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光大同创股票代码:
3013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
号天安数码时代大厦B座401D9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股份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光大同创、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 光大同创、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持股比例减少(股份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主要经营场所及通讯方式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4号天安数码时代大厦B座401D9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丽珍 |
| 出资额 | 3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CC7G2N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 经营期限 | 2017年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刘丽珍 | 女 | 中国 | 深圳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光大同创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67,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900,396 | 10.3953 | 10,674,694 | 1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 | 10,674,694 | 1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00,396 | 10.3953 | 0 | 0.000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76,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当前总股本106,747,204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权益变动时间 | 事项 | 权益变动方式 | 变动后公司总股本(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2024年3月13日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76,065,000 | 7,900,396 | 10.3864 | 0 | -0.0089 |
| 2024年5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持股比例不变 | 106,491,000 | 11,060,554 | 10.3864 | 3,160,158 | 0.0000 |
| 2025年5月28日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 |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106,763,948 | 11,060,554 | 10.3598 | 0 | -0.0266 |
| 2025年8月18日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 |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106,747,204 | 11,060,554 | 10.3614 | 0 | 0.0016 |
|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 | 集中竞价减持 | 持股比例减少 | 106,747,204 | 10,674,694 | 10.0000 | -385,860 | -0.361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益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交易期间 | 交易方向 | 交易方式 | 股票种类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 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5年10月 | 卖出 | 集中竞价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260 | 41.12-41.27 |
| 2025年11月 | 卖出 | 集中竞价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000 | 41.03-41.98 | |
| 2025年12月1日 | 卖出 | 集中竞价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00 | 41.18-41.98 | |
| 合计 | 385,860 | -- |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刘丽珍日期:
2025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光大同创 | 股票代码 | 3013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4号天安数码时代大厦B座401D9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900,396股持股比例:10.395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2,774,298股变动比例:-0.3953%变动后持股数量:10,674,694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5年12月1日方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以及集中竞价减持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钰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刘丽珍
日期: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