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1 月27 日召 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23,600 万元的 担保,有效期自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铜城支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合同编号: 兰银最高保字2026 年第1024020260000062 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和 2026 信银兰最保字第1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分别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080 万元和2,550 万元的担保保证。
上述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德福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6 月13 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2108 号
4、法定代表人:吴丹妮
5、注册资本金:壹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 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2025 年9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项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531,225.83 483,004.72
负债总额 398,407.85 363,762.48
净资产 132,817.98 119,242.24
项目 2025 年1 月-9 月 2024 年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394,732.57 338,753.37
利润总额 13,377.28 -18,794.35
净利润 13,352.69 -18,713.26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兰州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兰银最高保字2026 年第10240202 60000062 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4,080 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零捌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审计费、 查询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债务人应向债 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 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2026 信银兰最保字第12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2,55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 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福新材的债务偿还能力有充 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兰银最高保字2026 年第1024020260000062 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 同》;
2、2026 信银兰最保字第1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