂料产品的占比逐步增加:涂料行业将加大科研技改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涂料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绿色展,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率,提升废副产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碳排放,争取早日实现涂料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增强国际合作交流,扩大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17《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0年11月国务院坚持整车和零部件并重,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升动力电池、新一代车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生态
18《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2020年3月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标委等标准实施后,积极促进涂料行业的技术进步、推广环保涂料的使用、限制和淘汰高VOCs含量的涂料产品、改善生产和施工工作环境、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等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2020年1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20《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3月工信部、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加快推进4k产业创新和应用,同时结合超高清视频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律,做好8k技术储备。超高清视频产业时代的来临,对8k+5G技术推进,
序号相关政策法规生效/颁布时间颁布机构相关内容
总台为小间距、Mini/Micro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提供了发展新契机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从产业发展方面,《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产业政策支持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从而为公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等产品创造新需求。《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为涂层材料行业的整体发展奠定了基线,从政策端进一步支持了涂层材料行业的整体增长。

从具体政策方面,近年来颁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政策将使用环保涂层材料的工业涂层材料企业免于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在产业政策上鼓励涂层材料行业发展水性、无溶剂型环保涂层材料,从而促进行业“油性”转“水性”的环保技术路线,重塑涂层材料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坚持绿色环保的发展路线,主要产品具有水性化、环境友好等特点,在行业从“油性”向“水性”转型过程中具备先发优势。

在环保要求方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等政策对涂层材料的VOCs进行了限制,从原辅料端大力推广低(无)VOCs涂层材料的使用,同时对VOCs含量较高的涂层材料进行了相应限制。这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对涂层材料行业的环保要求,限制高污染涂层材料企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涂层材料企业加大对低(无)VOCs涂层材料产品的研发投入,促进行业整体从“油性”向“水性”转型。

(三)所属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具有研发驱动、技术密集的特点,行业内的产品品类范围广、下游应用领域跨度大。具体如下:

1、行业基本情况

涂层材料领域的产品类别较多,且缺少较为统一的分类方法。现选取目前业内较为普遍的分类口径,列示如下:

(1)按应用领域分类

涂层材料包括工业、建筑等门类,各门类下包括较多子行业。在工业涂料领域,按用途可进一步细分为电池涂层材料、家电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电子涂层材料、航空航天涂层材料、汽车涂层材料、铁路公路涂层材料、船舶涂层材料、其他防腐涂层材料等。

图 涂层材料行业分类

工业涂料是国民经济配套的重要材料,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4年中国工业涂料市场规模超过2,700亿元。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涂层材料产业下游应用场景的深化和拓展,涵盖汽车、船舶、家电和新能源等行业,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预计在2024年至2029年间,工业涂层材料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3.0%。

公司主要产品位于电池涂层材料、家电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电子涂层材料、航空航天涂层材料等子领域,属于功能性涂层材料的范畴。上述领域客户的功能性要求多样,涂层材料具有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特点,对于终端应用产品性能有着关键影响,需要涂层材料企业长期持续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迭代。当前,在上述领域仍以外资为主导,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等国际龙头企业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深

厚的技术储备和资金实力,在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具备领先地位,而内资品牌整体呈现生产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等特点。未来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的国内本地化、进口替代和产业整合空间仍然较大。

(2)按溶剂种类分类

涂层材料按溶剂种类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涂层材料名称溶剂种类产品特点
油性涂层材料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1、均匀性、分散性良好,是当前行业内主流的涂层材料类别; 2、缺陷在于相对较高的VOCs排放水平,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水性涂层材料以水作为稀释剂1、VOCs释放较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2、以水作为稀释剂进行生产,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涂覆设备的要求相对较高
无溶剂涂层材料不含溶剂或溶剂含量较低1、VOCs排放较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一次涂覆所形成的膜层厚度适度,有出色的成膜性能,同时可以实现较高的涂覆效率; 2、不足之处在于对基材的浸润性较弱,导致涂覆性能较差

公司产品以水性涂层材料为主,公司光电涂层材料的产品形态还包括无溶剂涂层材料,公司主要技术路线为水性涂层材料。

近十年来,我国涂层材料行业发展势头稳健,产量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0年至2024年,中国涂层材料行业持续发展,市场规模从2020年人民币4,072.0亿元上涨至2024年的人民币4,637.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30%;其中工业涂层材料占涂层材料产业市场规模60%左右。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涂层材料市场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沙利文研究

工业涂层材料主要涂覆于物体表面,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是国民经济配套

的重要功能性材料,在2020年至2024年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9.1%。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涂层材料产业下游应用场景的深化和拓展,涵盖汽车、船舶、家电和新能源等行业。这些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消费需求增长的推动下,进一步提升了工业涂层材料的需求量。预计在2024年至2029年间,工业涂层材料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3.0%。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工业涂层材料市场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沙利文研究

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4年全球涂层材料市场规模约为14,581.9亿元,2029年全球涂层材料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8,398.9亿元。在全球涂层材料产业发展中,亚洲地区已成为增速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目前亚洲地区涂层材料市场规模已占到全球总量的46%。

2、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水平特点

(1)国家政策大力扶持,行业保持快速增长

功能性材料行业是宏观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新兴产业的先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多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产业政策保障。

《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涂层材料行业需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民生的需求,为国家重大专项工程提供高性能、特种功能性涂层材料;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逐步实现自主可控;优化涂层材料产品结构,环境友好型涂层材料产品的占比逐步增加。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对涂层材料的功能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为涂层材料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涂层材料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2)国产品牌技术升级,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当前,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屏幕显示、消费电子等产业快速发展和强调独立自主可控的背景下,从产品交期、供应链保障、成本管控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考虑,原材料进口替代的需求十分强烈,国内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国内企业通过多年技术沉淀、研发突破,在功能性涂层材料细分领域已取得长足发展,部分产品性能、规格已达到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而且在响应速度、配套服务、定制化研发等方面具备更显著的优势,具备了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进口替代能力。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实力的不断提高、技术工艺经验的不断累积,国内企业的竞争实力将持续增强,实现进口替代,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潜力巨大。

(3)应用领域扩大,产品技术要求提升

功能性涂层材料除了在家电、包装等传统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外,在新能源电池、显示、电子、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也开始得到广泛使用。上述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科技创新的驱动下蓬勃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张,对于上游功能性涂层材料的需求也逐年增长,有效地带动了功能性涂层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产品不断迭代更新、应用方式的不断创新,与下游需求相契合的高性能、多功能的功能性涂层材料将成为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下游应用持续迭代的需求将对行业内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功能性涂层材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市场前景广阔。

3、下游应用领域特点和趋势

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公司产品覆盖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多谱系应用领域,各领域的应用特点和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家电领域

公司在家电领域主要产品为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与空调行业的整体销售情况密切相关。2020-2022年我国空调产量较为稳定,2023年以来随着全球气候的持续变暖、用户更新换代需求增长以及国内空调厂商出海发展,中国空调产量迎来新一轮增长趋势。在终端用户更新换代需求旺盛且空调海外需求持续放量的背景下,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我国空调产量预计将从2024年的26,598万台增长至2029年的32,357万台。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空调产量情况(单位:万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沙利文研究

按照制冷量大小,空调可以分为民用空调和工商用及其他空调。民用空调主要应用于家庭场景和部分小型商用场景,工商用及其他空调主要用于写字楼、市政等公共设施,涵盖中央空调等大型且较为复杂的空调系统。

制冷量较大的工商用空调在移动通信,尤其5G基站,以及数据中心中被广泛应用,主要由于通信基站及数据中心的设备几乎是全天候工作,需要配置有效的散热系统。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推广新型超低损耗光纤、碳化硅射频器件、高效开关电源、高能效变频空调、自然冷源空调等高效产品设备,降低存储系统功耗,提升存储与计算设备利用率。2024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9年,我国数据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数据产业数据中心的发展将推动工商用空调需求的持续增长,工商用空调将广泛成为低密度机房的低成本解决方案,并应用于风冷液冷结合的数据中心项目。

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未来中国5G基站数量预计将从2024年的425.1万个增长至2029年的1,148.4万个,年复合增长率达22.0%。而中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数量预计将从2024年的约980万架增长至2029年的约1,971万架,年复合增长率达15.0%。受益于5G基站、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工商用及其他空调未来的增长趋势将愈发显著,推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需求的持续增长。

我国空调更新换代需求持续旺盛,对新型空调的制冷效果、能耗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基站及数据中心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大型工商用空调需求的增长;海外市场的增长下,国内空调企业加速出海,带动了我国空调产业的持续扩张。上述因素共同促进了我国空调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需求的增长。

(2)包装领域

公司在包装领域已有多谱系产品布局,主要包括应用于两片罐、三片罐、金属餐盒等金属包装的涂层材料,以及应用于纸杯、纸质餐盒等纸质包装盒涂层材料。

易拉罐罐盖、两片罐罐身、三片罐罐身的内外侧涂层占食品级金属包装涂层材料绝大多数份额。相比塑料包装和玻璃包装,铝制易拉罐避光性强、回收效率高、性价比更优,并且可印刷个性化包装,在电商趋势和环保政策趋严的背景下,铝质易拉罐的需求持续增长,我国食品饮料罐化率不断提升。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两片罐销量从2020年450.0亿个增长至2024年707.3亿个,年复合增长率为12.0%;三片罐销量从2020年390.0亿个增长至2024年612.0亿个,年复合增长率为11.9%。未来随着食品饮料罐化率不断提升,两片罐、三片罐销量将保持增长态势,预计两片罐销量将增长至2029年的973.5亿个,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6.6%;预计三片罐销量将增长至2029年的783.3亿个,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5.1%。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食品饮料用金属罐销量情况(单位:亿个)

资料来源:沙利文研究

随着经济的增长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外卖市场的崛起带动了中国一次性餐盒销量的不断提升,一次性餐盒可进一步拆分为塑料餐盒、金属餐盒、纸质餐盒以及其他餐盒品种,其中塑料餐盒在一次性餐盒的占比最高,金属餐盒占比其次。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金属餐盒从2020年101.1亿个增长至2024年168.6亿个,年复合增长率为13.6%,未来预计销量将增长至2029年的297.1亿个,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12.0%;纸质餐盒从2020年37.0亿个增长至2024年64.7亿个,年复合增长率为15.0%,未来预计销量将增长至2029年的104.3亿个,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10.0%。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一次性金属餐盒销量情况(单位:亿个)

资料来源:沙利文研究

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趋严,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要求不断提高。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包装物涂层材料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如2023年国家

1,0001,200

1,400

1,6001,8002,000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2028E2029E

两片罐三片罐

101.1

111.8

128.6

147.9

168.6

192.2

217.2

243.3

270.1

297.1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2028E2029E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以及2021年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对涂层材料的成分、性能、使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食品包装涂层材料需符合更严格的食品接触安全标准,如低VOCs排放、无毒无害材料等要求,相关政策对绿色环保、减塑、低VOCs、高性能的食品包装涂层材料提出了新的需求。

食品包装安全监管政策趋严以及食品饮料罐化率的提升驱动了金属罐涂层材料销量不断增长。此外,随着中国环保政策的完善以及居民环保意识的提升,中国金属餐盒、纸质餐盒市场规模不断上升,预计也将带动金属餐盒、纸质餐盒涂层材料规模的增长。

我国早期包装物涂层材料市场主要由海外企业垄断,但随着中国包装物涂层材料技术不断突破、高效的客户服务以及下游客户对成本管控等因素的叠加影响,未来包装物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速度将进一步提升。

(3)新能源电池领域

公司产品集流体涂层材料涂覆于铝箔表面可制成涂层电池箔,成为了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和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

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进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国陆续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引导汽车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大力推动了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的发展。

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20年的150万辆增长至2024年的1,34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72.8%。未来,随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进步、电池成本降低,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的完善,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巨大增长潜力,预计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从2024年的1,341万辆进一步增长至2029年的3,105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8.3%。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情况(单位:万辆)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沙利文研究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我国储能行业近年来迎来了快速发展机遇。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储能锂电池销量从2020年的22.0GWh增长至2024年的

260.0GWh,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5.4%。储能电池受益于电池成本下降、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增加、政府扶持更加完善以及提高能源效率的规定等,将全面进入市场驱动的高速发展期。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地方政府也陆续试点容量电价补偿机制,给予独立储能项目稳定现金流,推动储能逐步脱离对新能源项目的绑定,实现市场化独立发展。2025年9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基本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健全。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储能锂电池销量预计将于2029年进一步增长至1,040.1GWh,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约为32.0%。

自2020年以来,中国的锂电池产业经历了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锂电池销量从2020年的148.0GWh增长至2024年的1,170.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7.7%。中国锂电池企业在技术水平上不断提升,在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和循环寿命等方面实现了突破,中国锂电行业持续向国际化发展,中国锂电池销量预计将于2029年进一步增长至3,224.0GWh,2024至2029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2.5%。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锂离子电池销量情况(单位:Gwh)

资料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沙利文研究随着我国新能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规模的高速增长以及用户对电池性能、寿命要求的持续提升,涂层电池箔渗透率和销量也将迅速增长。此外,独立储能对储能电芯提出更高要求:独立储能项目需覆盖10-15年全生命周期,电芯循环寿命需达1万次以上,保证长期稳定运行,兼顾能量密度和安全性;独立储能项目承担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对电芯提出更高要求,例如需适配高倍率、高频次充放电场景;上述性能可通过使用涂层电池箔得以提升。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涂层电池箔产量从2020年的

4.0万吨,增长至2024年的32.5万吨,并将进一步于2029年增长至135.4万吨。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涂层电池箔产量情况(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沙利文研究在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初期,产业链配套尚未完善,集流体涂层材料的生产和涂覆业务主要由电池厂自主经营,服务于自产电池。随着新能源电池行业的逐步发展,为满

148.0

324.0

750.0

940.0

1,170.0

1,448.1

1,784.7

2,188.0

2,665.8

3,224.0

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2028E2029E

4.0

9.2

21.5

26.6

32.5

41.7

54.6

73.0

98.8

135.4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2028E2029E

足推动技术持续升级、产品性能改进以及成本控制的需求,越来越多的电池厂选择向专业供应商采购涂层电池箔。通过整合外部资源,电池厂能够更快速地获取前沿技术和解决方案,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并实现产品差异化和定制化,还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帮助电池厂扩展市场份额。涂层电池箔渗透率和销量的增长将共同促进集流体涂层材料需求的增长。

(4)电子领域

公司在电子领域主要产品为光电涂层材料,主要用于保护芯片,起到稳定性能、提高发光效率及提高使用寿命的作用。LED产品及封装业务与下游应用市场紧密相关,受汽车照明、LED显示与背光等应用市场需求驱动,中国LED市场近年来持续扩展,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4年中国LED市场规模达到8,110亿元。随着Mini LED和Micro LED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成本降低,LED显示在高端市场如电视、显示器、车载显示等领域的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商业化应用持续加速。

在市场结构方面,我国LED应用市场目前仍以照明(通用照明、景观照明及汽车照明等)为主导,合计市场规模占比达77.2%。随着消费者对更高显示效果的需求增加,Mini LED和Micro LED将为显示产品提供更高的亮度、对比度和更精细的色彩表现,在高端电视、智能设备以及车载显示中逐渐成为主流技术,显示领域存在较大结构性发展机遇。

图 2024年中国LED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Mini/Micro LED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一代显示技术,已成为下一代主流显示技术的重要选项。Micro LED技术的核心在于将发光二极管和红、绿、蓝三色LED像素

微缩至微米级别,并以数百万个规模的矩阵进行排列,随后密封在同一基板上。这种技术可以帮助显示屏实现更加卓越的性能,包括高分辨率、高对比度和饱和的色彩表现。此外,Micro LED还具备超薄、柔性、可折叠和透明等特性。相对而言,Mini LED则主要作为一种背光技术,本质上仍然采用液晶技术路线,但它利用的是更小、更微型的发光二极管。与传统LED相比,Mini LED的尺寸更加微小,通常在50-200微米之间。在相同屏幕尺寸下,Mini LED的单位面积密度更高,光源单元更为微小,因此能够实现更为精确的局部光源控制。技术方案日益成熟、生产良率显著提升及制造成本稳步下降,加速Mini LED商业化进程。根据TrendForce数据,2023年Mini LED背光技术产品销量约1,330万台,预计2027年将达到3,145万台左右,2023年至2027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3.9%。由于运用该技术的单位屏幕上的LED灯珠个数呈数倍增长,对应光电涂层材料等LED封装材料用量也将成倍增长。伴随Mini LED量产规模的迅速扩大,LED封装材料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中国在LED封装领域具备强大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实力,随着技术的不断突破,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将持续提升。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LED封装行业的市场收入从2020年的665亿元增至2024年的865亿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6.8%。得益于LED封装成本结构的逐渐优化以及产品性能的不断提升,尤其是在Mini LED和Micro LED等新型技术的推动下,封装技术不断向高效能、高可靠性的方向发展,封装需求也将迎来快速增长。中国LED封装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的865亿元增长至2029年的1,184亿元,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图 2020年至2029年(预测)中国LED封装行业市场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沙利文研究

4、行业周期性特征

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包括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上述领域受宏观经济政策、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消费偏好等因素影响,下游需求呈现出一定的波动,但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随着近几年及未来电子、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整体市场对功能性材料存在大量的新兴需求,涂层材料行业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

(四)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属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从理论体系来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开发需要综合运用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表面物理、材料力学、光学、电学等多学科知识与技术。企业需组建具备多领域知识背景,研发、设计、生产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以满足持续的研发创新需求。

功能性材料的细分种类繁多、下游应用领域多样,不同细分领域材料的差异较大,包括基础原理、原料选型、材料性能、生产工艺、应用条件等。此外,功能性材料的品质稳定性要求较高。

综上,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和生产需要研发团队、技术和工艺的长期积累,无法快速复制学习。上述因素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技术壁垒。

2、市场壁垒

尽管功能性材料的成本占中游制造商和下游终端客户的产品总体成本比例较低,但其品质会直接影响面向终端工业品或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因此公司所属行业的直接下游客户和终端工业品或消费品制造商通常对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提出严格的认证要求。由于认证成本较高、周期较长,因此下游客户倾向于保持供应链的稳定。上述因素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市场壁垒。

3、人才壁垒

公司所属行业是跨学科技术应用的典型行业,下游丰富的应用场景以及多样化的材料性能需求对此行业的从业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研发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研发实践,还需要对行业下游的应用领域具备充分认知,并及时跟踪市场发展方向和技术变动趋势。核心研发人员需要精通单体和树脂等原材料选型、树脂合成技术、涂层材料复配工艺等,并在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基础。上述人才的储备和培养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并通过完善的招聘、培养和激励机制保障研发团队的领先性和稳定性,从而构成了人才壁垒。

(五)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政策支持奠定行业基础

近年来,受益于产业政策对于功能性材料行业的重点支持,国内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实现了快速增长和绿色发展。如本节“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之“2、行业主要监管和产业政策”所述,功能性涂层材料制造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配套工业之一,其材料性能、环保属性对下游和终端产品具有重大影响,推动着工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产业链降本、绿色环保发展,也是国内产业链保障安全和独立自主可控的重要抓手。

从产业发展方面,《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为涂层材料行业的整体发展奠定了基线,从政策端进一步支持了涂层材料行业的整体增长。《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产

业政策支持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为公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等产品创造了新需求。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式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5年1月,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扩展了购新补贴的覆盖范围。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消费规模大、拉动效应强,是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点领域;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消费品作为数字化时代的必要信息终端,是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新增长点。上述产业更新换代需求的增长将推动公司家电、新能源、电子等应用领域产品的快速发展。

(2)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目前,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等国际知名厂商凭借丰富的核心技术及研发储备,在涂层材料领域保持较强的市场领先优势,产品覆盖多个下游应用领域。国内企业在对技术、工艺要求较高的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的进口替代方面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我国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转型的持续推进及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背景下,实现功能性涂层材料领域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需求愈发迫切,功能性材料进口替代对我国实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保障供应链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为国内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创新型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屏幕显示、消费电子等产业快速发展和强调独立自主可控的背景下,从产品交期、供应链保障、成本管控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考虑,原材料进口替代的需求十分强烈,国内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实力的不断提高、技术工艺经验的不断积累,国内企业的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实现进口替代、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的潜力巨大。

(3)下游技术创新为功能性涂层材料创造新需求

功能性涂层材料的材料性能对下游和终端产品具有重大影响,推动着先进制造和新兴消费领域的技术创新。同时,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也为功能性涂层材料创造了新需求、

提出了新要求。在新能源电池方面,动力电池厂商追求高能量密度指标,对材料的导电性能、快速充电性能、材料循环寿命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了磷酸铁锂电池体系的技术创新,促进了涂层电池箔及涂层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成熟。另一方面,受益于电池成本下降、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增加、政府扶持更加完善等,储能电池将全面进入市场驱动的高速发展期,从而继续推动涂层电池箔及涂层材料需求的增长。在显示技术方面,Mini/Micro LED是具有较强确定性的下一代显示技术。相较于传统的LED直显、LCD和OLED技术,Mini/Micro LED表现更为出色,在亮度、对比度、寿命、反应时间、运行温度、功耗以及可视角度等方面优势显著。由于Mini/MicroLED体积的缩小,显示模组中的灯珠数量大幅增长,LED封装材料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

在数码喷印方面,数码喷印技术是促进纺织印染行业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个性化方向转型的重要技术。相比传统丝网印花,数码喷印用水量和用电量均大幅减少,更加节能环保;且数码喷印技术适用于“小批量、多批次、快速交付”的生产模式,更契合纺织行业个性化发展趋势。在纺织行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个性化的背景下,中国数码喷印行业快速发展,对数码喷印技术配套的墨水以及墨水的关键原料树脂的性能及供应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我国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与化工和材料领域的跨国企业相比,我国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由于产业化起步时间晚、下游需求较为零散和多样等原因,行业内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小,在研发转化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附加值等方面与国外龙头企业还有一定差距。由于规模较小,国内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低,研发创新方面的整体投入也较低,限制了行业整体的创新及竞争力提升。

(2)拓展高端市场时将面临国际龙头企业的竞争

目前,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等国际龙头公司在高端功能性涂层材料市场处于领先地位,该等跨国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强大的研发能力、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丰富的产品线占据了高端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近些年来,国内企

业通过自身技术突破在部分产品上扩大市场认可度与占有率,在国产替代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在研发积累、品牌认可度、产品多样性等方面与国际龙头企业还存在差距,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较大压力。

(六)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树脂、功能性涂层材料等。公司所属行业的上游主要为单体、树脂、溶剂等基础化工行业,国内产能充足、市场竞争充分,国内厂商可以满足原材料的基本需求。公司所属行业的直接下游主要为金属、薄膜、纸张基材的涂覆厂商,以及LED器件制造商,上述厂商位于产业链中游,将各类功能性材料涂覆至空调铝箔、金属包装、电池箔、LED器件等产品表面,最终交由下游厂商制造面向消费者的工业品和消费品。

图 公司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七)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4年全球涂层材料市场规模约为14,581.9亿元,全球涂层材料市场主要集中在亚太、欧洲、北美。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美国《涂料世界》(Coatings World)杂志的评选,2024年全球涂层材料公司销售前十名均为外资企业;宣伟(美国)、PPG(美国)、阿克苏诺贝尔(荷兰)分别以184亿美元、182亿美元、116亿美元的涂层材料销售额位居全球前三名,上述跨国企业起步早,已经形成完整产品线布局,占据全球市场的第一梯队,并且在中高端市场的研发和产品优势较强。

我国涂层材料市场现阶段处于成长期,整体呈现“大行业、小企业”的竞争格局。我国涂层材料行业包含外资品牌和本土品牌,行业梯队层次较为明显,外资企业因在高端涂层材料领域更具优势,市场竞争力更强;本土品牌虽然数量较多,但中低端产品同质化严重,目前尚无大型平台化的龙头公司。本土品牌在建筑涂层材料市场实现了对外

资的替代,但在工业涂层材料领域,国产替代仍任重道远。

依托《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等产业政策支持和国内工业创新能力的持续升级,本土企业近年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进口替代,大力布局外资企业垄断的涂层材料领域。此外,国内企业在家电、新能源、电子等产业已经或正在建立起全球竞争优势,上述产业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进口替代也推动了本土涂层材料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在细分市场与外资品牌直接竞争。

2、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各主要产品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均已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公司产品也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被广泛应用于众多知名终端品牌:

序号主要产品名称终端品牌应用情况
1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格力、美的、大金、松下、三菱、特灵科技、TCL、海尔、海信、奥克斯、长虹等品牌
2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燕京啤酒、加多宝、红牛、露露、百胜等品牌
3集流体涂层材料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LG、因湃电池、远景动力、欣旺达、融捷能源等电池厂商
4光电涂层材料海信、创维、三星、首尔半导体、艾迈斯欧司朗、公牛、飞利浦、京东方、TCL、小米等品牌

3、行业内主要企业

(1)大型跨国企业

1)The Sherwin-Williams Company(中文简称“宣伟”)

宣伟成立于1866年,总部设在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是世界领先的油漆、涂料及相关产品供应商,业务遍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64,000名员工。该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工业木器、通用工业、包装、卷材与型材、汽车、工业重防腐与船舶涂料的开发、制造、分销和销售,并在绿色高效的水性涂料及UV涂料领域不断取得重要突破。

2)PPG Industries Inc.(中文简称“PPG”)

PPG成立于1883年,总部设在美国匹兹堡市,是世界领先的涂料和特种材料供应商,自1955年至今连续位居美国财富500强,2020年美国财富500强企业名列第209

位。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全球性油漆、涂料、光学产品、特种材料、化学品、玻璃及玻璃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工业、交通运输、消费品、建筑等多个领域及其售后市场的客户提供服务。

3)Akzo Nobel N.V(中文简称“阿克苏诺贝尔”)阿克苏诺贝尔是1969年由阿库和KZO(KoninkijkeZout-Organon)两家荷兰最大的化学制品公司合并而成,总部位于荷兰,遍布世界80多个国家与地区。该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装饰漆、高性能涂料、专业化学品、工业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高性能涂料包括汽车和航空航天涂料、工业涂料、船舶与防护涂料、粉末涂料、木器漆和粘合剂。

(2)A股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

1)松井股份(688157.SH)松井股份成立于2009年3月,2020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松井股份主营业务为功能涂层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应用领域主要为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领域。松井股份正围绕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特种装备领域,以表面处理、功能涂层、胶黏剂等相关技术为研发方向,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

2)东来技术(688129.SH)东来技术成立于2005年4月,2020年10月在科创板上市。东来技术提供基于石化化工新材料研发的高性能涂料产品,包括汽车售后修补涂料、新车内外饰件及车身涂料、3C消费电子领域涂料,并全方位提供专业的现场颜色调配、定制色漆开发、喷涂技术指导、效率提升优化等技术服务、管理服务。3)雅图高新(872924.NQ)雅图高新成立于1995年4月,2024年6月在新三板挂牌。雅图高新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工业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可分为汽车修补涂料、汽车内外饰涂料以及其他工业涂料,主要应用于汽车修补、汽车内外饰以及涵盖新能源商用车、轨道交通及特种车辆在内的其他工业领域。4)三新股份(873510.NQ)

三新股份成立于2005年11月,2020年10月在新三板挂牌。三新股份专业从事金属包装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系列包括了用于食品罐、三片饮料罐、铁易拉盖、大桶等多种食品、饮料金属包装上的内外涂产品。

5)康美特(874318.NQ)

