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3日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尹洪涛、芮鹏、郭忠勇、陈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及相关中介费用的事项,有助于扩大公司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等职责,并修订部分条款。本次调整不涉及委员会成员及成员任期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