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609证券简称:山大电力公告编号:
2025-036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序号1-2项、6-7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中序号1-2项将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序号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制定 | 是 |
| 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