康美特成立于2005年4月,2024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康美特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封装材料及高性能改性塑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康美特电子封装材料的主要产品形态为LED芯片封装用电子胶粘剂,产品广泛应用于新型显示、半导体通用照明、半导体专用照明、半导体器件封装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康美特高性能改性塑料的产品形态为改性可发性聚苯乙烯,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节能、运动及交通领域头部安全防护、电器及锂电池等易损件防护等领域。

4、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可比公司选取

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领域的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材料性质、应用领域等因素,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标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选取理由
松井股份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等领域主要产品性质相同,应用领域相近,均属于工业涂层材料范畴
东来技术高性能涂料产品,包括汽车售后修补涂料、新车内外饰件及车身涂料、3C消费电子领域涂料,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等领域主要产品性质相同,应用领域相近,均属于工业涂层材料范畴
雅图高新高性能工业涂料,主要包括汽车修补涂料、汽车内外饰涂料以及涵盖新能源商用车、轨道交通及特种车辆在内的其他工业涂料主要产品性质相同,应用领域相近,均属于工业涂层材料范畴
三新股份金属包装涂料产品,包括金属包装的内涂和外涂,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金属包装(食品罐、三片饮料罐、铁易拉盖、大桶等)主要产品性质相同,应用领域相近,均属于工业涂层材料范畴;且在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领域具有相似产品
康美特电子封装材料及高性能改性塑料,主要应用于LED封装,建筑、交通、电器、锂电池等领域的防护主要产品性质相同,应用领域相近,均属于工业涂层材料范畴;且在光电涂层材料领域具有相似产品

虽然同处于功能性工业涂层材料领域,但公司与上述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应用领域、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上述可比公司中,公司与三新股份在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领域具有相似产品,与康美特在光电涂层材料领域具有相似产品。

(2)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指标对比

1)业务领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大类、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对比情况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应用领域
松井股份功能涂层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消费电子、乘用车
东来技术为基于石化化工新材料研发的高性能涂料产品,包括汽车售后修补涂料、新车内外饰件及车身涂料、3C消费电子领域涂料消费电子、乘用车
雅图高新高性能工业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划分,可分为汽车修补涂料、汽车内外饰涂料以及其他工业涂料乘用车、交通运输、特种车辆
三新股份从事金属包装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系列包括了用于食品罐、三片饮料罐、铁易拉盖、大桶等多种食品、饮料金属包装上的内外涂产品金属包装
康美特电子封装材料及高性能改性塑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封装材料的主要产品形态为LED芯片封装用电子胶粘剂,高性能改性塑料的产品形态为改性可发性聚苯乙烯显示、照明 建筑、安全防护、电器及锂电池易损件防护
发行人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等,覆盖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等多谱系应用领域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公司公告

2)财务指标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财务指标的对比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松井股份(688157.SH)34,753.251,253.8774,552.658,767.4458,976.737,826.4449,909.208,237.75
东来技术(688129.SH)29,855.294,445.2659,753.278,474.5351,894.825,167.3639,364.622,150.92
雅图高新(872924.NQ)37,065.908,256.2474,213.8214,861.1163,602.6911,733.8855,702.047,826.15
三新股份(873510.NQ)17,148.522,160.9532,108.234,209.4027,987.643,372.3927,624.283,818.73
康美特(874318.NQ)22,880.873,548.6642,256.326,270.0738,416.834,513.5134,130.764,795.42
发行人49,600.7010,707.3581,690.5414,578.6671,737.1810,563.1366,359.922,595.09

(八)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涵盖分子结构设计、树脂合成、涂层材料复配、涂覆工艺的全流程技术优势,赋予了公司在多个应用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成立以来,将研发视为推动公司进步的源动力,独立自主开展平台式创新,通过合成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配方和工艺创新,打造了跨越多个领域、实现复合功能的涂层材料矩阵。

在基础设施方面,公司拥有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合成实验室、家电涂层材料开发实验室、包装材料开发实验室、电子材料开发实验室、新能源材料开发实验室、研发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发实验室。同时公司配备了下游产品应用中必需的生产设备,能够全方位模拟客户的生产流程,便于公司向客户提供功能性材料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组建了具有复合专业背景、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技术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比接近30%,包括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无机化学、材料力学等化学和材料专业,以及半导体物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复合专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靖先生为南开大学化学博士,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四十余年,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5名,均为化学、材料专业,具有十五年以上的化学和材料行业经验,主管公司产品事业部及研发中心。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及科研成果参见本节“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五)公司研发和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以下游应用领域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品研发工作,建立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研发平台,以提高不同功能性树脂、不同涂层材料研发的协作能力和组合能力。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拥有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项(包括2项美国发明专利和2项日本发明专利),主要参与制定了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和9项团体标准。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类别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类别
1铝及铝合金容器箔GB/T 22649-2019国家标准
2铝箔试验方法第9部分:亲水性的检测GB/T 22638.9-2016国家标准
3铝箔试验方法第10部分:涂层表面密度的测定GB/T 22638.10-2016国家标准
4电气元件用涂层铝及铝合金带材GB/T 33229-2016国家标准
5热熔型氟树脂涂层(干膜)中聚偏二氟乙烯(PVDF)含量测定熔融温度下降法GB/T 30794-2014国家标准
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中功能材料测试与评价指南GB/T 45945-2025国家标准
7空调器散热片用铝箔第2部分:涂层铝箔YS/T 95.2-2016行业标准
8绿色印刷 转移接装纸印制过程控制要求CY/T 250-2021行业标准
9空调器散热片用长效亲水防腐型涂层铝箔技术规范T/CAS 282-2017团体标准
10空调器散热片用长效耐候防腐型涂层铝箔技术规范T/CAS 734-2023团体标准
11食品接触用环保型涂布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T/CNFIA 161-2022团体标准
12水性涂层纸杯(含水性涂层纸杯纸)T/CPA 001-2021团体标准
13产品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激光全息定位纸T/CPF 0028-2022团体标准
14凹印水性油墨纸包装印刷过程控制要求T/CAB 0123-2021团体标准
15绿色包装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折叠纸盒T/CPF 0014-2021团体标准
16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冷烫印箔T/CPF 0047-2022团体标准
17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全息转移纸T/CPF 0048-2022团体标准

(2)树脂合成优势:公司已具备多种树脂的合成能力,实现了关键原材料的自主可控

功能性树脂是涂层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决定了涂层材料的基本性能,例如,丙烯酸树脂可以赋予涂层耐候性,聚酯和聚氨酯树脂可提升材料延展性和柔韧性,因此不同树脂按照不同比例的搭配使用可以赋予终端产品不同的功能和性能。

公司高度重视功能性树脂合成技术的独立研发,确保其技术的自主可控,现已具备多种树脂的合成能力,包括有机硅、聚氨酯、聚酯、丙烯酸、环氧等树脂。上述树脂合成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开发具有复合功能的涂层材料,打破了材料功能边界;并且能迅速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灵活调整树脂配方,从而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且性能更为突出的产品。以集流体涂层材料所需树脂由外采转为自产为例,公司通过自主合成功能性树脂,提高了树脂的分子量和基团数量、延长了分子主链、增加了非极性链段,通过树脂性能的改进提高了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导电性和剥离强度等性能。

上述树脂合成能力凸显了公司的技术领先性,减少了公司对于外采树脂的依赖,保

障了公司技术机密性,从而构筑起公司的技术壁垒。

(3)产品优势:公司产品持续迭代性能、提高绿色环保属性,不断巩固产品竞争力产品性能方面,公司通过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配方体系的持续革新,改善涂层材料在附着力、耐腐蚀、耐高温低温、导电性等关键参数的表现。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研发技术平台,公司基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对产品性能进行持续迭代,更好地贴合客户多元化需求。

公司坚持绿色环保的发展路线,主要产品具有水性化、环境友好等特点,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水性涂层材料VOCs含量低,对传统溶剂型涂层材料形成替代,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涂覆环境。此外,公司通过不同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组合,围绕材料性能和绿色环保两大产品迭代思路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凭借优异的性能和绿色环保等产品优势,公司多项产品在下游领域展现出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60%和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

(4)客户优势:公司充分贴近下游客户的应用场景,与下游直接客户和终端品牌形成了稳固合作关系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与下游各应用领域知名客户直接对接,充分贴近下游市场需求,及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全面快捷高效的客户服务响应机制,业务团队实现了全流程跟进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并与客户共同改进涂覆工艺,推动涂层材料在公司客户涂覆设备上的良好应用,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

公司根据下游涂覆应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对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进行配方和工艺优化,以提高公司产品的易涂覆性。相比之下,外资企业的产品研发部门通常设置在海外,国内分支机构主要承担生产和销售职能,国内分支机构没有权限设计或更改配方,因此对于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和新需求的响应能力不足。上述差异使公司在产品迭代速度、服务精准度和服务效率方面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有效巩固了市场竞争地位。

基于公司技术优势、树脂合成优势、产品优势和客户服务优势,公司与鼎胜新材、厦门保沣、东阳光、金誉股份等国内铝箔、金属包装龙头企业保持了超过10年的稳定

合作关系,产品应用于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大金、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LG、三星、艾迈斯欧司朗、飞利浦、京东方、TCL等终端品牌。

(5)精细化管理优势:公司在关键业务环节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并提高绿色制造能力公司致力于采购、制造、销售等业务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在管理架构方面,公司以产品事业部划分业务群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和销售工作,并协同研发中心进行前瞻性研究。在数字化方面,公司近年来逐步引入MES制造执行系统、DCS生产自动化系统、CRM客户管理系统、BQ经营决策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在采购管控方面,公司通过合格供应商评价、采购流程标准化管理等方式实现原材料采购的精细化管理。

在绿色制造能力方面,公司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环保属性的涂层材料,推动制造环节的绿色转型升级。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均于报告期内通过其所在市的工信局和生态环境局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6)多领域布局优势: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赋予公司打破材料功能边界的能力,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和成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基于功能性树脂合成技术优势,公司打破了材料功能的边界,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公司按照产品特点设置事业部架构,覆盖了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多个领域。上述多元化布局使得公司能够受益于各个领域的发展机遇。

此外,通过多领域布局,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单一市场波动、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如宏观经济周期及特定行业发生波动,多领域布局能够分散风险,并依靠其他领域的需求减轻对整体业绩的冲击。上述多领域布局的优势有利于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和成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2、竞争劣势

(1)产能规模制约

公司长期专注于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不断研发新的产品与技术,积累了日益壮大的客户群体。在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产销规模逐年增加,

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利用率已接近饱和。面对新能源、电子、数码喷印等终端市场的技术和应用的持续升级带来的需求增长,产能规模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2)国际知名度有限

以宣伟、PPG、阿克苏诺贝尔为代表的国际巨头企业凭借资金实力优势、全球网络布局优势等,在全球市场保持领先地位。与国际巨头相比,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国际知名度有限,需加强市场宣传和品牌积淀。

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功能性树脂设备产能10,945.0021,890.0021,890.0018,510.00
产量13,543.1822,126.9317,368.2115,605.77
产能利用率123.74%101.08%79.34%84.31%
销量1,333.721,929.561,345.34986.15
自用数量12,197.7920,056.5216,006.8714,659.09
产销率99.91%99.36%99.91%100.25%
涂层材料设备产能28,302.0048,904.0048,904.0048,904.00
产量34,110.2055,668.1344,971.7439,831.10
产能利用率120.52%113.83%91.96%81.45%
销量34,000.0755,155.4645,237.5339,034.65
产销率99.68%99.08%100.59%98.00%

注:功能性树脂产销率=(销量+自用数量)/产量;功能性树脂自用数量系公司领用用于其他涂层材料产品生产。

公司功能性树脂主要用于自产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凹印水性油墨树脂、消费电子涂层材料树脂等部分树脂产品对外直接销售,用于下游客户制备油墨或涂层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树脂产能利用率呈现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涂层材料的产能利用率持续提高,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

(二)主要产品销售收入、销售价格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产品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家电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17,868.9936.30%30,919.0438.12%25,240.9835.25%23,609.5135.92%
家电外壳涂层材料662.621.35%1,699.522.10%2,011.582.81%1,972.603.00%
小计18,531.6137.64%32,618.5640.21%27,252.5638.06%25,582.1038.92%
包装金属包装涂层材料10,623.4321.58%18,542.4922.86%17,208.4424.03%18,882.7528.73%
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4,294.108.72%7,728.049.53%6,752.239.43%4,158.196.33%
纸质包装涂层材料2,141.764.35%3,397.154.19%2,847.243.98%3,379.155.14%
小计17,059.2934.65%29,667.6836.57%26,807.9137.44%26,420.0840.19%
新能源集流体涂层材料6,277.4112.75%8,487.2410.46%7,145.949.98%3,444.285.24%
电子光电涂层材料2,973.116.04%4,958.176.11%4,189.995.85%3,967.386.04%
消费电子涂层材料树脂883.901.80%1,410.141.74%899.201.26%1,094.231.66%
小计3,857.017.83%6,368.307.85%5,089.187.11%5,061.627.70%
主要产品收入合计45,725.3292.88%77,141.7995.10%66,295.5992.59%60,508.0892.05%
其他产品收入合计3,505.077.12%3,977.724.90%5,305.977.41%5,222.867.9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应用领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05%、92.59%、95.10%和92.88%。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产品还包括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建筑板材等特种功能性涂层材料,以及原子公司功能材料从事的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产品中,航空航天涂层材料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56.12万元、530.85万元、410.26万元和1,902.22万元,2025年1-6月增长较快。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和光电涂层材料为公司主要产品。其中,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涂层材料是公司开发时间较早、市场地位较为稳固、贡献稳定收入和现金流的核心产品。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光电涂层材料产品等业务呈现较高的成长潜力,报告期内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非寄售模式为主,同时存在少量的寄售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的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型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非寄售48,591.6498.70%80,108.5698.75%70,334.9898.23%64,365.5197.92%
寄售638.741.30%1,010.951.25%1,266.571.77%1,365.432.08%
合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寄售模式收入分别为64,365.51万元、70,334.98万元、80,108.56万元和48,591.6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92%、98.23%、98.75%和98.70%,公司以非寄售模式为主,寄售模式收入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

公司部分业务采取寄售模式,主要系部分下游客户实行零库存和及时供货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寄售模式下,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依据客户需求预测,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仓库由客户根据需要领用,以客户确认的实际使用量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收到客户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以客户结算清单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电子产品防护材料加工的时效性、稳定性、可靠性等要求,公司防护材料加工业务存在驻场加工情况;公司在客户工厂内安置机器设备并派驻加工人员提供服务,定期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对账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产品防护材料加工收入分别为670.37万元、674.41万元、1,197.03万元和586.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0.94%、1.48%和1.19%;公司电子产品防护材料驻场加工收入分别为447.86万元、449.04万元、878.62万元和436.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8%、0.63%、1.08%和0.89%。

3、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区域分类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华东21,032.4942.72%37,148.0645.79%34,811.9948.62%33,456.3150.90%
华南10,948.2822.24%19,566.5224.12%20,610.6928.79%18,028.4227.43%
华北8,626.0017.52%11,811.1814.56%8,534.8311.92%8,222.4712.51%
华中6,479.9013.16%9,536.7211.76%5,739.578.02%4,934.047.51%
其他217.980.44%217.360.27%202.970.28%310.510.47%
境内合计47,304.6496.09%78,279.8496.50%69,900.0497.62%64,951.7598.81%
境外1,925.743.91%2,839.673.50%1,701.522.38%779.181.19%
合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华东、华南区域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33%、77.40%、69.91%和64.96%,是公司收入来源的主要区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与主要客户分布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海外客户,境外业务收入规模及占比持续增长,主要境外客户分布于东南亚等地。

4、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领域的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产品类型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家电8.508.939.159.64
包装19.3620.6522.2623.71
新能源15.4017.1619.3524.11
电子97.8683.0393.9076.35

注:电子材料业务的单价计算时剔除其防护材料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新产品工艺逐步成熟、产销规模增加、主要客户降本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家电、包装、新能源业务的销售价格整体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销售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所致。

(三)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及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主要产品领域营业收入
金额占比
2025年1-6月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家电、新能源11,096.8222.37%
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装5,674.5511.4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家电、新能源、包装2,922.695.89%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家电2,309.024.66%
客户A航空航天1,900.823.83%
合计-23,903.9048.19%
2024年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家电、新能源18,060.6422.11%
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装8,081.889.89%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家电4,952.196.06%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家电、新能源、包装3,575.044.38%
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家电3,344.374.09%
合计-38,014.1246.53%
2023年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家电、新能源14,655.8720.43%
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装6,634.139.25%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家电4,919.846.86%
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家电3,370.204.70%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家电、新能源、包装3,216.444.48%
合计-32,796.4745.72%
2022年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家电、新能源、包装11,775.7317.75%
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包装7,265.5710.95%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家电4,181.326.30%
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家电3,026.134.56%
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家电、包装2,714.954.09%
合计-28,963.7143.65%

注: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泰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保沣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在2025年9月更名为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向慧谷新材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包括鼎胜新材、厦门保沣、金誉股份、东阳光、山西同天翔及洛阳龙鼎等行业内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3.65%、45.72%、46.53%和48.19%,客户集中度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与鼎胜新材及

其关联公司深化合作,增加了集流体涂层材料、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单一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不存在超过50%的情况,不存在对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况;上述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集团具体客户具体客户成立时间历史合作情况新增交易原因订单获取方式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东阳光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瑞丰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月与东阳光合作时间超过20年新产品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交易规模增加完成合格供应商导入,签订交易合同目前持续合作
客户A客户A*2018年开始合作航空航天涂层材料的交易规模增加

四、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单体、树脂和溶剂,其中,单体为各类树脂合成的原料,主要用于合成功能性树脂;公司以自产树脂为主,并与外采树脂共同满足涂层材料复配的树脂原料需求,并在功能性树脂合成和涂层材料复配阶段加入溶剂等以调整固含量、流平度等性能参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材料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
单体丙烯酸单体3,372.7113.49%6,033.9114.84%4,430.3512.41%5,007.5412.18%
聚氨酯单体2,286.799.15%3,284.968.08%3,680.8510.31%3,559.838.66%
有机硅单体1,027.604.11%852.512.10%1,502.754.21%2,028.774.93%
其他单体391.721.57%573.351.41%392.551.10%794.661.93%
小计7,078.8228.31%10,744.7326.43%10,006.4928.03%11,390.8027.70%
树脂环氧树脂2,742.9010.97%3,826.229.41%3,729.6410.45%4,952.8612.05%
氨基树脂1,488.315.95%2,735.026.73%2,106.675.90%2,707.996.59%
聚酯树脂1,093.654.37%2,286.725.62%2,168.186.07%2,240.385.45%
酚醛树脂636.322.54%1,239.263.05%1,157.903.24%2,307.655.61%
类别原材料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采购额原料采购总额占比
其他树脂1,388.595.55%1,699.454.18%1,429.134.00%2,065.365.02%
小计7,349.7729.39%11,786.6828.99%10,591.5329.67%14,274.2434.72%
溶剂-5,605.0922.42%10,021.9824.65%8,089.0622.66%8,155.2319.83%
其他-4,971.0219.88%8,105.7819.94%7,016.2319.65%7,295.5317.74%
合计-25,004.70100.00%40,659.17100.00%35,703.31100.00%41,115.80100.00%

注:公司其他单体包括聚酯单体、环氧单体等;公司其他树脂包括丙烯酸树脂、有机硅树脂、聚氨酯树脂等;溶剂主要成分为醇醚类、醇醚酯类、芳烃类等。

公司主要原材料类别为单体、树脂以及溶剂,各主要原材料占采购金额比例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单体采购占比保持稳定,溶剂采购占比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树脂采购金额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外采树脂价格下降,且公司提高树脂合成能力,自产树脂数量增加。公司自产树脂通常为具有特定功能的非通用型树脂产品,有利于公司产品迭代、技术创新、满足客户新需求、延展产品矩阵。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KG

类别原材料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量单价采购量单价采购量单价采购量单价
单体丙烯酸单体3,425.109.855,606.5810.764,080.1510.864,068.5712.31
聚氨酯单体718.3331.841,026.8831.99951.8238.67704.3450.54
有机硅单体247.5541.51268.4731.75318.2847.21293.0769.23
小计4,390.97-6,901.92-5,350.25-5,065.98-
树脂环氧树脂2,103.8413.042,902.7013.182,683.4513.902,284.4921.68
氨基树脂1,299.2211.462,247.4212.171,725.7112.211,742.5215.54
聚酯树脂651.8816.781,311.4117.441,231.6217.601,130.4819.82
酚醛树脂201.6931.55364.7633.97278.6741.55422.0754.67
小计4,256.63-6,826.28-5,919.45-5,579.56-
溶剂-7,537.337.4412,024.538.339,972.088.118,784.129.2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受化工行业景气周期和石油天然气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基础化工工厂停工、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风电行业景气度达到历史高点强烈刺激环氧树脂需求等特殊因素影响,2021

年和2022年上半年溶剂以及丙烯酸、有机硅、环氧等单体和树脂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

2022年下半年以来,原油天然气价格趋于稳定,国内大量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纷纷启动扩产规划,随着新建产能逐步投产,市场逐步进入供大于求的阶段,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单体、树脂及溶剂价格大部分呈下降趋势。2024年和2025年1-6月,随着大量化工企业规划新建产能进一步释放,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单价进一步下降。2025年1-6月,发行人有机硅单体采购价格增长较快,主要系单位价格较高的硅油原材料采购占比提升所致。

公司积极应对上述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根据生产需要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同时增加树脂合成产能和产量,降低对外采树脂的依赖,以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3、外协加工情况

由于补充部分原料临时产能缺口等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的委外加工,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委外厂商根据加工量收取加工费。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用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外协加工费20.0138.8524.7545.41
占采购总额比例0.08%0.10%0.07%0.11%

(二)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万元、元/千瓦时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
575.16389.020.681,007.61779.230.771,014.84830.640.82940.12708.460.75

公司生产环节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公司及清远慧谷所在地的电力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随生产规模增长而呈现增长趋势;202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维持增长趋势,但由于公司2023年剥离原子公司功能材料,导致2024年用电量变化不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均用电单价为0.75元/度、0.82元/度、0.77元/度和0.68元/度,发行人用电均价较为稳定,平均用电单价略有波动主要系用电量峰谷分布的波动及电价不同

的各生产基地的用电量波动导致。

(三)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金额占比
2025年1-6月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1,474.205.90%
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457.525.83%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1,347.025.39%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98.944.39%
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964.773.86%
合计6,342.4525.37%
2024年度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2,680.356.59%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84.275.62%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1,729.024.25%
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1,671.544.11%
广州市海上星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朗奕贸易有限公司1,352.853.33%
合计9,718.0323.90%
2023年度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504.907.02%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2,299.486.44%
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2,105.725.90%
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1,395.223.91%
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1,385.293.88%
合计9,690.6127.14%
2022年度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13.387.82%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2,427.505.90%
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347.075.71%
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1,527.613.72%
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1,225.222.98%
合计10,740.7826.12%

注:广州市海上星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朗奕贸易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较为稳定,公司与三木化工、万华化学、国都化工等大型化工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26.12%、

27.14%、23.90%和25.37%,集中度总体稳定。

公司主要供应商中,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海上星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朗奕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为贸易商,上述贸易商主要为陶氏化学、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恒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谦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原厂商的丙烯酸单体、环氧树脂、溶剂代理商,也是华南区域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渠道的化工原料贸易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重大依赖的情况;上述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具体供应商成立时间历史合作情况新增交易原因订单获取方式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2002年4月2015年开始合作该供应商2022年减产,2023年生产经营和双方合作逐步恢复供应商导入合格,签订交易合同目前持续合作
广州市海上星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朗奕贸易有限公司2010年12月、2007年2月2015年开始合作代理多家跨国和国内化工企业产品,采购价格和物流成本具有优势
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2023年开始合作主要生产销售醇醚类溶剂,采购价格具有优势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等,公司资产不存在关于资产权属的纠纷。公司资产使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定期进行维护及保养,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6月30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24,822.9010,326.5022.4114,473.9958.31%
机器设备13,595.498,153.30159.545,282.6638.86%
运输工具691.77611.88-79.9011.55%
办公及其他设备1,364.011,031.59-332.4224.37%
合计40,474.1820,123.26181.9520,168.9749.83%

(二)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合成反应设备501,403.04548.4439.09%
研磨分散设备1731,156.05534.9446.27%
自动工程系统721,060.43460.4343.42%
预处理设备114676.72220.0432.52%
供电系统89694.05207.6329.92%
废气处理系统13303.21132.0743.56%
储罐27306.0097.0631.72%
其他调配设备17307.9497.8831.79%
包装系统26187.9792.2449.07%
供热系统6113.9628.6625.15%

(三)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83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3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2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81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3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3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62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4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4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79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4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5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49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5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6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70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503房
7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69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6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8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72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6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9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67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7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0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65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7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1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70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14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2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92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14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3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496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16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4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00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16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5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07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1702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6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05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1703房住宅46.38-2074年12月30日
17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75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6号201房住宅144.39-2074年12月30日
18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9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住宅146.71-2074年12月30日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8号201房
19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307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8号202房住宅147.30-2074年12月30日
20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86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10号201房住宅146.71-2074年12月30日
21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76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10号202房住宅147.30-2074年12月30日
22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77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12号201房住宅144.12-2074年12月30日
23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303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14号301房住宅110.99-2074年12月30日
24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99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二街6号首层102房住宅107.50-2074年12月30日
25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4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办公楼D1)其它2,716.22-2054年12月29日
26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6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仓库C1)其它2,813.10-2054年12月29日
27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8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仓库C2)其它1,720.26-2054年12月29日
28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07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厂房A1)其它6,659.96-2054年12月29日
29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08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厂房A2)其它6,058.89-2054年12月29日
30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0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厂房A3)其它4,166.88-2054年12月29日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31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3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厂房A4)其它1,887.94-2054年12月29日
32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5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厂房A5)其它3,067.42-2054年12月29日
33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05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锅炉房B1)其它120.00-2054年12月29日
34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04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生活楼E1)其它7,802.10-2054年12月29日
35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09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综合电房B2)其它270.00-2054年12月29日
36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153号广州黄埔区新业路62号其它24,848.4493-2056年5月9日
37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72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丙烯酸树脂车间A1工业3,726.75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38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62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聚酯树脂车间A2工业5,439.9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39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59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卷材涂料车间A3工业2,782.5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0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74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聚氨酯树脂车工业2,160.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间A4
41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76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有机硅及UV树脂车间A5工业2,160.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2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51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罐区泵房A6工业120.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3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77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甲类仓库B1工业1,404.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4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80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甲类仓库B2工业1,404.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5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82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甲类仓库B3工业1,404.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6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64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丙类仓库B4工业3,978.5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7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55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楼C3工业8,137.05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8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67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门卫C5工业56.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49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69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公用间D1工业2,310.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50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89257号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消防泵房D2工业234.00共用宗地面积196,341.232064年1月9日
51清远慧谷粤(2022)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34338号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英东工业项目渔湾金竹园地块慧谷配套工程(一期)A栋工业5,621.82共用宗地面积18,277.932070年8月20日
52清远慧谷粤(2022)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34337号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英东工业项目渔湾金竹园地块慧谷配套工程(一期)C栋工业674.78共用宗地面积18,277.932070年8月20日
53清远慧谷粤(2022)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34339号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英东工业项目渔湾金竹园地块慧谷配套工程(一期)门卫工业48.00共用宗地面积18,277.932070年8月20日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设 主体建筑 名称坐落土地使用权情况报建情况建筑面积 (m?)
1发行人仓库C1-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76.29
2发行人危废仓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100.00
3发行人门卫室1、门卫室2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4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142.10
4发行人锅炉房B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88.40
5发行人煤气房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38.80
6清远 慧谷D3备件仓库、检修车间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部分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建筑工2,080.00
序号建设 主体建筑 名称坐落土地使用权情况报建情况建筑面积 (m?)
7清远 慧谷门卫C4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部分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189.45
8清远 慧谷污水处理站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部分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260.00
9清远 慧谷B15仓库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已取得土地使用权252.00
10清远 慧谷固废仓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部分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124.00
11清远 慧谷门卫室C5附属楼英德市东华镇坣下村委石山下地块5已取得土地使用权80.00

