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协昌科技(30141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正阳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文良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共6次 |
|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否,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3年,预计2025年5月完成土建施工与装修,202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8,195.01万元,投资进度19.54%,土建施工与装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投资规划存在滞后的情况。 保荐机构积极督促上市公司在合理审慎评估市场及自身条件的情况下,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次,已阅相关文件。 |
| (2)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次,已阅相关文件。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3)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次,已阅相关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 (1) 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 |
| (2)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次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 (1)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经核查,公司存在以下关注事项: 1)公司自2023年8月上市以来,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存在持续下滑的情况。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04.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55.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17.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79.46%;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586.02万元,同比下滑1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01万元,同比下滑7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9.14万元,同比下滑129.39%; 2)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投资规划存在滞后的情况,参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之“(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3)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1)业绩下滑受行业发展和宏观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所致,公司正研判相关应对方案; 2)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投资规划存在滞后的情况,保荐机构已积极督促上市公司在合理审慎评估市场及自身条件的情况下,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 (1) 培训次数 | 1次 |
| (2) 培训日期 | 2025年8月18日 |
| (3) 培训的主要内容 | 对2025年6月15日生效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开展专项培训。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参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之“(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保荐机构已积极督促上市公司在合理审慎评估市场及自身条件的情况下,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1、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586.02万元,同比下滑1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01万元,同比下滑7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9.14万元,同比下滑129.39%,主要受下游两轮电动车行业在政策迭代、技术革新与市场饱和的多重压力下进入调整周期,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行业传统巨头纷纷采取降价清库存策略,并将降价压力传导至上游供应商影响,公司运动控制器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有所下滑等因素所致。 | 针对经营业绩,向公司了解业绩变化的原因,持续跟踪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变化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分红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稳定股价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国金证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6月4日,四川证监局对国金证券出具“[2025]38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国金证券在投行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利益冲突审查不及时、对外报送材料流程审批管理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关注情况等问题,对国金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我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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