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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301629证券简称:矽电股份公告编号:2025-046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城工业园3号厂房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沁修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070,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7.68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297,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65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773,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02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773,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0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773,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025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佳霖律师、陈丹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2.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2.0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2.0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2.0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6,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8%;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2.0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2.07《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2.08《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2.09《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6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0%;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0%;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06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姜达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何沁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5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32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3,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81%;何沁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王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84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49%;王胜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4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38%;杨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辜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4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38%;

辜国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选举胡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4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38%;

胡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6《选举姜达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84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49%;姜达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杜雪红女士、黄敬昌先生、邹月娴女士、袁同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选举杜雪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5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32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79%;

杜雪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黄敬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4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38%;

黄敬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选举邹月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2,84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37%;

邹月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4《选举袁同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84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843%;

袁同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1.00、

2.01、

2.02、

5.00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佳霖律师、陈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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