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持有公司股份42,9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50%)的股东StraitCo,Ltd.(以下简称“Strait”)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即不超过4,000,1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Strait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Strait | 大宗交易 | 2025年9月24日-2025年12月11日 | 21.04 | 4,000,100 | 1.00 |
| 合计 | 4,000,100 | 1.00 | |||
合计减持金额为人民币84,180,609.12元。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Strait | 合计持有股份 | 42,999,800 | 10.75 | 38,999,700 | 9.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999,800 | 10.75 | 38,999,700 | 9.75 | |
公司股东StraitCo,Lt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Strait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rait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Strait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Strait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Strait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