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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包明辉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包明辉先生简历包明辉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包明辉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得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大大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任职机械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美新塑木,历任机械部经理、机械部副总监、机械部总监;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历任美新科技机械部总监、设备模具部总监;2023年8月至今,任美新科技制造中心生产运营总监兼研发中心设备模具开发部经理。

截至目前,包明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7,000股,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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