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构筑物主要为门卫、仓库和生产配套用房,均不属于核心生产经营用房,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发行人及清远慧谷已取得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发行人及清远慧谷报告期内在基本建设投资、建筑市场监管、消防安全、自然资源等领域均无行政处罚。针对清远慧谷的上述建筑物瑕疵事项,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证明》,确认清远慧谷进驻东华镇至《证明》出具日,暂无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其遵守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使用、地方建设、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华镇人民政府将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协助清远慧谷尽快取得该等土地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针对发行人及清远慧谷的建筑物瑕疵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物业瑕疵的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自有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受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整改、责令拆除、恢复原状等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该等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的,本人将积极督促公司及其子公司整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该等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瑕疵事项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上述建筑物的面积较小且非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用房,其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用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地址面积(m2)约定用途租赁期限租赁备案情况
1上海博亨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上海市金海路1000号,新金桥路1888号8号楼4层401单元348.98工业生产、附属办公及库房2025.01.01-2029.12.31

发行人合法租用上述房屋,发行人上述租赁合法、有效。

(四)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97214、10097216、10097218、10097207、10097208、10097210、10097213、10097215、10097205、10097204、10097209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3号、4号--2054.12.29出让
2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75、10101293、10101307、10101286、10101276、10101277、10101303、10101299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十五度洋房一街6、8、10、12、14号、二街6号--2074.12.30出让
3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1283、10100581、10100562、10100579、10100549、10100570、10100469、10100472、10100467、10100465、10100470、10100492、10100496、10100500、10100507、10100505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荔湖城水立坊一街1号--2074.12.30出让
4发行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广州黄埔区新业路--2056.5.9出让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权第00081153号62号
5清远慧谷粤(2022)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34337、0034338、0034339号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英东工业项目渔湾金竹园地块慧谷配套工程(一期)工业用地共用宗地面积:18,277.93平方米2070.8.20出让
6清远慧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67687号英德市东华镇创业大道以北、瀚和大道以东工业用地196,341.232064.1.9出让

注1:发行人上述第1-5项土地使用权已换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及房屋信息均体现在不动产权证书中。

2、中国境内专利权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81项境内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类型名称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明专利亲水性分散液及采用这种分散液的印刷版基ZL200610124025.8发行人2006.12.0420年原始取得
2发明专利制备平版印刷版基的方法ZL200710027535.8发行人2007.07.1820年原始取得
3发明专利活性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及含有该低聚物的耐白板笔擦写的紫外光固化涂料ZL200910037056.3发行人2009.02.0320年原始取得
4发明专利一种有机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0910039157.4发行人2009.04.3020年原始取得
5发明专利一种丙烯酸乳液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010558351.6发行人2010.11.2320年原始取得
6发明专利一种紫外光固化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010571903.7发行人2010.12.0220年原始取得
7发明专利一种耐蚀吸湿涂层及其制备方法ZL201010619939.8发行人2010.12.3120年原始取得
8发明专利环保型纺织品涂料印花用机印胶浆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110068274.0发行人2011.03.2220年原始取得
9发明专利一种用于转移镀铝的水性阳离子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052487.9发行人2012.03.0120年原始取得
10发明专利一种喷墨打印介质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055809.5发行人2012.03.0520年原始取得
序号类型名称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1发明专利一种改性丙烯酸树脂及其在热固油墨中的应用ZL201210166583.6发行人2012.05.2520年原始取得
12发明专利一种镂空碱洗铝水性保护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210281827.5发行人2012.08.0920年原始取得
1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硅树脂及可固化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与应用ZL201310245790.5发行人2013.06.1920年原始取得
14发明专利用于热交换器翅片表面处理的水性抗菌防霉亲水涂料ZL201310253662.5发行人2013.06.2420年原始取得
15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空调平行流热交换器亲水化处理的涂料组合物ZL201310513875.7发行人2013.10.2520年原始取得
16发明专利一种含硫不饱和聚酯改性丙烯酸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410109370.9发行人2014.03.2120年原始取得
17发明专利一种高强度直镀铝水性底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410114370.8发行人2014.03.2520年原始取得
18发明专利一种可固化的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半导体器件ZL201410270638.7发行人2014.06.1720年原始取得
19发明专利一种可固化的硅橡胶组合物及半导体器件ZL201410310156.X发行人2014.06.3020年原始取得
20发明专利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及半导体器件ZL201410428764.0发行人2014.08.2720年原始取得
21发明专利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及半导体器件ZL201410428763.6发行人2014.08.2720年原始取得
22发明专利一种涂料印花用机印硅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410687047.X发行人2014.11.2420年原始取得
23发明专利触变型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半导体器件ZL201410725352.3发行人2014.12.0320年原始取得
24发明专利玻璃防碎胶组合物及玻璃制品及应用ZL201410837810.2发行人2014.12.2920年原始取得
25发明专利可固化的嵌段型ZL201510050973.0发行人2015.01.3020年原始
序号类型名称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半导体器件取得
26发明专利水分散氟硅改性丙烯酸树脂涂料及制备和在铝型材的应用ZL201510141857.X发行人2015.03.2720年原始取得
27发明专利一种可固化的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半导体器件ZL201510387474.0发行人2015.06.3020年原始取得
28发明专利具有优异冲制性的水性高耐腐蚀涂料及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510574508.7发行人2015.09.1020年原始取得
29发明专利无气味亲水涂层用有机亲水树脂及其涂料组合物与应用ZL201510575160.3发行人2015.09.1020年原始取得
30发明专利一种环氧改性阴/非离子水性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984534.1发行人2016.11.0920年原始取得
31发明专利一种用于高耐磨弹性涂层的水性聚氨酯分散体及制备方法ZL201611051298.4发行人2016.11.2520年原始取得
32发明专利一种聚酯改性水性丙烯酸树脂及制备和在清漆中的应用ZL201611071377.1发行人2016.11.2920年原始取得
33发明专利一种高耐深冲性水性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1250499.7发行人2016.12.3020年原始取得
34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制备润滑性亲水涂层的涂料及其应用ZL201611250500.6发行人2016.12.3020年原始取得
35发明专利LED器件ZL201710599037.4发行人2017.07.2120年原始取得
36发明专利热熔型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荧光体片材及半导体器件ZL201710894231.5发行人2017.09.2820年原始取得
37发明专利一种水性镭射镀铝转移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569463.8发行人2018.06.0520年原始取得
38发明专利一种塑料薄膜用聚丙烯酸酯树脂、分散体、光ZL201810574166.2发行人2018.06.0620年原始取得
序号类型名称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油及其制备方法
39发明专利水性镀铝转移涂料、制备方法及其应用ZL202010603808.4发行人2020.06.2920年原始取得
40发明专利一种抗菌防霉亲水涂料ZL202011566885.3发行人2020.12.2520年原始取得
41发明专利一种转移纸用水性自交联转移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011564966.X发行人2020.12.2520年原始取得
42发明专利一种抗指纹无氟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110513030.2发行人2021.05.1120年原始取得
43发明专利一种LED纳米黑涂层及LED显示模组ZL202110796291.X发行人2021.07.1420年原始取得
44发明专利改性丙烯酸树脂及其制备方法、二次电池涂碳涂料ZL202210778283.7发行人2022.06.3020年原始取得
45发明专利共轭聚合物/丙烯酸树脂及其制备方法、二次电池涂碳涂料ZL202210763380.9发行人2022.06.3020年原始取得
46发明专利开口中空碳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涂碳铝箔ZL202210762471.0发行人2022.06.3020年原始取得
47发明专利正极水性涂碳铝箔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210759616.1发行人2022.06.3020年原始取得
48发明专利一种模内注塑离型膜用光固化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310045638.6发行人2023.01.3020年原始取得
49发明专利一种镭射转移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411825588.4发行人2024.12.1220年原始取得
50发明专利改性丙烯酸树脂及其制备方法、转移涂料及转移膜ZL202411830668.9发行人2024.12.1220年原始取得
51发明专利一种改性丙烯酸树脂、制备方法、防腐涂料及其应用ZL202510013961.4发行人2025.01.0620年原始取得
52实用新型一种LED器件ZL201720898982.X发行人2017.07.2110年原始取得
53实用新型亲水涂层持续亲水性能试验装置ZL201820043321.3发行人2018.01.0910年原始取得
54实用新型一种LED显示ZL202121329828.3发行人2021.06.1510年原始
序号类型名称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模组及LED显示屏取得
55实用新型一种LED显示模组及LED显示屏ZL202121328005.9发行人2021.06.1510年原始取得
56实用新型一种LED模组封装用胶膜及LED显示屏ZL202121352309.9发行人2021.06.1510年原始取得
57发明专利具有耐深冲性能且高温不黄变的电容器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0910037057.8清远慧谷2009.02.0320年继受取得
58发明专利一种具有自润滑功能的适合高速冲制的易拉罐罐盖涂料ZL201110088030.9清远慧谷2011.04.0820年继受取得
59发明专利一种具有耐酸、耐高温杀菌水性易拉罐内壁涂料ZL201110088041.7清远慧谷2011.04.0820年继受取得
60发明专利一种绝缘抗拉伸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210440207.1清远慧谷2012.11.0720年继受取得
61发明专利一种IML光油和IML油墨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210570898.7清远慧谷2012.12.2520年继受取得
62发明专利一种金属饮料食品罐内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210570896.8清远慧谷2012.12.2520年继受取得
63发明专利一种纳米抗油污抗菌自清洁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210570873.7清远慧谷2012.12.2520年继受取得
64发明专利一种PP覆膜胶水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310261285.X清远慧谷2013.06.2620年继受取得
65发明专利一种PVC覆膜胶水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310452063.6清远慧谷2013.09.2720年继受取得
66发明专利BPA-Free食品包装材料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310714858.X清远慧谷2013.12.2020年继受取得
67发明专利一种体吸收型太阳能选择性吸热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510685202.9清远慧谷2015.10.2020年继受取得
68发明专利一种IML用的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610024356.8清远慧谷2016.01.1320年继受取得
序号类型名称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9发明专利一种溶剂型高防腐家电底漆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610387110.7清远慧谷2016.06.0220年继受取得
70发明专利一种水性电子白板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710115458.5清远慧谷2017.03.0120年继受取得
71发明专利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半导体器件ZL201710894233.4清远慧谷2017.09.2820年继受取得
72发明专利一种金属用水性光油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474284.6清远慧谷2018.05.1720年原始取得
73发明专利一种单组份丙烯酸改性聚酯两片罐油墨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474939.X清远慧谷2018.05.1720年原始取得
74发明专利一种耐磨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378301.0清远慧谷2019.05.0820年继受取得
75发明专利一种阻燃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381495.X清远慧谷2019.05.0820年继受取得
76发明专利一种水性聚氨酯自消光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印花胶浆ZL201910438825.4清远慧谷2019.05.2420年继受取得
77发明专利一种水性热熔胶ZL202011427297.1清远慧谷2020.12.0920年原始取得
78发明专利一种硅改性石墨烯水性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110411329.7清远慧谷2021.04.1620年原始取得
79发明专利一种不成膜高抗粘苯丙核壳乳液及其制备方法ZL202311201973.7清远慧谷2023.09.1820年原始取得
80发明专利一种碱不自增稠梯度核壳丙烯酸乳液及其制备方法ZL202311202005.8清远慧谷2023.09.1820年原始取得
81发明专利一种低皮肤敏感性的压敏胶树脂组合物及压敏胶带制备方法ZL202410401227.0清远慧谷2024.04.0320年原始取得

注:上述继受取得的专利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清远慧谷、报告期内的全资子公司慧谷工程(已注销)内部进行转让。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境内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3、中国境外专利权

根据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截至2025年10月13日,发行人合法拥有4项中国境外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 权人申请日有效期至取得方式申请国家
1发明专利硬化可能なオルガノポリシロキサン組成物及び半導体デバイス特许第6280671号发行人2015.01.232035.1.22原始取得日本
2发明专利オルガノポリシロキサン組成物およびその製造方法並びに半導体部材特许第6414919号发行人2015.01.232035.1.22原始取得日本
3发明专利CURABLE ORGANOPOLYSILOXANE COMPOSITION AND SEMICONDUCTOR DEVICEUS9963551B2发行人2015.01.232035.1.22原始取得美国
4发明专利ORGANOPOLYSILOXANE COMPOSITION,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FOR, AND SEMICONDUCTOR COMPONENTUS10066137B2发行人2015.01.232035.1.22原始取得美国

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境外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4、注册商标专用权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合计拥有68项中国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1755094发行人12002.04.28-2032.04.27原始取得
21902029发行人22002.11.21-2032.11.20原始取得
33886200发行人22006.09.14-2026.09.13原始取得
48495384发行人22011.07.28-2031.07.27原始取得
58495234发行人12011.07.28-2031.07.27原始取得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8495291发行人12011.09.07-2031.09.06原始取得
78495396发行人22013.01.21-2033.01.20原始取得
813202380发行人12015.01.14-2035.01.13继受取得
913232956发行人12015.01.14-2035.01.13原始取得
1013427269发行人172015.01.21-2035.01.20继受取得
1113427326发行人172015.01.28-2035.01.27继受取得
1220039604发行人192017.09.28-2027.09.27原始取得
1320037794发行人12017.09.28-2027.09.27原始取得
1420039789发行人192017.09.28-2027.09.27原始取得
1520039008发行人52017.09.28-2027.09.27原始取得
1620037943发行人12018.02.14-2028.02.13原始取得
1720038233发行人22018.02.14-2028.02.13原始取得
1830284549发行人282019.02.07-2029.02.06继受取得
1930279771发行人252019.02.07-2029.02.06继受取得
2030265251发行人172019.02.07-2029.02.06继受取得
2130281363发行人172019.02.07-2029.02.06继受取得
2230279428发行人222019.02.07-2029.02.06继受取得
2330277932发行人222019.02.14-2029.02.13继受取得
2433707081发行人172019.06.21-2029.06.20原始取得
2536114117发行人12019.09.07-2029.09.06继受取得
2630284546发行人282019.07.07-2029.07.06继受取得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729207023发行人17201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2850451417发行人22021.06.14-2031.06.13原始取得
2950435199发行人32021.06.14-2031.06.13原始取得
3050451464发行人52021.09.07-2031.09.06原始取得
3176008566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276002889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376002868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476001213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575989742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675989713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775988632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875987947发行人1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3976019043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076006140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175998299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275995605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375989433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475988681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575985006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4675984963发行人172024.08.21-2034.08.20原始取得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775989411发行人12024.11.07-2034.11.06原始取得
4875987951发行人1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4976008693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076005414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176003166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276003143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376001545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475997894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575987241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675986971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775985544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875985020发行人192024.10.21-2034.10.20原始取得
5976000890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075996319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176002965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275993389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376008608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475984662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575986055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675988348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775986065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6876003005发行人22025.04.14-2035.04.13原始取得

注:上述继受取得的商标均为发行人从其报告期内的全资子公司慧谷工程(已注销)处继受取得。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5、域名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使用且已完成ICP备案的境内域名共1项,具体如下:

序号域名权利人注册日期到期日期备案号
1humanchem.com发行人2003.07.112027.07.11粤ICP备12037184号-1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法拥有前述域名,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生产经营资质

1、发行人及子公司排污许可/登记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办理的排污许可/登记的情形如下: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构有效期
1发行人排污许可证914401167181115941001C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5.06.10-2030.06.09
2清远慧谷排污许可证9144188105244798XN001V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24.06.07-2029.06.06

2、发行人及子公司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或相关部门的核准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

序号证书 所有人证书名称有效期证书编号发证单位
序号证书 所有人证书名称有效期证书编号发证单位
1清远慧谷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01.11-2028.01.10(粤清)WH安许字〔2024〕55号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清远慧谷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4.11.04-2027.11.0344182400142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序号证书所有人证书名称有效期证书编号发证单位
1发行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长期4401260171穗东海关
2清远慧谷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长期441896900H清远海关

3、发行人及子公司认证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产品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机构
1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5Q53283R7M工业涂料及其助剂、有机硅材料、胶水的研发与生产(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2028-09-21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0025Q50045R6M工业涂料及其助剂、有机硅材料、胶水的研发与生产(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2028-09-21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U0025Q50192R6M工业涂料及其助剂、有机硅材料、胶水的研发与生产(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2028-09-21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5E52294R4M工业涂料及其助剂、有机硅材料、胶水的研发与生产(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及相关管理活动2028-09-21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5S52231R4M工业涂料及其助剂、有机硅材料、胶水的研发与生产(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及相关管理活动2028-09-21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6发行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04IPC240118R0M工业涂料及其助剂、有机硅材料、胶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除外)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2027-03-11北京万坤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7发行人汽车行业质量管理0468657水性涂料的设计与制造;有机硅胶粘剂的设2026-02-14通标标准技术服务
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机构
体系认证证书计与制造有限公司
8清远慧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5S50660R2M工业树脂、涂料及其助剂、油墨、胶粘剂、有机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2028-04-10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9清远慧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5Q50986R2M工业树脂、涂料及其助剂、油墨、胶粘剂、有机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2028-04-10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10清远慧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5E50675R2M工业树脂、涂料及其助剂、油墨、胶粘剂、有机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2028-04-10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六)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公司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形成了丰富的材料数据库和技术库,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功能性树脂性能的深度解析和树脂体系分子结构设计;(2)功能性树脂的化学合成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3)涂层材料的配方研发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4)涂层材料针对各类基材和涂覆环境的适用性。

公司生产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应用 产品应用领域工艺环节技术来源技术阶段专利保护措施
1一种有机亲水涂层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开发一种有机亲水涂层材料,包括水溶性亲水丙烯酸树脂、水溶性固化剂、流平剂和助溶剂等。应用于预先涂覆了防腐底涂的铝箔上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家电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2空调换热器用低吸附性开发一种应用于空调铝箔表面处理的低吸附性亲水涂层材料,可以降低亲水换热器节能涂家电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应用 产品应用领域工艺环节技术来源技术阶段专利保护措施
亲水涂层材料技术涂层对生产过程中的烟气和使用环境中的异味的富集,从而提升空调的健康舒适性层材料(申请中)
3自润滑节油型亲水涂层技术开发一种兼具亲水性和润滑性的涂层材料,减少亲水铝箔冲制工艺中润滑油的使用量并提高冲制速度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家电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4硅改性石墨烯水性抗涂鸦涂层材料技术通过将抗涂鸦有机硅接枝在石墨烯表面,协同石墨烯的纳米片层结构,制备硅改性石墨烯浆料,得到涂鸦易清洁、抗涂鸦渗透性能极佳的涂层材料产品家电外壳涂层材料家电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5一种具有自润滑功能的适合高速冲制的易拉罐罐盖涂层材料关键技术采用改性环氧树脂,搭配酚醛树脂、增韧剂、附着力促进剂等,制备的易拉罐罐盖涂层材料摩擦系数较小,具有较好的润滑性能,耐高速冲制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6铝箔餐盒热封涂层材料技术开发一种铝箔餐盒用热封涂层材料,具有优异的柔韧性,同时耐高温水煮性能、耐乙酸蒸煮性能优异,突破传统铝箔餐盒涂层材料密封性能较差的缺陷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申请中)
7无铝高光水性转移涂层材料技术开发一种用于纸质包装的无铝高光水性转移涂层材料,处理过的原纸表面光泽度高、对油墨的阻隔性好,减少油墨使用量,减少VOCs排放,符合绿色印刷的发展趋势纸质包装涂层材料包装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2项发明专利
8绿色包装用纸张阻隔涂层材料技术自主研发水性树脂,并开发一种用于纸张阻隔水性热塑性涂层材料,在满足食品安全标准的条件下实现防水防油的阻隔性能和热封、抗粘等附加性能,从而以涂层材料代替塑料或塑料薄膜,以使得纸张可以回收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纸质包装涂层材料包装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2项发明专利
9锂电池集流体用涂层材料树脂和水性涂层材料关键技术自主设计合成改性丙烯酸类树脂,具有优异的涂覆均匀性、附着力、剥离力、耐溶剂性、电阻等关键性能,结合特殊导电碳材料以及多种材料的复配技术,可实现薄涂情况下满足电池相应加工和性能要求集流体涂层材料新能源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10锂电池正极用集流体涂层材料树脂改进技术开发一种正极集流体用涂层材料树脂,该树脂对碳材料具有极佳的分散性,解决现有涂层材料稳定性差的问题,应用于正极集流体后,可抑制电池极化、降低电池内阻,提高倍率等集流体涂层材料新能源树脂合成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
11锂电池铝箔用水性表面处理剂技术设计开发一种锂电池铝箔用水性表面处理剂,改善锂电池铝箔基材油污,提高基材表面张力系数,改善涂层材料的涂覆均匀性和涂层附着力,提高电池一致性,改善电池性能集流体涂层材料新能源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申请中)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应用 产品应用领域工艺环节技术来源技术阶段专利保护措施
12用于Mini LED和小间距显示的纳米黑涂层技术开发一种LED纳米黑涂层,包括树脂涂层以及分散于所述树脂涂层内部的纳米黑色颗粒,具有一定的透光率,使得不同显示模组表面的颜色一致,增加对比度,增加显示屏的显示效果和质量光电涂层材料电子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
13超高耐热半导体封装有机硅胶技术自主研发有机硅树脂的光电涂层材料,具有良好的粘接性、透明性、耐候性、耐冷热冲击等优点,可以满足不同应用领域LED封装的要求光电涂层材料电子树脂合成工艺、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 研发量产
14光电器件用高阻隔防护涂层技术利用精密涂覆设备将涂层材料喷涂到LED器件表面,形成高阻隔防护涂层,可实现涂层在LED器件上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可调的厚度、低硫化气体透过率,同时不影响LED的性能光电涂层材料电子涂层材料复配工艺,自主设计涂覆模具和涂覆设备自主 研发量产

2、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

(二)公司在研项目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着以产品迭代和多元化发展为核心理念,打造平台型研发模式,致力于在不断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保持高度竞争力的同时,深入发掘材料的多重特性,布局更具前瞻视角的技术研究,以契合下游客户更广泛更前沿的应用场景。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应用领域,公司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方向如下:

应用领域技术先进性
家电1、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经过二十余年的持续研发迭代,形成了亲水、自润滑、抗菌防霉、高耐腐的全谱系产品矩阵,进而提高终端应用产品的节能性、耐候性和可靠性; 2、以空调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为基础,正在积极研发基站、数据机房、电动汽车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
包装1、包装涂层材料适配金属、纸张、薄膜等多种基材,围绕材料性能和环保绿色两大产品迭代思路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 2、将重点提高包装涂层材料在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美观、易于加工等方面的特性,并在金属、纸张、薄膜等基材上探索相关产品的多元化
新能源1、具备功能性树脂合成、涂层材料复配以及下游客户涂覆的一整套研发实验装置,能够模拟客户的工艺流程,从而持续迭代集流体涂层材料的配方、持续改良核心树脂的合成技术,不断提高材料性能和涂覆能力; 2、以锂电池集流体用涂层材料树脂和水性涂层材料关键技术、电池铝箔表面高达因值清洗关键技术为基础,围绕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终端应用领域开展一系列研发突破和技术储备
电子1、以防护型涂层材料为基础,突破了有机硅树脂合成技术,具备了制备高纯度、高透明度的苯基硅树脂的能力,进而开发了应用于LED照明和显示,以及Mini LED和Micro LED等下一代显示技术用光电涂层材料;
应用领域技术先进性
2、基于有机硅树脂合成技术,进一步开发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线路板、电子电器防护等领域的防护材料

公司具体的主要在研技术如下:

序号研发技术名称研发内容及拟达到的目标拟应用产品应用 领域研发阶段
1超低过敏长期皮肤接触医用压敏胶技术开发一种超低过敏性的医用压敏胶,具备优异的皮肤粘附性、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以及长期稳定的粘接性能,可以减少患者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提高患者的舒适度和治疗依从性医用压敏胶包装小试
2水性油墨用具有研磨连接一体功效的丙烯酸树脂技术设计开发研磨连接一体的丙烯酸树脂,解决研磨和连接树脂可能存在的相容性问题,产品既具有较好的研磨性,即展色性好、光泽高、耐醇类冲稀好、复溶性好,同时具备连接性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水性油墨树脂包装小试
3电池集流体用碳基复合材料技术自主设计水性涂层材料配方,具备高剥离强度,在锂电池中涂覆于正极集流体可以增加正极材料的浸润性和黏附力,降低极化内阻,提高电池一致性,改善高倍率性能集流体涂层材料新能源小试
4高耐污智能穿戴设备用TPSiV弹性体技术采用动态硫化工艺,通过分子结构设计,降低材料的表面能和提高阻隔性,以达到高耐污的目的智能穿戴亲肤感橡胶基材电子小试
5低应力Mini/Micro LED直显封装光学环氧树脂技术通过引入功能性助剂或其他辅材、改进制备工艺等手段,减少环氧树脂脆性以及环氧树脂在Mini/Micro LED直显封装过程中内应力高的问题,降低LED芯片损坏的风险光电涂层材料电子小试
6铝箔餐盒用具有抗乙酸性能的餐盒内涂层材料技术开发符合食品安全,具有抗乙酸性能的铝箔餐盒内涂层材料,突破传统铝箔餐盒涂层材料抗乙酸性能差、不耐乙酸蒸煮的缺点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包装研究开发阶段
7穿戴设备表面耐沾污亲肤涂层用水性有机硅乳液技术研制一种耐沾污、亲肤的有机硅乳液涂层,能够有效提升穿戴设备的用户体验和使用寿命;一方面,耐沾污性能可减少污渍附着;另一方面,亲肤性能可增强设备佩戴的舒适度,减少皮肤过敏等问题穿戴设备表面耐污亲肤涂层电子研究开发阶段
8高端消费电子涂层材料用水性耐污UV树脂技术开发一系列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的水性耐污UV树脂,可用于生产易清洁、耐污和耐划痕的消费电子涂层材料消费电子涂层材料UV树脂电子研究开发阶段

(三)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费用3,219.015,491.305,059.664,815.63
营业收入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49%6.72%7.05%7.26%

(四)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自主研发为主,此外与南昌航空大学开展了一项合作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合作方合作时间研究课题主要工作内容知识产权归属
甲方: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航空大学2022.10.1至2023.9.30UV固化材料的开发1)针对甲方技术开发,提供反应机理的指导,配方及工艺设计的指导,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源; 2)在甲方开发的过程中,就各类实验现象及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3)对实验结果的验证方法和表征方法提供指导; 4)针对甲方在生产工艺和设备方面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 5)为甲方人才发展进行培养与辅导甲方在乙方指导下经进一步研发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和成果由甲方拥有,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均由甲方享有

