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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地点:富特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杜惠东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主要法律法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整体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规范、承诺履行和股份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和违规案例分析。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惠东秦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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