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上午
: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
人,实到
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
人)的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东莞市承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承林”)合计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获得东莞承林
571.4286万元的出资额,对应增资后东莞承林
36.36%的股权。同时公司与东莞承林现有股东中的彭佳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彭佳将其持有的东莞承林30%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以实现公司对东莞承林的控制。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承林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