上述合作研发的产品为UV涂层材料,主要为产品开发初期的合作研发,相关产品尚未量产或产生经济效益。

(五)公司研发和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将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等功能性材料研发活动的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具体开展功能性树脂的材料体系选择、树脂和涂层材料的配方研发、合成工艺的开发与优化、性能测试与评价等研发工作。公司研发人员未包含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如从事后勤服务的文秘、前台、餐饮、安保等人员。对于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公司仅将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不低于50%的人员认定为非全时研发人员,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人员不认定为研发人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81人、173人、198人和206人,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6.70%、27.42%、28.49%和27.2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类型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硕士及以上6531.55%6030.30%5129.48%5228.73%
本科3918.93%3316.67%2816.18%2614.36%
大专8239.81%8844.44%7543.35%8144.75%
类型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中专及以下209.71%178.59%1910.98%2212.15%
研发人员合计206100.00%198100.00%173100.00%18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本科、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较高,且合计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高学历研发人员占比持续提升,公司持续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分别为唐靖、黄光燕、陈兴耀、黄艳轶、冀伟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履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唐靖董事长、总经理南开大学化学博士,曾于晨光化学研究院、德国Rhenacoat公司任职,并曾在四川大学担任化学专业讲师,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四十余年,作为功能性材料行业的专家,带领公司研发出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等核心产品,是公司《一种用于转移镀铝的水性阳离子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具有自润滑功能的适合高速冲制的易拉罐罐盖涂料》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奠定了公司最主要产品的技术基础
黄光燕董事、副总经理、合成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药物化学博士,主持了以丙烯酸为核心原材料的系列产品研发工作,是27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承担了省市级多个项目的技术攻关工作,相关项目均得到了科技部门的高度认可,并获得国家级及省级重点新产品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荣誉
陈兴耀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选矿专业本科,主持了公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水性转移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等主要产品的研发迭代工作,实现了多个产品细分领域与外资厂商竞争中的追赶及超越,具有近三十年的研发经验,是19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领导的水性节能涂层材料的研制项目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黄艳轶水性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华南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工博士,全面负责水性涂层材料的研发工作,带领项目组开发的铝箔表面用水性亲水涂层材料、水性转移涂层材料、集流体涂层材料等水性特种涂层材料产品,替代进口同类产品或取代市售油性同类产品,提高了国产涂层材料的产品档次,大力促进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是23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2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参与编写国家标准GB/T 22649-2019
冀伟强工业事业部总经理南开大学化学硕士,参与发表国际英文论文及国内中文论文十余篇,拥有超过15年行业经验,带领团队成功开发了多种金属包装涂层材料产品,为公司在金属罐盖包装细分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做出卓越贡献,也是金属包装涂层
姓名职务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材料水性化的推动者,是10余项专利的发明人,参与多项市级、省级政府科技项目,入选中国包装联合会专家库专家团队。参与编写GB/T 33229-2016和GB/T 30794-2014两项国家标准

3、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1)约束措施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和相关竞业禁止承诺,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遵守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和公司制度相应的保密职责;因执行公司交办的任务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等专有、非专有技术成果和其他商业秘密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从事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任职、兼职(包括但不限于担任股东、合伙人、雇员、代理人、顾问等职)或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服务;不得创办或参与创办与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实体。

(2)激励措施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可以根据自身在项目中担当的职责以及项目完成的节点分享项目激励奖金;核心技术人员可享受公司的股权激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报告期内,存在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具体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股权激励相关安排”。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研发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及技术创新安排

1、持续创新的组织架构保障

在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建立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研发平台,以提高不同功能性树脂、不同涂层材料研发的协作能力和组合能力。公司涂层材料的产品事业部可针对各自产品独立开展研发,也可与合成事业部及研发中心协作,获取关于功能性树脂合

成的技术支持。公司对于实验室开发阶段、小试阶段、中试阶段的技术进行规范化的进展管理,从而提高技术开发过程的标准化和可控性。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分析测试中心,搭建了材料性能数据库,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支持。此外,分析测试中心通过设立材料分析测试平台为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提供物理和化学分析、制程技术分析、应用仿真模拟测试等研发支持,从而提高材料与客户产线工艺的适配性、便利下游客户的涂覆应用。

2、合理的人员梯队配置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合计206人,核心技术人员5名,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十余年的化学和材料行业经验。

3、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

公司以持续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建立了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七)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技术战略,致力于实现功能性材料的进口替代及国产化,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清远慧谷)、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主要如下:

序号名称取得时间颁布机构
1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清远慧谷)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3空调换热器用石墨烯改性防腐涂层制备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2024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4年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4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2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水性无铝高光转移涂层材料、自润滑节油型亲水涂层2022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序号名称取得时间颁布机构
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
9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0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0超高耐热半导体封装材料取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证书》2019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

水性高耐候铝型材涂层材料、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环保型水性电子白板涂层材料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2018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七、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及处理措施

(一)环境保护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生产业务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物及对应的生产环节,具体如下:

(1)慧谷新材

污染物分类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方式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铁、废木材、废纸、废塑料等经妥善收集后出售给物品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含有机溶剂废水、废油漆/涂料渣等有资质单位回收后物化和焚烧处理
废气总VOCs、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油烟净化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等
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三级化粪池处理、隔油隔渣池处理、经隔渣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重新用于生产等
噪声噪声消声、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2)清远慧谷

污染物分类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方式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废水处理污泥回收后重新用于生产、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危险废物设备清洗废液、涂料废液、废滤渣、废滤网、废包装袋、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总VOCs、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等管道收集+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脱附-蓄热催化燃烧等、选用生产工艺和设备+优化车间布局+加强通风、加强管理等
污染物分类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方式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喷淋废水、反应剩余液、生活污水等回收后重新用于生产;破乳混凝+沉淀催化+水解酸化+UASB厌氧+多级接触氧化+生化混凝沉淀+物化沉淀+中性氧化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隔油隔渣池处理、经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入东华污水处理厂处理等
噪声噪声消声、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总VOCs等,以上污染物的排放均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排污许可量。

2、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和相关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环保设备投入和环保相关处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环保设备投入10.594.1032.30362.18
环保相关处理费44.7165.3665.0990.49
合计55.3069.4597.39452.67

2022年度,发行人环保支出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母公司当期新增环保设备投入金额较大所致。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环保支出相对稳定。发行人环保设备投入、环保相关处理费用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较为匹配。

3、公司的日常排污达标监测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监测要求执行,内部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日常检测均为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地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在线污染物例行监测和不定期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在生态环境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合规及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已取得生产经营要求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各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安全生产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未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重点监管危化品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安全生产费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内,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分别为404.58万元、442.26万元、297.56万元和249.29万元。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慧谷系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的经营主体,报告期内,该公司未实际经营。

根据何韦律师行于2025年10月15日出具的法律意见,报告期内,香港慧谷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受到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香港慧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之“2、香港慧谷”。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应关注和阅读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7,052.6127,549.737,779.954,765.57
交易性金融资产--20,668.3613,958.98
应收票据20,800.1317,106.1116,020.0416,243.19
应收账款29,005.7928,872.8923,848.6818,372.67
应收款项融资6,441.453,267.685,032.054,009.55
预付款项472.55397.80478.74315.77
其他应收款174.9093.86826.06160.21
存货10,688.238,580.718,748.2810,582.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275.07---
其他流动资产1,836.481,075.87835.01978.71
流动资产合计100,747.2186,944.6584,237.1869,387.20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15.88750.09995.001,180.00
投资性房地产618.64652.22--
固定资产20,168.9721,060.0219,101.9321,053.48
在建工程3,010.26845.45189.94168.19
使用权资产123.91-2,731.812,883.58
资产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无形资产6,990.407,107.444,331.784,457.13
长期待摊费用94.57109.27782.92828.18
递延所得税资产895.64924.531,387.511,864.97
其他非流动资产3,263.117,499.84200.95110.52
非流动资产合计35,881.3838,948.8729,721.8432,546.06
资产总计136,628.59125,893.52113,959.02101,933.26

(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03.96
应付账款6,610.007,353.065,831.556,905.74
合同负债440.36163.4371.39135.59
应付职工薪酬3,692.593,856.303,046.873,053.76
应交税费2,240.631,737.361,098.60731.09
其他应付款693.08244.39181.291,074.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4-219.041,221.29
其他流动负债13,968.0210,995.2712,372.5510,309.88
流动负债合计27,674.3224,349.8122,821.3026,936.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78.32214.28108.44-
租赁负债90.35-2,620.032,724.13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80.92430.02528.21710.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49.60644.303,256.673,934.83
负债合计28,323.9224,994.1126,077.9730,870.86
所有者权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股本4,733.734,733.734,733.731,000.00
资本公积77,232.7877,031.2876,766.0338,872.10
其他综合收益-211.75-182.6725.50-187.00
专项储备1,158.581,177.471,280.061,075.10
盈余公积647.92647.9273.329,321.23
未分配利润24,743.4117,491.685,002.4121,36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8,304.67100,899.4187,881.0571,446.47
少数股东权益----384.07
所有者权益合计108,304.67100,899.4187,881.0571,062.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6,628.59125,893.52113,959.02101,933.26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其中:营业收入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二、营业总成本37,054.1165,574.4061,122.9863,116.13
其中:营业成本27,201.3248,459.8544,113.6746,745.91
税金及附加480.34756.54688.68538.00
销售费用2,365.593,769.642,903.192,747.77
管理费用3,976.987,435.428,157.697,953.43
研发费用3,219.015,491.305,059.664,815.63
财务费用-189.14-338.35200.09315.39
其中:利息费用2.35-10.41262.48396.21
利息收入194.85309.7359.9356.66
加:其他收益244.30883.65867.65403.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8.31989.89222.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1.1761.9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8.07-222.45-424.5226.2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0.24-454.71-945.78-1,246.19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936.77507.715.1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200.3016,477.7111,700.322,716.65
加:营业外收入1.885.5325.0312.47
减:营业外支出12.9119.5197.0224.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189.2716,463.7411,628.332,704.74
减:所得税费用1,481.921,885.071,065.21109.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707.3514,578.6610,563.132,595.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707.3514,578.6610,563.132,595.0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707.3514,578.6610,856.303,009.1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93.18-414.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08-208.17-157.25-187.00
七、综合收益总额10,678.2714,370.4910,405.882,408.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678.2714,370.4910,699.052,822.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93.18-414.0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63.082.37不适用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263.082.37不适用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674.2451,261.8742,064.1734,468.81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4.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32803.13488.2576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756.5652,065.0042,552.4135,23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912.8513,683.2611,335.6313,193.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464.3413,406.5113,816.1913,435.71
支付的各项税费4,251.665,453.384,198.982,188.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414,146.763,037.353,273.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52.2636,689.9132,388.1432,09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04.3115,375.0910,164.283,144.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35,577.1938,800.0042,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06241.92562.64304.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31367.371.8012.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42.40518.4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77.3637,108.8739,882.8643,01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35.068,501.531,411.442,048.98
投资支付的现金9,000.0026,206.6645,577.1942,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35.0635,553.1846,988.6344,548.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7.701,555.68-7,105.77-1,532.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90.00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4.00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64.004,4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74.051,514.791,736.301,872.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7.4478.401,154.782,483.87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41.491,593.197,891.098,356.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1.49-1,593.19-27.09-3,926.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823.213.1041.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91.8015,360.803,034.52-2,273.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140.767,779.954,745.437,018.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648.9523,140.767,779.954,745.43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077.0725,955.463,831.711,626.17
交易性金融资产--20,668.368,185.16
应收票据11,193.3410,541.979,888.518,519.04
应收账款16,926.3114,696.4212,069.379,582.12
应收款项融资1,965.421,475.37810.30886.03
预付款项97.72123.3692.0042.06
其他应收款23,674.7117,099.0631,444.9939,979.01
存货2,511.761,951.121,623.802,105.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275.07---
其他流动资产943.87216.11155.46173.40
流动资产合计80,665.2572,058.8880,584.5071,098.1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164.983,137.783,133.713,091.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15.88750.09995.001,180.00
投资性房地产618.64652.22--
固定资产8,422.808,712.915,597.416,163.58
在建工程35.0623.58105.31116.41
使用权资产123.91-2,731.812,883.58
无形资产3,827.633,904.411,048.191,093.70
长期待摊费用94.57109.27782.92828.18
资产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452.31481.98860.40944.83
其他非流动资产3,192.727,341.62181.0969.35
非流动资产合计20,648.4925,113.8415,435.8316,371.01
资产总计101,313.7497,172.7296,020.3387,469.16

(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03.96
应付账款1,567.181,141.421,041.931,540.03
合同负债419.68147.1663.1047.67
应付职工薪酬2,868.333,122.222,398.912,100.06
应交税费1,058.09443.46635.27630.47
其他应付款625.23176.27107.49119.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4-219.04219.04
其他流动负债7,637.266,595.177,790.944,919.39
流动负债合计14,205.4111,625.6912,256.6813,079.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90.35-2,620.032,724.1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78.32208.8193.62-
递延收益---8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68.67208.812,713.642,806.63
负债合计14,474.0811,834.5014,970.3315,886.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4,733.734,733.734,733.731,000.00
资本公积77,232.7877,031.2876,766.0338,872.10
其他综合收益-211.75-182.6725.50-187.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47.92647.9273.329,321.23
未分配利润4,436.983,107.96-548.5822,576.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86,839.6685,338.2281,050.0071,582.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1,313.7497,172.7296,020.3387,469.16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6,498.2842,210.0434,955.0434,194.32
其中:营业收入26,498.2842,210.0434,955.0434,194.32
二、营业总成本21,010.7136,293.7631,150.5431,934.67
其中:营业成本15,525.0026,444.8621,255.1923,988.17
税金及附加257.76364.92368.86307.36
销售费用867.731,424.571,537.56891.91
管理费用2,772.125,468.155,596.724,667.97
研发费用1,771.692,860.792,191.451,876.43
财务费用-183.59-269.54200.76202.83
其中:利息费用3.18-11.52229.24271.03
利息收入186.21243.1927.0429.19
加:其他收益78.34466.47539.15287.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8.31-759.74144.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1.1788.1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5.12-101.03505.02-825.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56-26.89-61.72-192.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5336.77507.71-0.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71.716,409.934,626.091,760.20
加:营业外收入0.005.357.1810.41
减:营业外支出9.0516.4477.9422.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62.666,398.844,555.321,748.21
减:所得税费用578.02652.91461.35180.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84.645,745.934,093.971,568.0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84.645,745.934,093.971,568.09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08-208.17-157.25-187.0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08-208.17-157.25-187.0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08-208.17-157.25-187.00
(2)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3)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七、综合收益总额4,755.565,537.763,936.721,381.09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409.6626,403.3129,407.8022,970.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109,760.382,628.794,275.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69.7636,163.6932,036.5927,246.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86.594,908.676,070.727,820.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140.809,599.288,887.178,651.54
支付的各项税费1,649.822,494.182,537.591,211.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8.032,589.561,626.271,95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45.2519,591.6819,121.7519,63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5.4816,572.0112,914.857,609.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35,577.1927,000.001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06241.92419.42146.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0.94368.24483.3284.18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42.40663.6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9.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70.0036,629.7430,675.7918,230.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0.357,337.69723.771,089.91
投资支付的现金9,000.0026,206.6641,677.1920,07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30.3533,544.3542,400.9523,25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60.363,085.39-11,725.16-5,029.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49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90.003,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00.00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74.051,514.791,700.811,747.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7.4478.40254.782,476.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41.491,593.195,455.607,22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1.49-1,593.191,034.40-3,723.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2515.571.5937.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873.0818,079.782,225.68-1,106.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911.493,831.711,606.032,712.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38.4121,911.493,831.711,606.03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报表及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34640号),其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慧谷新材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金额超过报告期内各期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期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重要的相关事项。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慧谷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6.64亿元、7.17亿元、8.17亿元和4.96亿元。考虑到营业收入对慧谷新材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可能存在慧谷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收入确认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 (1)了解及评价慧谷新材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性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签收单、出口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慧谷新材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业务选取样本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选取样本对收入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7)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8)评价营业收入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慧谷新材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2,282.99万元、10,237.60万元、9,655.82万元和11,792.96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700.46万元、1,489.32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 (1)了解及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慧谷新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价其是否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1,075.11万元和1,104.73万元。 慧谷新材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账面价值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存货期末库龄明细,关注是否存在库龄较长等情形,结合存货周转情况等,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了解存货库龄较长的原因,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结合存货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 (5)取得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实施存货减值测试,复核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6)评价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3、权责发生制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公司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

子公司名称取得方式持股情况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直接/间接比例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 31日2023年12月 31日2022年12月 31日
清远慧谷设立直接100%
功能材料设立直接70%
香港慧谷设立直接100%
慧谷工程设立直接100%

2023年11月,慧谷新材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功能材料7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鹏跃,并与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完成交割,

2023年12月31日功能材料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股权收购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相关内容。

2021年9月,慧谷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合并慧谷工程,合并完成后,慧谷有限为合并方和存续方继续经营,慧谷工程于2022年6月完成注销登记,2022年12月31日工程材料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子公司注销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情况”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

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三)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

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

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内容。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

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七)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九)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十)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年折旧率(%)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5-2019.00-4.755.00
机器设备3-1031.67-9.505.00
运输工具519.005.00
办公及其他设备3-531.67-19.005.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产权登记期限直线法
软件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孰短预期经济利益年限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十五)研发支出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折旧及摊销及其他投入等。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

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一)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境内销售:A、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客户自提的以提货签收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B、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以客户签收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C、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依据客户需求预测,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仓库由客户根据需要领用,以客户确认的实际使用量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收到客户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以客户结算清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境外销售:本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用FCA、FOB、CIF、EXW等模式。A、贸易条款为FOB、CIF的业务,公司货物完成报关出口时,以提单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B、贸易条款为FCA、EXW的业务,公司以客户或客户指定代表在工厂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加工业务:本公司加工业务以客户结算清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二十二)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二十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

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二十五)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六)使用权资产”的相关内容。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

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六)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

(二十七)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和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解释第15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解释第16号中的上述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解释第16号中的上述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选择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执行解释第17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具体内容

公司2022年向独立第三方支付市场调研及推广费,用于向公司部分员工发放奖金,该交易未根据支付款项的实际用途在财务报表进行列报。

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销售费用2,803.82-56.052,747.77
管理费用7,924.1829.257,953.43
研发费用4,788.8326.804,815.63

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2022年度)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325.71110.0013,435.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83.54-110.003,273.54

(2)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合并报表下2022年度期间费用的重分类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的调整,不影响报告期内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主要财务指标。

四、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致同出具的致同专字(2025)第440A021569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6229.541,014.89-7.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4.05338.81286.18161.3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98.31442.34231.62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6621.170.060.94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554.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30-6.747.061.1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3.39481.081,196.00387.1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6873.68-57.5955.2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70407.401,253.59331.8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1.576.3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9.70407.401,255.16325.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687.6514,171.269,601.142,683.66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325.51万元、1,255.16万元、407.40万元和19.70万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购买银行理财产生的收益。2023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及向功能材料转让相关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82%、11.56%、2.79%和0.18%,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1.2%、12%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25%、15%、20%、25%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具体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慧谷新材15%15%15%15%
清远慧谷15%15%15%15%
功能材料不适用不适用20%20%
香港慧谷8.25%8.25%8.25%8.25%
慧谷工程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5%

注1:公司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全部对外转让;注2:慧谷工程已于2021年被本公司吸收合并,于2022年完成注销登记。

(二)主要税收优惠及相关文件

1、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发行人及子公司清远慧谷符合上述条件,享受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发行人属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优惠。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发行人符合上述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1)发行人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2044007567、GR20234401786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发行人之子公司清远慧谷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1日取

得编号为GR202144012831、GR20244400912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发行人之子公司功能材料符合上述条件,享受优惠政策。(注:发行人持有的功能材料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全部对外转让)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发行人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功能材料符合上述条件,享受优惠政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

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发行人符合上述条件,享受优惠政策。

六、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七、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5.6.30/ 2025年1-6月2024.12.31/ 2024年度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20.73%19.85%22.88%30.2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29%12.18%15.59%18.16%
流动比率(倍)3.643.573.692.58
速动比率(倍)3.253.223.312.18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0.11%0.13%0.02%0.0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2.8821.3118.5671.4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33.103.403.55
存货周转率(次)5.655.594.564.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538.7819,064.2614,625.005,763.55
利息保障倍数(倍)5,182.19-1,580.4645.307.83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1.083.252.153.1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163.240.64-2.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707.3514,578.6610,856.303,009.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0,687.6514,171.269,601.142,683.6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49%6.72%7.05%7.26%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1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4、2025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数据已年化处理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2025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8%2.262.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6%2.262.26
202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44%3.083.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1%2.992.99
202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20%2.372.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56%2.092.09
202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31%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4%不适用不适用

注:2023年11月,发行人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发行人于 2023年开始列报每股收益,2022年度不列报每股收益。上表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八、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因素

1、技术创新

公司秉承技术研发驱动市场的理念,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不断投入,保持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并丰富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在研发、生产中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保证公司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未来,公司仍将保持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2、原材料价格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类别为单体、树脂以及溶剂。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分别为37,898.06万元、35,428.32万元、39,962.90万元和22,501.05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2.14%、80.55%、83.23%和83.47%,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公司营业成本波动的重要因素,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变动,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3、下游行业需求变化

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包括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一方面,家电、包装等领域受宏观经济政策、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消费偏好等因素影响,行业原有需求持续迭代更新。另一方面,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下游行业对功能性材料的大量的新兴需求,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将持续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以顺应下游行业需求的变化。

4、业务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由行业的特性、客户需求特点、公司发展经验的总结、公司的宗旨与目标、公司所处产业链位置、上下游情况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所形成。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

5、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母公司慧谷新材和子公司清远慧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及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如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不能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1、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营业收入可用来判断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81,690.54万元和49,600.70万元。公司业务处于持续增长阶段。

(2)主营业务毛利率是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经营指标,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81%、38.57%、40.81%和45.25%,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通过上述关键财务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盈利质量较好,预计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条件下,可以继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非财务指标

公司下游领域包括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产品种类丰富,下游应用领

域广泛,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认为产品结构、研发能力及在研项目系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非财务指标。

(1)产品结构

公司主要下游领域包括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新产品应用领域,并结合公司竞争优势对公司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报告期各期,公司新能源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升级核心产品,丰富高端产品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研发能力及在研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06名研发人员,14项核心技术及79项发明专利,核心技术覆盖多类新型功能材料领域。公司注重对研发的投入,在研项目储备丰富,覆盖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各产品领域,强大的研发能力及丰富的研发储备将为公司持续推出新产品、迎合终端需求、实现业绩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九、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营业成本27,201.3248,459.8544,113.6746,745.91
营业利润12,200.3016,477.7111,700.322,716.65
利润总额12,189.2716,463.7411,628.332,704.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707.3514,578.6610,856.303,009.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87.6514,171.269,601.142,683.66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等均保持持续增长态势,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9,230.3999.25%81,119.5099.30%71,601.5699.81%65,730.9499.05%
其他业务收入370.320.75%571.040.70%135.620.19%628.990.95%
合计49,600.70100.00%81,690.54100.00%71,737.18100.00%66,359.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81,690.54万元和49,600.70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5%、99.81%、99.30%和99.25%,系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业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业务和租金收入,报告期各期,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销售87.5023.63%231.8640.60%124.6991.94%537.9685.53%
租金244.1165.92%280.5349.13%-0.00%7.801.24%
其他38.7210.45%58.6510.27%10.938.06%83.2313.23%
合计370.32100.00%571.04100.00%135.62100.00%628.9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628.99万元、135.62万元、571.04万元和370.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5%、0.19%、0.70%和0.75%,占比较低。

2022年和2023年,公司存在外购非自产原材料直接对外销售的贸易类性质业务,公司对上述贸易类性质的原材料销售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2022年和2023年,公司通过净额法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16.37万元和6.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2%和0.01%,占比低,对公司经营活动影响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家电18,531.6137.64%32,618.5640.21%27,252.5638.06%25,582.1038.92%
包装17,059.2934.65%29,667.6836.57%26,807.9137.44%26,420.0840.19%
新能源6,277.4112.75%8,487.2410.46%7,145.949.98%3,444.285.24%
电子3,857.017.83%6,368.307.85%5,089.187.11%5,061.627.70%
其他3,505.077.12%3,977.724.90%5,305.977.41%5,222.867.95%
总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60,508.08万元、66,295.59万元、77,141.79万元和45,725.32万元,最近三年持续增长,相关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05%、92.59%、95.10%和92.88%,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25年1-6月,公司主营其他业务收入规模增加,主要系上半年航空航天涂层材料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1)家电材料业务

最近三年,公司家电材料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22年-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12.92%。报告期内,家电材料业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8.92%、38.06%、40.21%和37.64%,占比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价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吨

业务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
家电8.5021,806.738.9336,525.809.1529,784.989.6426,550.18

报告期内,虽然家电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价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呈下降趋势,但受益于销量持续增长,最近三年公司家电材料业务收入稳定增长。

公司家电材料产品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可以进一步分为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家电外壳涂层材料。报告期内,公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收入分别为23,609.51万元、25,240.98万元、30,919.04万元和17,868.99万元,占公司家电材料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29%、92.62%、94.79%和96.42%,占比持续提升,是公司家电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作为全球最大的空调生产国,2018年至2022年,中国空调市场份额较为集中,且市场规模较为稳定。自2023年以来,随着更新换代需求的增长以及国内空调厂商出海发展,中国空调产量迎来新一轮增长趋势,带动公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出货量增长。2022-2024年公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4.44%,增速相对较快,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推出高性能新产品,同时持续进行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提升;(2)公司与全球龙头空调企业及下游直接客户加强联系,推进上述客户的审厂工作,充分展现公司产品优势,促使客户增加公司产品的采购比例;(3)充分贴近客户的应用场景,建立了全面快捷高效的客户服务响应机制,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

(2)包装材料业务

最近三年,公司包装材料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22年-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5.97%。报告期内,包装材料业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0.19%、37.44%、36.57%和34.65%,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新能源、电子等业务收入增长速度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价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吨

业务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
包装19.368,809.5420.6514,364.6222.2612,044.4523.7111,141.86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业务的单价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有所下降。最近三年,包装业务销量持续增长,带动包装材料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公司包装材料产品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基材的材质可以进一步分为金属包装涂层材料、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和纸质包装涂层材料。报告期内,公司金属包装涂层材料收入分别为18,882.75万元、17,208.44万元、18,542.49万元和10,623.43万元,占公司包装材料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47%、64.19%、62.50%和62.27%,是公司包装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近年来,国内食品饮料罐化率提升趋势明显,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20年至2024年中国食品饮料用金属两片罐和三片罐销量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0%和11.9%。在国产替代和食品饮料罐化率持续提升的大趋势下,公司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销量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行趋势,带动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因此金属包装涂

层材料收入相对稳定。

(3)新能源材料业务

最近三年,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22年-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56.98%。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24%、9.98%、10.46%和

12.75%,占比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价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吨

业务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
新能源15.404,075.6317.164,945.2119.353,693.3324.111,428.35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持续增长,主要受益于产品销量增长。公司新能源材料产品为集流体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涂层电池箔,涂层电池箔的需求主要来自于磷酸铁锂电池。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中国磷酸铁锂电池出货量从2020年的99.6GWh增长至2024年的812.0GWh,年复合增长率约为69.0%。受益于锂电池市场出货量提升,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销量提升,带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增长。

(4)电子材料业务

最近三年,公司电子材料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22年-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12.17%。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业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70%、7.11%、7.85%和

7.83%,占比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产品的平均单价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吨

业务类别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平均单价数量
电子97.86334.1783.03622.7993.90470.1776.35575.16

注:上述销量及单价计算时剔除防护材料业务。

公司电子材料业务主要为光电涂层材料等,应用于LED照明(通用照明、特种照明、汽车照明)、显示(直显或背光)等领域中的芯片封装和固晶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在显示、特种照明和汽车照明等高附加值领域的销售规模及占比,使得报告期内电子涂层材料平均单价有所提升。

