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誉基石)拟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51,301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包含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告日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股数量1,159,500股,下同)的
2.9834%,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告日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1,159,500股)的
3.0000%。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进行,即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5日、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领誉基石于2025年9月25日至11月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569,380股,其持股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5.7490%减少至4.999999%,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后,领誉基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76,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领誉基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誉基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
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公司IPO前取得及上市后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股东领誉基石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包含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股份数量)比例(%) |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股份数量)比例(%) |
| 领誉基石 | 集中竞价 | 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 36.58 | 35.12-42.42 | 1,569,380 | 0.7490 | 0.7531 |
| 大宗交易 | ∕ | ∕ | 0 | 0.0000 | 0.0000 | ||
| 合计 | 36.58 | 35.12-42.42 | 1,569,380 | 0.7490 | 0.7531 |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59,500股。注2:以上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包含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包含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比例(%) | ||
| 领誉基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46,188 | 5.7810 | 5.7490 | 10,476,808 | 4.999999 | 5.02782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46,188 | 5.7810 | 5.7490 | 10,476,808 | 4.999999 | 5.02782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及上市后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59,500股。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过程中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
3、本次减持的股东领誉基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