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翰博高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1321证券简称:翰博高新公告编号:2025-063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因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具备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跨境交易,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

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造成一定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遵循谨慎性原则: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制度保障: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交易规模、对手及品种选择:在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4、严格遵守交易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信息跟踪评估及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门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