3、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区域构成分析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华东21,032.4942.72%37,148.0645.79%34,811.9948.62%33,456.3150.90%
华南10,948.2822.24%19,566.5224.12%20,610.6928.79%18,028.4227.43%
华北8,626.0017.52%11,811.1814.56%8,534.8311.92%8,222.4712.51%
华中6,479.9013.16%9,536.7211.76%5,739.578.02%4,934.047.51%
其他217.980.44%217.360.27%202.970.28%310.510.47%
境内合计47,304.6496.09%78,279.8496.50%69,900.0497.62%64,951.7598.81%
境外1,925.743.91%2,839.673.50%1,701.522.38%779.181.19%
合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华东、华南区域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为

78.33%、77.40%、69.91%和64.96%,是公司收入来源的主要区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与主要客户分布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境外客户,最近三年境外业务收入规模及占比持续增长,2025年1-6月境外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23,762.7148.27%18,140.0922.36%14,837.3520.72%17,234.5626.22%
二季度25,467.6851.73%20,006.9224.66%18,934.5826.44%16,846.4025.63%
三季度--21,365.2226.34%18,791.7326.24%16,586.5325.23%
四季度--21,607.2826.64%19,037.8926.59%15,063.4522.92%
合计49,230.39100.00%81,119.50100.00%71,601.56100.00%65,730.94100.00%

公司各个季度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业务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26,955.5899.10%48,012.9399.08%43,983.6999.71%46,137.9398.70%
其他业务245.740.90%446.930.92%129.980.29%607.981.30%
合计27,201.32100.00%48,459.85100.00%44,113.67100.00%46,745.9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6,137.93万元、43,983.69万元、48,012.93万元和26,955.5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98.70%、99.71%、99.08%和99.10%,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家电10,108.5237.50%18,616.5638.77%16,082.7336.57%16,811.0436.44%
包装11,177.4241.47%20,490.0642.68%18,982.4243.16%21,094.2845.72%
新能源2,480.349.20%3,212.276.69%2,170.374.93%1,054.672.29%
电子1,436.825.33%2,780.775.79%2,739.406.23%3,455.687.49%
其他1,752.486.50%2,913.266.07%4,008.779.11%3,722.268.07%
合计26,955.58100.00%48,012.93100.00%43,983.69100.00%46,137.9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包装材料业务成本、家电材料业务成本、新能源材料业务成本和电子材料业务成本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42,415.67万元、39,974.92万元、45,099.67万元和25,203.10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1.93%、90.89%、

93.93%和93.5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营业务成本上涨幅度较小,主要系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以及公司通过技术革新、配方优化、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

3、主营业务成本按要素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2,501.0583.47%39,962.9083.23%35,428.3280.55%37,898.0682.14%
制造费用2,414.928.96%4,311.898.98%4,792.9510.90%4,873.1710.56%
直接人工1,219.204.52%2,136.974.45%2,188.184.97%2,125.294.61%
运输费820.413.04%1,601.173.33%1,574.253.58%1,241.412.69%
合计26,955.58100.00%48,012.93100.00%43,983.69100.00%46,137.93100.00%

注:部分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14%、80.55%、83.23%和83.47%,系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直接材料主要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单体、树脂、溶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37,898.06万元、35,428.32万元、39,962.90万元和22,501.05万元。2023年度,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系2023年原材料价格同比持续下降;2024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占比提升主要系主要产品销售规模提升、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和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2025年1-6月,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与2024年基本持平。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归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和耗用的包装材料,间接费用主要为非直接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维修费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分别为4,873.17万元、4,792.95万元、4,311.89万元和2,414.92万元,2023年度公司制造费用金额变动较小,2024年度制造费用下降主要系公司2023年末剥离光学胶带及易拉胶带业务,对应的生产辅助人员减少、车间间接费用减少所致。

公司直接人工指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生产工人的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薪酬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2,125.29万元、2,188.18万元、2,136.97万元和1,219.20万元,2024年度公司直接人工成本下降,主要系公司2023年末剥离光学胶带及易拉胶带业务,相关业务对应的生产人员减少所致。

公司运输费用为产品销售过程中由公司承担的交通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运输费用分别为1,241.41万元、1,574.25万元、1,601.17万元和820.41万元,报告期内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三)营业毛利额分析

1、营业毛利额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22,274.8199.44%33,106.5899.63%27,617.8699.98%19,593.0099.89%
其他业务124.570.56%124.110.37%5.640.02%21.010.11%
合计22,399.38100.00%33,230.69100.00%27,623.51100.00%19,614.0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19,593.00万元、27,617.86万元、33,106.58万元和22,274.81万元,最近三年整体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额占公司综合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99.89%、99.98%、99.63%和99.44%,是公司毛利额的主要构成。

2、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应用领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家电8,423.0937.81%14,002.0042.29%11,169.8340.44%8,771.0744.77%
包装5,881.8726.41%9,177.6127.72%7,825.4828.33%5,325.8127.18%
新能源3,797.0717.05%5,274.9715.93%4,975.5718.02%2,389.6112.20%
电子2,420.1910.87%3,587.5310.84%2,349.788.51%1,605.938.20%
其他1,752.597.87%1,064.463.22%1,297.204.70%1,500.597.66%
合计22,274.81100.00%33,106.58100.00%27,617.86100.00%19,593.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主要由家电业务、包装业务、新能源业务和电子业务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18,092.41万元、26,320.66万元、32,042.12万元和20,522.22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92.34%、95.30%、96.78%和92.13%,是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额的主要构成。

(四)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分类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45.25%99.25%40.81%99.30%38.57%99.81%29.81%99.05%
其他业务33.64%0.75%21.73%0.70%4.16%0.19%3.34%0.95%
合计45.16%100.00%40.68%100.00%38.51%100.00%29.5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综合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趋势影响,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分类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家电45.45%37.64%42.93%40.21%40.99%38.06%34.29%38.92%
包装34.48%34.65%30.93%36.57%29.19%37.44%20.16%40.19%
新能源60.49%12.75%62.15%10.46%69.63%9.98%69.38%5.24%
电子62.75%7.83%56.33%7.85%46.17%7.11%31.73%7.70%
其他50.00%7.12%26.76%4.90%24.45%7.41%28.73%7.95%
合计45.25%100.00%40.81%100.00%38.57%100.00%29.8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81%、38.57%、40.81%和45.25%,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规模效应、产品结构和经营管理效率等。具体分析如下:

(1)家电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29%、40.99%、42.93%和45.45%,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位售价8.508.939.159.64
平均单位成本4.645.105.406.33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率-4.84%-2.40%-5.04%-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9.05%-5.61%-14.72%-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材料业务单位成本下降幅度高于单位售价下降幅度。报告期内,公司家电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45.45%42.93%40.99%34.29%
毛利率变动率(注1)2.53%1.94%6.70%-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注2)-2.90%-1.45%-3.49%-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注3)5.43%3.39%10.19%-

注1:毛利率变化=当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下同;注2:平均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当期平均单位售价-上期平均单位成本)/当期平均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下同;注3:平均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平均单位售价-上期平均单位成本)/当期平均单位售价,下同。

1)2025年1-6月毛利率变动分析2025年1-6月,化工原材料市场整体处于供大于求态势,整体市场需求维持弱势,原油消息面以利空为主,包含溶剂在内的主要化工原料市场价格下行;公司家电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4年度分别下降4.84%和9.05%,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提升2.53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2.90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5.43个百分点。

2)2024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4年度,公司家电业务除少量溶剂产品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上涨,其他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低位运行,公司家电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3年度分别下降2.40%和5.61%,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提升1.94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1.45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3.39个百分点。

3)2023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3年度,由于家电业务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持续下降,受益于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与公司工艺配方的更新迭代,公司成本管控效果显著,公司家电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分别下降5.04%和14.72%,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较2022年度提升6.70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3.49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10.19个百分点。

(2)包装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16%、29.19%、30.93%和34.48%,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位售价19.3620.6522.2623.71
平均单位成本12.6914.2615.7618.93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率-6.24%-7.21%-6.14%-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11.05%-9.49%-16.76%-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业务单位成本下降幅度高于单位售价下降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34.48%30.93%29.19%20.16%
毛利率变动率3.54%1.74%9.03%-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4.60%-5.50%-5.22%-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8.14%7.24%14.25%-

1)2025年1-6月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5年1-6月,公司包装业务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处于低位,包装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4年度分别下降6.24%和11.05%,毛利率提升3.54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4.60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8.14个百分点。

2)2024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4年度,公司包装业务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处于低位,包装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3年度分别下降7.21%和9.49%,毛利率提升1.74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5.50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7.24个百分点。

3)2023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3年度,由于包装业务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持续下降;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供应链管理与产品升级,成本管控效果明显,公司包装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分别下降6.14%和16.76%,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较2022年度提升9.03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5.22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14.25个百分点。

(3)新能源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9.38%、69.63%、62.15%和60.49%,呈现波动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位售价15.4017.1619.3524.11
平均单位成本6.096.505.887.38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率-10.26%-11.30%-19.76%-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6.31%10.54%-20.41%-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60.49%62.15%69.63%69.38%
毛利率变动率-1.66%-7.48%0.25%-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4.33%-3.87%-7.54%-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2.66%-3.61%7.79%-

1)2025年1-6月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5年1-6月,受化工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的影响,公司新能源业务产品单位平均成本有所下降。同时受产销规模扩大、新能源终端客户降本诉求等影响,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平均单位售价及成本分别下降10.26%和6.31%,平均单位价格下降幅度高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1.66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4.33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2.66个百分点。2)2024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4年度,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较2023年度下降11.30%,平均单位成本较2023年度上升10.54%,主要系客户对新能源材料业务产品性能要求提高,产品升级迭代导致单位产品材料用量提升所致。毛利率下降7.48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3.87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上升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3.61个百分点。3)2023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3年度,由于新能源业务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持续下降,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分别下降19.76%和

20.41%。毛利率较2022年度提升0.25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7.54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7.79个百分点。

(4)电子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不含防护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82%、44.05%、

53.54%和61.62%,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位售价97.8683.0393.9076.35
平均单位成本37.5638.5852.5354.35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率17.86%-11.57%22.98%-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2.65%-26.56%-3.34%-

注:公司电子材料业务中的防护材料业务结算单位存在差异,本部分测算平均单位售价、平均单位成本、毛利率时剔除,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61.62%53.54%44.05%28.82%
毛利率变动率8.08%9.48%15.24%-
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7.04%-7.32%13.30%-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1.04%16.80%1.93%-

1)2025年1-6月毛利率变动分析2025年1-6月,公司电子业务主要原材料有机硅单体主要物料采购执行2024年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因此整体价格相较于2024年变动不大,导致公司电子业务成本变动幅度较小;价格端,公司电子业务中高毛利的显示、特种照明和汽车照明产品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有所上涨。综合来看,2025年1-6月电子业务单位平均售价上涨

17.86%,平均单位成本下降2.65%,毛利率提升8.08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上涨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7.04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

1.04个百分点。

2)2024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4年度,公司电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2023年度分别下降11.57%和26.56%。毛利率提升9.48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7.32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16.80个百分点。

3)2023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23年度,由于公司电子材料中的显示、特种照明和汽车照明等高附加值领域的销售规模及占比提升,公司电子材料业务的平均单位售价较2022年度提升22.98%,平均单位成本较2022年下降3.34%。毛利率较2022年度提升15.24个百分点,其中,平均单位售价提升对毛利率上升的影响为13.30个百分点,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为1.93个百分点。

(5)其他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业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73%、24.45%、26.76%和50.00%,最近三年毛利率相对稳定;2025年1-6月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高毛利率的航空航天涂层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大幅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95%、7.41%、4.90%和7.12%,最近三年持续下降,公司在业务经营

上更加聚焦于家电、包装、新能源和电子业务。2025年1-6月,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主要系航空航天涂层材料业务销售规模提升所致。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42.63%48.85%49.37%50.11%
东来技术36.18%39.07%32.87%32.88%
三新股份26.83%27.38%28.40%27.21%
康美特38.36%38.86%36.16%31.17%
雅图高新44.74%44.01%43.50%35.45%
平均值37.75%39.63%38.06%35.36%
发行人45.16%40.68%38.51%29.56%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书等公开资料。

如上表所示,最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区间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1-6月,受益于产品结构优化和化工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公司毛利率继续提升,同行业松井股份、东来技术、康美特由于客户和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毛利率有所下降。虽然同处于功能性材料领域,但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应用领域、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决定了各公司在细分市场中不同的定价能力和经营策略,因此各公司之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松井股份主要产品为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领域新型功能涂料,拥有诸如苹果、Beats、谷歌等国外消费类电子终端品牌客户,相较于国内终端,国外终端指定性更强,相关产品毛利率更高,最近三年松井股份的的毛利率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2025年1-6月,松井股份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其乘用车领域业务量增加,受产品、客户结构变化的影响,综合毛利率下降,同时随着长期资产转固,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及运营成本增加。东来技术主要产品为汽车售后修补涂料、新车内外饰件及车身涂料、3C消费电子领域涂料,2024年该公司在汽车售后修补涂料领域、内外饰件涂料及新车车身涂料领域市场开拓效果显著,取得国内外一流汽车主机厂商的技术认证和量产实绩,毛利率提升,与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2025年1-6月,东来技术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其毛

利率较汽车售后修补涂料低的汽车新车内外饰件、车身涂料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所致。同时为了适应市场消费降级的趋势,东来技术2025年上半年新推出了经济型修补涂料产品,以期快速提升在中低端市场的份额。

三新股份主要产品为金属包装涂料,公司除包装涂层材料外还有新能源材料业务、家电材料业务和光电材料业务等毛利率更高的产品,因此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三新股份。康美特主要产品为电子封装材料及高性能改性塑料,其中,高性能改性塑料毛利率相对较低,电子封装材料业务与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较为可比,电子封装材料产品除需要满足封装的高精密度要求和器件可靠性要求外,还需保证光学性能的实现,进而决定了其较高的产品附加值,产品毛利率较高。2025年1-6月,康美特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高性能改性塑料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所致。雅图高新毛利率高于公司,主要系产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雅图高新主要产品为汽车修补涂料、汽车内外饰涂料和其他工业涂料,毛利率相对较高,且雅图高新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占比超过50%,境外收入毛利率较高,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总体高于公司。

(五)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208.3651.08%2,018.0653.53%1,691.9058.28%1,821.0266.27%
业务招待费705.0029.80%939.2624.92%502.8517.32%304.5511.08%
差旅交通费205.298.68%413.1010.96%383.0813.20%178.316.49%
市场调研及推广费94.363.99%174.634.63%54.801.89%40.861.49%
产品送样49.412.09%89.672.38%132.934.58%350.5512.76%
股份支付37.451.58%21.420.57%20.430.70%-31.96-1.16%
其他65.722.78%113.503.01%117.204.04%84.453.07%
合计2,365.59100.00%3,769.64100.00%2,903.19100.00%2,747.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747.77万元、2,903.19万元、3,769.64万元和2,365.5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14%、4.05%、4.61%和4.77%。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交通费、市场调研及推广费、产品送样和股份支付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2,663.32万元、2,785.99万元、3,656.15万元和2,299.87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6.93%、95.96%、96.99%和97.2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1,821.02万元、1,691.90万元、2,018.06万元和1,208.36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6.27%、58.28%、53.53%和

51.08%,系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下降,主要系公司2023年逐步收缩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相关业务核心销售人员离职所致。

2)业务招待费和差旅交通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及差旅交通费合计金额分别为482.86万元、

885.93万元、1,352.36万元和910.29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7.57%、30.52%、

35.88%和38.48%,金额及占比逐年提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调整经营策略,采取更加积极的营销策略所致,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和差旅交通费合计金额增长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3)市场调研及推广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市场调研及推广费金额分别为40.86万元、54.80万元、

174.63万元和94.36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49%、1.89%、4.63%和3.99%。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市场调研及推广费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尤其是海外市场拓展,参加行业展会增加所致。

4)产品送样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产品送样金额分别为350.55万元、132.93万元、89.67万元和49.41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2.76%、4.58%、2.38%和2.09%,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2022年公司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相关业务处于新产品、新客户导入阶段,产品市场开拓送样需求较高;2023年逐步收缩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

相关业务送样逐步减少,2023年末剥离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相关业务后,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产品送样金额及占比进一步下降。5)股份支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31.96万元、20.43万元、21.42万元和37.45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16%、0.70%、0.57%和1.58%,2022年股份支付金额为负数主要系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离职,未满足可行权条件,冲回已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2025年1-6月公司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及占比提升,主要系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实施了新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12.17%11.25%9.58%11.18%
东来技术9.58%10.72%13.28%15.59%
三新股份3.55%4.00%4.50%3.44%
康美特2.83%3.14%3.91%3.48%
雅图高新11.22%10.46%10.38%11.03%
平均值7.87%7.91%8.33%8.94%
发行人4.77%4.61%4.05%4.14%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书等公开资料,下同。

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14%、4.05%、4.61%和4.7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三新股份、康美特无明显差异,低于松井股份、东来技术和雅图高新。

低于松井股份主要系:1)松井股份产品定制化属性较强,终端和模厂客户开发需要较多销售人员,进而职工薪酬较高;2)松井股份终端品牌客户中海外客户占比较高,开发及维护需要投入较多的咨询费用、差旅费用。

低于东来技术和雅图高新主要系东来技术和雅图高新均主要从事汽车修补涂料和汽车内外饰涂料等,产业链条长,客户数量多且集中度低,需要更多的销售人员,因此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较高。此外,由于汽车主机厂的4S店全国分布较广,为实现客户覆盖,汽车涂料厂商出于成本考虑向服务商采购销售服务,因此雅图高新销售费用中的销售服务费较高,公司销售费用中不存在类似的销售服务费支出。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松井股份、东来技术和雅图高新的销售费用率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营销策略及渠道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473.4362.19%4,517.3260.75%4,906.6760.15%4,549.6857.20%
折旧及摊销575.9214.48%1,208.6716.26%1,698.1720.82%1,647.0720.71%
中介机构及咨询费217.345.46%587.097.90%344.144.22%164.692.07%
业务招待费134.833.39%333.714.49%251.753.09%220.952.78%
办公费139.663.51%287.323.86%311.543.82%348.424.38%
差旅交通费103.012.59%254.213.42%293.483.60%210.572.65%
维修及物料消耗236.445.95%102.701.38%103.821.27%278.953.51%
股份支付44.161.11%51.470.69%57.750.71%167.492.11%
其他52.191.31%92.941.25%190.372.33%365.614.60%
合计3,976.98100.00%7,435.42100.00%8,157.69100.00%7,953.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7,953.43万元、8,157.69万元、7,435.42万元和3,976.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99%、11.37%、9.10%和8.02%,占比逐渐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速高于管理费用增速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中介机构及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维修及物料消耗、股份支付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7,587.81万元、7,967.32万元、7,342.48万元和3,924.79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5.40%、97.67%、98.75%和98.6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4,549.68万元、4,906.67万元、4,517.32万元和2,473.43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7.20%、60.15%、60.75%和62.19%。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当期对外转让子公司功能材

料而产生的员工辞退福利费支出较高。

2)折旧及摊销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为1,647.07万元、1,698.17万元、1,208.67万元和575.92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0.71%、20.82%、16.26%和

14.48%。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和占比下降,主要系:1)公司部分管理用资产已计提满折旧;2)部分房屋建筑物对外出租,相关折旧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计入其他业务成本。3)业务招待费和差旅交通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和差旅交通费合计金额分别为431.53万元、545.23万元、587.92万元和237.84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43%、6.68%、

7.91%和5.98%,金额及占比变动幅度不大。

4)中介机构及咨询费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机构及咨询费金额分别为164.69万元、344.14万元、587.09万元和217.34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07%、4.22%、7.90%和5.46%,主要系公司为筹备上市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产生的中介费用支出。5)办公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办公费金额分别为348.42万元、311.54万元、287.32万元和139.66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4.38%、3.82%、3.86%和3.51%,金额及占比相对稳定。

6)维修及物料消耗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维修及物料消耗金额分别为278.95万元、103.82万元、102.70万元和236.44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51%、1.27%、1.38%和5.95%。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维修及物料消耗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中新厂区维修改造费用较高所致。2023年及2024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维修及物料消耗金额及占比相对稳定。2025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维修及物料消耗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筹建的上海研发中心尚未投入使用,发生的装修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7)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分别为167.49万元、57.75万元、

51.47万元和44.16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11%、0.71%、0.69%和1.11%。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高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唐靖当期受让离职员工激励份额,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所致。2025年1-6月公司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及占比提升,主要系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实施了新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10.98%10.36%10.06%10.27%
东来技术6.30%5.72%6.02%7.63%
三新股份4.67%3.82%4.80%5.28%
康美特8.20%8.04%9.21%6.35%
雅图高新5.36%5.69%6.13%4.77%
平均值7.10%6.72%7.25%6.86%
发行人8.02%9.10%11.37%11.9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1.99%、11.37%、9.10%和8.0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松井股份和康美特较为接近,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率下降,主要系2023年末公司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剥离,人员减少,同时出租部分房产,折旧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3、研发费用

(1)研发投入的核算口径及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核算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或技术、工艺、材料以及产品的优化改良和升级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且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折旧及摊销等。

(2)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678.7683.22%4,516.6682.25%4,025.6479.56%3,818.3879.29%
直接材料125.703.91%229.844.19%270.455.35%266.545.53%
折旧及摊销94.602.94%219.053.99%272.105.38%181.423.77%
股份支付57.491.79%35.570.65%42.750.84%47.630.99%
其他262.468.15%490.188.93%448.728.87%501.6510.42%
合计3,219.01100.00%5,491.30100.00%5,059.66100.00%4,815.63100.00%

公司按照研发项目设立明细账归集研发费用,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折旧及摊销和股份支付等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6%、7.05%、6.72%和6.49%,2022年-2024年累计研发费用15,366.59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达6.99%,复合增长率达到6.79%。公司研发费用金额持续增加,研发费用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以技术、工艺的研发为核心,从材料开发、工艺提升、产品升级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促进产品的更新升级。1)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818.38万元、4,025.64万元、4,516.66万元和2,678.76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9.29%、79.56%、82.25%和

83.22%,系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最近三年,职工薪酬金额及占比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所致。

2)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为181.42万元、272.10万元、

219.05万元和94.60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77%、5.38%、3.99%和2.94%,2023年研发活动中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及占比上升,主要系2022年底慧谷有限租赁的实验楼改造完成后新增长期待摊费用较高所致。

3)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的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266.54万元、270.45万元、229.84

万元和125.70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53%、5.35%、4.19%和3.91%,2024年和2025年1-6月,研发活动中的直接材料领用规模占比下降,主要系2023年底转让子公司功能材料,与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相关的研发项目剥离所致。

(3)报告期内研发项目费用支出及实施进度情况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支出金额和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报告期内合计截至2025年6月末项目状态是否资本化
水性耐酸、耐高温两片罐内喷涂的研发-712.29--712.29已完成
家电、新能源汽车线路板三防漆及所用双固化树脂的研制-680.67591.40-1,272.08已完成
锂电池铝箔用水性表面处理剂的研制475.44601.09527.33-1,603.85已完成
特种纸用转移功能涂料的研制284.07575.2358.88-918.18进行中
罐听涂料用高分子量环氧树脂的研制-457.14503.89-961.02已完成
高耐污智能穿戴设备用TPSiV弹性体的研制225.39455.44184.63-865.45进行中
先进电池集流体用碳基复合材料关键技术研发175.54423.81--599.35进行中
超低过敏长期皮肤接触医用压敏胶的研制455.07358.11--813.18进行中
高色铝牢度丙烯酸树脂的研制78.67278.82247.73-605.21已完成
低应力Mini/Micro LED直显封装光学环氧树脂的研制194.26265.87--460.13进行中
中央空调保温风管用水性粘结涂料关键技术研发77.02155.10--232.12已完成
水性凹印油墨树脂的研制-148.51406.51354.53909.56已完成
具有水滴珠花效果的家电装饰涂料关键技术研究59.34140.50194.30-394.14已完成
水性油墨用具有研磨连接一体功效的丙烯酸树脂关键技术研发105.55104.67--210.22进行中
铝塑板打印白色涂料关键技术研发-77.83204.58169.45451.86已完成
软包锂电池铝塑膜用胶黏剂的研制17.0156.2352.31-125.55已完成
电子元器件用易拆卸胶带的研制--280.54239.68520.23已完成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报告期内合计截至2025年6月末项目状态是否资本化
二片罐用水性内喷涂料关键技术研究--570.20-570.20已完成
硅改性石墨烯水性抗涂鸦涂料的关键技术研究--0.55315.65316.19已完成
金属光油用羟基丙烯酸树脂关键技术研发---442.50442.50已完成
金属拉丝基材装饰涂料技术研发---318.25318.25已完成
锂电池正极用涂碳涂料树脂关键技术研发--183.6346.83230.46已完成
铝箔餐盒热封涂料关键技术研发---389.16389.16已完成
绿色包装用纸张阻隔涂料关键技术研究--207.82156.86364.69已完成
柔性OLED全贴合用光学透明胶带关键技术研发--189.62208.62398.24已完成
软包装用水分散型热熔胶的研制---231.73231.73已完成
润滑性有机无机复合亲水涂料的研制---475.85475.85已完成
一种PC、PET用抗指纹无氟涂料关键技术研究---299.51299.51已完成
一种用于食品包装的不含双酚A印铁涂料关键技术研究--407.14501.35908.49已完成
用于Mini LED和小间距显示的纳米黑涂层关键技术研究---474.92474.92已完成
用于软包锂电池的铝塑复合胶关键技术研究--248.59190.72439.31已完成
窗户铝条用耐刮擦涂料的研发18.19---18.19进行中
高粘结力LED封装用固晶胶的研制186.59---186.59进行中
铝箔餐盒用具有抗乙酸性能的餐盒内涂关键技术研究400.91---400.91进行中
穿戴设备表面耐沾污亲肤涂层用水性有机硅乳液的研制363.77---363.77进行中
高端消费电子涂料用水性耐污UV树脂关键技术研发102.20---102.20进行中
总计3,219.015,491.305,059.664,815.6318,585.6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及受托研发的情形。

(4)研发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14.65%14.14%15.31%14.93%
东来技术5.72%5.42%5.68%6.08%
三新股份4.35%4.57%4.42%4.44%
康美特6.55%7.32%7.38%7.20%
雅图高新3.77%3.30%3.63%3.06%
平均值7.01%6.95%7.28%7.14%
中位值5.72%5.42%5.68%6.08%
发行人6.49%6.72%7.05%7.2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2022年至2024年研发费用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7.26%、7.05%、6.72%和6.49%,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值。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松井股份的研发费用率较高,主要系松井股份定位3C行业中的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等领域涂层材料供应商,产品技术储备要求较高,研发费用相对较高。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支出2.35-10.41262.48396.21
减:利息收入194.85309.7359.9356.66
加:汇兑损益-1.92-26.25-7.30-29.90
加:手续费及其他5.288.044.845.75
合计-189.14-338.35200.09315.3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15.39万元、200.09万元、-338.35万元和-189.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48%、0.28%、-0.41%和-0.38%。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持续增加,现金流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利息支出持续下降主要系到期偿还借款,购入使用权资产,长短期借款及租赁负债持续下降所致,其中2024年利息支出为负主要系收到财政贴息。2024年和2025年1-6月利息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赎回理财产品,2024年和2025年1-6月货币资金规模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0.38%0.11%-0.69%-1.73%
东来技术2.49%2.25%2.00%0.56%
三新股份0.18%0.16%0.57%1.05%
康美特0.17%0.22%0.53%0.61%
雅图高新-1.68%-0.08%0.13%-0.87%
平均值0.31%0.53%0.51%-0.07%
发行人-0.38%-0.41%0.28%0.48%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政府补助63.45378.15468.68365.81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74.72498.77381.57-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返还3.193.5115.5337.49
退伍军人税费优惠2.553.231.880.30
失业人口税费优惠0.39
合计244.30883.65867.65403.6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403.60万元、867.65万元、883.65万元和244.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及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构成。2023年开始新增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金额,主要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

