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证券简称:朗坤科技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9,244.5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638.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6,605.8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不超过资产负债率70%为标准,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HETO20200001620250900000022-BZ01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进出口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放款日起180个月),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大写:壹拾亿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之本金所产生的利
|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
月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企业服务中心1号-6430号
法定代表人:冷发全
注册资本:33,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回收食品无害化处理;环保咨询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已经审计)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427.10 | 41,055.07 |
| 负债总额 | 13,174.21 | 16,647.08 |
| 净资产 | 23,252.90 | 24,407.99 |
| 营业收入 | 30,838.22 | 5,354.35 |
| 利润总额 | 705.33 | 305.64 |
| 净利润 | 615.68 | 265.64 |
其他说明: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二)保证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大写:壹拾亿元整)
(六)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之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七)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4,1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11%,累计担保授信总余额为177,865.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86%。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HETO20200001620250900000022-BZ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