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 首席合伙人 | 高峰 | 2025年年末合伙人数量 | 117人 | ||
| 2025年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688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312人 | ||||
|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100,457万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87,229万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47,291万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05 | |||
| 审计收费总额 | 16,963万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7 | ||||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月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据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就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定,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准则,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规范履职,按期圆满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出具及时,能够有效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