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年产10000吨金属装饰涂料技术改造项目36.75与资产相关
2017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易拉罐包装涂料技术改造项目5.00与资产相关
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年产600吨有机硅电子胶技术改造项目7.34与资产相关
“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10.00与收益相关
展会补贴2.66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扩岗补助0.70与收益相关
退伍军人就业补贴1.00与收益相关
合计63.45

(2)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年产10000吨金属装饰涂料技术改造项目73.51与资产相关
2017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易拉罐包装涂料技术改造项目10.00与资产相关
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年产600吨有机硅电子胶技术改造项目14.68与资产相关
2023年暨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资金(省级财政专项)120.00与收益相关
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100.00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40.00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79与收益相关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励资金6.00与收益相关
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5.0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扩岗补助2.1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0.07与收益相关
合计378.15

(3)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工程塑料项目82.50与资产相关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年产10000吨金属装饰涂料技术改造项目75.28与资产相关
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年产600吨有机硅电子胶技术改造项目14.71与资产相关
2017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易拉罐包装涂料技术改造项目10.00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200.00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工业企业稳生产补贴60.00与收益相关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励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研发费用补助2.93与收益相关
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2.5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扩岗补助0.75与收益相关
合计468.68

(4)2022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工程塑料项目90.00与资产相关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年产10000吨金属装饰涂料技术改造项目75.88与资产相关
2012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光学透明胶带技术改造项目13.33与资产相关
2017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易拉罐包装涂料技术改造项目10.00与资产相关
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年产600吨有机硅电子胶技术改造项目8.57与资产相关
2012年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光学透明胶带技术改造项目6.67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补贴60.0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33.87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经营贡献奖(先进制造业10条2.0)23.00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科技保险配套资助资金12.41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33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扩岗补助3.75与收益相关
项目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合计365.81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586.2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8.31351.17169.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20.0052.5052.50
合计-118.31989.89222.1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22.13万元、989.89万元、118.31万元和0万元,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构成。2023年,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高,主要系2023年公司转让功能材料形成的处置利得。最近三年,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全部为银行理财收益,2024年公司赎回全部理财产品后,不再产生该项收益。最近三年,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为持有港股上市公司广州农商行股票取得的分红收益。2025年1-6月未分红故未产生该项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91.1761.99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1.1761.99
合计--91.1761.99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61.99万元、91.17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24年赎回全部理财产品,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均未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0万元。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93.860.52-60.30-56.7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8.38-348.21-351.2663.1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84125.25-12.9619.80
合计-278.07-222.45-424.5226.23

注:损失以“-”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6.23万元、-424.52万元、-222.45万元和-278.07万元,2022年-2024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2025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情况参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4、应收账款”和“6、其他应收款”。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310.24-432.30-945.78-1,245.5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41--0.62
合计-310.24-454.71-945.78-1,246.19

注:损失以“-”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246.19万元、-945.78万元、-454.71万元和-310.24万元,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损失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1)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公司存货账面余额逐渐下降;2)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存货库龄结构优化。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2936.77117.715.10
专利处置利得--390.00-
合计-2.2936.77507.715.10

注:损失以“-”列示。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10万元、507.71万元、36.77万元和-2.29万元,均系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处置固定资产及部分专利形成。2023年,公司固定资产和专利处置利得主要系出售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相关资产所产生的收益。

7、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无需支付款项1.88-23.036.17
罚款及违约金-2.110.102.22
其他0.003.421.904.08
合计1.885.5325.0312.4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2.47万元、25.03万元、5.53万元和1.88万元,金额较小。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1.337.2479.0513.03
捐赠支出1.001.0011.0011.30
其他0.5711.276.970.04
合计12.9119.5197.0224.38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4.38万元、97.02万元、19.51万元和12.91

万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和公益性捐赠支出。

8、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1,447.901,385.36560.0037.92
递延所得税费用34.02499.72505.2071.72
合计1,481.921,885.071,065.21109.65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09.65万元、1,065.21万元、1,885.07万元和1,481.92万元。最近三年,公司整体盈利规模增长,应纳税所得额及当期所得税费用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润总额12,189.2716,463.7411,628.332,704.74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28.392,469.561,744.25405.71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39-5.38-97.71210.38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3.965.990.26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3.00-313.91-7.8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93.52143.1331.1262.74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6.78--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378.1055.63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441.38-716.42-682.63-617.20
所得税费用1,481.921,885.071,065.21109.65

(七)纳税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缴纳情况如下:

1、增值税计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期初未交数456.34423.37500.9976.10
本期应交数2,750.593,959.873,405.992,179.99
本期已交数2,606.523,926.903,483.611,755.10
期末未交数600.42456.34423.37500.99

2、企业所得税计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期初未交数1,171.09554.0137.66-
本期应交数1,447.901,385.36560.0037.92
本期已交数1,301.49768.2843.650.26
期末未交数1,317.501,171.09554.0137.66

3、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66.80234.57214.68132.41
教育费附加83.18119.79105.4062.40
地方教育附加55.4579.8670.2641.60
房产税119.11222.14193.27189.21
其他55.80100.19105.08112.38
合计480.34756.54688.68538.00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538.00万元、688.68万元、756.54万元和480.34万元,最近三年税金及附加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系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4、税收优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参见本节“五、税项”之“(二)主要税收优惠及相关文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1,408.191,642.401,077.12652.21
增值税优惠199.59541.82432.937.84
税收优惠合计1,607.782,184.221,510.04660.06
利润总额12,189.2716,463.7411,628.332,704.74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13.19%13.27%12.99%24.40%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而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预计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可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上述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60.06万元、1,510.04万元、2,184.22万元和1,607.7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24.40%、12.99%、13.27%和13.19%,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所致。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100,747.2173.74%86,944.6569.06%84,237.1873.92%69,387.2068.07%
非流动资产合计35,881.3826.26%38,948.8730.94%29,721.8426.08%32,546.0631.93%
资产合计136,628.59100.00%125,893.52100.00%113,959.02100.00%101,933.2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1,933.26万元、113,959.02万元、125,893.52万元和136,628.59万元。随着生产经营规模增长和经营效益提升,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均超过65%,资产结构和流动性较好,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7,052.6126.85%27,549.7331.69%7,779.959.24%4,765.576.87%
交易性金融资产----20,668.3624.54%13,958.9820.12%
应收票据20,800.1320.65%17,106.1119.67%16,020.0419.02%16,243.1923.41%
应收账款29,005.7928.79%28,872.8933.21%23,848.6828.31%18,372.6726.48%
应收款项融资6,441.456.39%3,267.683.76%5,032.055.97%4,009.555.78%
预付款项472.550.47%397.800.46%478.740.57%315.770.46%
其他应收款174.900.17%93.860.11%826.060.98%160.210.23%
存货10,688.2310.61%8,580.719.87%8,748.2810.39%10,582.5315.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275.074.24%------
其他流动资产1,836.481.82%1,075.871.24%835.010.99%978.711.41%
流动资产合计100,747.21100.00%86,944.65100.00%84,237.18100.00%69,387.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69,387.20万元、84,237.18万元、86,944.65万元和100,747.21 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63,922.95万元、77,065.31万元、82,109.43万元和87,546.76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2.12%、91.49%、94.44%和86.90%。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经营规模增长和经营效益提升,公司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公司流动资产随之持续上升。其中,2024年公司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存在此增彼减的关系,主要为公司赎回理财产品。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3.330.01%1.370.00%4.500.06%7.870.17%
银行存款26,638.8798.47%27,136.4998.50%7,775.4599.94%4,757.7099.83%
其他货币资金371.751.37%367.891.34%----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存款应计利息38.660.14%43.970.16%----
合计27,052.61100.00%27,549.73100.00%7,779.95100.00%4,765.5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765.57万元、7,779.95万元、27,549.73万元和27,052.61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87%、9.24%、31.69%和26.85%,呈逐年增长态势。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保函保证金。

2023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盈利水平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以及引入外部投资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赎回全部理财产品所致。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基本持平。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20,668.36100.00%13,958.98100.00%
其中:理财产品----20,668.36100.00%13,958.98100.00%
合计----20,668.36100.00%13,958.9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3,958.98万元、20,668.36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12%、24.54%、0%和0%,均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盈利水平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以及引入外部投资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期末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无余额,主要系公司2024年将所有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 31日2023年12月 31日2022年12月 31日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6,970.0612,627.8314,408.829,864.68
扣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848.50631.39720.44493.23
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16,121.5611,996.4413,688.389,371.45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4,924.815,379.172,512.637,233.42
扣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246.24269.49180.96361.67
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价值4,678.575,109.672,331.666,871.75
小计20,800.1317,106.1116,020.0416,243.19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6,441.453,267.685,032.054,009.55
扣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小计6,441.453,267.685,032.054,009.55
合计27,241.5720,373.7921,052.0920,252.7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等准则的要求,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金融资产划入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用于背书或贴现的信用等级较高的“6+9+1”银行承兑汇票。“6+9+1”银行指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A股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1家港股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为20,252.75万元、21,052.09万元、20,373.79万元和27,241.57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19%、24.99%、

23.43%和27.04%,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参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中,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公司收到票据前的应收账款账龄连续

计算。由于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能兑付的可能性小,且可随时出售,整体风险较低,故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质押或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2)票据背书或贴现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票据-9,414.27-7,361.53-9,728.72-5,757.02
商业承兑票据-1,214.91-755.44-181.62-1,994.82
小计-10,629.18-8,116.97-9,910.34-7,751.83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票据7,091.92-3,968.53-7,433.56-6,274.27-
小计7,091.92-3,968.53-7,433.56-6,274.27-
合计7,091.9210,629.183,968.538,116.977,433.569,910.346,274.277,751.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中用于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票据合计金额分别为7,751.83万元、9,910.34万元、8,116.97万元和10,629.18万元,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和非“6+9+1”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低,背书或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用于背书或贴现的尚未到期票据合计金额分别为6,274.27万元、7,433.56万元、3,968.53万元和7,091.92万元,主要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背书时已经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故终止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到期均足额兑付,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亦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被追索的情况。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0,548.9099.26%30,352.6399.22%24,962.5599.05%19,315.8399.47%
1至2年75.640.25%67.080.22%185.130.73%32.320.17%
2至3年103.890.34%147.430.48%9.330.04%-0.00%
3年以上48.820.16%24.140.08%44.350.18%70.380.36%
账面余额合计30,777.26100.00%30,591.28100.00%25,201.37100.00%19,418.54100.00%
减:坏账准备1,771.47-1,718.39-1,352.69-1,045.87-
账面价值29,005.79-28,872.89-23,848.68-18,372.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9,418.54万元、25,201.37万元、30,591.28万元和30,777.26万元,其中1年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金额为19,315.83万元、24,962.55万元、30,352.63万元和30,548.90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47%、99.05%、99.22%和99.26%,是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

(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30,777.2630,591.2825,201.3719,418.54
减:坏账准备1,771.471,718.391,352.691,045.8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9,005.7928,872.8923,848.6818,372.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777.2630,591.2825,201.3719,418.54
营业收入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31.03%37.45%35.13%29.26%

注:2025年1-6月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指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372.67万元、23,848.68万元、28,872.89万元和29,005.7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48%、28.31%、33.21%

和28.79%。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下游需求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规模均同步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匹配。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风险特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2025年6月30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3.060.72%223.0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554.2099.28%1,548.415.07%29,005.79
其中:应收客户货款30,554.2099.28%1,548.415.07%29,005.79
合计30,777.26100.00%1,771.475.76%29,005.79
2024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22.671.05%185.5257.50%137.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268.6198.95%1,532.875.06%28,735.74
其中:应收客户货款30,268.6198.95%1,532.875.06%28,735.74
合计30,591.28100.00%1,718.395.62%28,872.89
2023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510.09%22.5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178.8599.91%1,330.175.28%23,848.68
其中:应收客户货款25,178.8599.91%1,330.175.28%23,848.68
合计25,201.37100.00%1,352.695.37%23,848.68
2022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510.12%22.5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396.0299.88%1,023.355.28%18,372.67
其中:应收客户货款19,396.0299.88%1,023.355.28%18,372.67
合计19,418.54100.00%1,045.875.39%18,372.67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2025年6月30日
佛山市丰全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90.7290.7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中顺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59.7059.7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佛山板艺术科技有限公司54.8154.8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顺鑫昌文化有限公司12.5812.5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宁波铭扬铝箔材料有限公司3.013.0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佛山市澄光彩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232.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23.06223.06-
2024年12月31日
深圳市顺鑫昌文化有限公司152.3915.2410.00%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佛山市丰全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90.7290.7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佛山板艺术科技有限公司54.8154.8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联合金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2.5122.5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佛山市澄光彩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232.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322.67185.52--
2023年12月31日
联合金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2.5122.5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2.5122.51--
2022年12月31日
联合金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2.5122.5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2.5122.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针对部分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51万元、22.51万元、185.52万元和223.06万元,相关款项总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均保持着正常的经营往来,不存在长期拖欠货款的情形,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2025年6月30日
1年以内30,476.6299.75%1,523.835.00%28,952.79
1至2年75.640.25%22.6930.00%52.95
2至3年0.100.00%0.0550.00%0.05
3年以上1.840.01%1.84100.00%-
合计30,554.20100.00%1,548.415.07%29,005.79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0,200.2499.77%1,510.015.00%28,690.23
1至2年60.680.20%18.2030.00%42.48
2至3年6.060.02%3.0350.00%3.03
3年以上1.620.01%1.62100.00%-
合计30,268.61100.00%1,532.875.06%28,735.74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4,962.5599.14%1,248.135.00%23,714.42
1至2年185.130.74%55.5430.00%129.59
2至3年9.330.04%4.6750.00%4.67
3年以上21.840.09%21.84100.00%-
合计25,178.85100.00%1,330.175.28%23,848.68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9,315.8399.59%965.795.00%18,350.04
1至2年32.320.17%9.7030.00%22.63
2至3年-----
3年以上47.870.25%47.87100.00%-
合计19,396.02100.00%1,023.355.28%18,372.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经营规模较大、总体信誉良好的铝箔、包装行业客户,应收账款回款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及以上
松井股份4.82%22.53%39.08%100.00%
东来技术10.00%30.00%50.00%100.00%
三新股份1.00%40.00%60.00%100.00%
康美特5.00%10.00%30.00%100.00%
雅图高新5.00%30.00%50.00%100.00%
平均值5.16%26.51%45.82%100.00%
发行人5.00%30.00%50.00%100.00%
2024年度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及以上
松井股份4.82%22.53%39.08%100.00%
东来技术10.00%30.00%50.00%100.00%
三新股份1.00%40.00%60.00%100.00%
康美特5.00%10.00%30.00%100.00%
雅图高新5.00%30.00%50.00%-
平均值5.16%26.51%45.82%100.00%
发行人5.00%30.00%50.00%100.00%
2023年度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及以上
松井股份4.78%23.79%45.20%100.00%
东来技术10.00%30.00%50.00%100.00%
三新股份1.00%40.00%60.00%100.00%
康美特5.00%10.00%30.00%100.00%
雅图高新5.00%30.00%50.00%100.00%
平均值5.16%26.76%47.04%100.00%
发行人5.00%30.00%50.00%100.00%
2022年度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及以上
松井股份4.81%24.68%42.03%100.00%
东来技术10.00%30.00%50.00%100.00%
三新股份1.00%40.00%60.00%100.00%
康美特5.00%10.00%30.00%100.00%
雅图高新5.00%30.00%50.00%100.00%
平均值5.16%26.94%46.41%100.00%
发行人5.00%30.00%50.00%100.00%

注:上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4)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单体口径)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名称金额账龄占比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627.501年以内15.04%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987.511年以内9.71%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瑞丰贸易有限公司2,086.341年以内6.78%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56.301年以内4.73%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1,238.221年以内4.02%
合计12,395.8740.28%
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金额账龄占比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337.591年以内14.18%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712.071年以内8.87%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59.211年以内6.40%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1,575.471年以内5.15%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瑞丰贸易有限公司1,289.731年以内4.22%
合计11,874.07-38.82%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金额账龄占比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645.921年以内14.47%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05.091年以内6.77%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653.581年以内6.56%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1,615.281年以内6.41%
广东佰朋实业有限公司1,134.981年以内4.50%
合计9,754.84-38.71%
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金额账龄占比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751年以内10.43%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931.091年以内9.94%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1,519.991年以内7.83%
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1,012.481年以内5.21%
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933.841年以内4.81%
合计7,422.15-38.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合计占比分别为38.22%、38.71%、

38.82%和40.28%。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30,777.2630,591.2825,201.3719,418.54
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回款23,225.0330,282.6524.988.3019,249.71
回款比例75.46%98.99%99.15%99.13%

注: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公司存在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客户使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将应收账款相应转为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315.77万元、478.74万元、397.80万元和472.55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6%、0.57%、0.46%和0.47%,预付款项主要为材料款,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且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71.4999.78%396.4899.67%477.7999.80%314.1899.50%
1至2年0.190.04%0.450.11%0.080.02%0.660.21%
2至3年----0.120.03%--
账龄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3年以上0.870.18%0.870.22%0.750.15%0.930.29%
合计472.55100.00%397.80100.00%478.74100.00%315.7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金额款项性质账龄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
2025年6月30日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189.93原材料1年以内40.19%
淄博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7.34原材料1年以内7.90%
天津优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4.79原材料1年以内7.36%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32.90原材料1年以内6.96%
南京诺奥新材料有限公司29.65原材料1年以内6.27%
合计324.62-1年以内68.68%
2024年12月31日
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54.22原材料1年以内13.63%
江苏华伦星聚河化工销售有限公司43.10原材料1年以内10.83%
英德市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86燃料1年以内10.27%
淄博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37原材料1年以内8.14%
上海外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98原材料1年以内7.79%
合计201.52--50.66%
2023年12月31日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263.67原材料1年以内55.07%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2.16原材料1年以内8.81%
英德市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9.50燃料1年以内6.16%
天津优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4.53原材料1年以内5.12%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20.74原材料1年以内4.33%
合计380.59--79.49%
2022年12月31日
辽宁新邦新材料有限公司180.00原材料1年以内57.00%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19.19原材料1年以内6.08%
英德市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72燃料1年以内4.98%
浙江奥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4.46原材料1年以内4.58%
公司名称金额款项性质账龄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7.87燃料1年以内2.49%
合计237.24--75.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公司无预付持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89.6819.9350.1879.48
应收股权及资产转让款--758.40-
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及公积金85.1680.2871.2677.78
其他13.080.8378.64122.81
合计187.92101.04958.49280.07
坏账准备13.017.17132.42119.86
账面价值174.9093.86826.06160.21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80.07万元、958.49万元、101.04万元和187.92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60.21万元、826.06万元、93.86万元和174.9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23%、0.98%、0.11%和0.17%,占比较小,主要为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及公积金和保证金及押金等应收其他款项。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主要系应收功能材料7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和应收功能材料的资产转让款。

7、存货

(1)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5,532.4451.76%4,142.4248.28%4,884.1355.83%6,009.5656.79%
半成品1,650.0315.44%1,319.9115.38%1,365.4515.61%1,449.1213.69%
库存商品2,908.7227.21%2,618.0730.51%2,195.4225.10%2,415.0422.8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242.612.27%216.402.52%159.141.82%260.952.47%
发出商品354.443.32%283.903.31%144.141.65%447.874.23%
合计10,688.23100.00%8,580.71100.00%8,748.28100.00%10,582.5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582.53万元、8,748.28万元、8,580.71万元和10,688.23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25%、10.39%、9.87%和10.61%,最近三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及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逐渐下降,最近一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及占比提升。

2023年末,公司存货规模下降,主要系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及处理呆滞物料所致。2024年末,公司存货规模较2023年末同比变动较小,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规模提升,主要系2025年1-6月公司销售规模同比及环比均大幅增长所致,相应的备货规模有所提升。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095.98563.555,532.44
半成品1,827.38177.361,650.03
库存商品3,185.98277.262,908.7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329.1886.57242.61
发出商品354.44-354.44
合计11,792.961,104.7310,688.23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709.15566.734,142.42
半成品1,482.77162.861,319.91
库存商品2,873.36255.292,618.07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306.6490.23216.40
发出商品283.90-283.90
合计9,655.821,075.118,580.71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5,662.68778.554,884.13
半成品1,521.04155.591,365.45
库存商品2,648.22452.802,195.4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261.53102.39159.14
发出商品144.14-144.14
合计10,237.601,489.328,748.28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712.31702.756,009.56
半成品1,726.95277.831,449.12
库存商品3,066.81651.782,415.04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329.0468.09260.95
发出商品447.87-447.87
合计12,282.991,700.4610,582.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700.46万元、1,489.32万元、1,075.11万元和1,104.73万元,占各期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13.84%、14.55%、11.13%和

9.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6月30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566.73126.03-129.21-563.55
半成品162.8651.91-37.41-177.36
库存商品255.29128.99-107.03-277.26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90.233.31-6.97-86.57
合计1,075.11310.24-280.62-1,104.73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778.55201.06-412.88-566.73
半成品155.5980.61-73.34-162.86
库存商品452.80136.42-333.93-255.29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102.3914.21-26.36-90.23
发出商品------
合计1,489.32432.30-846.51-1,075.11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702.75304.94-181.4647.68778.55
半成品277.8399.16-169.9151.50155.59
库存商品651.78485.46-543.18141.26452.80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68.0956.22-12.189.75102.39
发出商品------
合计1,700.46945.78-906.73250.191,489.3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31.83574.97-504.05-702.75
半成品302.60161.05-185.81-277.83
库存商品568.08458.92-375.22-651.78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65.3550.64-47.89-68.09
发出商品------
合计1,567.851,245.57-1,112.97-1,700.46

(3)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存货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松井股份账面余额15,982.9414,164.318,742.426,872.93
公司名称存货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跌价准备884.13755.81417.8495.79
计提比例5.53%5.34%4.78%1.39%
东来技术账面余额9,916.7010,796.5110,734.9911,387.27
跌价准备880.00932.78878.96595.18
计提比例8.87%8.64%8.19%5.23%
三新股份账面余额2,694.502,668.092,048.292,231.62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康美特账面余额7,174.117,213.876,815.875,003.32
跌价准备634.82609.24349.57269.40
计提比例8.85%8.45%5.13%5.38%
雅图高新账面余额11,048.8711,492.689,929.399,035.12
跌价准备397.99360.32279.83235.47
计提比例3.60%3.14%2.82%2.61%
平均值账面余额9,363.429,267.097,654.196,906.05
跌价准备559.39531.63385.24239.17
计提比例5.37%5.11%4.18%2.92%
发行人账面余额11,792.969,655.8210,237.6012,282.99
跌价准备1,104.731,075.111,489.321,700.46
计提比例9.37%11.13%14.55%13.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3.84%、14.55%、11.13%和9.3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中,可比公司三新股份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备货量较小,未计提跌价准备。剔除三新股份的影响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分别为3.65%、5.23%、6.39%和6.71%,低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采取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各期末库龄1年以上的半成品、产成品,2年以上的其他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及应计利息4,275.07---
合计4,275.07---

2025年6月末,公司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275.07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4年购买的大额存单临近到期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上市发行费用685.3237.32%------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633.7934.51%588.2954.68%418.9050.17%466.8947.70%
预计应收退货成本360.6019.64%363.6833.80%337.1940.38%393.0740.16%
供应商返利124.226.76%115.3010.72%66.547.97%75.157.68%
待抵扣进项税额及增值税留抵税额28.661.56%8.590.80%12.381.48%43.614.46%
其他3.880.21%------
合计1,836.48100.00%1,075.87100.00%835.01100.00%978.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978.71万元、835.01万元、1,075.87万元和1,836.48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1%、0.99%、1.24%和1.82%,主要系预计应收退货成本和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等,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增加主要系支付中介机构上市服务费用增多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15.882.00%750.091.93%995.003.35%1,180.003.63%
投资性房地产618.641.72%652.221.67%----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20,168.9756.21%21,060.0254.07%19,101.9364.27%21,053.4864.69%
在建工程3,010.268.39%845.452.17%189.940.64%168.190.52%
使用权资产123.910.35%--2,731.819.19%2,883.588.86%
无形资产6,990.4019.48%7,107.4418.25%4,331.7814.57%4,457.1313.69%
长期待摊费用94.570.26%109.270.28%782.922.63%828.182.54%
递延所得税资产895.642.50%924.532.37%1,387.514.67%1,864.975.73%
其他非流动资产3,263.119.09%7,499.8419.26%200.950.68%110.520.34%
非流动资产合计35,881.38100.00%38,948.87100.00%29,721.84100.00%32,546.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2,546.06万元、29,721.84万元、38,948.87万元和35,881.3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28,672.91万元、26,556.40万元、36,512.76万元和33,556.6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10%、

89.35%、93.75%和93.52%。

2024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当期新增7,000.00万元1年以上大额存单,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2025年6月末在建工程增加较多主要系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一期厂区大宗物料自动化安全输送改造项目、清远树脂车间聚氨酯10立方脱低釜及配套收集槽制作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180.00万元、995.00万元、

750.09万元和715.88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63%、3.35%、1.93%和2.00%,主要系持有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计划长期持有,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580.511,580.51--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961.86928.28--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618.64652.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652.22万元和

618.6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1.67%和1.72%,占比较低,主要系2024年公司将持有的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所致。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1,053.48万元、19,101.93万元、21,060.02万元和20,168.97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4.69%、64.27%、54.07%和56.21%,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6月30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24,822.9010,326.5022.4114,473.99
机器设备13,595.498,153.30159.545,282.66
运输工具691.77611.880.0079.90
办公及其他设备1,364.011,031.590.00332.42
合计40,474.1820,123.26181.9520,168.97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24,796.059,700.3422.4115,073.29
机器设备13,514.677,755.51159.545,599.62
运输工具691.11623.95-67.17
办公及其他设备1,331.761,011.82-319.94
合计40,333.5819,091.62181.9521,060.02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22,192.019,242.53-12,949.48
机器设备12,860.186,943.43159.545,757.22
运输工具703.83647.20-56.63
办公及其他设备1,250.48911.87-338.60
合计37,006.5017,745.04159.5419,101.93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22,148.897,958.31-14,190.58
机器设备17,528.669,510.261,674.116,344.29
运输工具723.61629.10-94.51
办公及其他设备1,488.451,054.629.73424.10
合计41,889.6119,152.281,683.8421,053.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1,053.48万元、19,101.93万元、21,060.02万元和20,168.97万元,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5%、16.76%、

16.73%和14.76%。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

(2)公司各类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情况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年限平均法5-205.0019.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0031.67-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00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年

类别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残值率折旧方法
松井股份30103-555%年限平均法
东来技术205-1053-55%
三新股份205-1043-55%
康美特205-104-53-105%
雅图高新5-20104-103-55%
发行人5-203-1053-55%

注:上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

报告期内,对于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公司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2,386.32728.6282.79-
一期厂区大宗物料自动化安全输送改造项目410.9671.07--
清远树脂车间聚氨酯10立方脱低釜及配套收集槽制作项目114.971.01--
中试线3平方单级短程分子蒸馏器安装工程-16.36--
MES生产执行系统--101.5565.71
质检楼二、仓库一改建工程---24.72
清远慧谷北侧市政雨水管道改造及软土地基加固工程---23.23
零星工程98.0128.385.6054.54
合计3,010.26845.45189.94168.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68.19万元、189.94万元、845.45万元和3,010.26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2%、0.64%、2.17%和8.39%。

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筹建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的前期资本化支出。2025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及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大幅增长,主要系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一期厂区大宗物料自动化安全输送改造项目和清远树脂车间聚氨酯10立方脱低釜及配套收集槽制作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1)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1)2025年1-6月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5年6月30日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728.621,657.71--2,386.32
合计728.621,657.71--2,386.32

2)2024年度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4年12月31日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82.79645.83--728.62
合计82.79645.83--728.62

3)2023年度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82.79--82.79
合计-82.79--82.79

5、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83.58万元、2,731.81万元、0万元和123.91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86%、9.19%、0%和0.35%,主要系租用的房屋建筑物。2024年末,公司不存在使用权资产,主要系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使用权资产转入固定资产。2025年6月末,公司新增使用权资产主要系上海慧谷筹备上海研发中心向上海博亨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之“(三)主要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57.13万元、4,331.78万元、7,107.44万元和6,990.40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3.69%、14.57%、18.25%和19.48%,系土地使用权和软件。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加主要系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8,888.438,919.046,071.786,113.00
土地使用权8,237.418,237.415,525.205,525.20
软件651.02681.63546.58587.80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累计摊销1,898.031,811.591,740.001,641.55
土地使用权1,365.221,264.241,208.411,095.24
软件532.82547.36531.59546.31
三、减值准备---14.31
土地使用权----
软件---14.31
四、账面价值6,990.407,107.444,331.784,457.13
土地使用权6,872.206,973.184,316.794,429.96
软件118.20134.2714.9927.17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系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项目的软件系统减值,2023年相关资产处置后,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均正常使用,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
松井股份30年、50年(产权登记期限)5年的使用寿命
东来技术按土地使用权的可使用期限预计受益期限
三新股份50年的使用寿命5年的使用寿命
康美特法定使用权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雅图高新法定年限/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受益期限/合同规定年限
发行人出让年限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孰短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有所不同。例如,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折旧年限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装修费--657.49692.87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其他94.57109.27125.43135.31
合计94.57109.27782.92828.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828.18万元、782.92万元、109.27万元和94.5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4%、2.63%、0.28%和0.26%,占比较低。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系2024年购入原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对应的地上建筑物装修费转入固定资产。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64.97万元、1,387.51万元、

924.53万元和895.6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73%、4.67%、2.37%和2.50%。具体构成如下: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2,879.22431.882,626.45393.972,311.13346.671,869.04280.36
可抵扣亏损------3,686.14552.9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23.0118.45100.4415.0772.4310.86146.4321.97
资产减值准备1,286.68193.001,257.06188.561,648.86247.333,092.01463.80
递延收益380.9257.14430.0264.50528.2179.23710.71106.61
应付职工薪酬212.0531.81653.1797.972,505.39375.812,098.18314.73
租赁负债119.9918.00--2,839.07425.862,943.17441.48
预提费用----430.1264.52334.5450.18
预计退货损失266.5339.98237.4535.62173.7126.06147.9522.19
处置股权投资暂时性差异----1,064.00159.60--
公允价值变动684.12102.62649.9197.49405.0060.75266.2039.93
长期资产折旧116.7817.52119.2717.89----
预提返利及折返488.4873.27353.7553.06157.5423.63270.9040.64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计6,557.79983.676,427.51964.1312,135.441,820.3215,565.282,334.79

报告期内,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2,334.79万元、1,820.32万元、964.13万元和983.67万元,整体规模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信用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资产减值准备、租赁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合计金额分别为2,053.29万元、1,395.67万元、680.50万元和674.69万元,占比分别为87.94%、76.67%、70.58%和68.59%。

报告期内,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逐年减少主要系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未弥补亏损金额下降,及时支付应付职工薪酬,购买租赁资产以满足经营需要等所致。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达到合同约定应付利息日期确认的利息收入238.2835.74143.2421.49----
未达到合同约定应收租金日期确认的租赁收入100.4115.0620.343.05----
使用权资产123.9118.59--2,731.81409.772,883.5843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91.1713.68185.1627.77
供应商返利124.2218.63100.3715.0662.369.3563.429.51
合计586.8288.02263.9539.592,885.35432.803,132.16469.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469.82万元、432.80万元、39.59万元和88.02万元,2022年和2023年,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4年,公司在租赁期满前购买租赁资产,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不再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5年6月30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88.0288.02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895.64-
2024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39.5939.59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924.53-
2023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432.80432.80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1,387.51-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469.82469.82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1,864.97-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52万元、200.95万元、7,499.84万元和3,263.11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4%、0.68%、19.26%和9.09%。2022年和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低,主要为采购设备、工程等长期资产采购款。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系2024年新增7,000.00万元1年以上大额存单。2025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下降,主要系部分大额存单临近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具体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33.103.403.55
存货周转率(次)5.655.594.564.45
总资产周转率(次)0.760.680.660.65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净额,下同;注2:公司上述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均已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5次、3.40次、3.10次和3.43次。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1.912.192.312.31
东来技术4.725.234.753.53
三新股份3.454.364.014.07
康美特3.463.363.583.40
雅图高新3.644.134.284.24
平均值3.443.863.793.51
发行人3.433.103.403.55

注1: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按照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计算得到,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文件。注2: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2023年和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家电及新能源业务领域部分下游客户资金预算严格,且受其下游链主企业付款周期较长影响,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但该等客户信用良好、资金实力雄厚,通常不存在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情形。

2025年1-6月,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差异。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45次/年、4.56次/年、5.59次/年和5.65次/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上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2.803.513.953.76
东来技术4.033.693.372.87
三新股份9.369.899.369.31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康美特4.293.954.384.57
雅图高新3.764.003.904.26
平均值4.855.014.994.95
发行人5.655.594.564.45

注1: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按照公式“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计算得到,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文件;注2: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2022年和2023年,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不存在明显差异。

3、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65次/年、0.66次/年、0.68次/年和0.76次/年,公司资产规模与收入规模相匹配,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松井股份0.390.440.400.36
东来技术0.370.380.370.35
三新股份1.041.010.840.82
康美特0.730.720.690.66
雅图高新0.830.940.981.04
平均值0.670.700.660.65
发行人0.760.680.660.65

注1:可比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按照公式“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净额”计算得到,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金额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文件;注2: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7,674.3297.71%24,349.8197.42%22,821.3087.51%26,936.0387.25%
非流动负债649.602.29%644.302.58%3,256.6712.49%3,934.8312.75%
负债合计28,323.92100.00%24,994.11100.00%26,077.97100.00%30,870.8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0,870.86万元、26,077.97万元、24,994.11万元和28,323.92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25%、87.51%、97.42%和97.71%,占比均在85%以上,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503.9613.01%
应付账款6,610.0023.88%7,353.0630.20%5,831.5525.55%6,905.7425.64%
合同负债440.361.59%163.430.67%71.390.31%135.590.50%
应付职工薪酬3,692.5913.34%3,856.3015.84%3,046.8713.35%3,053.7611.34%
应交税费2,240.638.10%1,737.367.14%1,098.604.81%731.092.71%
其他应付款693.082.50%244.391.00%181.290.79%1,074.713.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40.11%--219.040.96%1,221.294.53%
其他流动负债13,968.0250.47%10,995.2745.16%12,372.5554.21%10,309.8838.28%
流动负债合计27,674.32100.00%24,349.81100.00%22,821.30100.00%26,936.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23,773.34万元、21,250.97万元、22,204.63万元和24,270.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26%、93.12%、91.19%和87.7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保证借款------3,503.96100.00%
合计------3,503.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503.96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3.01%、0%、0%和0%。2022年之后,随着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归还短期借款,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均不存在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905.74万元、5,831.55万元、7,353.06万元和6,610.00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5.64%、25.55%、30.20%和23.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采购款5,883.7689.01%7,084.0396.34%5,656.4997.00%6,458.9493.53%
工程设备款639.099.67%177.722.42%155.222.66%417.436.04%
其他87.141.32%91.311.24%19.840.34%29.370.43%
合计6,610.00100.00%7,353.06100.00%5,831.55100.00%6,905.7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合理,主要由1年以内的应付账款组成。

2023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减少,主要系当期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202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采购规模提升所致。2025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下降,主要系供应商交易习惯所致,公司供应商通常在上半年集中催收上年

度货款,因此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下降。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销售商品相关的合同负债97.6733.2748.31117.75
预提返利342.69130.1623.0817.84
合计440.36163.4371.39135.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35.59万元、71.39万元、163.43万元和

440.36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50%、0.31%、0.67%和1.59%,主要为向下游客户预收的货款及预提返利。2025年1-6月,为了加深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公司与更多客户的商业条款中增加了返利约定,因此预提的返利金额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分别为3,053.76万元、3,046.87万元、3,856.30万元和3,692.59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34%、13.35%、15.84%和13.34%,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024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向好,计提的奖金增加。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731.09万元、1,098.60万元、1,737.36万元和2,240.63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71%、4.81%、7.14%和8.10%,主要为应交增值税与应交企业所得税。

2023年末至2025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上升主要系公司营收规模和利润规模快速增长,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已抵扣完毕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项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1,317.501,171.09554.0137.66
税项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增值税600.42456.34423.37500.99
个人所得税104.0531.8341.45129.49
城市维护建设税39.2527.9625.7229.51
其他179.4250.1454.0433.45
合计2,240.631,737.361,098.60731.09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074.71万元、181.29万元、244.39万元和693.08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99%、0.79%、1.00%和2.5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139.85144.8567.5052.50
往来款476.2828.9630.23981.84
其他76.9570.5883.5640.37
合计693.08244.39181.291,074.71

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原子公司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转让)于2022年4月向少数股东借入款项,相关借款金额为900万元。在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前,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向其少数股东归还本项借款。

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保证金及押金。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申报创业板IPO并获受理,产生的应付中介机构的上市费用。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9.64-219.04219.0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2.25
合计29.64-219.041,221.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221.29万元、219.04

万元、0万元和29.64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53%、0.96%、0%和0.1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2023年,公司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2024年,公司在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025年1-6月,公司分公司上海慧谷租赁办公场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0,309.88万元、12,372.55万元、10,995.27万元和13,968.02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8.28%、54.21%、45.16%和50.4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已背书尚未到期票据10,629.188,116.979,910.347,751.83
待转销项税额1,301.011,166.86974.98918.33
预提费用1,264.90886.73841.87837.56
应付退货款627.13601.13510.90545.93
预计返利及折返145.80223.58134.46256.23
合计13,968.0210,995.2712,372.5510,309.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尚未到期票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非“6+9+1”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能终止确认,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应确认其他流动负债。2025年6月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票据规模增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收回的票据增加,用于向供应商支付款项所致。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500.0012.7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78.3227.45%214.2833.26%108.443.33%--
租赁负债90.3513.91%--2,620.0380.45%2,724.1369.23%
递延收益380.9258.64%430.0266.74%528.2116.22%710.7118.06%
非流动负债合计649.60100.00%644.30100.00%3,256.67100.00%3,934.83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0.00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2.71%、0%、0%和0%。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主要系清远慧谷工程建设借入,已于2023年还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待偿还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08.44万元、214.28万元和178.32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3.33%、33.26%和27.45%,主要系计提的绩效奖金,最近三年金额及占比逐年提升,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提升,计提的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3、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2,724.13万元、2,620.03万元、0万元和

90.35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9.23%、80.45%、0%和13.91%,主要系公司厂房及办公场所租赁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经营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公司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4年末,租赁负债余额为0万元,主要系租赁期满前公司提前购买租赁资产所致。2025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系公司分公司上海慧谷租赁办公场所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之“(三)主要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710.71万元、528.21万元、430.02万元和380.92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8.06%、16.22%、66.74%和58.64%,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涉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详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1、其他收益”。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3.643.573.692.58
速动比率(倍)3.253.223.312.18
资产负债率(合并)20.73%19.85%22.88%30.2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29%12.16%15.57%18.1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538.7819,064.2614,625.005,763.55
利息保障倍数(倍)5,182.19-1,580.4645.307.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58倍、3.69倍、3.57倍和3.6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18倍、3.31倍、3.22倍和3.25倍。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向好,公司持续清偿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临时性资金拆借,流动负债规模持续下降。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受益于公司产品毛利率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导致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流动资产增长较多;叠加清偿短期银行借款后未再借入短期借款,公司流动负债规模明显下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较于2022年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0.29%、22.88%、19.85%和20.73%,最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反映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整体得到提高,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客户回款相对较好和股东投入增加,经营现金较为充沛,自

有资金实力提高。

最近三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增加,利息保障倍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收入和毛利率提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持续增加所致。2024年利息保障倍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购买租赁资产,当期利息支出大幅减少,公司利润总额持续增加所致。2025年1-6月,公司利息支出金额较低,因此利息保证倍数较高,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资产负债率均保持在健康水平,流动资产的短期变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松井股份2.122.043.316.75
东来技术1.711.701.802.75
三新股份2.463.052.081.99
康美特3.703.622.491.79
雅图高新5.093.824.062.89
平均值3.022.852.753.24
发行人3.643.573.692.58
速动比率(倍)松井股份1.691.712.976.20
东来技术1.591.571.662.48
三新股份2.192.671.881.80
康美特2.972.871.911.44
雅图高新4.393.223.342.29
平均值2.572.412.352.84
发行人3.253.223.312.18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松井股份23.09%25.40%16.88%10.40%
东来技术46.32%45.95%44.77%31.99%
三新股份28.93%22.19%31.80%39.46%
康美特18.74%16.53%22.30%27.18%
雅图高新16.78%21.85%19.65%25.38%
平均值26.77%26.38%27.08%26.88%
项目公司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发行人20.73%19.85%22.88%30.29%

注: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根据“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计算,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总负债、总资产账面价值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文件。

2022年,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6月末,随着公司经营持续向好,盈利能力增强,逐渐偿还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3、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及可预见未来偿债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负债类项目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负债,不存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有息负债,亦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预见的需偿还的有息负债。

(五)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22年3月,经发行人临时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000.00万元;此外,因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报告期外归属于股东唐靖的分红款750.00万元延后至2022年发放,故2022年合计发放现金股利1,750.00万元。

2023年4月,经发行人临时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00.00万元。

2024年6月,经发行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14.79万元。

2025年6月18日,经发行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455.62万元。

公司上述向全体股东累计分配现金股利占报告期内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756.5652,065.0042,552.4135,235.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52.2636,689.9132,388.1432,09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04.3115,375.0910,164.283,144.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77.3637,108.8739,882.8643,016.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35.0635,553.1846,988.6344,548.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7.701,555.68-7,105.77-1,532.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64.004,4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41.491,593.197,891.098,356.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1.49-1,593.19-27.09-3,926.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823.213.1041.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91.8015,360.803,034.52-2,273.0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140.767,779.954,745.437,018.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648.9523,140.767,779.954,745.4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674.2451,261.8742,064.1734,468.81
收到的税费返还---4.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32803.13488.2576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756.5652,065.0042,552.4135,23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912.8513,683.2611,335.6313,193.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464.3413,406.5113,816.1913,435.71
支付的各项税费4,251.665,453.384,198.982,188.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414,146.763,037.353,273.54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52.2636,689.9132,388.1432,09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04.3115,375.0910,164.283,144.06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4.06万元、10,164.28万元、15,375.09万元和5,104.31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4,468.81万元、42,064.17万元、51,261.87万元和28,674.24万元,小于营业收入主要系部分收入以票据结算并背书给上游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0,707.3514,578.6610,563.132,595.09
加:信用减值损失278.07222.45424.52-26.23
资产减值损失310.24454.71945.781,246.19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188.642,292.942,357.242,308.74
使用权资产折旧13.7750.59151.77159.13
无形资产摊销117.05192.16130.66130.7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7.7075.2394.5163.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9-36.77-507.71-5.1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337.2479.0513.0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1.17-61.9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44.08-212.33255.18366.3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8.31-989.89-22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4.02499.72505.2071.7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17.77-264.73557.70-1,397.03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93.90-4,900.91-8,670.01-2,797.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086.982,371.783,602.15-199.64
其他182.61162.67756.15899.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04.3115,375.0910,164.283,144.06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相匹配。2025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当期销售规模同比大幅增长,与之匹配的存货规模及应收项目规模增加所致;另一方面,公司2025年1-6月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票据回款增长,与公司2025年6月末票据余额增加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35,577.1938,800.0042,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06241.92562.64304.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31367.371.8012.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42.40518.4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77.3637,108.8739,882.8643,01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35.068,501.531,411.442,048.98
投资支付的现金9,000.0026,206.6645,577.1942,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35.0635,553.1846,988.6344,548.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7.701,555.68-7,105.77-1,532.0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2.06万元、-7,105.77万元、1,555.68万元和-6,957.70万元。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流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90.00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4.00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64.004,4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74.051,514.791,736.301,872.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7.4478.401,154.782,483.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41.491,593.197,891.098,356.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1.49-1,593.19-27.09-3,926.58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26.58万元、-27.09万元、-1,593.19万元和-3,641.4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外部投资者增资及银行借款,现金流出主要系分配股利、偿还债务等原因。

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偿还关联方借款的现金流出。

(七)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公司的流动性没有产生重大变化或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密切跟踪行业市场动态,加强对客户信用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公司将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加强与各大银行的合作与联系,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八)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因素包括与公司有关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

险、募投项目风险等,以及与行业有关的市场风险、原材料价格风险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2、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结论

结合公司业务、经营策略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层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各要素进行了审慎评估,公司目前不存在以下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管理层认为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自身不存在重大的持续经营风险。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048.98万元、1,411.44万元、8,501.53万元和2,035.06万元,合计13,997.01万元。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为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支出以及设备购置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计划

报告期末,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清远慧

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及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支出。上述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公司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收购合并事项。业务重组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相关内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2023年11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功能材料70%股权作价1,106.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与功能材料经营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及专利权(专利权已费用化)作价790.00万元出售给功能材料;以上标的作价系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等标的已完成交割,公司对功能材料控制权转移,不再将功能材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转让(出售)款项已全部收回。

(五)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尚未了结,或虽然发生在报告期外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及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负债和重大期后事项。

十五、审计报告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重大变化。

(二)2025年度经审阅财务数据及经营状况

本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0A000097号),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47,668.01125,893.5217.30%
负债总额28,896.6424,994.111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8,771.36100,899.4117.71%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7,668.0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30%,负债总额为28,896.6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5.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8,771.3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71%,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盈利积累。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总体稳定、资产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异常变化。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98,518.3581,690.5420.60%
营业总成本54,246.4448,459.8511.94%
营业利润23,728.3816,477.7144.00%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23,701.1016,463.7443.96%
净利润20,678.6414,578.664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78.6414,578.664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488.1214,171.2644.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11.9215,375.0920.40%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8,51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8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58%。整体来看,2025年,公司家电、包装业务稳健经营,新能源、电子及航空航天涂层材料等业务快速增长,公司业绩呈现上升趋势,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20.40%,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未发生重大异常变化。2025年度以及2024年同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明细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4.4029.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54.74338.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98.3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6621.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9-6.7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26.31481.0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5.7973.6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0.52407.4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90.52407.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88.1214,171.26

(三)2026年1-3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考虑公司预计期间的订单执行、市场需求情况以及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公司对2026年1-3月经营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预计)2025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4,500.00-29,000.0023,877.512.61%-21.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0.00-7,000.005,670.715.81%-23.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8.00-6,988.005,678.285.45%-23.07%

公司预计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1%至21.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45%至23.07%,收入及利润规模预计同步增长。

上述2026年一季度预计经营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十六、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安排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577.91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42,102.9040,500.00
2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0,160.6120,000.00
3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660.804,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91,924.319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进行,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谨慎考虑并进行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如下: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主要是基于公司成熟工艺流程,新增先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高涂层材料和树脂的产能水平。

具体涉及的主要产品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一致,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改变,与公司主营业务具备较强关联性。

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在已有核心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研发人员,提升公司产品研发测试水平。本项目有利于改善公司现有研发条件,提高公司试验检测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技术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与公司现在业务及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相关性。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通过引进先进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良率,并进一步配套自动化、智能化物流仓储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实现智能管理及运输。生产线技术改造有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性、环保性,从而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备较强关联性。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与现有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紧密结合,互相支持,将有助于落实公司的战略目标及规划,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可行性发生

变化的,应当经相应的审议程序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五)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和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产能规模、提高树脂自供能力、增强公司研发能力以及生产自动化水平,有利于公司把握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和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机遇,提升市场地位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对发行人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性将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1、提高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

公司长期专注于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深耕多个细分领域并占据市场领先地位,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等产品均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持续增长,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合计产量从2022年的55,436.87万吨提升至2024年的77,795.07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8.46%。随着客户需求增长和公司产销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2024年已达100%以上。

如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所属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发展趋势”之“2、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水平特点”所述,公司所属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且应用领域随着技术创新而逐步扩大。针对可预期的市场前景,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公司通过实施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和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提高产能水平、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以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

2、增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能力

公司始终秉承着以产品迭代和多元化发展为核心理念,打造平台型研发模式,致力于在不断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保持高度竞争力的同时,深入发掘材料的多重特性,布局

更具前瞻视角的技术研究,以契合下游客户更广泛更前沿的应用场景。如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二)公司在研项目和技术储备情况”所述,公司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应用领域,正在开展一系列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公司实验室开发阶段的研发场地主要位于母公司,中试阶段设备主要位于子公司清远慧谷。受限于土地和办公场所面积限制,母公司研发场地无法继续扩大规模,且生产场地受限于面积制约未配置中试和放大生产设备。清远慧谷虽然配置了中试阶段设备,但未配置实验室开发阶段的研发场地。因此,为解决上述实验室开发阶段和中试阶段场所的不匹配,公司通过实施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在子公司清远慧谷新建研发楼并购置相关基础研究和检测中心相关设备,有利于提高清远慧谷基础研发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中试的流程衔接和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能力。

3、提高生产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随着新能源汽车、显示技术等领域的全产业链创新速度加快,以及包装、家电等领域的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公司亟需改善生产自动化水平以提高响应速度、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公司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场地已建成十余年,生产设施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已制约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通过实施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引入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以及仓储自动化设备,有利于提高制造环节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响应速度;引入PLC控制系统、安全设备管理系统并对MES制造执行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产品品质、保障安全生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产业政策的支持方向

如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之“2、行业主要监管和产业政策”所述,功能性涂层材料制造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配套工业部门之一,其材料性能、环保属性对下游和终端产品具有重大影响,推动着工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产业降本、绿色环保发展。近年来,国家和行业协会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行业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

公司长期以来坚持绿色环保的发展路线,在对标油性涂层材料性能的基础上实现水性化,具有更加突出的环境友好特点,在强调绿色环保发展的政策环境下,既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鼓励的发展方向,也兼顾了性能指标和水性环保的竞争力。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等产业目录的鼓励方向。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提升公司优质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增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能力,符合产业政策的支持方向和产业未来的创新方向。

2、技术创新能力提供支撑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成立以来,将研发视为推动公司进步的源动力,独立自主开展平台式创新,通过合成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领域的配方和工艺创新,打造跨越多个领域、实现复合功能的功能性材料矩阵。

如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八)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之“1、竞争优势”之“(1)技术优势”所述,公司在基础设施、研发团队、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均形成了针对技术创新的有效保障。

3、既有高质量产品下游需求增长及新开发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将保障产能消纳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涂层材料行业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其中,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享有较高的市占率,实现了国产涂层材料对进口涂层材料的替代,推动了产业链的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

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属于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公司较早切入家电和包装供应链,市场地位较为稳固,相关产品贡献稳定收入和现金流。家电、金属包装属于基础消费领域,具有需求量大且相对稳定的特点。此外,更新换代需求和国内空调企业出海进程加速带动我国空调产业的持续扩张,食品饮料罐化率的提升推动金属包装行业持续发展,均有利于公司下游需求的增长,从而保障新增产能消纳。

在集流体涂层材料领域,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需求的快速增长,全球主流电池厂商产销规模快速增长,终端用户对电池性能、寿命要求持续提升,集流体涂层材料及涂层电池箔的需求也呈现较快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普及以及电

池技术的进步和成本下降,预计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需求未来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拉动涂层电池箔和涂层材料市场规模进一步快速增长。在光电涂层材料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实现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量产的国产供应商,已完成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导入。目前Mini/Micro LED尚处于产业化初期,预计市场规模和应用领域将快速扩大,根据TrendForce数据,2023年Mini LED背光技术产品销量约1,330万台,预计2027年将达到3,145万台左右,2023年至2027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3.9%;2023年Micro LED芯片产值约为2,750万美元,预计2023至2027年Micro LED芯片产值将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5%。

(三)募集资金运用和管理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1、公司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577.91万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土地取得情况
1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2303-441881-04-02-865855清环审[2025]5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67687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土地取得情况
2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312-441881-04-05-388000清环英德审[2024]21号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67687号
3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312-440116-04-02-708863不适用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153号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已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的改造升级,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因此无需办理相关环境评价审核手续。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五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三、业务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在产品开发策略方面,公司聚焦于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核心产品线,坚持进口替代和绿色环保两大发展路线,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切入多样的下游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以高品质树脂和涂层材料为代表的功能性材料,进而加速应用终端的国产化进程,保障国内供应链独立自主及制造成本优化。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产品开发,加大绿色环保涂层材料的开发力度,并推动自动化、信息化和绿色制造流程,契合客户对环保技术解决方案的持续需求。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重点布局新能源和电子业务,完善产品矩阵

公司重点布局新能源电池、新型显示技术、数码喷印技术等新兴应用领域,基于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的研发能力,开发出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纸质包装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新产品,并在报告期内逐步增加产销规模。

除上述已产业化的产品外,公司聚焦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领域,延展产品应用矩阵,包括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车规级换热器等新能源应用领域,集成电

路用特种防护应用领域,Mini/Micro LED等新型显示领域,基站换热器和数据机房换热器等新型数字化应用领域的创新开发,提高公司在面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经济环境的韧性和价值创造能力。

2、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构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战略,高度重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的建设,包括增加研发投入、引入先进研发设备、优化人才梯队建设等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815.63万元、5,059.66万元、5,491.30万元和3,219.01万元,从材料体系创新、工艺技术提升、产品优化迭代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并设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区域研发中心。

近年来,公司逐步完善研发平台组织管理模式,整合各个产品事业部的研发资源,集合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有效提升跨平台的协同研发能力。

3、推进智能制造升级,构建数字化管理体系

为提高产品开发和生产效率、提高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公司全面推进生产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近年来,公司通过部署MES制造执行系统、DCS生产自动化系统、CRM客户管理系统、BQ经营决策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构建了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体系。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

公司未来将通过完善组织模式、增加研发投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建设。在组织模式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中心和各个产品事业部的协同效能,提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个技术平台的研发协作能力。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建立研发信息化管理系统,并通过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华东区域吸引研发人才、开展研发活动。

此外,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高清远慧谷的基础研发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工艺开发与放大生产的流程衔接和工作效率。

2、顺应涂层材料绿色环保趋势

《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等产业政策进一步引导涂层材料行业的绿色环保转型。公司将重点加大绿色环保型涂层材料的研发投入力度,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化、减塑、低(无)VOCs的解决方案,推动社会可持续绿色发展。

3、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入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SRM供应商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产品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运营的精益化管理水平。此外,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改善公司广州生产基地的智能化制造水平。

4、加大市场开发和营销力度

公司将持续巩固与下游细分领域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基础,着力构建深度战略关系。此外,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持续延展,公司将系统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销售团队专业水平,补强细分市场的客户服务网络,提升品牌影响力,有效保障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转化效率。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治理层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34641号):“慧谷新材于2025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票据找零

报告期内,公司因票据收支的票面金额与购销金额不匹配,存在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大票换小票”的票据找零情形。具体情况为:报告期内,公司在与客户、供应商结算货款时存在票据找零的情形,即公司在客户背书转让给公司的票据面额超过应结算金额时,存在以票据或货币资金向客户找零的行为;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的票据面额超过

应结算金额时,存在收取供应商找零的票据或货币资金的行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找零票据给客户--260.00304.42
找零货币给客户--0.130.64
供应商找回票据---181.59
供应商找回货币--27.1926.18
合计--287.32512.84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行为均是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真实的购销业务中发生,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票据找零交易对方不存在纠纷,且票据均为真实的票据,不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形。

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发行人已于2023年整改完毕,严格规范票据使用行为,并建立了健全的票据管理、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未再发生票据找零行为。

此外,报告期内,涉及票据找零的主体为母公司慧谷新材和子公司清远慧谷。根据上述两个主体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上述两个主体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和财政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员工个人卡代收货款

2022-2023年,公司存在通过员工个人卡代收部分货款的情形,涉及的金额分别为

22.15万元和14.45万元,金额较小,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于2022-2023年通过员工个人卡代收的货款对应的销售收入,均已于对应年度纳入公司账内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员工个人卡收款--14.4522.15

针对上述员工个人卡代收货款行为,公司已于2023年整改完毕。公司已在《销售业务管理制度》中禁止员工代收款行为,并加强针对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从源头限制员工代收款行为。自2024年起公司未再发生类似行为,公司针对个人卡的整改措施有效,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良好。

3、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由第三方代为支付款项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资金安排65.97100.00%429.44100.00%--1,735.60100.00%
第三方回款合计65.97100.00%429.44100.00%--1,735.60100.00%
营业收入49,600.7081,690.5471,737.1866,359.92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0.13%0.53%-2.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由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735.60万元、0万元、429.44万元和65.9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2%、0%、0.53%和0.13%,占比较低。报告期内涉及第三方回款的客户及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付款方付款方与客户关系主要销售产品2025年1-6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代付原因
洛阳龙鼎巩义市豪邦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展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客户上下游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等---1,667.63洛阳龙鼎由其所属集团统收统付,由于洛阳龙鼎的货款到期时,公司拟控制向其发货以实现催款;为及时付款,洛阳龙鼎申请由其客户直接向公司付款
佛山板艺术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闽新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扬州金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客户上下游薄膜包装表面处理材料等---67.97付款方欠发行人客户款项,发行人客户欠发行人货款。因发行人客户资金紧张,为减少公司货款无法回收的风险,直接由付款方向发行人支付
JSC SMZEURAS METAL SANAYI VE TICARET LTD.STL、 CME BRONZ Metal San. Tic.A.S.、ARSLAN MAKINA DOKUM SAN. VE TIC. LTD. STI.海外第三方金属包装涂层材料65.97429.44--2024年以来,由于境内银行结算限制,因此与客户JSC SMZ的货款需通过海外第三方代为支付
合计65.97429.44-1,735.60-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相关交易具有真实、合理的业务背景,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相关客户及代付款方未对代付款项事项提出异议,也未发生因第三方回款情况导致的公司与客户或第三方的任何纠纷。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客户及回款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逐步规范了第三方回款情形,建立并有效执行了《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现金及票据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客户必须通过对公银行账户进行货款的支付,如客户需要通过除对公以外银行账户支付货款的,需要取得客户委托付款的约定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其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有关事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较小,公司已针对第三方回款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不会对财务内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相配套的资产,包括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权属清晰,公司资产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的财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等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各机构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独立,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的能力。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外,唐靖控制及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出资比例担任职务主营业务与公司业务是否相关
1尚能德99.00%董事投资
2慧广宏18.43%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员工持股平台)
3易上投资3.33%董事投资

上述企业与公司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及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及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靖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下同)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慧谷新材(含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未拥有与慧谷新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慧谷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慧谷新材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慧谷新材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与慧谷新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慧谷新材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慧谷新材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慧谷新材;(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慧谷新材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自然人

1、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靖,其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之“1、董事简要情况”。

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

东。

3、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

4、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关联法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尚能德与慧广宏,上述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实际控制人的持股主体”。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尚能德直接持有发行人30.69%股份
2易上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28.33%股份
3慧广宏直接持有发行人16.53%股份
4金诚莱贸易直接持有发行人7.08%股份

3、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金德工贸唐靖、汪小明担任董事
2金诚莱科技汪小明担任董事
3新莱福(301323.SZ)汪小明控制并担任董事长
4新莱福磁电(宁波)有限公司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5广州新莱福磁材有限公司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6深圳市磁加科技有限公司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7广东碧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8新莱福磁电(香港)有限公司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9新莱福磁电(越南)有限公司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10Newlife Magnetics LLC新莱福控股子公司
1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小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2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小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3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汪小明控制并担任董事长
14龙门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金南磁性控股子公司
15广州金意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南磁性控股子公司
16广州金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南磁性控股子公司
17广州金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金南磁性控股子公司

(三)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1、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前12个月内,曾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秦学东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2陈玉明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3唐泉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陈勇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赵宛红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报告期内关联法人的变化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广州恒辉报告期内唐靖曾控制(已退出)

(2)曾经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变化情况。

(3)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和转让的子公司为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情况”与“(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情况”。由于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末出表,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注销和转让参股公司的情况。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佛山市良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良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唐泉曾担任董事,秦学东曾担任董事兼经理(已注销)
2海南游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秦学东配偶的弟弟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注销)
3广州精一钢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秦学东曾担任董事(已注销)
4广州凝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陈兴耀曾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注销)
5广州百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陈玉明儿子担任董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6广州静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陈玉明儿子的配偶担任董事、经理

八、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以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在综合考虑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下,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视为一般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交易内容2025年 1-6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广州恒辉租赁不动产-226.77653.83628.65
新莱福销售水性转移涂料19.7239.1538.8237.88
金南磁性销售水性转移涂料1.421.01--
功能材料租赁房屋、销售树脂等-495.17--
关键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33.901,112.41509.17429.95
偶发性关联交易易上投资、唐靖、金诚莱贸易关联方资金拆借参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四)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
功能材料、新莱福、广州恒辉关联方资产转让参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四)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方资产转让”
唐靖、黄光燕关联担保参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五)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注: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末出表,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故公司与功能材料2025年上半年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二)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广州恒辉租赁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的不动产的情形,广州恒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靖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州恒辉租赁不动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广州恒辉--226.770.47%653.831.48%628.651.34%

公司向广州恒辉租赁上述不动产用于慧谷新材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具有合理性。上述关联租赁的双方合同约定月租赁价格为8元/m

;报告期内,参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各年度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按照不动产所处区域的当期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会计处理,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部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及资本公积;上述关联租赁对于公司报告期各期损益影响的金额分别为628.65万元、653.83万元、

226.77万元和0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1.34%、1.48%、0.47%和0%,占比较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慧谷新材已支付房地产转让价款6,500万元购买了上述原租赁的不动产。2024年5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房地产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如上表所示,上述关联租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为减少搬迁成本、避免停工损失,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和连续性,功能材料在2024年度继续租赁发行人厂区,租赁期间租赁价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功能材料--239.400.29%----

注: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末出表,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故公司与功能材料2025年上半年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功能材料签署的租赁协议,功能材料含有管理费的租赁价格为17.5元/平方米/月(含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租同厂区厂房含有管理费的租赁价格为18.3元/平方米/月(含税),差异较小。差异原因主要系功能材料同时租赁厂房与办公楼,而无关联第三方仅租赁厂房,考虑到办公楼的闲置风险,因此公司向功能材料的租赁价格小幅低于第三方租赁价格,定价公允。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交易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新莱福19.720.04%39.150.05%38.820.05%37.880.06%
金南磁性1.420.00%1.010.00%----
功能材料--255.770.31%----
合计21.140.04%295.920.36%38.820.05%37.880.06%

注: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末出表,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故公司与功能材料2025年上半年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37.88万元、38.82万元、295.92万元和

21.14万元,金额较小,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06%、0.05%、0.36%和0.04%,占比较小。

新莱福是公司董事汪小明控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新莱福销售金额分别为37.88万元、38.82万元、39.15万元和19.7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6%、0.05%、0.05%和0.04%,销售内容主要为涂层材料,系对方根据实际经营需求采购,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小。

金南磁性是公司董事汪小明控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与金南磁性无交易;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向金南磁性销售金额为1.01万元和1.42万元,销售内容主要为涂层材料,系对方根据实际经营需求采购,销售金额小。

功能材料系公司报告期内转让控股权的子公司,2024年度,发行人与功能材料的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55.77万元,销售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0.31%,主要为对其销售树脂,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小。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末出表,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故公司与功能材料2025年上半年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关联销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销售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或应披未披的关联交易事项。

3、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情形。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33.901,112.41509.17429.95

(四)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主要为向公司股东拆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易上投资1,800.002021-01-222022-12-22已偿还
金诚莱贸易450.002021-01-192022-12-22已偿还
唐靖750.002021-01-282022-12-30已偿还
合计3,000.00---

2021年度,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股东唐靖、易上投资及金诚莱贸易拆入资金合计3,000万元,上述款项于2022年内归还。

公司根据每笔资金实际占用时间和一年期LPR利率计提借款利息,2022年计提的借款利息合计为60.79万元,资金归还时唐靖未收取利息,易上投资、金诚莱贸易分别按活期利率收取利息,应付利息超出实际支付利息的部分作为股东捐赠计入资本公积,相关款项已结清。

2、关联方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新莱福受让大额存单-5,178.83--
广州恒辉购入不动产-6,190.48--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功能材料转让固定资产及专利权-5.29743.98-
合计-11,374.60743.98-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产转让为(1)2024年受让新莱福的大额存单;(2)购入广州恒辉的不动产;(3)向已转出的子公司功能材料出售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专利权,以剥离相关业务,未发生关联债务重组的情形。

(1)2024年受让新莱福的大额存单

因存在闲置银行存款,通过银行撮合,公司于2024年度受让新莱福的大额存单。上述大额存单受让系市场化行为,公司同期亦受让非关联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存单,二者实际收益率接近,价格公允。

(2)购入广州恒辉的不动产

公司购入广州恒辉的不动产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收购广州恒辉不动产”的相关内容。

(3)向已转出的子公司功能材料出售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专利权,以剥离相关业务

2023年度,公司转让功能材料70%的股权时,由于功能材料通过使用部分慧谷新材的固定资产、专利权开展经营活动,经与功能材料股权受让方深圳市鹏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本次慧谷新材一并出售相关资产,剥离相关业务,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转让功能材料70%股权及向功能材料出售资产”的相关内容。2024年度,公司向功能材料转让光学胶带和易拉胶带业务相关的实验仪器,交易金额较小。

公司以上关联资产转让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或应披未披的关联交易事项。

(五)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接受实控人唐靖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终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唐靖、黄光燕6,000.002018-1-222027-12-311
唐靖、黄光燕7,000.002021-6-232029-12-312

注1:本担保合同适用于2018年1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主债务,最高担保金额为6,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主债务已结清注2:本担保合同适用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主债务,最高担保金额为7,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主债务已结清。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款项的账面余额如下:

1、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功能材料--284.1814.2154.732.74--
其他应收款功能材料----316.0015.80--
其他应收款杨海朋------6.650.37
应收账款新莱福5.250.265.250.26--10.323.10
应收账款金南磁性0.350.020.940.05----
合计5.600.28290.3714.52370.7318.5416.973.47

注:功能材料2022年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故公司与功能材料截至2025年6月末的往来款项不再认定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较小。功能材料2022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末,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54.73万元,系2023年末尚未结清,但在转让之前形成的内部商品销售款;2024年末,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84.1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商品销售等款项;2023年末,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316.00万元,系尚未支付的部分资产转让款。

杨海朋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系员工日常业务运营开展所需

的备用金;公司对新莱福与金南磁性的应收账款系由销售商品形成,上述关联方应收款项已经全额收回。

2、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广州恒辉--18.6737.33
租赁负债广州恒辉--2,839.072,943.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广州恒辉--219.04219.04
其他应付款功能材料-0.20--
合计-0.203,076.783,199.54

注:功能材料2022年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1月起功能材料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故公司与功能材料截至2025年6月末的往来款项不再认定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系关联租赁形成,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系关联租赁欠款。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由于发行人承租广州恒辉不动产的期限较长,因此在2022年末和2023年末租赁付款额及对应的现值较高。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其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均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及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十一、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程序执行情况

2025年5月30日和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交易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25年5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交易情况的内容、交易价格公允性、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性等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4月29日,发行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在股利分配时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股利分配金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制定或论证股利分配政策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原则上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也可实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4、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投资计划系指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本数),或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本数),或超过5,000万元。

④进行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促进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和听取了股东、独立董事和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的意见,《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细化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及安排理由,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长期回报规划

1、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及安排理由

公司董事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事项做出了相应的制度性安排,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

(1)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形势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在股利分配时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股利分配金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制定或论证股利分配政策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3)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详见本节之“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之“(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四、未盈利企业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为盈利企业,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客户日常业务往来主要通过下达逐笔订单的形式确定具体交易数量及金额。因此,公司重要销售合同的认定标准为报告期任意一期交易金额超过4,000万元的客户所签署的框架协议。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签订主体客户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有效期限履行情况
1发行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适用于长期合同)》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1/4/1-2022/3/31履行完毕
2家电材料、新能源材料、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2/4/1-2023/3/31履行完毕
32023/4/1-2024/3/31履行完毕
4家电材料、新能源材料框架协议2024/1/1-2024/12/31履行完毕
5家电材料、新能源材料框架协议2025/1/1-2025/12/31正在履行
6清远慧谷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适用于长期合同)》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1/9/1-2022/8/31履行完毕
72025/6/10-2025/12/31正在履行
8发行人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供货合同》家电材料框架协议2022/10/1-2022/12/31履行完毕
92023/4/1-2024/3/31
102024/1/1-2024/12/31
112024/5/1-2024/12/31
12《产品采购合同(适用于长期合同)》2025/1/1-2025/12/31正在履行
13发行人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耗材类物资定点采购年合同》新能源材料框架协议2021/4/1-2023/3/31履行完毕
142023/3/27-2025/3/31
152023/4/11-2025/4/11
162023/5/24-2025/3/31
172025/1/1-2026/12/31正在履行
序号签订主体客户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有效期限履行情况
18发行人泰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家电材料框架协议2025/5/1-2026/4/30正在履行
19清远慧谷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框架协议》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2/1/1-2022/12/31履行完毕
20《2023年度框架协议》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3/1/1-2023/12/31履行完毕
21《2025年度框架协议》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5/1/1-2025/12/31正在履行
22清远慧谷厦门保沣实业(湖北)有限公司《2023年度框架协议》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3/1/1-2023/12/31履行完毕
23《2025年度框架协议》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5/1/1-2025/12/31正在履行
24清远慧谷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保沣实业(湖北)有限公司《2024年度框架协议》包装材料框架协议2024/1/1-2024/12/31履行完毕
25清远慧谷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合同》家电材料框架协议2022/1/1-2022/12/31履行完毕
262023/2/1-2023/12/31
272024/1/1-2024/12/31
282024/9/1-2025/8/31
292025/6/1-2026/8/31正在履行

注:因客户需求变化,清远慧谷与鼎胜新材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适用于长期合同)》(有效期限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于2025年8月终止执行,同月签署新的框架合同

(二)采购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供应商日常业务往来主要通过下达逐笔订单的形式确定交易数量及金额。因此,公司重要采购合同的认定标准为报告期任意一期交易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供应商所签署的框架协议。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签订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有效期限履行情况
1发行人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单体、溶剂、树脂框架协议2020/12/1-2022/10/31履行完毕
22022/11/1至今正在履行
3发行人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单体、助剂、树脂框架协议2023/1/5至今正在履行
序号签订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有效期限履行情况
4清远慧谷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树脂、助剂框架协议2021/1/5-2024/1/2履行完毕
5发行人广州市徽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树脂框架协议2024/1/3至今正在履行
6发行人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溶剂、单体框架协议2022/1/14至今正在履行

(三)融资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贷款金额(万元)合同名称借款 期限担保方式履行情况
1发行人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3,000.0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12个月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履行完毕
2发行人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3,500.0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12个月最高额质押、最高额保证履行完毕
3清远慧谷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6,000.00《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72个月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履行完毕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承包人合同名称签署时间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履行情况
1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4年6月15日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6,200.00万元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虽然发生在报告

期外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因此被立案调查、采取刑事措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虽然发生在报告期外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第十一节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唐 靖汪小明黄光燕
陈兴耀黄燕飞鲍卉芳
吴 刚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黄燕飞鲍卉芳汪小明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海朋李思琦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唐靖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戴顺李宁

项目协办人:

卢秉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邹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李忠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李瑮蛟
__________________ 赵涯
__________________ 周蒴婷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旭佳区志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资产评估师:

梁 妹朱 玮(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赵向阳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本机构于2023年11月1日出具了《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估字[2023]第620045号),签字资产评估师朱玮已从本机构离职,因此无法安排其在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签字资产评估师”处签字盖章,其离职不影响本机构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特此声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赵向阳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关文源李旭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旭佳区志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电话:020-32222636传真:020-32222928-6026联系人:杨海朋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电话:010-60837212传真:010-60836960

三、招股说明书其他附件

除上述“一、备查文件”外,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附件具体包括: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附件一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部门

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海朋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电话:020-32222636传真:020-32222928-6026电子信箱:zhengquan2023@humanchem.com

(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相关制度

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三)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四)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制度,公司对股东投票机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的住所或股东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企业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慧广宏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小明、陈兴耀、杨海朋、李思琦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黄艳轶、冀伟强、周斌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其他股东易上投资、金诚莱贸易、中证投、穗开艾科、嘉兴丰全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黄光明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持有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2)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或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3)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公司上市后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2)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

(1)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的,本人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公司上市后,如本人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仍将继续遵守本承诺。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8、如果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承诺中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9、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人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2)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或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3)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公司上市后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2)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

(1)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的,本人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公司上市后,如本人不再具有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身份,仍将继续遵守本承诺。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如有)减持公司股票的,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如有)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8、如果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承诺中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9、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人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企业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2)本企业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或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3)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公司上市后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2)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

(1)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的,本企业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公司上市后,如本企业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身份,仍将继续遵守本承诺。

5、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减持行为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7、如果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承诺中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8、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企业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慧广宏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企业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2)本企业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3)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减持行为将通

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企业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小明、陈兴耀、杨海朋、李思琦承诺如下:

1、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4、如果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承诺中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人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黄艳轶、冀伟强、周斌承诺如下:

1、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人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七)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易上投资、金诚莱贸易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企业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2)本企业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3)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减持行为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方式和合法程序进行。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和比例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申报、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企业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三、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进一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股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如下:

(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本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责任主体

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本次上市发行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按以下顺序依次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条件。

2)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并依法作出决议;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回购股票作出决议的,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④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1%;

⑤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2%;

⑥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当日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3)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当日通知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为免疑义,实际控制人同时属于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按照上述“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要求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无需基于其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履行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项下的义务。

3、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

若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股价稳定预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4)各相关主体增持或回购公司股票的金额或数量已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

(5)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已届满;

(6)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或相关主体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或相关主体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3、给投资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有权将用于增持股票相等金额的应付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实际控制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公司有权将用于增持股票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前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其他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督促公司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前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

认定的其他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督促公司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前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其他方式或金额确定。

五、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公司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赔偿责任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依法督促公司启动股份回购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公司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赔偿责任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扩大,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强化项目管理,加快新项目建设

公司强化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项目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进度,推进项目早日投产,在摊薄期间努力使各建设项目均达产达效,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项目储备与开发,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以合理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规定发生变化,且本承诺函内容不符合变化后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本承诺内容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规定发生变化,且本承诺内容不符合变化后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本承诺内容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2、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公司实际情形的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发行上市后届时适用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修订,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3)倘若届时公司未按照《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之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则公司应遵照签署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之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3、关于在审期间现金分红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期间(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阶段及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将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2、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公司实际情形的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发行上市后届时适用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本人将督促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严格遵守并执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督促公司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3)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如需)。

3、关于在审期间现金分红事项的承诺

本人将督促公司遵守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期间(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阶段及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不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公司保证严格履行公司作出的承诺事项,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对导致公司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负有责任的股东,公司有权采取暂停向其分配利润等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替代措施履行完毕;对导致公司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负有责任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采取暂停发放或调减其薪资、津贴、奖金等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替代措施履行完毕。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得的薪资、津贴、奖金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因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得的薪资、津贴、奖金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因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慧广宏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3)因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五)其他股东易上投资、金诚莱贸易、穗开艾科、嘉兴丰全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六)其他股东中证投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作出代替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七)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得的薪资、津贴、奖金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因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黄光明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公司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得的薪资、津贴、奖金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因无法履行承诺或无法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公司合法利益。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下同)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慧谷新材(含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未拥有与慧谷新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慧谷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慧谷新材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慧谷新材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与慧谷新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慧谷新材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慧谷新材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慧谷新材;(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慧谷新材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慧谷新材(含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未拥有与慧谷新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慧谷新材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慧谷新材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与慧谷新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慧谷新材的竞争:

(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慧谷新材;(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慧谷新材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慧广宏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慧谷新材(含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未拥有与慧谷新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慧谷新材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慧谷新材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与慧谷新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慧谷新材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慧谷新材;(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慧谷新材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企业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期间内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黄光明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慧谷新材(含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未拥有与慧谷新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慧谷新材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慧谷新材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与慧谷新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慧谷新材的竞争:

(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慧谷新材;(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慧谷新材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慧谷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期间内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十、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慧广宏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四)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

保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黄光明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下同)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本人承诺不利用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本人承诺不利用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地位,损害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慧广宏承诺如下:

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慧谷新

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地位,损害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企业将承担因此给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企业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四)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易上投资、金诚莱贸易承诺如下:

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慧谷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损害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企业将承担因此给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企业作为慧谷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五)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本人承诺不利用慧谷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损害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黄光明承诺如下:

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慧谷新材及

其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慧谷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本人承诺不利用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地位,损害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慧谷新材及慧谷新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作为慧谷新材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十二、关于上市后前三年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靖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光燕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尚能德、慧广宏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企业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十三、关于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及注册程序的承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相关要求,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廉洁自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审核工作,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委员、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

2、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委员、重组委委员、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

(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3、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

4、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公司/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本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公司/本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等未披露的股份安排,不存在股份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或潜在影响公司股本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除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所规范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入股公司的情形;

7、公司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附件三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公司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发挥股东会的作用。

(二)股东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股东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运作。自公司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会,历次股东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的通知、召集、主持、议事、表决、决议、记录及档案留存的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保证公司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公司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的通知、召集、主持、议事、表决、决议、记录及档案留存的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保证公司监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取消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整体变更成立股份公司以来至取消监事会之日,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的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监事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的通知、召集、主持、议事、表决、决议、记录及档案留存的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制度,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数量、人员构成、任职条件、选举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公司自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权利和义务,发挥了其在财务和法律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议并依法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使并履行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切实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现任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筹备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附件四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
审计委员会黄燕飞鲍卉芳、汪小明
提名委员会鲍卉芳黄燕飞、黄光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鲍卉芳黄燕飞、唐靖
战略委员会唐靖黄光燕、陈兴耀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职责,正常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附件五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577.91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42,102.9040,500.00
2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0,160.6120,000.00
3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660.804,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91,924.319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建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慧谷实施,本项目设计新增实现年产50,000吨树脂以及80,000吨涂层材料的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32,576.1177.37%
1.1建筑工程费10,500.0024.94%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21,302.1250.60%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4.001.84%
2预备费1,628.813.87%
3铺底流动资金7,897.9818.76%
4合计42,102.90100.00%

3、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拟于公司子公司清远慧谷自有土地开展,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创业大道1号,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用地。清远慧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67687号)。

4、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废水;生产工艺废气以及锅炉燃烧废气;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生产设备、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等。清远慧谷拟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加强本项目的污染物治理,具体如下:

(1)废水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生产基地污水管网排至东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处理

项目生产工艺有机废气、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项目蒸汽锅炉、导热油炉燃料均使用天然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配置国际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废处理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定期交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危险货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处理

项目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采用设备基础减振以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4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进度
4812162024283236404448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建筑工程与装修施工
4设备采购
5设备安装与调试
6人员招聘与培训
7竣工验收

6、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36%,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4年)为8.93年。

(二)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慧谷实施,本项目承担清远慧谷的技术和产品研发职能,不新增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9,831.0648.76%
1.1建筑工程费3,888.0019.29%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5,568.1227.62%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941.86%
2研发费用9,838.0048.80%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3预备费491.552.44%
4合计20,160.61100.00%

3、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拟于公司子公司清远慧谷自有土地开展,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创业大道1号,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用地。清远慧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粤(2023)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67687号)。

4、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包括生活污水、纯水制水系统浓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实验过程产生的NMHC、二甲苯;废实验器械、废样本、废试剂、器皿清洗废液以及生活垃圾;实验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清远慧谷拟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加强本项目的污染物治理,具体如下:

(1)废水处理

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天,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生产基地污水管网排至东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处理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汇流进入设置在建筑物顶层的废气处理设施,采取“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3)固废处理

固体废物量将集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处理

项目实验仪器设备均位于实验室内,利用实验室墙体、门、窗等进行隔声。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进度
369121518212427303336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建筑工程与装修施工
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5职工招聘、培训
6研发课题开展
7竣工验收

6、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涉及生产,不直接产生效益。

(三)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由公司实施,本项目拟引入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物流仓储设备以及信息化控制系统,以提高母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生产场地的生产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活动对于人工的依赖;本项目不新增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4,438.8695.24%
1.1建筑工程费101.562.18%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4,337.3093.06%
2预备费221.944.76%
3合计4,660.80100.00%

3、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62号,拟对现有厂区进行局部改造,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用地。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153号)。

4、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包括设备(釜、拉缸)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生产车间投料、生产过程反应釜排气、产品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粉料原材料投料及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气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废包装物和废擦洗布(废布擦洗釜体、管道及包装桶及实验室清洁碎布等)、滤渣及更换的滤网、滤袋、废活性炭、粉尘、废料;生产设备、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等,慧谷新材拟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技术,加强本项目的污染物治理,具体如下:

(1)废水处理

1)车间生产设备(釜、拉缸)清洗废水,用洁净的包装桶全部收集并用于下批产品生产中,不外排;

2)包装桶清洗水收集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涂层材料生产中(滤渣作为固废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处理),不外排;

3)实验室清洗废水,实验用的玻璃烧瓶、滴液漏斗等容器,在每次实验后都需要用清水清洗三次,第一次清洗废水作为实验废物(废液)与其它检测废液一起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处理;第二次、第三次清洗废水经隔渣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生活废水,包括洗涤污水、粪便污水和食堂污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5)食堂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油渣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废水排入当地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处理

本项目选用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废气再达标排放,本工艺适合处理有机废气的范围广,处理效率高。

(3)固废处理

固体废物将集中放入公司危废房并分类放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处理

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8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
1项目前期准备
2装修施工
3设备采购
4设备安装与调试

6、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自动化升级类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量和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因此,公司本次拟通过募集资金补充部分流动资金,有助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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